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达标指南 第5部分 从业人员素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达标指南 第5部分 从业人员素质

第五部分从业人员素质本部分修订的主要变化1.人员配备及准入(1)增加了对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学历、工作经验方面的要求。

(2)明确总工程师为矿井防突和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3)明确了副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数量。

(4)其他从业人员①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92号令),增加了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新上岗人员实习的规定。

②增加了井下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定。

2.安全培训(1)基础保障:①对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②明确安全培训条件的标准是AQ/T8011-2016.③明确要求委托的机构必须具备安全培训条件。

(2)组织实施:①明确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②增加了矿长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的要求。

③培训对象删除了劳务派遣者。

④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92号令),删除了“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含复训)并考核合格”的规定。

⑤增加了对防治水班组长的培训要求。

⑥增加了班组长按计划接受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的要求。

⑦对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实施单位做了规定。

⑧增加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计划的要求,培训内容增加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

⑨删除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资格证的期限。

⑩删除了持证上岗的要求。

⑪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修改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期一档。

⑫删除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档案的要求。

3.班组安全建设(1)制度建设中删除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后会制度、安全承诺制度。

(2)现场管理中要求作业前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4.不安全行为管理(1)增加了建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要求。

(2)要求整理本矿上年度的不安全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行为控制措施。

(3)要求对有不安全行为的职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帮教。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同煤经人字〔2005〕907号2006-10-18 来源: 同煤人事部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人事部和山西省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同煤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7号和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1999)57号、58号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人发(200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要遵循客观、准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则,以及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竞聘和岗职相符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和平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续聘、低聘和解聘的依据。

第四条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的发挥和提高,以及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际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劳动纪律、敬业精神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在履行本岗位职责中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公司要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煤矿技术人员分工及职责划分及工资考核方法

煤矿技术人员分工及职责划分及工资考核方法

xxx煤矿2019年技术人员职责划分及薪酬考核办法一、技术管理体系1、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xxx煤矿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如下:2、技术管理总体要求:(1)副总工程师全力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与副总工程师不得同时离矿,必须确保至少有一人在矿,总工程师不在矿期间,副总工程师全权负责履行总工程师职责,行使总工程师权利。

(2)分管领导及各专业技术员是分管部门及分管专业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所有采掘工作面、井巷维修、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等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专业技术员编制专项技术措施签审后方可执行。

(4)经总工程师签发的作业规程、措施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文件,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修改作业规程、措施的,必须另报补充措施并按规程、措施审批程序及要求进行,经矿总工程师签审后方可执行。

(5)加强开竣工管理,所有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总工办下发开工通知单,开工通知单必须注明施工断面、支护方式等相关参数;井巷工程竣工后必须由施工班组提出书面申请交调度室,经总工办及生产办联合组织现场验收签字后方可竣工,切实做到“人走场清”。

(6)井巷工程维修前必须由生产办及总工办联合组织进行现场办公,确定维修工程量、维修方法、维修工期、维修单价等相关参数并签字认可,竣工验收与上述相同,切实做到“谁检查、谁验收”。

(7)各专业技术员对所分管专业、部门全权负责,包括软件资料、井下现场、设施设备、各类牌板、记录等。

3、技术管理流程:查看现场“三定”(定量、定方法、定工期)→编制规程措施→签审(编制→分管领导→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矿长)→贯彻、学习、考试→下发开工通知单→开工验收→单项工程施工→动态监管(月、旬、日)→竣工申请→竣工验收。

二、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提高xxx煤矿技术管理水平,发挥业务保安、技术保障作用,实现技术更好服务生产,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现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业特长等情况,特制定总工办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一、前言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特种作业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对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至关重要。

二、培训大纲1. 培训对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井下设备操作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

2. 培训内容: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培训中,首先需要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系统的讲解,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炭安全生产规程等。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2.2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事故案例的分析,特种作业人员可以深刻认识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引起他们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

2.3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包括操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2.4 应急救援知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基本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在突发事故中的自救能力和互救能力。

2.5 安全设备使用与维护介绍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关于安全设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等技术知识,保证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培训方式: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包括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操作演示、模拟考核等。

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周期:根据不同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难度,制定不同的培训周期。

一般来说,培训周期不少于48小时。

三、考核要求1.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1.1 理论知识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政策、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考核,考察其对安全技术知识的掌握情况。

1.2 实际操作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察其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煤矿部分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煤矿部分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附件煤矿部分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一、煤矿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1培训考核依据及适用范围1.1培训考核依据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2号)等关于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

1.2适用范围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适用于煤矿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的培训和考核。

2培训考核对象及条件从事煤矿各种锚杆安装紧固、锚网铺设、锚索安装紧固操作作业的人员。

煤矿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培训大纲3.1培训要求3.1.1应按照本要求的规定对煤矿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进行初训和年度再培训。

3.1.2通过培训,使煤矿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3.2初训内容3.2.1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基本要求3.2.1.1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方针2)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3.2.1.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1)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3.2.1.3煤矿从业人员入井常识1)煤矿从业人员入井须知2)煤矿井下避灾路线3)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井下安全警示标志4)“三违”及其危害、安全意识及习惯培养3.2.1.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2)劳动安全卫生制度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4)作业标准化和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3.2.1.5矿井灾害防治与应急避险1)顶板灾害防治与应急避险2)矿井水灾防治与应急避险3)矿井火灾防治与应急避险4)矿井瓦斯事故的防治与应急避险5)冲击地压灾害事故与应急避险6)矿井粉尘灾害(危害)事故的防治3.2.1.6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1)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煤矿职业病类型2)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基本要求3)煤矿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基本要求4)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基本要求3.2.1.7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1)自救器及其使用2)紧急避险系统与自救互救3)现场急救3.2.2安全技术基础知识3.2.2.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1)矿井概况2)矿井安全生产情况3.2.2.2专业技术基础知识1)巷道施工概述2)巷道分类3)巷道施工方法及工序4)巷道施工机械化作业线5)锚杆支护原理6)锚杆(锚网、锚索)施工机具7)锚杆(锚网、锚索)施工安全技术8)锚杆(锚网、锚索)施工的质量、标准及要求3.2.2.3岗位责任制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岗位责任制3.2.2.4风险预控1)风险预控基础知识2)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岗位风险及控制3.2.2.5隐患排查1)隐患排查基础知识2)锚杆(锚网、锚索)支护作业隐患及治理3.2.2.6《煤矿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规定1)《煤矿安全规程》对锚杆(锚网、锚索)支护作业的规定2)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锚杆(锚网、锚索)支护作业的规定3.2.3安全操作技能3.2.3.1岗位双述1)岗位双述基础知识2)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岗位双述示例a.支护工岗位描述内容b.支护工手指口述内容3.2.3.2锚杆(锚网、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安全准备工作2)风动锚杆钻机安全技术操作3)木锚杆和竹锚杆的安装4)树脂锚杆的安装5)锚索的安装6)挂网安全操作7)安全注意事项3.2.4典型事故案例3.2.4.1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防治1)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2)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3)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4)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5)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及现场处置要点3.2.4.2典型事故3.3年度再培训内容3.3.1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成员:各部室主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一)高级职称职责1.工程类(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授课工作。

(8)培养或指导至少一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9)解决本专业关键、重大、疑难技术问题。

(10)加强自身学习,每年至少阅读两本专业书籍,撰写学习笔记。

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属煤炭企业,各市煤炭管理部门:为规范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明确我省煤矿特种作业类别及工种,保证安全培训质量,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0号)的贯彻和实施工作,现将《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山东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0号)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煤矿井下55周岁);(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委托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负责对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煤矿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共5篇)

煤矿各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共5篇)

煤矿各岗位职责及考核方法〔共5篇〕第1篇:煤矿公司技术部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方法公司技术部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方法目录1、技术部长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2、技术副部长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3、设计室主任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4、采掘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5、地质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6、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7、设计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方法一、技术部长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平安消费技术政策、标准、标准,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主持技术部工作,负责公司消费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处理职责范围内消费技术问题。

3、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平安消费相关技术管理制度、方法和规定,并催促、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4、经常深化消费现场,掌握矿井采掘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平安情况和矿井采掘接替关系,提出实在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解决消费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并及时与矿井和相关部门沟通反应。

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煤炭消费中、长期开展规划,指导各矿编制年、季、月度消费作业方案,并组织审查,经公司审批后及时下发。

6、负责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地测、防治水等技术方案,按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审查,并对执行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催促整改。

7、标准各矿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负责组织各矿日常技术工作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催促整改。

8、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审核,并做好相关部门的技术业务配合工作。

9、组织矿井技术资料检查评比;参加矿井重点采掘工程开工验收,平安消费检查,工作面投产验收,复工复产验收,平安消费标准 2 化检查评比。

10、负责制定本部门技术业务、技术知识年度培训方案,协助培训部门搞好技术培训工作。

1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相关采掘工程设计,并做好外委设计配合、对接工作。

12、负责煤矿“平安消费标准化”验收技术资料审查,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13、负责组织公司平安消费答应证及各矿的平安消费答应证、采矿答应证年审和矿井消费才能核定的申报工作。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考核目的:为了提高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推动煤矿工程技术水平的提升。

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对每位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

2. 鼓励创新原则:鼓励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积极创新,提出新的理论和技术,为煤矿工程技术进步作出贡献。

3. 综合评价原则:考核应综合评价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注重考察综合素质。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考核内容:1. 专业知识: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掌握的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2. 技能水平: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包括煤矿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3. 工作表现:考核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沟通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考核方法:1. 理论考试:通过组织理论考试,测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 技能实操考核:通过组织技能实操考核,测试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

3. 工作评价:通过对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报表、工作成果和同事评价等。

三、考核程序和标准考核程序:1. 考核准备: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和方法,并通知被考核人员准备。

2. 考核实施:按照考核计划进行考核实施,组织理论考试、技能实操考核和工作评价等环节。

3. 考核评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制定考核成绩和评定意见。

4. 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让其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发展建议。

考核标准:1. 理论考试标准:根据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要求和技术标准,确定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标准。

2. 技能实操考核标准:根据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适应实际工作的技能实操考核标准。

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位管理运行机制,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热情,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晋城煤业集团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战略规划纲要》、《晋城煤业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条例》及《沁秀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专业技术职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般管理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执业资格和解决专业技术方面问题能力的人员。

包括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财务会计、计划统计、审计监察、思想政治、医疗卫生、教育教学、新闻档案、文体艺术等专业技术职位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矿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主任:矿长书记常务副主任:总工程师副主任:其他矿领导成员:由人事劳资科、党工科、综合办公室、监察审计科及井下五大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科,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负责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工作;3、负责中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委员会下设考评办公室,总工程师牵头,成员由各副总工程师及职称为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考评及职称考评的最终监督鉴定工作;2、负责高层、中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的初步审核;3、负责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拟聘人选的综合考察评价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位管理第四条职位设置根据专业技术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设置三个职位层次。

(一)高层专业技术职位设首席技术专家、技术专家。

即在某一或多个专业技术领域内,能够把握技术方向及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技术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掘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公用)

掘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公用)

xx煤矿掘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掘进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努力营造爱岗敬业的工作氛围,构建学习型、创新型专业技术队伍,结合本专业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掘进专业各区队在岗技术人员(主管师、技术主管、机电技术员、副技术员)。

二、考核内容技术资料、现场技术管理、工作创新、日常性工作及临时工作。

三、考核方式对技术人员采取动态定量处罚进行考核。

动态定量考核为具体落实奖罚金额;由生产技术部掘进专业每月月底报送企管部,兑现至月度结算工资。

四、考核细则(一)规程措施编制1、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技术主管罚款500元。

2、因规程、措施编制滞后造成影响掘进工期,对该单位技术主管给予100~300元罚款。

3、因机电措施编制滞后造成影响安撤工期,对该单位机电技术员给于100~300元罚款。

4、作业规程、工程措施、机电措施编制时间按规定时间每滞后一天,对编写技术人员处以50元罚款。

5、规程、工程措施未按规定及时贯彻的每次对技术主管罚款100元,机电措施未按规定及时贯彻的每次对机电技术员罚款100元;贯彻记录不规范的每处对责任技术员罚款50元。

6、编制内容出现严重漏项、内容与有关部门提供资料严重不符以及制定的技术措施不切合实际的,每处对编写技术员罚款100元。

7、凡出现以下问题对规程措施编制人员进行处罚:①内容表述不正确、前后矛盾、数据不统一或语句不通顺、出现错别字及字、句重复的每处罚款20元;②出现歧义的每处罚款20元;③编辑格式不正确的每处罚款20元;④所附图纸应按比例绘制而未按比例绘制或示意图出现比例严重失调的每处罚款20元;⑤图纸尺寸标注不正确的每处罚款20元;⑥图纸与文字描述明显不符的每处罚款50元;⑦上报规程、措施时应同时报送资料的电子版和贯彻要点,封皮有编号,电子版目录可链接正文。

作业规程、工程措施必须由技术主管、区长签字,机电措施必须由机电技术员、机电区长、技术主管、区长签字,否则予以退回,并每次罚款50元;⑧按集团公司及矿规程文件精神,上报有关资料,不按时上报罚款50元。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6、对规程措施编制不合实际及补充措施不及时、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合理、提供技术基础资料不准确等造成损失的,由各专业小组或矿领导小组进行分析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最终评定。
7、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每年综合考评一次,累计得分最低者按5%的比例转为内部待岗,待岗时间不少于一季度。
8、对于日常工作突出,考核成绩优秀的技术人员,优先推荐到区队或部室管理岗位上任职锻炼。考核成绩优秀的未聘用的技术人员,优先推荐上岗试用。
创新
1、合理化建议
每月至少提1条合理化建议,提交1条加3分,被评为优秀合理化建议的加5分,不提交每次扣3分。
30
2、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每月完成1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10分,每多完成1项加15分,完不成的扣10分.多人合作完成的按20%比例递减。
3、技术革新
每月完成1项技术革新加7分,每多完成1项加10分。多人合作完成的按20%比例递减.完不成的扣5分。
汪家寨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采掘副总、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地测科科长、人力资源科科长、纪委书记.
3、技术革新
每月完成1项技术革新加7分,每多完成1项加10分。多人合作完成的按20%比例递减。完不成的扣5分。
4、论文
每季度完成1篇论文加8分,被评为优秀论文的加10分(以矿评选为准)。
5、专利
每有1项专利获得专利证书加20分.
6、评议材料、QC成果
每人每年1项评议材料加10分,每多上报一项加20分,没有项目的扣10分。QC成果获奖的加15分.多人合作完成的按20%比例递减.

关于印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同煤经人字〔2005〕907号2006-10-18 来源: 同煤人事部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人事部和山西省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附件: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同煤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7号和山西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1999)57号、58号以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晋煤人发(200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要遵循客观、准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原则,以及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竞聘和岗职相符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年度和平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续聘、低聘和解聘的依据。

第四条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应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的发挥和提高,以及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际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劳动纪律、敬业精神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在履行本岗位职责中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公司要围绕考核内容,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参考标准(见附表1),分系列(专业)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层次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并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煤矿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煤矿技术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管理,催化综合素质提升,强化工作执行力,递进矿井技术管理水平,结合矿井技术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望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一、成立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开掘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经营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企管科科长培训科科长各区队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综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科、企管科、培训科人员组成.二、考核人员范围全矿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副科级)、技术员、实习技术员、科室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人员.三、各单位职责分工1、综合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考评工作,对技术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进行考核,并全程监督(考核细则见附表1)。

2、安监科负责考核安全管理.分深入井下现场、认真完成本职安全工作、安全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表2)。

3、培训科负责考核培训工作情况。

分基础管理和培训效果两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表3)。

4、被考核对象每月手写一份月度个人工作总结,总结成绩、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等。

由区队、分管科室(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按百分制打分(科室人员由科长打分),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报考核办公室。

5、生产技术科负责考核创新加分项(考核细则见附表4)。

四、考核办法1、考评时间:每月25日-30日期间.2、考核打分人员范围:矿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区队验收员、班组长、队长、书记.3、考评权重:按照百分制,进行如下权重的考核:(1)综合业务素质考核(占40%);(2)安全管理考核(40%);(3)培训工作考核(10%);(4)个人月度总结考核(10%)。

4、每月2日前,相关科室将考核结果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5、考核结束后,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考核统计结果由综合办公室每月5日前向矿主要领导及矿班子进行汇报。

山西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依据《山西省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境内所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实施的监督管理,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煤矿特种作业,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煤矿特种作业类别包括: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井下爆破工、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主提升机操作工等六大工种。

第四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四)具有2年以上煤矿生产作业工作经历。

第五条省煤炭工业厅对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监督指导,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省监狱管理局具体负责所属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及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制定所属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三级(含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承担。

本区域、本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经考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就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第八条培训机构要按照考核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安排,在每期培训班办班前,向考核主管部门提交办班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办班,组织培训。

第九条初次参加培训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4、所在煤矿企业出具的工作简历证明材料。

龙门煤矿技术人员考核及选拔聘任办法

龙门煤矿技术人员考核及选拔聘任办法

龙门煤矿技术人员考核及选拔聘任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管理,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执行力,提升我矿技术管理水平,经研究,制定技术人员考核及选拔聘任办法。

一、成立技术人员考核及选拔聘任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科室科长、综合办主任、企管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生产科、安监科、机电科、调度室、地测科、综合办、企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人员范围全矿技术副队长、主管技术员(副科级)、技术员、实习技术员、科室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人员。

三、考核办法1、考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30日。

2、考评权重:按照百分制,进行如下权重的考核。

(1)综合能力考核(20%):每月月底前,分别由总工程师和机电矿长对工程专业和机电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打分考核。

每季度三个月的总得分,计入该技术人员该季度该项得分。

(2)业务素质考核(20%):每月月底前,分别由生产科、地测科和机电科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打分考核。

每季度三个月的总得分,计入该技术人员该季度该项得分。

(3)入井考核(占10%):每月月底前,由调度室根据技术人员入井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每季度三个月的总得分,计入该技术人员该季度该项得分。

(4)技术问题考核(25%):每月月底前,由生产科、地测科根据技术人员当月技术管理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每季度三个月的总得分,计入该技术人员该季度该项得分。

(5)培训考核(10%):每月月底前,由安监科根据技术人员当月培训管理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每季度三个月的总得分,计入该技术人员该季度该项得分。

(6)创新考核(15%):每季度末,由地测科、企管科根据技术人员该季度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创新项目的得分,直接计入该季度该项得分。

(7)加分项。

当月加分直接计入当月考评得分,同时该季度三个月的总加分直接计入该季度该项得分。

3、加分及扣分项规定:(1)调度室按规定考核技术人员入井情况,少入井1个扣1分;(2)生产科及地测科根据矿领导及上级公司检查情况,现场出现规程、图板等技术问题,每条扣1分(队有两个以上技术人员时技术负责人扣1分,其他人员扣0.5分)。

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煤矿技术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煤矿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对技术人员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附考核人员。

二、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

三、考核指标:下井次数、管理和技术创新、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学习培训情况。

四、考核细则:1、各考核指标满分均为100分。

2、入井指标考核:权重20。

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下井跟班不少于4次(中夜班均不少于2次),下井每少一次扣3分,跟班每少一次扣5分,由安检科考核。

3、管理技术创新考核:权重10。

每月由本人组织或参与的管理技术创新项目不少于2项,生产科每月根据报告编写情况及现场应用情况,组织机电科、通防科三个单位共同评分,少一项扣50分。

4、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权重30。

此项考核本单位负责人考核占60;科室技术人员由相应分管矿领导考核,占40,机电队、运输队技术人员由机电科考核,占40,采掘区队技术人员由生产科考核,占40,通风队、防突队技术人员由通防科考核,占40。

5、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编写:权重20。

此项由生产组织相关单位对技术人员编写的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进行考核打分。

6、业务技能和企业文化培训学习考核:权重20。

各单位技术人员每月月中进行一次理论考试,由总工程师出试题,劳资科、综合办配合监考、评卷。

7、每月底各单位将分管考核结果报送劳资科汇总。

五、考核效果运用:劳资科每月根据各单位技术人员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张贴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或处罚。

奖励: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副科级技术人员,奖励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管,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主办,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对三个月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前三位的见习技术员,奖励本季度绩效工资20提前转正三个月;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技术人员,在竞聘上岗中给予优先考虑提拔。

[煤矿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煤矿考核制度

[煤矿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煤矿考核制度

[煤矿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煤矿考核制度煤矿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一、生产管理部、机电科、瓦治办等技术职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系统内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档案,掌握系统内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再学习需求情况。

每年元月二十日前,技术管理职能单位根据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状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副总批准后交由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的培训需求计划交由矿职教办负责落实。

二、培训方式和方法: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实行外培、内培等方式,主要形式为:1、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2、参加短期培训;3、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教育;4、自学新技术、新知识;5、技术攻关;6、撰定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7、参加“过程研修”活动;8、参加矿技术专题学习;9、学习考察。

方法:1、外培即将需培人员送到安培中心、科研馆所、大专院校进行专业培训。

2、内培根据培训需求情况,通过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教授或内部兼职教师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3、自学。

三、考核办法1、每季度组织部组织业务部门、1、职教办必须严格按培训需求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有考核、结论。

2、对口管理职能单位应建立季度自培计划,邀请矿专业技术骨干利用技术例会等会议有针对性的对专业技术**进行业务培训,季度内每月授课不少于两次,每次授课不少于2小时,期末必须对所授课目内容进行考核并总结。

3、自培考核由授课人员出题,职教部门、对口职能管理单位负责出卷、监考、阅卷,成绩建档,并有总结。

4、根据培训、考核情况,矿每季度对各专业系统给予一定奖罚:考核合格率高于80%的给予组织奖4000元(包括授课费),另奖励考核前三名分别500元、300元、200元。

考核合格率低于50%的给予倒数前三名的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罚款。

未按规定时限组织学习的给予职能管理单位专业负责人300元的罚款。

5、自培学习由组织部严格监督落实。

四、奖惩办法1、对完成学习、培训任务且成绩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将优先予以评聘技术职务,成绩突出者适当奖励;2、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取消下年度的职称评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进一步规范矿井基础管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打造团结高效的工作团队,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各受聘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员工。

二、考核机构
矿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
成员:经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具体事务。

三、技术岗位津贴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津贴由经营管理部按照矿发2号文执行(技师比照助理职称,高级技师比照中级职称,对于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享受专业技术津贴)。

四、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取得资格证书,并在对应岗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月、7月集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

五、考核
(一)考核周期
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含技师类)实行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任职一年以来的全面情况。

(二)考核方式
采取“工作绩效+民主测评”与日常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一年期间的各项表现,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岗位职责、技术创新、工作态度等方面。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结束时,根据自身岗位、专业编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应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经各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民主评议
以科室、区队为单位,通过对单位党政负责人、技术副职及同班、同队职工的调查、谈话,详细了解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各项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由科室、区队负责人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3、考核分类
考核小组成员对受聘人员根据其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按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四类进行分类,写出考核意见。

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

4、总结汇报
考核小组成员在对受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总结,向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汇报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推荐为矿“优秀员工”;
2、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予续聘。

(二)聘任(续聘)
1、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聘任(续聘);
2、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经诫勉谈话,能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写出自查报告,视情况可聘任(聘任);
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给予解聘处理。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部门负责人是考核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部门要根据考评要求,做好日常考核的记录工作,收集记录相关考核数据,确保考核结果准确,用事实、数据说话,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考核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区队专业技术人员日常考核记录情况进行并不定期督查,对日常考核记录不认真、不到位的单位党政负责人,扣绩效考核2分/次处理。

(五)本考核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崔木煤矿
2017年7月16日
附: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