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边沁功利主义道德观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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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摘要:功利主义是一场风行于19世纪英国的哲学运动,是对西方乃至全球影响巨大的一支伦理学流派,但始终带有一种明显的英国色彩。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又称最大幸福主义,是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追求“最大幸福”原则,认为提倡实用即至善的理论,相信决定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其结果的实用程度。虽然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但它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仍然极具当代价值。它的萌芽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德谟克利特和伊璧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历史进程中主要法哲学家有大卫•休谟、杰瑞米•边沁、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等,边沁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功利主义伦理理论框架的确立者和声势浩大的功利主义运动的精神领袖。本文重点

关键词功利主义快乐原则最大幸福原则四个目标功利原理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哲学家不谈幸福,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楚或者给出一个让人比较满意的系统的关于幸福的理论。而边沁借鉴休谟的“道德行为的特征是产生幸福的倾向”,沿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思考,认为: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使自己感到幸福的,所以他们不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作为他们行动的目的,而且还要一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行为的目的。边沁后来将这一思想发展成为功利主义道德原则,提出了一套关于“苦”“乐”的幸福观。

(一)产生基础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是建立在苦乐人性的基础上的。他对苦乐的定位首先可以起源于希腊古典哲学的昔勒尼学派和伊壁鸠鲁主义的快乐主义,把快乐作为人一切行动的动机和目标,人生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边沁将古代哲学传统中对单独个体快乐的重视,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共同体的利益。他指出个体应该积极地寻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这是自然法则作用的结果。因而在边沁那里是看不到伊壁鸠鲁静态快乐的影子的,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更自由、主动地寻求属己的快乐。

启蒙运动的发展,休谟的人性论开始把人们的关注焦点从天堂拉回了人间,开始关注人自身的存在。休谟明确的指出能产生幸福的行为是源于有助于功利,这给了边沁在行为正当性上的初步认识,以及对功利内涵的最初步了解。因为人

的情感中有着同情这一因素,让个人与他人、社会相联系。基于休谟的同情原理,边沁将理论的中心点放到利益共同体之上,开始关注个体之间的相互性的作用,而不是单纯的思考作为独立原子的个人。

经验论传统的承袭。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继承了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到近代英国经验论传统,尤其是把霍布斯、洛克以来的感性经验论作为其哲学基础。哲学经验论主张,个人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自己的经验,经验的最终来源是人的心灵所得到的感官印象。比如,洛克曾说,事物所以有善恶之分,只是由于我们有苦乐之感。所谓善就是能引起(或增加)快乐或减少痛苦的东西;要不然它亦得使我们得到其他的善,或消灭其他的恶。边沁功利主义正是继承了经验论的这一传统,明确将作为道德标准的体验归结为快乐和痛苦,并进一步指出,判断行为是否合于道德,通过检视行为的后果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人的快乐或是减少痛苦来实现。

总之,边沁作为系统的功利主义的奠基人,他的理论的形成和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密不可分,同时有着深厚的伦理学思想渊源。功利主义的产生首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反映了边沁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时代的基本的经济、社会要求和思想状况,并推动了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观念各个方面的变革;并且它的产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具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

(二)基本观点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是以个人为出发点,但它的归宿却不是个人,而是社会。因此,要客观地理解他的“功利”观念,得很好地理解“当事人”的概念,即功利就是给利益攸关的当事人带来快乐或防止痛苦的事物特性。这里的“当事人”既可以是指自己,也可以是指他者。因而,在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里面,“功利”不仅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功利不仅仅是个人对自身利益生活的追求,也是个人对自身利益之外的社会理想的设定与追求,这就是边沁功利主义的“功利”概念的基本内涵。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它有自己特定的内容。经典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主要表现为两个原则:(1)功利原则,即趋乐避苦的人性规律。功利主义把趋乐避苦视为人性的基本,并以此作为道德与理性的评价依据。在这一点

上,功利主义思想与古希腊的快乐主义是一致的。但是伊壁鸠鲁的这种快乐主义伦理思想,主要关注于个体的快乐,但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则更加强调了社会整体利益以及社会整体快乐。(2)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从表面上看,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与我们所提出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类似,但实际上,功利主义的这种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号召每个人都去尽力追求自己的利益,个人的幸福才是社会整体幸福的基础。因此,在功利主义看来,伦理思考的对象应从个人入手,个人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和前提。

功利就是避苦求乐。强调和宣扬功利,就是唤醒人们对本性的意识回归与强化。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我们身处什么地位、环境,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都会避免痛苦,追求快乐。即使那种刻意避乐求苦的行为,究其因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人生痛苦,追求更大的人生快乐和幸福。

边沁认为,人性相同,苦乐感受能力也相同,快乐和痛苦只有量的差异没有质的区别。物质的或肉体的苦乐是基本的简单的苦乐,精神的苦乐则为复杂的苦乐,复杂的苦乐是简单苦乐的量的扩大,二者并没有质的区别。如欣赏一幅经典名画与饱餐一顿精美的食品,二者所获得的快乐没有质的差异,只有量的区别。“图钉游戏与诗歌一样好。”同时边沁也认为快乐是可以精确计算的,方法有七种:根据快乐的强度、持续的时间、确定性程度、感受作用的远近和快乐的增值性、纯粹性和广延性。

功利主义讲的“功利”,是“快乐”和“幸福”的代名词,也是“利益”的代名词。也就是说,功利就是利益,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利益。但这里所说的“利益”并不是单指对物质利益有追逐、获得、享受与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情感上的、心灵上的利益追求、获得与满足。

边沁的苦乐说是从个体的感受为基础的,然而他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价值目标,必然涉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边沁独创了“合成说”,试图把二者统一起来。在他看来,社会利益“就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总和”。“合成说“缝合了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一切鸿沟,既然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同一的,因此,增进了个人利益、个人幸福,也就增进了社会利益和社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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