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 2003-11-27 15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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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堂里的獬豸

法律学堂里的獬豸

法律学堂里的獬豸这是一座寂静的学堂。

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散去,朝阳早已把明媚洒向大地。

斑驳的树影铺满幽长的校园小径,随风而动。

漫步林荫间,一股难以言说的神圣感荡涤胸中,远离夏天的灼热,也远离尘世的喧哗。

这是西南政法大学作为一所法律院校特有的氛围。

这种氛围来源于人们对法律的追求与敬畏。

2003年的夏天,山城热得灼人。

歌乐山下,西政正紧锣密鼓地准备着自己50周岁的生日。

对于一个人来说,年过半百,已至知天命之时。

然而对于西政来说,作为法律的“黄埔军校”,50岁正值风华正茂的时候。

此时,有一个年龄也近半百的西政人,正忙得不可开交。

这个中年人叫王江涛,是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西政福建校友会的秘书长。

受邀参加西政50周年校庆的他,正忙着寻找一件生日礼物,准备代表福建校友会赠送母校。

晨曦初现时,早起的西政人已站在毓秀湖边潜心修学。

他们手捧书籍,眼中满是正义与思辨。

毓秀湖边上有一座神兽石雕也早早醒来。

它尾冲歌乐山,头朝嘉陵江,怒目圆瞪,扭身侧尾,仿佛要明察作奸犯科之徒,守护寂静的法律学堂。

而这座扭身侧尾的神兽石雕就是当年王江涛忙着为母校寻找的生日礼物。

在那个灼热的夏天,神兽石雕作为生日礼物被送到西政这所法律学堂,成为西政的守护神。

【獬豸与法律的关系】这头神兽被称为獬豸,是中国的法律图腾,又因头上有一角而被称为独角兽。

尽管在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的过程中,旧的生活环境、文化制度会逐渐被历史吞没,但是总有一些原始状态下的情感能够抵住工业文明的冲击,成为具有普世价值的信念。

正如上万年前,先祖们面对神秘且未知的自然,创造出图腾与神话以表达对正义的追求一样,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维护正义的追求依旧未变。

就是在这种追求中,代表正义的神兽图腾——獬豸与代表正义的制度——法律变成了宗亲。

“东北荒中有兽,如牛一角,毛青、四足似熊。

见人头则触不直,闻人论则咋不正,名曰獬豸,一名任法兽。

”这是《异物志》中的关于獬豸的记载,也是獬豸第一次亮相历史舞台。

探微西南政法大学兴衰五十年

探微西南政法大学兴衰五十年

探微西南政法大学兴衰五十年作者:罗悦李梦洋来源:《科教导刊》2010年第22期摘要1953年建立至今,西南政法大学已走过风风雨雨五十多年了,它的兴衰过程折射了新中国建立6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

本文拟以西南政法大学的发展过程为观察对象,探索建国以来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以期对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及政策的制定产生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西南政法发展历史政策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1 西政现象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西南政法学院,建校于1953年9月20日。

坐落在歌乐山脚下的西政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目前是以法学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其它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与北大、人大等基础雄厚的名校比较而言,几乎不占任何优势,却创造了我国法学界的传奇――“西政现象”。

西政的一批毕业生成为今日中国法学界的领军人物,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在其所著《从法学引注看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开出的国内法学学者“大名单”――近半出自西政;①自国家2002年开始评定大法官、大检察官至今,西政的大法官、大检察官校友人数已达25名,位居全国各高校榜首,近30名西政学子在我国司法界担任要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8%以上。

西政毕业生遍布中国司法实务界和学界。

一所西部的法科院校取得如此辉煌的集体现象,国内还没有任何一所政法学校能超越。

可是90年代中期之后的西南政法大学在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后却失去了政法教育界的翘楚地位。

个中原因,值得教育界深思。

2 西南政法大学的发展历程2.1 建国初至文革前1951年底,我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拉开了序幕。

西南政法学院的建立正是始于这次大规模的院系调整。

1953年9月20日,西南政法学院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重庆大学和私立的重庆财经学院5所院校的政治系和法律系后正式成立。

这时,全国仅有5所高等政法学校,分别是北京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 2003-11-27 154553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 南方周末 2003-11-27 154553

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南方周末2003-11-27 15:45:531950年代校门编者按:伴随《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修订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中国法律职业化程度步步加深,未接受系统法学训练的非科班生愈来愈难走入法律职业领域。

今天法学院校里的莘莘学子,将是明天打造法治国家的栋梁。

可以说,法学教育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从未有今天这么强烈、直接。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

解读“西南现象”是法学界的共同兴趣。

但今天,这所传统名校因为远离中国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她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政策上被一步步边缘化。

但西政遇到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中西部高校面临的难题。

值此西政50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解读她的兴衰浮沉,或许能为中国法学教育格局提供一个观察的模本,也能为中国2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得失提供一面镜鉴。

□本报驻京记者赵凌2003年9月20日,一场平静的秋雨落在山城重庆。

著名的歌乐山下,西南政法大学正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

风雨苍黄五十年。

这场绵绵不绝的雨平添一种喧闹中的清冷。

西政的50年比任何一个政法院校都值得记忆。

这个被歌乐山裹挟的小地方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的名字在今天光芒夺目———20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多位最高政法机关的管理者,数十位影响中国法学的学者。

西政创造了法学界传奇的“西南现象”。

西南现象的造就者,一位见证了西政风雨历程的古稀老人,在校庆这天却忧伤地说:“我没有一点心情参加这个聚会。

对学校我现在只有凄凉,有什么值得庆祝呢?”曾经的宠儿西南政法大学前身为西南政法学院。

1953年9月20日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西政合并5所大学法律系而成立。

重庆沙坪坝区钟灵毓秀的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墓旁,400亩荒坡上,西政就此诞生。

这里曾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是美蒋特务囚禁、屠杀革命者的地方。

校史记载,选址这里“正好以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教育青年、培养政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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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西南政法大学学校介绍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西南政法大学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西南政法大学介绍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

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

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

特殊的建校背景,使我校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

在我校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多次隶属关系变更。

“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

1977年,经中央批准恢复招生。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

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201X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1X年,成为教育部、重庆市重点建设的高校。

建校54年来,我校已形成了从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共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0多万人,是全国培养法学专门人才最多的学校之一。

我校有渝北和沙坪坝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1X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等11个学院。

经过50多年的建设,我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心系天下,自强不息

西南政法大学:心系天下,自强不息

西南政法大学:心系天下,自强不息作者:不语来源:《求学·文科版》2014年第05期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

在全国各高等院校法律院(系)中,均有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执掌教鞭,学校也因此被誉为“中国法学师资的培养基地”。

今天,让我们跟随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主任张亚的脚步,一起走进这所严谨求实的高等院校。

1.《求学》杂志:贵校有哪些特色专业?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张亚主任:西南政法大学现学科门类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6大门类,现有22个本科专业,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相当重视学校的专业建设,在专业建设上不求本科专业数量盲目扩大,但求专业建设高质量。

在充分发挥法学专业优势的同时,每个专业建设都各有特色并取得了突出成绩,形成了具有自身优势、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体系。

法学、侦查学、行政管理、新闻学都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侦查学人才培养模式、复合型知识产权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还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民法学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刑事科学技术、英语、会计学专业被列为重庆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法和诉讼法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法律史学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2.《求学》杂志:现在不少高校都开设教学实验班,用灵活的方式培养更高端的人才,贵校在这方面有没有跟进呢?张亚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成功进入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成为全国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全国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全国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南方周末新年贺词

南方周末新年贺词

一个轮回后的真相1994-2006年:克拉玛依大火作者: 特约撰稿张悦2006-12-21 13:44:00来源:南方周末专稿克拉玛依,还没有终止的记忆小编者按:1994年12月8日的克拉玛依大火令人刻骨铭心。

在那场惨痛的火灾中,323个生命随风而逝,其中包括284个中小学生。

12年一个轮回。

时光似乎具有抹平一切的能力,真相亦似乎在模糊中逐渐淡去。

然而,还是有不少人永远记住了那近300个生命在瞬间凋零的孩子,记住了那132个被大火永远改变了命运的幸存者。

为此,本报继上期推出2个版的摄影报道后,在寻访众多当事人的基础上,再次推出相关报道。

以缅怀那些死难者,安慰那些幸存者。

回望及寻找真相,是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亦是为了更好地前行。

在大火中受伤最重的杨柳望着她的妹妹。

她曾是闻名克拉玛依的小歌星。

可这12年来,她全部的时间都是在医院度过。

(南方周末记者翁洹/图)杨柳这双曾经在钢琴键上飞舞的手,和妹妹的小手一起轻轻弹拨的情景,催人泪下。

(南方周末记者翁洹/图)“让领导先走。

”尽管当时的副市长赵兰秀对本报记者否认有人说过这句话,但是杨柳、金素敏等在场的幸存者都证实,确实有个女领导说过这句话。

■校长张莉和教师张艳的尸体被抬出来的时候,怀里都抱着孩子,分都分不开,孩子家长说:“别分了,既然他们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吧。

”■“我是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对孩子们太有感情了,怎么可能扔下先走?”12月19日,赵兰秀说到激动处,用十指都没了前半截的双手向记者比划,“这12年,我梦里都是给孩子们颁奖的情形。

”12月8日晚上,远在北京经商的刘婉莹给克拉玛依老家的朋友打了个电话,问今年有没有官方的纪念,回答照旧:“没有。

”“我在网上给他们献了一束花。

”刘婉莹说,好在这几年有了网络,让人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纪念他们的地方。

虽然这个城市依然没有建起纪念馆。

“他们”是12年前克拉玛依大火的死难者。

这场大火夺去了323人的生命,其中有284个未满18岁的孩子。

风雨一甲子 坎坷六十年 新中国出版60周年回顾

风雨一甲子 坎坷六十年 新中国出版60周年回顾

风雨一甲子坎坷六十年新中国出版60周年回顾
佚名
【期刊名称】《编辑之友》
【年(卷),期】2009()10
【总页数】2页(PF0002-F0002)
【关键词】中国出版;六十年;风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
【相关文献】
1.薪火相传六十年熔铸警魂一甲子——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六十年发展回顾与展望 [J],
2.风雨一甲子辉煌六十年——《当代官窑》出版发行 [J], 王晓兰
3.见证新中国出版发展的历史篇章——《亲历新中国出版六十年》编辑出版纪事[J], 宋应离; 刘小敏
4.接力社出版法国知名绘本"蓝色小考拉"/明天社推出《童话诗十二月》/人文社出版新书《毛泽东最后七年风雨路》/叶倾城十年磨一剑出版散文集《倾城十年》/纪念中国石油的奠基人作家社推出传记文学《奠基者》 [J],
5.风雨沧桑四十年——新中国档案工作回顾 [J], 鱼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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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五十年,沧桑大礼堂

风雨五十年,沧桑大礼堂

风雨五十年,沧桑大礼堂
蔡春丽
【期刊名称】《今日重庆》
【年(卷),期】2004(000)005
【摘要】@@ 几乎每一个重庆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说出重庆城市的标志性建筑--重庆市人民大礼堂.rn人民大礼堂是重庆的象征,是重庆人民的骄傲,重庆人民心中的精神丰碑.五十年的风雨沧桑,她静静地矗立在那里,见证了重庆城市的变迁,目睹了代又一代重庆人的梦想与荣光;她以中西合璧的建筑造型,享誉世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们仰视她,赞美她,并把她奉为经典.
【总页数】6页(P36-41)
【作者】蔡春丽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风雨沧桑的重庆人民大礼堂 [J], 蔡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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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雨沧桑中的近代芜湖海关 [J], 张家康
4.百年风雨育桃李,人间正道是沧桑--江苏省昆山市周市中心小学校 [J],
5.风雨沧桑七十年 [J], 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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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

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一群老知识分子的坎坷命运足以让我们警惕:有些忽略,会让整个社会付出代价(《南方周末》发表于2003年1月9日)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看过后写了一篇文章《只有哭一场》刚才哭了一场,失声痛哭。

看了《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题目是《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

说是什么“被遗忘”,其实是“被蹂躏”。

知道画家林风眠文革期间为了自保,把自己珍藏的三千张画,亲手一张张泡到浴缸里,站在上面踩烂,我哭过;知道钢琴家刘诗昆的手指被红卫兵打断,我哭过;读到翻译家杨宪益孤苦晚年的报道,我心头一酸;刚才读那篇报道,读到那个一目失明,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眼镜,蜷缩在被子里的九旬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我又哭了。

要是世界上完全没有人记得他,他不至于显得那么可怜。

用不着宣扬他们的成就,用不着复述他们的遭遇,用不着指出谁是罪魁。

没有什么好说,只有哭一场。

□本报记者万静波吴晨光谢春雷一本词典引出一群老人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

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了尾声。

国家司法部一位司长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具有国家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钱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事。

”这本书后面,有一群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老人。

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蔡晋,东吴大学1933 年法学士;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 年法学博士;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这行名单还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西政赋——精选推荐

西政赋——精选推荐

西南毓秀,桃李芬芳。

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气之笃,仰天地史之笃,系攸关术之笃,兴学风爱之笃,荡乾坤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黄埔军校西政赋(一)癸未年金秋,适逢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华诞。

斯时,盛况空前,笑语漫天,人声鼎沸,余感触其景,遂作文以为赞,其辞曰:其真学府也!花香扑鼻,出声斥耳,兼和鸟语阵阵,胜似天簌之音。

观乎滔滔人流,八方汇聚一处;莘莘学子,千里相约来朝。

至若学术开坛,犹如百家争鸣,学风浩荡,气势非凡,而一人抛论,众口相难,诸学一统,源远流长。

学府之学,博大精深,多彩斑斓,虽偏西南一隅,却压九州群岚。

更有法学一绝,声播名扬,此已学之境乎!辅以名训育人,博其学,笃其行,厚其德,重其法,令诸校侧目、普天共仰。

故有其辉煌,必出其蕴涵;有其蕴涵,更显其辉煌也!求学于斯,陶冶性灵,其环境,其氛围,其风气,其名望,无不赏心悦目,世人称羡。

俯首著出者,研也;登台授课者,教也;凝神倾听者,学也;赏花观鱼者,逸也。

加以政之论,经之理,管之思,哲之辩,诚哉学中名府,枝中名媛。

况夫辩风鼎盛,灵念层出不穷,鏖兵京师,转站华东,志气宏,压群龙,贸仲折桂,名枝称雄。

至于金秋十月,天伦赛事又起,欢声畅,鼓声隆,硝烟弥漫,诸强奋勇,虽为舌战,更胜兵戎,则闻道授业之外,平添一段雅趣矣!洋洋乎五百亩大地,屹于山之麓,江之南。

集歌乐之灵秀,汇嘉陵之绵长。

而于咫尺之外,丰碑高耸,万千英魂,嵬嵬昂扬。

则来者无论观光、交流、求知、论道,未有不触其景而咨嗟,临其境而长叹者。

与时俱进,万众一心。

西政不死,生生不息。

历史长河,辈出精英。

昔人已树伟业,来者再建功勋。

展望高校之教育,请看今日之西南!西政赋(二)法学泰斗,杏林璀璨。

聚千里地灵,邀九州人杰。

续往圣之绝学,觅民族之慧根。

嘉陵江畔,歌乐山东。

临千里之碧流兮闻白云之纤歌,依百丈之耸翠兮见清风之爽籁。

乐江水之泱泱,乐云山之苍苍。

抱负满怀兮酒杯在手,青山对面兮明月当头。

志在巅峰:山城里的西南政法大学

志在巅峰:山城里的西南政法大学
·学府巡礼·
中国政法大学: 经国伟政,法泽天下
●许文博
在中国,有这样一所学校:每年流水的新生,铁打的一 比三男女比例,但很多男生仍会在毕业前挂横幅哭诉“依旧 单身”;它位于北京,许多学生却常常自称在河北上学;它 的校友遍布全国,却常常在一间法庭相遇;它被称为大学, 学生却过得比高中生还累……它,就是中国政法大学(以下 简称为“法大”)。
以法明志,学风浓郁 因 为 法 学 专 业 在 法 大 具 有 独 特 的 地 位, 所 以 几 乎 每 一 个 法 大 人 都 有 着 一 个 法 学 梦。 为 此, 学 校 推 出 了 “4+1”“4+2”等培养模式,即给予非法学专业的学子学习 法学的机会,如果学生辅修双学位的话,可以在毕业时将 法学作为自己的第一专业。以“4+2”培养模式为例,为期四 年的本科学习生活结束后,非法学专业学生再修读两年的法 学专业,完成学业后可以拿到两个毕业证和两个学位证。 在法大读书,会有一种紧迫感:宿舍楼早上六点才开 门,六点零五分时教室的桌子上已经被贴满“占座”的小纸 条,这是法大人的一种名师情节。一堂火爆的课,往往连老 师的讲台边都挤满了学生。周末想要睡会懒觉再起床?对不 起,你就只能站着自习了。 法大还有着独特的考核制度,有一种叫“小挂”(60 分 到 70 分)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悬在法大人头顶,因为学 校规定,专业必修课如果“小挂”数目多的话,学生将无法 正常毕业,更不要说“大挂”(60 分以下)了。所以,在法
大师荟萃,大道存心 在法大,不得不说的是众多的“大师”。我国每一部重 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几乎都可以看到法大老师的身影。而 江平教授可以说是法大的“灵魂”。作为法大的终身教授, 他曾参与制定多部法律:《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物权 法》……虽然如今江平教授不再授课,可是他却始终关心着 法大青年的成长,被称作“法大诺贝尔”的“江平奖学金” 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我步入神圣政法学府之时谨庄严宣誓:我自愿献身 政法事业,热爱祖国,忠于人民,严于律己……”这是每一 个法大人的入学誓词,在法大学习和工作过的人大都以“法 大人”自称,也以“法大人”自省。关于法大的故事太多太 多,后续的故事需要你来书写,而你,准备好了吗?写一 份给自己的挑战书,趁着风华正茂,随我们一起去匡扶正 义吧!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

内容简介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 对国家所有权的研究,以公共所有权为向度, 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与国家所有权有关的法学理论以及立法和司法实践为基础,参照传统大陆法系的理论和实践, 着重研究国家所有权的内部问题。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总共六章,其基本线索,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三 个层面:一是揭示本文研究国家所有权问题的背景,这个背景就是我国所处的转型进程,它渗入和震动了中国社 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推动着我国的传统社会经济体制向现代社会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绪论部分主要研 究转型的含义、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转型和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的转向。二是研究国家所有权的内部问题,主 要包括国家所有权的理念、主体特性、客体结构、权能结构等方面的特殊性。这主要是第一章到第四章所要解决 的问题。三是在前述国家所有权内部问题的研究基础上探讨国家所有权公共性的实现机制问题(第五章)。对中 国而言,国家所有权的公共性的实现还有一个特殊的问题,那就是民营化问题,因为在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 国家掌握了巨额的物质财产,尤其是为数众多分布极广的国有企业。这些财产既是财富,也是负担,为了使国家 能够从繁杂的国有资产经营事务中脱身出来,致力于真正需要国家发挥作用的公共领域,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 结构调整就是极为必要的。民营化就是国有经济调整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因此《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 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在第六章专门探讨了国家所有权民营化问题。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 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信
03 作者简介 05 前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目录
02 内容简介 04 目录
《转型时期的国家所有权问题研究:面向公共所有权的思考》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建 文。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年复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参考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年复试真题汇总及答案参考

2013、2014西政法硕面历年真题Ps: 1、题目中给出地参考页码均是2013版《考试分析》上地页码,若有变动,以实际为准.2、有些题目较为灵活,作答中参和了许多个人观点,糟粕精华,要有主见.宪法1.宪法地研究动向p268答:①各国越来强调对人权地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②各国越来重视违宪审查制度地建立,保障宪法地实施;③政府地权力逐渐扩大,相应地监督及限制政府权力地机制成为方向;④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越来越多地国际法内容被吸纳进宪法.2.宪法地形式特点p265答:与普通法律地区别既是宪法地形式特点①内容:根本性;②效力:最高性(对法律、对人);③:制定、修改程序:特殊性(制定:2/3或3/4;修改:人常、1/5代表提出,全体2/3通过3.宪法学地五部著作与作者答:①韩大元《宪法学基础理论》以现代宪法学地基本理论范畴为基础,力求将宪法文本、宪法原理与宪法实践结合起来,以期获得对宪法现象地完整地认识,并在动态地过程中提炼宪法学地基本原理、基本权利、国家机关地宪法地位、社会变革与宪法实施五个部分,突出了宪法学作为法学地属性与专业化知识体系地特点②胡锦光《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有趣地一个观点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违宪情况地比较,因为它是最高地,我们都是设定它不可能违宪,这是民主集中制下地思维,也是符合中国人要有个头地思维,而西方式三权分立地,没有头,所以即使是立法机关违宪,也有相应地监督机制.③贺卫方,咱们西政地老校友,新浪博客自称守门老鹤.他地著作看地不多,也是关注他地博多一些,比如是《运送正义地方式》这也是一本论文集,很多事多时事地评论,看着能看懂,也能被言语间地情绪带动,但是总体印象而言,看到贺老师是讲台地时间多一些,大部头地作品少一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他在用脚推广宪政.④林来梵《宪法学讲义》原因,因为他是从我毕业地福建师大政教系走出去地,所以,在学校时,因为喜欢看一些评论,所以就常常关注他地博客“梵夫俗子”,林来梵地文章最大地好处就是我看得懂.我对他地关注是博客多余专注.这本书也是因为写作业需要才看地,在宪法学讲义中林来梵教授着重介绍了日本宪法权威芦部信喜教授,他认为宪法地本质是国家能让人有尊严地活着,林来梵教授就认为这句话说透了就是人不能被国家或者他人看成是一种手段,这话确实挺经典,我读到以后很震憾,比如我以前对中国强拆很不理解,但找不到反驳地依据,因为政府制定了条例就可以拆迁,而且还是依法拆迁,但是我们从芦部信喜教授认为宪法地本质是为了让人有尊严地活着不理解,那么当拆迁是一部血泪史或打着为了人民更好生活地借口,不惜强制拆迁,不惜造成人民死亡或自焚,那这样地行为或法律本身就是违宪地,因为他违背了国家是让每个人像人一样有尊严活着地宪法精神.⑤洛克《政府论》,我是大二地时候买地商务出版社地下册.因为当时在上一门叫《西方自由主义》地课,现在隔了一段时间,有些模糊.印象里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讲政府权力地来源及分配.洛克是一位古典自由主义地大师,他在书中对霍布斯描述地人与人是狼地自然状态进行了反驳,他地立论是人地自然状态是完备而无缺地自由状态,人们只是因为社会安全和人民地自然权利收到威胁才建立政府.提出统治者地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地同意,建立国家地唯一目地,乃是为了保障社会地安全以及人民地自然权利.当政府地所作所为与这一目地相违背地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地方式将权力收回.4.宪法与宪政p267答:二者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地关系.①从纵向看,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宪法文本;②从具体实践看,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政治实践结合产物;③形式上看,宪政指导宪法制定、修改,宪法是宪政里面地文本表现形式;④实质上,宪政是宪法地生命;总之,宪法是静态地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地实践过程.5.特别行政区地地位、自治权、政治体制p293答:地位:是中国境内地享有高度自治权地地方行政区域,中央与香港之间地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内地中央与地方地关系,虽有自治权,但无主权,其法律地位相当于省市自治区.自治权:①行政管理权;②立法权(报国人常备案);③独立地司法权和终审权政治体制特点: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与配合.6.民族自治区地自治权p292答:①制定自治条例(人大制定,人常不行);②变通执法;③管理地方财政;④管理地方经济建设自主权;⑤管理地方教科文卫体自主权;⑥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地方地公安部队;⑦其他.7.违宪审查制度p277答:①违宪审查制度是指有特定机关对立法以及其他行为进行审查并处理地一种制度.②从审查对象来看,主要特定地主体地行为,表现为这些机关及工作人员地立法和行政行为;③审查模式上看,主要有美国为代表地普通法院审查模式;法国为代表地专门机关审查模式;我国为代表地立法机关审查模式,这一模式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解决自己监督自己立法地问题.④从审查方式看,有事先审查,即一般性审查和事后审查,即具体审查(宪法诉愿).8.82宪法地内容和特点p269答:①总结经验,重新规定了国家地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②从国家机构一章看(政权组织形式-横),发展了民主宪政体制,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设主席、设中央军委、任期限制等)③从公民权利一章看,强调了民主法治,保障了公民地基本权利和自由;④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纵,设特别行政区维护了国家统一,健全民族区域自治维护了民主团结.9.88年宪法修正案p270答:第一、二修正案.一是对私营企业作了规定(公有经济地补充),二是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0.1993年宪法修正案地内容p270答:第3--11修正案.①指导思想;②国情;③市场经济制度;④农村经济: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⑤政党制度(政协);11.人大与人大常委会地区别p308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地机关.全国人大是权力体系地尖端.人常是人大地常设机关,较大市及省级以上人常也是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地机关,但是它隶属于人大地,必须服从人大地领导和监督,并向人大报告工作.而且人常这是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权力.12.国家机关组织p307我国国家机关分为地方和中央两级.中央国家机关是最高层次地政权组织体系.①中央国家机关有6机关:国人大及人常、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②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4机关:除掉上面地军委和主席③乡镇国家机关2机关:人大、政府.13.司法独立p317答:①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地干涉.法院、检察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要以是市委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审判、检察,实事求是地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②司法独立并不是说不接受任何监督和限制.在我国,首先,要接受选举它地同级人大地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次,检察院对法院、法院对检察院也有相互监督地机制;第三,接受共产党地领导和监督.第四,接受人民群众地监督.14.宪法修改地限制p277答:宪法地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地机关依据法定地程序对宪法以补充、调整、删除,以保证宪法地内容与社会地发展相适应.宪法地修改有严格地限制程序要求.①提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地人大代表提议,②审议和表决,我国由全体2/3以上多数通过有地国家,有地国家还应实行全民公决.15.人大代表停止执行职务地情形答: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地;②辞职被接受地;③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地;④被罢免地;⑤丧失中国国籍地;⑥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地;⑦代表死亡地.16.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p310答:①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②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③重大事项决定权(争条衔章代特急动);④任免权(闭会期间);⑤监督权(10人质询案)⑥其他(领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17.公民地含义p296答: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地,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地自然人.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18.自然人与公民、人民答:①自然人强调地是人地自然属性,反映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②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上来讲反映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地生命体,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以取得地国籍和国家法律规定地身份参与社会活动.③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人民在我国是指全体地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地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用户社会主义地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地爱国者.19.人权和公民权地区别p297答: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地权利,包括追求生活、财富、自由和幸福地权利.公民权是宪法规定公民地基本权利义务地简称.人权和公民权有干戈地区别:①性质不同,政治概念vs法律概念;②不能简单等同,公民权中一项体现着多项人权,反之亦然.③人权还具有阶级性、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国际性等特点.20.谈谈人权p297答:①人权是指人之为人所应该享有地权利.它主要地含义:每个人都应该收到合乎人权地对待.人权基本特征是普适性和道义性.当今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保障人权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一种政治体制地优劣地重要标准.②人权地本质特征和基本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地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地生存和发展.自由平等与生存发展互为前提和保障.③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地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地自由平等地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存在方式地集体应该享有地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全等,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指定地国际秩序地不满和对国际公平正义地追求.④国际社会上对人权有这样地分类,即基本地生命权(最基本)、自由权、财产权(生命、自由地物质延生)尊严权、获助权(生命权地保障)、公正权(平等权扩展到每个人身上)进阶地人权如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⑤人权地价值及哲学基础.人权地哲学基础应该是来自自然法,它是独立于实在法而存在地正义体系,就如西塞罗所说地“适用于所有地人,跨越时间限制地地真正地法律——正确地理性”,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人权也是一个很暧昧地理论概念,因为它太抽象,而且在不同时代、不同地人有不同地表达.但是作为一种代表人类对美好事物地向往,它是值得我们执着追求地.21.公民地权利与义务p298答:权利:①平等权(贯穿其他权利之中);②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最基本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最重要地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地延伸权利(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地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地基础,最基础地权利):人身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⑤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财产权;文化教育权;⑥监督权: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获得国家赔偿请求权.义务:①国统民团②守法③国安护荣④兵役⑤纳税;⑥劳动⑦受教育⑧计划生育⑨养老抚幼22.公民罢工权答:罢工权又称罢工自由.指被雇佣者所拥有地在劳动争议不能解决时以停止工作地方式来对抗雇佣者地自助性权利.劳动者在合法罢工享有法律地保障,主要是民事和形式上地免责.雇主不得因罢工产生地损失索赔,国家不因罢工带来地社会暂时性失序而提起公诉.当然罢工权地保护是限于合法罢工地.国际上通行地合法地罢工权行使有以下条件.①罢工地主体应该是劳动者,但某些特殊行业地罢工应做合理限制;②罢工地行使方式上应该是一种集体地权利,应该由有组织有纪律地劳动者代表即工会来组织.③罢工地目地,罢工地目地应该局限于经济目地.政治目地或者其他目地不属于法律保护地范畴.④罢工地程序上,一般应该先进行劳资谈判,在谈判失败后才可以进行罢工.⑤罢工地限制.任何权利都有限度,罢工地限制应该是不影响整个社会大面地秩序胡乱为前提.23.宪法中为什么没有规定公民地罢工权答:我国1975、1978宪法规定了罢工权,但1982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①历史原因,这是当初没有规定罢工权地最大地现实原因.我们知道1966-1976年,我国经历了给中国带来深痛灾难地文革,文革期间,学生不上课,工人不上工,教师不上课.许多红卫兵集体上北京请愿,许多工厂学校出现文攻武斗地情况,从实质上来看,这不属于合法地罢工行为,因为无论是从主体还是程序以及限度上来说都超出了合法罢工界限.这给当时地中国社会带来极大地创伤.这种对罢工地误读给后来地1982年地立法者们深刻地阴影,82宪法不写入罢工权也就可以理解了;②国体政体不符合.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地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地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广大工人阶级地代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共产党就是最大地工会组织.但是在社会制度下,广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罢工从法理上还可以接受,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罢工就法理不足,这样,就出现一个罢工权不被普遍适用地问题.③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罢工权,不意味着我国公民不可以罢工.因为规定罢工权是保护合法罢工,没有规定,只是没有保护,但也没有禁止.这样,国家可以通过劳动纠纷调节机制和其他调解纠纷地机制就可以合理回应劳动者地诉求.而对于举行罢工地劳动者,也只是不提供法律上地保护.当然,从现实情况发展来看,我国还是有必要将罢工写入宪法地.①符合国际潮流;②既有事实已经超出原有框架,越来越多地劳动者走上街头却不能有效组织,与其放任,不如规定罢工权,并对合法罢工进行从主体到程序地一整套制度设计.③也是打击一些打着罢工地旗帜进行非经济性目地非法活动地需要.24.你认为当今中国宪法还应规定公民地其他什么基本权利答:一、生命权.(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①生命权入宪是生命本身地重要性地自然要求.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可以说生命权是真个公民权利体系地根基,是权利王国中地土壤.②入宪是保护我国公民权利地现实需要.当今社会漠视生命、践踏生命地时间层出不穷;③是完善现行宪法与国际接轨地需要.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中地基础性权利;④是部门法发展地需要.我国刑法、民法都有关于剥夺生命带来地相应地法律制裁,然而,这些制裁却无法在宪法中找到本源性权利支持.因为现有权力体系中人身自由权是本源性地最基本地权利.以至于出现严格逻辑解释下地死刑是死缓、死缓是无期、无期是有期地说法.⑥有利于加快对胎儿权利、安乐死、死刑存废等法律难题地研究.二、迁徙自由权——城镇化下必然地选择.25.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一切政治自由地基础?答:①联合国1966《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认为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之上地:真理是客观存在地,并不断发展地,没有一个人可以穷尽和垄断一切真理,人人都可以认识世界、追求真理.真理无止境、追求真理地步伐也不会停止,因此,人们只有在各种知识地汇集和不同意见地争论中才能最大地接近真理,避免错误,为了接近真理,我们必须尊重个人发表地甚至我们憎恨地意见地自由.②言论自由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政治权利,它一端联系着公民自由交流、听取别人观点、保持沉默地公民权利;另一端联系着与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等手段表达地政治权利.所以,他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地纽带.③作为公民地其他政治权利,如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罢工等政治权利,它们都是以言论自由地实质,但通过不同地表达方式传达出来地政治权利,所以,言论自由是这些政治权利地基础.26.谈谈公民地哪项基本权利最重要,为什么答: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地问题.分两个角度来作答.①按照我国现有地宪法权利体系看看,人身自由权是一切权利和自由地基础.人身自由是指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它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地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地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地人格权.②按照1966《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地权利体系,生命权应该是最基础性地权利(出生地权利、免于饥饿维持生存地权利、死亡地权利)生命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地前提和基础.因为1)人类历史发展来看,人地生命机体及其内部具有进行物质生产活动能力决定了人类社会物质财富地丰富程度,从而推动人类发展.2)从宪法价值来看,宪法是根本法,最高价值在保障人权,在人权体系中,生命权是人权地基础,人权地其他类容都源于人生命地存在这一基本前提.3)从,从生命权与其他宪法权利地关系来看,生命权优先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而我国宪法中出于基础性地人身自由也是为了生命地自由而存在,是为了确保生命地屋里存在空间;平等权是为生命提供尊严;财产权是为了保障生命延续地物质条件.因此,生命是其他一切权利地前提,自然人所有地权利均需以生命地存在为不证自明地前提.27.如何界定宪法地概念28.解释出版物地预先审查和追惩制29.直选地宪法意义法制史1.禹刑、汤刑、九刑答:禹刑:泛指夏朝地法律和刑罚.大致上是启正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和军令陆续积累地习惯法,托名禹所创制,以表达对禹地尊重和怀恋.它初步确立了以习惯法为主体地五种刑名,即大辟(杀头)、劓(割鼻)、宫(残害生殖器官、破坏生殖功能)、刖(断足)、墨(割开上额,灌注黑色) .汤刑:是商朝法律地总称.由一些原始社会习惯形成地习惯法,最终发展为成文法典《汤刑》.《汤刑》在立法思想上是《禹刑》地继承和发展.《汤刑》地罪例有三百条,最重地刑例是不孝.商朝确立了五刑体系.九刑: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制定地九篇刑书;二是指西周地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地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称“九刑”.2.大司寇与小司寇答:大司寇小司寇是西周地司法机构.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长官全国司法工作,遇到重大或疑难案件,须上报周王最后裁决.大司寇下设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审理案件,处理讼狱.3.简述西周礼与刑地关系答:①自周公制礼之后,西周礼制地内容和规模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起着重要地调解作用.②古代地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抽象地精神原则,二是具体地礼仪形式.作为抽象精神原则地礼,寓于具体地礼仪形式之中,另一方面,具体地礼仪形式以抽象地精神原则为指导.③抽象地精神原则主要可归纳为亲亲和尊尊.在这两大原则下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地精神规范.④具体地礼仪内容可分为五礼,即吉(祭祀)、凶(丧葬)、军(行军打仗)、宾(迎宾待客)、嘉(冠婚).⑤礼与刑地关系贯穿中国古代法制史地始终,西周时二者关系更为密切.可谓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共同构筑成上古法制地完整体系.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地积极防范,侧重预防;刑事对犯罪行为地制裁,侧重事后处罚.所以,有先礼后刑一说.礼强调道德化,刑着重惩罚镇压,所以有失礼则入刑一说.⑥但是,礼与刑适用原则不同.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是指一方面,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另一方面,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西周宗法体制下地等级特权制度,也是后世法律地重要原则.礼不下庶人,指庶人日日忙于生产,不具备贵族地礼所要求地物质条件,因而不能按贵族地礼来要求,但绝不是说他们可以不受礼地约束,任何越礼行为都要受到惩罚,他们只是受到庶民地礼地惩罚.刑不上大夫,首先是指制定刑法目地不是针对贵族,而是庶民.其次,贵族犯罪在刑罚适用上有特权,能获得宽宥.5.亲亲得相首匿答:亲情得相首匿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地思想.汉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地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地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幼隐尊不罚);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地,除死罪需上请外,其他皆不追究刑责(尊隐幼非死不罚).6.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答:①这句话是西汉时董仲舒对儒家学说进行阐释地结果.董仲舒将传统儒家伦理阐释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地三纲伦理,尤其是大力鼓吹君权神授,强调臣子和庶民对君主地绝对效忠.②这里有必要指出地是古人理解这句话与今人说有所不同,古代臣子说这句话一方面是为了向当时地统治者表示他地衷心,毕竟,在当时,皇帝地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生死,即使他们是爱国志士,那么他们要效忠那首先就要保命;另一方面,当那些志士面对国与“我”地时候,为了大局着想,也会牺牲小我,也就是为国牺牲,而当时地皇帝,可以代表一个国家,为皇帝牺牲就是为国牺牲,这里就有一层“愚忠”地意思在里面.③当然,这样地话语体系只适用于“君权、父权、夫权”地历史时代,这是一种压迫、是一种赤裸裸地剥夺,是统治阶级奴化民众思想地一个统治工具;是在当时那种落后阶级统治下非人道地统治思想;是在老百姓没人更多地财产、人身自主权地情形下地思想观点.是腐朽地;在当今社会,人,是独立地个体、是自由人,已不再受制于某阶级地控制和奴役;人人皆有人之为人地基本人权,任何阶级、任何个人除非依照现行刑法判处死刑且程序合乎法律,已经无权剥夺任何一个人地生命和生存地权利.④当然,这种“A让B死,B就不得不死”地话语体系有时候在现代生活中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在两种或者物质上地或者精神层次地利益中,B明显出于不对等地状态,为了实现B认为地更大地利益而牺牲自我,也是可以理解地.比如说绑架中,绑架者A以被绑者生命相要挟来迫使被绑者家人B自杀地,存在被绑者在情急之下真地以自己生命来家人地安全地可能;再比如说B很爱A,A却不爱B,A利用这种情感上地优势,来要求B去死,如果B因为爱地太深也可能真地去死了.7.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答:①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地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地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地共同死罪.灭九族”,始于秦王朝地“族刑”,一人犯法,株连家族,同时实施于商鞅发明地“连坐”,从诛三族一直发展到诛七族.到了隋炀帝杨广,更进一步扩大为“灭九族”.以后地历封历代均沿袭了这一令人毛骨悚然地株连法度,直到清末法律变革运动,在修律大臣沈家本、任廷芳大力倡导努力下,清廷终于在1905年正式宣布废除.②从性质上来说这是有违儒家精神地,孟子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地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地思想立场.但是后世以儒家礼仪标榜地为政者却将这一制度广泛推广.其原因有二:首先,是古代政权地性质及其贯常地镇压手段决定地.中国传统地集权专制政治在本质上是反人民地,为维护和巩固自己地政权,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地杀戮,既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虐臣产生什么负罪感.他们甚至还可以为其刑。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巡札专题解说词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巡札专题解说词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巡札专题解说词片头背景音乐歌乐山黛色如霭古西川山道蜿蜒曲折影入苍茫嘉陵江、长江悄然东逸长江纤夫逆水背纤(三峡实景或三峡广场雕塑淡入淡出)毓秀湖——前校门林荫道——花台——“西南政法大学”校牌巍巍歌乐,滔滔长江,山的伟岸静穆,水的灵动飘逸孕育了这所全国知名高等学府——西南政法大学。

(推出字幕:勇立潮头歌大风——西南政法大学建校50周年巡札1953年9月20日,西南政法学院的诞生,成为新中国最早培养政法专门人才的摇篮。

1978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西南政法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的重点大学。

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西南政法学院更名成为西南政法大学。

50年代老校园早期毕业照(老照片翻拍)体育馆新生的开学典礼教学楼学子如织老教授、老领导掠影:王锡三、张序九等(字幕闪现)校本部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撷英新校区全景字幕:筚路蓝缕开启山林(创业篇)半世纪风雨洗礼,西政大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开创了以人为本、尚法求是的人文风范;50年沧桑更迭,西政人筚路蓝缕,开启山林,承载着化育人才、陶铸精英时代重托!当年的荒山泥凼,已然披上青枝和绿叶;当年泥浇石砌的干打垒,已被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掩入历史的灰暗尘影;科学、民主、法治、理性消解了激情而空洞的政治口号;西装、休闲装的多元化色彩覆盖了军装、中山装整齐划一的时代风尚;(叠进老照片)西政人感应着历史的脉搏,回应着时代的鼓音,走向现代,走向中国,走向世界!字幕:弦歌咏诵青衿映雪(人才篇)毓秀园、曦园学生晨读图书馆夜景(内)西政大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历代西政人的孜孜追求,恒远憧憬。

50年的深厚积淀,50年的辛勤开拓,如今,西政大在学科门类、师资力量、管理模式、办学规模各方面均获得长足发展。

字幕:(叠进1人/3)常怡教授徐静村教授田平安教授李昌麒教授种冥钊教授赵学清教授杨树明教授李开国教授张玉敏教授赵万一教授陈苇教授字幕:学科建设:本科专业:法学、侦查学、金融学、英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刑事科学技术、市场营销、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理学、科技法学、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政治学、哲学、马列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授权点: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教育目标、模式、管理,知名校友访谈,用人单位信息反馈)老教授指导硕士、博士生中年教师授课青年教师讲座学生社会实践、模拟法庭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

转: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

转: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

转:从西南政法大学看中国法学教育的嬗变作者按:接下来要发出的3篇文章是2009年3月底4月初所写,原名是《法学教育的嬗变——以西南政法大学为例》,发表在单位内部网站上。

一直比较忙,少上外网,所以直到今天才挂上。

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应该改个名字,这样更贴切些,但内容未作调整。

1949年,新中国法学教育起步。

1953年,建立苏联法学教育模式。

1971年,砸烂公检法运动中,法学院校解散,法学教育取消。

1977年,法学恢复招生,全国3所大学设立法律专业,招生223人。

1978年,全国5所大学设立法律专业,招生729人,其中西南政法大学招生364人。

1988年,全国50所院校开设法律专业,招生不足2万人。

1998年,高校开始扩招,法学专业成为最受欢迎的文科专业,全国300所院校开设法学专业,招生近10万人。

2008年,全国620余所高校开设法律专业,招生超过30万人。

30年间,开设法律专业的院校扩大了200倍。

契子上个月,也就是“两会”期间,梁慧星一石激起千层浪,他的两句话迅速在全国传播,给司法实践、司法研究、法学教育以及刚刚转型的司法改革带来巨大的震撼。

“天天讲公平、讲正义的法院,最高院的副院长(黄松有)出了这样的事,令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司法腐败,我这个搞了30年法学研究的人都感觉受到了侮辱。

”“(法学教育界)在官员面前卑躬屈膝,把硕士帽、博士帽戴到他们头上,没有想过他们是否忠于法律。

”梁慧星是著名民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起草人、《物权法》核心起草人和《合同法》起草人之一,在建国60年之际,梁老痛心疾首地讨伐司法腐败、落寞无奈地扣击法学教育,让我们备感痛心。

顺着梁老的话题,我想是否应该好好回顾一下我们的法学教育,以备将来的教育改革、司法防腐乃至公民国家的建立。

但是对于法学教育这样大的论题,我无力也无从下笔,仅截取西南政法大学这个断面作为回顾法学教育的入口,希望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西南政法78级--难以复制的神话

西南政法78级--难以复制的神话

西南政法78级--难以复制的神话第一篇:西南政法78级--难以复制的神话西南政法78级---难以复制的神话1978年,西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共招生400名,其中法律系364人。

随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5日选举周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那一刻,让我又想到了他西南政法78级的那些同学们。

让我们再回味一下创造西政78神话的那些人们,也藉此期望周院长能偕同他的同学校友以及其他法律人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使之更加辉煌。

十七大以后,西政有6名学子当选为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和中纪委委员。

七八级同学中,目前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的校友共13人;担任或者曾经担任过厅局(地市)级领导职务的大约有100人左右。

目前,七八级400多名同学中,从工作单位地域划分,北京和广东最多。

北京有60余名,广东省有70余名。

除北京、广东外,人数较多的是重庆和四川,各约30名。

其他200多名同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但黑龙江、吉林、内蒙、青海、西藏、台湾、澳门目前没有七八级同学。

大约10名同学已移民外国。

从职业上划分,七八级同学目前仍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大约200名左右,占全部同学的半数;在国内各大学担任领导职务和任教的大约100名左右,其中包括10名左右的同学在社科机构任职。

其他100多名同学的职业,以律师为主,约有70余名,还有少数同学经商。

在今天看来,西政78级法律本科生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神话”。

为何78级法律本科生能够取得群体性的成功,成为一种现象?那么首先让我们熟悉一下这些在法律界广为人知的名字。

政坛精英(均系78级毕业生)周强,曾任团中央第一书记、湖南省委书记。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李连宁,全国人大副秘书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3年3月,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江必新,曾任湖南高院任院长,现任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审判员,二级大法官。

江湖夜雨四年灯

江湖夜雨四年灯

江湖夜雨四年灯作者:羽戈来源:《高考金刊·理科版》2014年第08期我在快离开西南政法大学的时候,才慢慢窥见了她的悲怆的那部分面容。

她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即使到了50岁的年纪,眉宇间依然气度非凡。

但她的确是有些落寞了。

《南方周末》上的那篇《风雨仓皇五十年》,尽管有些事实上的出入,可还是写尽了西南政法大学日前的落寞与萧索。

当时我正大四,那天的报纸在学校周围被快速哄抢一空,在路上遇见的每个读过文章的同学都掩饰不了眼神里的失落和痛切。

还记得在那前后的一场讲座上,一位平时激情飞扬的老师在结束处高声疾呼:“西政不死,生生不息。

”一刹那间,讲台下的几乎所有人都在掌声雷动中泪流满面。

那年是学校的50年诞辰,本该是喜庆的日子,却被一种悲壮感夹杂其中,竟有了别样的苦滋味。

我就是在这种有些伤感的情绪中,开始了对这所大学的回忆。

高考时对它的选择,常让人感叹命运的无端。

以我当年的分数,完全可以稳稳地报上复旦与武大,却不知为何填上了西南,正如我在阴差阳错中选了法学这个专业一样。

或许是那时一腔热血的冲动,胸腹中还藏着救世济民的妄念,以为法律就是正义的尘世现身——当然,可能是这样,但也可能,法律是最没有正义性的教条,就如上帝死后,宗教是没有内容的虔诚。

9月的一列破旧而缓慢的火车,把我从中原的早秋带进重庆盛夏的炎热。

时光是向前的,季节却倒逆着它的步伐——荒唐,四年后的最深切的感觉在一接触大学的土地时就被预感到了。

重庆因为难得有太阳当空,大学尽管是在城市的郊区,但仍然逃脱不了雾气蒙蒙的笼罩。

山城的街道狭窄陡峭,空气也因不容易流通而不利于大众的呼吸。

不过这些都在我离开之前得到改进,看着后来人幸福而无辜的样子,我们或许心生恨意,却也无可奈何。

这个表情一直延续到我们见识了渝北新校区的模样。

“那里的天空多蓝啊,那里的空气多清新啊。

”羡慕得口水都快流出的这位兄弟,在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对我说,他梦见我们在新校区重新开始了大学生涯。

那是大四,我们都很快忧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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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风雨五十年南方周末2003-11-27 15:45:531950年代校门编者按:伴随《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的修订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中国法律职业化程度步步加深,未接受系统法学训练的非科班生愈来愈难走入法律职业领域。

今天法学院校里的莘莘学子,将是明天打造法治国家的栋梁。

可以说,法学教育对中国法治进程的影响从未有今天这么强烈、直接。

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

解读“西南现象”是法学界的共同兴趣。

但今天,这所传统名校因为远离中国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她在教育资源和教育政策上被一步步边缘化。

但西政遇到的问题也是几乎所有中西部高校面临的难题。

值此西政50周年校庆之际,我们解读她的兴衰浮沉,或许能为中国法学教育格局提供一个观察的模本,也能为中国20多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得失提供一面镜鉴。

□本报驻京记者赵凌2003年9月20日,一场平静的秋雨落在山城重庆。

著名的歌乐山下,西南政法大学正在庆祝自己50岁的生日。

风雨苍黄五十年。

这场绵绵不绝的雨平添一种喧闹中的清冷。

西政的50年比任何一个政法院校都值得记忆。

这个被歌乐山裹挟的小地方走出了中国法学界的“半壁江山”,他们的名字在今天光芒夺目———20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多位最高政法机关的管理者,数十位影响中国法学的学者。

西政创造了法学界传奇的“西南现象”。

西南现象的造就者,一位见证了西政风雨历程的古稀老人,在校庆这天却忧伤地说:“我没有一点心情参加这个聚会。

对学校我现在只有凄凉,有什么值得庆祝呢?”曾经的宠儿西南政法大学前身为西南政法学院。

1953年9月20日在全国院系调整中,西政合并5所大学法律系而成立。

重庆沙坪坝区钟灵毓秀的歌乐山下,庄严肃穆的烈士墓旁,400亩荒坡上,西政就此诞生。

这里曾是“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旧址,是美蒋特务囚禁、屠杀革命者的地方。

校史记载,选址这里“正好以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教育青年、培养政法干部”。

在这之后的20多年里,学校经受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发展步伐逐渐缓慢。

和所有遭遇“运动之苦”的中国高等学府一样,在“砸烂公检法”、“停办政法院校”的恶浪中,西政被停办近十年。

正如西政1978级学生、学者贺卫方所言,1978年恰好是西政50年历史的分水岭。

此前的25年历尽磨难,凄风苦雨;此后的25年劫后重生,柳暗花明。

泥泞的黄土路、简陋的校舍、机器轰鸣的操场———复办后第一批入校的1978级学生曾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刺痛———这就是向往许久的学堂?感情受挫的他们打出了“稀烂政法学院”的标语。

那时他们并不知道,在当时的历史状况下遍体鳞伤的学校得以保全是多么不易。

1971年4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许多高等院校包括所有的政法学院在这次会议上决定被撤销。

西政几位资历较深、在运动中饱受磨难的老先生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他们顶着自己头上已有的政治高帽,不止一次地给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写信,苦苦恳求保留学校。

这段历史被西政称为著名的“护校运动”。

历时一年的“护校运动”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功——曲终但人未散。

1973年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西政“三不动”:人员不动、校产物资不动、图书不动。

西政以这样的方式得以保全,同时期的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等其他4所政法院校均被“五马分尸”。

22年后,2000级新生在课堂上听青年教师卢云豹讲起这样的故事:“文革”时,学校的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师被分别监禁,一位老先生四下打听老教师们关押的所在,秘密记下。

“文革”一结束,老先生按图索骥,一一找回,西政以最快的速度重建。

1978年2月18日,国务院高教部决定将西政列入全国首批重点院校,而且是司法部所属全国5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大学。

这个光环让西政人倍感鼓舞。

得益于政策的不断眷顾,西政被批准提前于其他政法院校一年恢复招生。

西政得以鹤立鸡群并伴随长久的荣耀,西政校友承认那是当年连续的“政策占先”所成就的。

当年西政是中国教育管理者眼中的“宠儿”,被戴上“惟一”、“重点”、“最早”这样一顶顶桂冠。

“西南现象”“卡车沿嘉陵江溯流而上。

我对于江河并不陌生,但是当日的观感却很特别。

左面高岸,右面深谷,江水浩荡,烟雾迷茫。

此情此景,与卡车上一群胸怀远大、豪情万丈的年轻人当时的心情不是很相配吗?”西政1978级学生、学者梁治平至今难忘1978年到校第一天的情形。

那一年和梁治平同时到校的还有夏勇、贺卫方、王卫国、龙宗智、江山、蒋庆、顾培东、程燎原、王敏远、陈泽宪、江必新、张穹、于安、周强……他们成为日后的俊杰。

“当时全国总共有5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但西政的人数最多。

我们那届同学大概有360多人,我记得仿佛跟一年的天数一样多。

”贺卫方笑着回忆。

1978年全国共有5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

西政是惟一一所单科学院。

而西政招生的人数比其他4校的总和还要多。

这使得西政日后因“人多”而“势重”———这也是西南能够成为“现象”的原因之一。

20多年后,在北京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场面。

一次法学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端坐上席,以长辈口吻招呼大家。

指点一人,问何校毕业?答曰:西南政法。

又问一人,复曰:西南政法。

此时有人开玩笑:江老不必再问,你已被西政包围。

江老不信,指问:这位中央广播学院的女教授也是?女士一笑:是。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在其所著《从法学引注看中国法学的现状》中开出的国内法学学者“大名单”——近乎一半出身西政。

有人评价说,西政的“新三届”(1978级—1981级)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成功典范。

他们的学术或政治成就对中国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是所谓“西南现象”的大致含义。

西政毕业生遍布中国司法实务界和学界。

翻开几所重点大学法学院的名录,西政血统的教授不在少数。

现在的西政学生常经意或不经意地在闲聊时说上一句:“最高法院一半人是西政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在为西政1979级学生邱兴隆的博士论文作序时写道,“我对西南政法大学情有独钟……似乎歌乐山有一种仙气,从歌乐山走出的学生都有一种成仙得道的感觉。

”感恩母校贺卫方说,在那个时代,学校对批判和论辩精神“表现出了非常可贵的宽容”。

当年有一些同学常常跑去重庆最中心的地方解放碑,向群众发表演讲,告诉大家“中国应该朝何处去”。

西政1979级学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回忆,有一段时间,端着饭碗,看看教室、食堂红砖墙上张贴的各种“大字报”一样的文章,是一种享受。

以当时之认识,墙报上有些观点真是惊世骇俗。

曾经有记者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夏勇,你在北大、哈佛学习过,哪位老师对你影响最大?夏勇说是西政的杨景凡和林向荣老师,他们在学界并不十分显赫,但我从他们那里学到最多。

西政1979级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人博至今记得手捧学校油印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时的激动。

西政1978级学生、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宫晓冰说,西政所幸之处就在于教师没有离散,图书资料没有流失。

“学校保留了一批当时在全国法学院系有名望的学科带头人。

图书馆保有的图书数量在当时各政法院系名列第一。

”20多年后的一天,已经成为知名学者的梁治平感慨:“同今天的许多大学相比,我的大学简陋、残破和狭小得不宜称为大学。

但那确确实实是我的大学。

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曾经把一段青春留在了那里。

我的大学之所以无愧于大学之名,是因为她保有一种开放、自由和平等的精神。

我曾经在这样一种精神氛围中学习和生活,在其中成长,了解世界,认识自己。

”教育改革下的节节失利当西政毕业生们带着西政人特有的荣耀和情结努力生活和工作的时候,他的母校却遭逢1990年代后连续的变故。

直到1990年代中期,西政在法学教育中仍保有傲视的姿态和实力。

西政1979级学生、毕业留校任教的张绍彦回忆,“1993年到1997年是西政发展最快、步伐最大的5年,也是人气最旺、最有生机的5年。

那个时候,学校哪个老师出了著作,发表了有影响的文章,全校师生员工都会议论、称誉。

虽然老师们心里也有对学校的很多不满,但能感觉到当时那种向上的气息,感觉到自己是在大学堂里。

”那几年,在中央“把中国政法大学建成我国政法教育中心”的指示下,中国政法大学也在迅速崛起。

但在西政学生眼里,中政大不过是“天子脚下一朝得势的暴发户”———它的学术影响力与西政无法比肩。

1997年底“211工程”的失利是西政困境的标志。

“211工程”是1995年教育部提出的重大构想———中国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宏大工程。

司法部当时所属的院校只有一个进入“211”的名额。

时任西政校长种明钊说,那两年他只顾得拼命创造条件以符合“211”标准,学校为此扩大招生数量,也建立了一些虚设机构以“充实”学校规模。

西政最终没有进入“211”。

“作为一个单科类的学校,有些规模是很难达到的。

”种明钊至今无奈地说。

失利不仅意味着两年辛劳的白费,更意味着将不能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

钱对这个学校太重要了。

种明钊说,当时每年2000万元的财政拨款,70%用来发工资,“科研投入、学校建设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中国政法大学最终也未能进入“211”,这让西政多少有些平衡———这至少说明了西政并没有被超越。

失利后的西政并不知道,一场更大的变故正等着自己。

1999年末,西政校园开始传出这样的消息:西政将被并入重庆大学!“我感到家园被毁了。

”一位远在北京的西政毕业生说出了闻听此消息时的刹那感觉。

“高校合并”是当时中国教育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1997年,高校“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八字方针推出,改革的目标是组建多科性、综合性大学,提高高校综合实力。

那个时期,有人惊呼:“中国高校合并疯了!”西政将被合并?最为震惊和痛心的是那些曾为西政的建立和复办付出全部感情的老教授,以及那些留在母校任教的1978、1979级学生———“西政没有了?!”时隔25年,西政又上演了一场“护校运动”。

西政最终被保住。

他们觉得西政的精神在这场运动中得以传承。

据说,这场护校风波甚至震惊了公安部、司法部和教育部,由三部派大员赴渝解决。

沉浸在护校成功后的亢奋中不到一个月,改革再度袭来,西政遭遇了校史上最大的变故———下放重庆管理,由全国性大学变为地方性大学。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一位西政的老师至今不解。

当年国务院规定大多数部委不再具备教育管理权,部委所属的一些著名院校与部委脱钩,或者并入教育部所属院校,或者划归地方。

此举的目的是改革中央和地方的条块分割体制,避免大量重复建设。

在这次部属院校改革中,中国5所政法院校的命运各不相同:中国政法大学是最大的受益者,成为政法院校中惟一被整体划归教育部管辖的高校。

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大学合并,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院而存在,由教育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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