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供法医学专业本科生使用)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法医病理学教研室

2006年5月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

课程号: 50131550

课程类别:专业课

学时: 64学时(实习16学时)

学分: 4

二、教材

法医临床学(第三版) 秦启生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6

三、主要参考资料

1、法医学(第二版)。吴家文主编。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

2、ForensicMedicine:Clinical and Pathological Aspe

cts.Payne-James J,BusuttilA, Smock W.London:GreeenwichMedicalLtd,2003

3、Knight B.Simpson Forensic Medicine.London:A

rnold,1997

四、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占20%,期终考核占80%

五、教学目的及要求(见前言)

六、教学内容(见各章)

前言

法医临床学是法医学的主干课程,研究的内容和涉及的问题较之尸体检验更广泛、更多、更复杂和更困难。活体检验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伤的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当事人或嫌疑犯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性功能不全;研究种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问题。

法医学研究活体基本上是应用临床医学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设备。在活体检验中有关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被告或原告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性犯罪及性功能检查等,皆需要临床各科的知识和技术,或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医学独特的一些检查方法。

本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临活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注

重独立临案思维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树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重证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达到能承担日常法医临床活体案件的鉴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初步处理。培养学生明确法医临床学的研究范围、任务和该学科在现代法医学领域的地位,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及司法诉讼中的作用,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和学导式、学讨式的教学方法和原则。培养学生树立自学为主,终生学习的观念,以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各类伤残及劳动能力的评定、诈病与造诈病、虐待、医疗纠纷、性功能及性犯罪、人体生理病理状况及健康状况评价。使学生熟悉法医学临床鉴定案件的受理及活体检查程序,掌握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伤残评定和书证审查等司法文书的编写原则。使学生熟悉与法医临床学有关的法律、法规。教学方式除采取课堂讲授,还根据教学内容开展教师指导下的实习、案例讨论等。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应根据教学大纲中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进行。本大纲执行的理论课时数为48学时,各章学时分配如下;

第一章绪论

掌握法医临床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熟悉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和任务,了解临床创伤学、眼科学、妇产科学、放射影像学、电生理学、临床听力学、性医学等临床学科在现代法医学专业的地位。

掌握法医临床学检验程序、鉴定书内容及格式,熟悉各类法医临床鉴定文书的形式及编制原则,了解法医临床学的起源、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活体损伤

掌握非致命伤概念和法定损伤程度分类: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概念及特征,掌握刑法第九十五条重伤规定的精神;熟悉损伤程度鉴定原则和鉴定时限;熟悉活体成伤机制、各类损伤的形态、特征、致伤物推断原则和认定依据,以损伤形态推断致伤物的局限性;了解伤害的概念及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了解创伤后早期全身和局部反应,掌握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程度划分。了解创伤后精神障碍:创伤后癔症、创伤应急障碍、脑震荡后综合征等法医学鉴定原则。

了解创伤性疾病临床经过的一般规律;了解创伤与疾病相互关系。掌握创伤后遗症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类型、鉴定原则及意义。熟悉诱因、条件的概念;熟悉诈病、造诈病与虐待损伤法医学鉴定要点。

熟悉创伤修复一般规律及时程特点;了解创口愈合类型及特点。

掌握瘢痕概念及法医学鉴定的意义,了解瘢痕形成机制及影响瘢痕增生的因素;熟悉瘢痕类型及临床特征,各类损伤愈合后皮肤瘢痕特征;了解根据皮肤瘢痕推断致伤物。

熟悉早期瘢痕和晚期瘢痕临床特征,掌握皮肤瘢痕对人体功能影响的评价。熟悉皮肤瘢痕鉴定的内容,颜面、躯体皮肤瘢痕面积的测量。

第三章劳动能力及伤残评定

掌握劳动能力丧失、伤残和病残概念、分类,熟悉伤残评定意义、原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掌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原则,熟悉医疗终结概念。

熟悉职工工伤致残程度评定基本原则,了解工伤、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的基本概念及工伤伤残分级原则。

了解人身伤害伤残、医源性伤残、涉及保险或国家赔偿的伤残、革命军人伤残、罪犯保外就医及伤残的鉴定原则。

第四章医疗纠纷

熟悉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及非法行医的概念。掌握医疗事故的特征、类型和分级原则。了解医源性损害与医疗差错的鉴别。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了解国外医疗纠纷处理概况。

第五章颅脑损伤

熟悉颅脑损伤按病变和临床的分类,头皮损伤、颅盖及颅底骨折的临床特点和检查;掌握钝器、锐器头皮创伤的鉴别、颅底骨折法医学诊断依据;掌握原发性脑损伤临床特征,外伤性硬膜外、硬膜下及脑内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积气、硬膜下积液等临床特征及CT影像学检查表现,掌握颅脑损伤合并症与后遗症:脑脊液漏、脑神经损伤、外伤性癫痫的法医学鉴定要点,了解外伤性痴呆、颅骨缺损、颅内感染、外伤性脑软化法医学鉴定要点。

掌握颅脑损伤轻、重伤评定原则。

第六章颌面口腔损伤

了解颌面口腔损伤的成伤机制和一般临床特征,熟悉唇、颊、舌、牙及牙周围组织损伤的特征和法医学鉴定原则。熟悉颞下颌关节的损伤及功能障碍的法医学鉴定原则,了解上、下颌骨骨折的特征、合并症、后遗功能障碍。

熟悉容貌的法学概念和范围。掌握面部瘢痕、色素异常的测量,面部变形、缺损及功能障碍的损伤程度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七章眼损伤

了解眼睑损伤类型及眼睑挫伤后皮肤色泽的时程变化。掌握外伤后眼睑运动障碍及位置异常的类型。熟悉外伤性角膜瘢痕和眼球钝挫伤类型及结局。熟悉眼球穿通伤常见并发症与后遗症。了解视神经、眼外肌损伤临床特点及检查。

掌握盲目、低视力、复视概念。熟悉视力与视野、复视的客观检查及结果分析。了解眼电生理检查结果的评价。熟悉诈盲与功能性视力障碍概念、临床特点、常用检查方法。

掌握眼损伤及视功能障碍的损伤程度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八章耳鼻咽喉损伤

了解耳廓、外耳道、中耳、内耳损伤的临床特点、结局以及对听觉和前庭功能的影响。熟悉耳廓缺失面积的测量、听觉障碍按性质、病变部位和程度的分类,掌握诈聋与

癔病性聋的诊断与鉴别诊断。掌握常规主观和客观临床听力学检查及听觉障碍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熟悉外鼻损伤及常见后遗症及并发症。了解鼻腔、鼻窦损伤临床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了解咽喉与颈部损伤特点。熟悉吞咽、发音障碍鉴别诊断及法医学鉴定。

第九章胸部损伤

了解胸部创伤后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的评估。熟悉肋骨、胸骨骨折、创伤性血气胸临床特征、结局及常见并发症。了解肺损伤类型,以及对呼吸功能的影响。掌握创伤性窒息概念。掌握人身伤害致呼吸困难和胸部创伤后遗留永久性呼吸困难分级及法医学鉴定原则。

了解心脏损伤概念,类型、临床特征;熟悉心脏损伤后心功不全的客观检查和分级。

熟悉胸心血管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章腹部损伤

熟悉腹部创伤分类,腹腔内实质和空腔器官损伤分类、临床特征及轻重伤评定原则。熟悉肝损伤常见并发症及后遗症。掌握脾破裂病因、病理学分类、延迟性脾破裂概念,脾损伤程度及伤残法医学鉴定原则。了解胰腺损创伤后遗症。

了解胃、十二指肠、空肠回肠、结肠、直肠肛管损伤特点,熟悉腹部创伤常见并发症类型,不同肠段切除对消化吸收功能影响的法医学评价。掌握肛门失禁及肛门狭窄概念、分类和伤残评定。肛门功能分级及评价。

第十一章泌尿及生殖器官损伤

熟悉肾脏损伤类型及临床特征,了解肾脏损伤早期及晚期并发症。了解膀胱损伤机理、膀胱破裂类型及损伤对排尿功能的影响。熟悉排尿和肾功能障碍概念、分级。

了解女性尿道、阴道、子宫、卵巢损伤特征、卵巢创伤后萎缩及功能障碍评价,熟悉骨盆畸形愈合及子宫破裂对生育功能影响,阴道狭窄对其功能影响。

熟悉男性尿道、阴茎、睾丸损伤类型、临床特征,掌握睾丸、尿道、阴茎创伤后对性功能、生殖功能的影响。了解尿流动力学检查对尿道狭窄、膀胱功能结果评价。

掌握泌尿生殖器轻、重伤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二章四肢骨关节损伤

熟悉骨折概念、机制,骨折按形态、程度和稳定性的分类。熟悉骨折愈合过程,新鲜骨折、陈旧性骨折及病理性骨折概念以及影像学特征,X线、CT、MRI等影像学检查在法医学鉴定中的价值和意义。了解骨折早期并发症。熟悉骨折晚期并发症: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假关节)、畸形愈合、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失稳、关节僵硬与强直概念、类型,以及对肢体功能的影响和X线影像学特征。熟悉肢体短缩和成角畸形测量。

掌握关节能障碍原因、概念,以及关节活动度测量、记录、关节功能评估,熟悉肢体不同平面缺失所丧失功能比例。

了解上肢带和肩部损伤,上臂和肘部损伤,前臂和腕部损伤,手部损伤;骨盆骨折,

髋部损伤,膝部损伤,小腿、踝和足部损伤及四肢血管损伤常见后遗症等对肢体功能的影响。

第十三章脊柱损伤

熟悉脊柱损伤的机制和类型,脊椎骨折和截瘫;了解压缩性骨折高度测量,颈部、腰部活动度测量、颈椎损伤、胸腰椎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症、骶椎和尾椎损伤。掌握脊柱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四章脊髓和脊神经损伤

熟悉脊髓损伤机制、类型及临床特征。熟悉臂丛、腰丛、骶丛及主要分支损伤的临床特征。熟悉神经系统查体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结果的临床分析。掌握脊髓和脊神经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五章性犯罪及其它性问题

掌握强奸的法学概念,熟悉强奸证据的搜集及法医临床鉴定程序。了解猥亵行为、性变态。熟悉男、女性器官损伤对性功能影响。掌握性功能障碍概念及法医学鉴定的意义。熟悉阳萎特殊检查方法、心理性阳萎与器质性阳萎的鉴别。

了解性别的法医学鉴定及两性畸形。熟悉妊娠、流产、早产、分娩的临床特征。掌握外伤性流产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环境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环境毒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代码:260378 课程名称:环境毒理学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 学时:36 学分:2 适用对象: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考核方式:考查(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先修课程:环境化学、环境监测、环境生态学 二、课程简介 中文简介:环境毒理学是运用物理学、化学、医学和生命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各种环境因素,特别是化学污染物对生物有机体的损害作用及其规律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它是研究和理解环境与健康、与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等重要问题的工具和手段。本课程主要介绍环境毒理学基础理论,首先对环境化学污染物的生物吸收、体内分布、代谢转化及排泄进行讲解。继之讲述环境化学污染物的一般毒性、特殊毒性(致癌变、致畸变及致突变作用)的基本理论及其评价方法,然后介绍环境化学物对人群健康危险度和安全的评价理论和技术。最后简单介绍环境主要污染因素的毒性作用。 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环境毒理学》是环境工程本科生的一门专业选修课。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目的是了解和掌握环境毒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认识环境问题的实质并懂得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 四、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绪论 (一)目的与要求 1.了解环境毒理学的研究对象 2.了解环境毒理学的研究任务 3.了解环境毒理学的研究内容 4.了解环境毒理学的研究方法

(二)教学内容 1.主要内容 概论;环境毒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及内容;环境毒理学的研究方法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环境毒理学的研究方法 3.问题与应用 环境毒理学有哪些主要研究方法 (三)课后练习 什么叫环境毒理学? 阐述环境毒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多媒体教学,教师讲授 第二章环境化学物的生物转运和生物转化 (一)目的与要求 1.了解环境化学物通过生物膜的方式 2.了解化学物的吸收、分布与贮存、排泄等过程 3.了解生物转化的反应类型 4. 了解影响生物转化的因素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生物转运 1.主要内容 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环境化学物通过生物膜的方式;吸收;分布与贮存; 化学物的排泄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生物膜的结构与功能 3.问题与应用 环境化学物通过生物膜的方式 第二节生物转化 1.主要内容 生物转化的反应类型;影响生物转化的因素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 氧化、还原、水解、结合 3.问题与应用 影响生物转化的因素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法医学 Forensic Medicine 总学时数: 30 学时 适应专业:适用于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 一、课程简介法医学是应用医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学科。 本课程适用于医本科各专业,是医本科各专业的限定选修课。本课程需要予修组织胚胎学、解剖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和临床各科课程作为基础。 医本科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目的是要用所学的法医学知识解决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可能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能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及时揭露各种犯罪活动,增强医生的责任心,减少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法医学的基本任务是:对伤亡人体及有关物证进行检验,为揭露犯罪事实真象提供证据;对某些民事案件如性功能状态、亲子关系、劳动能力和损伤程度等问题进行科学检查与鉴定;对医疗过程中伤亡的人体及有关物证进行检验,为判断是否医疗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司法诉讼中精神障碍鉴定的有关问题;查明伤亡事件或案件中涉及或疑及的药(毒)物。 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将来进入临床工作中处理有关法医学知识的问题打下基础。 本课程教学方式采用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讲解,结合案例讨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本课程为理论课 30 学时,学分 1.5 。 二、课程目标 (一)基本理论知识法医学是应用医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理论与技术 , 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死亡和尸体现象;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高低温;电击死;中毒;猝死;活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物证检验;医疗纠纷。 (二)基本素质要用所学的法医学知识解决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可能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能 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及时揭露各种犯罪活动,增强医生的责任心,减少和杜绝 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学时分配

法医学期末重点

法医研究领域、对象、工作内容: 研究领域: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对象:尸体、生物性检材、活体、人体、人体生物性检材和相关物品、活体 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验、尸体剖检、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假死(apparent death):人的循环、呼吸、脑的功能高度抑制,生命活动极其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针,外表看起来已经死亡,实际上没有死亡。误认为死亡,这种状态即为假死。 应做检查:线扎指头、微弱呼吸检查、心电图检查、X线透视、眼部检查:瞳孔变形,荧光素钠点眼 超生反应:躯体死亡后,构成人体的组织、细胞和某些器官仍可保持一定的生理功能,对刺激能发生一定的反应。 早晚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冷、尸僵、尸斑、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体痉挛、自溶和自家消化晚期:分为毁坏型: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保存型:干尸、尸蜡、泥炭鞣尸、浸软。尸斑分期、影响因素、意义: 分期:沉降期,<12h,指压褪色,<6h尸斑转移,>6h两侧性尸斑。扩散期:12—24h,改变体位不消失,形成新斑。浸润期:>24h,指压不褪色。 影响因素:尸体内在因素:种族、死因、死亡时间和临死时的姿势等。外界环境因素:体表压迫,水中尸体不易形成,停尸表面。 意义:尸斑是最早的死亡征象之一、根据尸斑的发展规律可以推测死亡时间、根据尸斑的颜色和程度可以推测死亡原因、根据尸斑的位置和变动可以推测死亡姿势和有无移动、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尸斑易于皮下出血混淆,应该进行鉴别。 尸僵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小肌群(1-3h)一全身(4-6h)一关节僵硬(12-15h)一缓解(3-7天) 顺序:①上行型:下肢一头面部②下行型:下颌和颈部关节周围的小肌群开始至全身 影响因素:①个体因素②死亡原因③环境因素。 法医学意义:①尸僵是死亡的确证;②尸僵出现的顺序时间范围的强度可帮助推测死亡的原因;③根据尸僵固定下来的形态有助于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尸体有无被移动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尸体腐败的表现、影响因素、意义: 表现:尸尸臭、尸绿、腐败气体、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和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及子宫阴道脱垂、死后分娩。 影响因素:①尸体内在因素:个体因素一肥胖者、幼儿尸体腐败快;老年人、新生儿腐败慢;7死亡时间越长腐败越多;②外界环境:与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度有关。 法医学意义:①根据腐败的瑟生发展程度可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②尸体腐败有利于发现尸体和揭露犯罪;③正确识别各种腐败现象,避免误诊为生前疾病或损伤。 何谓创?简述创的组成,列表说明钝器创和锐器创的鉴别要点 概念:是由较大暴力致使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和内脏被膜破裂。组成:创口、创缘、创角、创壁、创底、创腔六个部分组成。

--法医毒理学绪论

一、选择题 1、以下不属于腐蚀性毒物的是(B) A HCl B BaCl2 C 苯酚 D AgNO3 2、下列不属于脑脊髓功能障碍性药物的是(C) A 酒精 B 催眠镇静安定药 C 有机磷D致幻剂 3、以下是酸性毒物的是(A) A 斑蝥素 B 吩噻嗪类镇静药 C 苛性钠 D 乌头的主要成分 4、我国北方冬季最常见的中毒方式是(D) A 有机磷中毒 B 杀鼠剂中毒 C 氰化物中毒 D CO中毒 5、铅、DDT的主要蓄积部位分别是(A) A 骨、脂肪 B 脑、脑 C 脑、脂肪 D 肝脏、脾脏 6、以下不属于毒物的拮抗作用的是(C) A 阿托品与吗啡 B 酸与碱 C 乙醇与安眠药 D 阿托品与有机磷 7、被称为近代毒理学创始人是谁?(A) A Orfila B Paracelsaus C Curry D Devergie 8、毒品进入机体途径的吸收速率由快到慢依次为:(A) a)静脉、吸入、皮下、肌肉、口服 b)吸入、皮下、静脉、肌肉、口服 c)静脉、肌肉、皮下、吸入、口服 d)皮下、吸入、静脉、口服、肌肉 9、毒物生物转化最重要的场所是(A) A.肝 B. 肾 C. 肺 D. 脾 10、以下哪个不是毒物死后再分布的机制及影响因素(D) A. 死后血液的流动 B. 毒物的降解和破坏 C. 微生物作用 D. 毒物的毒性 11、以下正确的是(A) A. 凡是使机体发生中毒症状的毒物的最小剂量称半数中毒量 B. 凡是使机体发生中毒症状的毒物的剂量称毒物的中毒量 C. 凡能致机体中毒死亡的毒物的最小剂量称为该毒物的致死量 D. 能引起一组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的剂量称该毒物的最小致死量 12、一氧化碳中毒死者的尸斑呈(A) A.樱红色 B.鲜红色 C.暗褐色 D.棕红色 13、1997年美国毒理病理学家学会细胞死亡命名委员会建议,将坏死前细胞如表现细胞肿胀为特征,则称为(A) A.胀亡 B.凋亡 C.死亡 D.消亡 14、低剂量的砷化物、四氯化碳、氯仿等多引起(A) A.肝小叶中央区肝细胞变性坏死 B.肝小叶外围带出血坏死 C.肝小叶广泛性坏死 D.深度黄疸 15、可选择性地引起近端肾小管直部的损害的是(A) A.升汞 B.乙二醇 C.磺胺类药物 D.四氯化碳 16、毒鼠强中毒后的症状不包括:(A) A.昏迷 B.抽搐 C.头痛 D.视力模糊

《药理学及毒理学》教学大纲

《药理学及毒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90906209 课程英文名称:Pharmacology & toxicology 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 适用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方向 总学时数:64 其中:讲课学时:64 总学分数:4 编写人:蒋盛岩审定人:赵良忠周群贵 一、课程简介 (一)课程教学目得与任务 《药理学及毒理学》就是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方向本科生得专业必修课程。药理学就是研究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及其规律得学科,主要涉及药物得作用、效应、作用机制,以及药物在机体内得变化过程等,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科学思维方法,毒理学主要涉及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毒作用得效应及其影响毒作用得因素与条件,外源性化学物对机体得毒作用机理,外源性化学物对机体引起急性、慢性毒作用,特别就是外源性化学物引起致突变、致癌及致畸作用得基本实验方法与评价,接触外源性化学物对人群健康损害得危险性与安全性评定。通过《药理学及毒理学》得学习,使学生获得比较宽广与扎实得有关药物效应、药物代谢、临床应用、毒理学得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实验技能得基本理论知识,为进一步学习打下坚实得基础。 (二)课程教学得总体要求 以药物得作用、效应、作用机制、药物在机体内得变化过程、外源性化学物对机体得毒作用机理为主线,系统得阐述药理学及毒理学得基本概念、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同时反映学科前沿,让学生既掌握经典内容又了解前沿知识,为后续课程得学习打下坚实得基础,为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做好铺垫。 (三)课程得基本内容 本课程得基本内容药理学总论、外周神经系统药理、中枢神经系统药理、内脏系统药理、激素类药物药理、抗病原微生物药物药理、外源性化学物得毒作用机制、化学毒物致突变作用、致癌作用、发育毒性与生殖毒性等作用机理与评价。 (四)先修课程及后续课程 先修课程: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 后续课程: 制药工艺学、药物波谱解析、制药设备及工艺设计、药物分析与安全评价 二、课程教学总体安排 (一)学时分配建议表 学时分配建议表

法医学重点 (参考)

法医学重点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概述 1.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尸体 2.(选择)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是: ①确定死亡原因(首要任务) ②判断死 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致伤物⑤个人识别⑥医疗事故鉴定⑦推断损伤时间⑧损伤和疾病关系 3.法医物证学:其研究和检验对象是源于人体的生物性检材,主要是各种人体成 分及其分泌物与排泄物,其中最常见的是血液(血痕),其次是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毛发,牙齿及骨骼等. 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选择) 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①现场勘验②活体检查③尸体剖验④物证检验⑤书证检 验(一定要有公章) 5.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第五节法医学发展史及展望 6.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伟大的法医学家 宋慈所撰。 7.1598年,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Fortunato Fedele出版了《医师的报告》, 这是欧洲第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第一节死亡 8.死亡方式:心脏性死亡,呼吸性死亡,脑死亡(原发性,继发性) 9.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全身各器官组织并未全部死亡,可进行器官移 植),生物学死亡期(全身所有的组织细胞相继死亡) 10. ①非自然死亡(暴力性死亡) ②自然死亡(非暴力性:生理性死亡,病理性死亡) 生理性死亡:也称衰老死,指由于机体的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或肺的自然衰竭以致不能维持生命而导致死亡. 病理性死亡: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展,恶化而引起的个体死亡. 11.(选择)死亡原因:是指直接或间接促进死亡的损伤或疾病. 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自然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直接死因:感染,出血,栓塞,中毒,全身衰竭 辅助死因:根本原因外的自然疾病或损伤 诱因:精神因素 联合死因:两种或两种以上 12.(简答或填空)死亡方式: ①自杀死:蓄意的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手段终止自己的生命的死亡事件. ②他杀死: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死亡事件 a.非法他杀死:即故意杀人,是法医学实践中最常见的.

文献检索与利用教学大纲

《文献检索与利用》教学大纲 (供研究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等专业使用) Ⅰ前言 《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是依据1984年我国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在高等院校开设‘文献检索检索与利用’课”的文件精神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是一门培养学生信息意识、获取信息能力的科学方法课。医学院校学生学习文献检索与利用,必须注意理论知识和实践并重,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不但能够了解医学文献的基本知识和医学文献检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国内外主要的医学文献数据库的收录范围、检索界面和检索途径及其检索技巧,掌握Internet获取医学信息资源,并能够熟悉数字图书馆的使用,最终能独立分析检索需求,选用适当的检索工具,检索方法和检索技巧,制定检索策略,分析检索结果,完成检索任务。 本大纲适用于本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医学美容、眼耳鼻喉科学、临床心理学、急救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物制剂、药品检验、法医学专业(方向)学生使用。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组成。教学目的注明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级别相对应,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即知识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示)便于学生重点学习。 二教师在保证大纲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教学手段,讲授重点内容和介绍一般内容,有的内容可留给学生自学。 三总教学参考学时为36学时, 其中理论20学时,实习16学时;理论与实验学时之比5:4。 四教材:《医学文献检索与利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李小平,胡德华; 2015年。 II 正文 第一章概论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文献的类型、文献检索技术、检索策略的制定;熟悉检索语言、检索途径和检索步骤;了解医学文献的特点、检索工具的类型和范畴、计算机检索的优点、文献检索的原理。 二教学要求 (一)掌握文献的分类及特点 (二)了解医学文献的现状特点 (三)检索语言的种类及特点 (四)了解检索工具的类型及特点 (五)掌握文献检索技术(检索途径、检索步骤、运算符的作用、检索技术的功能) (六)掌握检索策略的制定和调整

法医学论文

法医学在侦查过程中的应用价值研究 摘要 法医学是一门特种医学,是医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具有医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利用法医学,对尸体进行鉴定、研究,常常会给公安机关带来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同时,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公安人员掌握各种尸体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征象以及检验鉴定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医学中死亡与死后变化的内容进行探究,以阐述法医学在侦查过程中的应用价值。 关键字:法医学侦查死亡死后变化死亡鉴定 一、法医学 ㈠法医学概念 法医学是以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研究和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法医学是一门特种医学,是医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具有医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 ㈡法医学与公安工作 1.概述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公安人员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各种尸体现象及其变化规律;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征象以及检验鉴定的意义;了解法医学物证检验及毒物发现、提取、包装和送检的基本方法,正确评价和应用法医学鉴定理论;利用法医学为揭露犯罪、认定犯罪、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往往涉及死亡与死后变化以及死亡鉴定的内容,此时,法医学为侦查工作提供的帮助、线索是无比宝贵且及时的,往往是第一手的重大线索。 2.法医学的合法性及应用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刑诉法》第71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侦查。”在这个法条中明确了法医在侦查作用中的合法性。在确定合法性之后,还需要了解在侦查破案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最基本的,也是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及时确定以下几方面:①案件发生时间;②案件发生地点;③案件涉及人物;④案件作案方式;⑤案件性质;⑥辨别死者身份;⑦推敲凶手杀人方式3.从实际案例中说明法医学对侦查破案的作用 某男,25岁,2010年8月26日3时许,骑自行车不慎被一辆轿车撞倒,当时昏迷不醒,由120急救中心送至某医院。到医院后清醒,无恶心呕吐,颈痛伴四肢活动障碍,是去知觉,同时右足肿胀,经急诊检查会诊后,以“颈部损伤、高位截瘫”收入院治疗。于9月10日在颈丛加局麻下行颈椎前路C5部分切除,术后抗炎对症治疗。于10月23日突然出现呼吸困难,10月24日患者出现呼吸骤停,10月28日死亡。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后根据尸体解剖,认定系因交通事故中颈椎骨折,造成颈髓挫伤、坏死并发支气管肺炎,导致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若不是法医学的权威鉴定,将又导致一宗错案或医疗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见,法医学所提供的科学依据,是定案,判案的关键所在。 二、死亡 ㈠死亡的概念及判定死亡的标准 死亡是指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等生命活动停止。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死亡概念和判断死亡的标准(医学上常把呼吸停止、心跳停止和各种神经反射消失作为诊断临床死亡标准的三大征象,并案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发生的前后顺序不同,分为心脏死和呼吸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中国,因人口基数大,导致死亡成本高,死亡标准也因地制宜地逐渐演变成以“心肺死”——即心脏死且肺脏死作为标准。 ㈡死亡标准的意义 1.受害者是否死亡在侦查过程中是决定性因素。 首先,在接警到达现场后,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受害者是否死亡;其次,在定案时,受害者是否死亡又直接决定了案件性质;而后,在办案、侦查、收集情报、情报分析时,若受害者死亡,应从其尸检报告等所获取的数据、线索出发,所以说,死亡标准贯穿整个侦查过程。 2.法的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被告人以伤害他人的故意实施暴

动物毒理学实验教学大纲

《毒理学》实验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毒理学 课程编号:0371005 课程性质:非独立设课课程属性:必修课 学时学分:课程总学时45,课程总学分2实验学时10 应开实验学期:三年级厶学期 适用专业:药物制剂 先修课程:动物生理学、兽医药理学 大纲主撰人:潘玉善大纲审核人:胡功政张玉龙张书松 一、动物毒理学实验课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该课程是随药理学的发展而分化出来的一门重要的应用基础性学科,在食品安全,药物开发等方面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动物毒理学是研究外源化学物对动物体的损害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一门新兴学科,研究的内容涉及兽药、药物添加剂及饲料中有毒有害化学物的检测及其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动物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技术的研究。动物毒理学是毒理学的分支之一,是供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专业选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亦可供动物科学、食品科学等专业选修。 动物实验是毒理学研究中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实验课,主要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观察与分析能力,独立思考与工作能力,使其能掌握毒理学研究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为进一步学习有关学科奠定毒理学基础。 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讲授动物毒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掌握外源化学物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熟悉评价程序中的试验项目和评价标准,要求学生掌握实验动物的一般操作技术;掌握经口急性毒性实验的设计方法和半数致死量的计算方法;掌握毒物代谢动力学的基本概念;掌握局部刺激实验的方法;掌握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的基本操作。了解鼠伤寒沙门菌回复突变实验和大鼠肝微粒体制备及有关酶活性的测定。 三、动物毒理学实验项目名称及学时分配

四、实验方式与基本要求 因课堂不能完成全部内容,所以采用课堂与课外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有的 课堂操作、课外观察,有的课外给药,课堂采样、观察,实验结束后,撰写实验 报告。 五、 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实验课成绩由课堂操作考核40%和实验报告60%成绩组成,实验教学部分 按20%记 入总成绩。 六、 参考书目 [1] 沈建忠?动物毒理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2] 张桥?卫生毒理学基础?第三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 [3] 李俊锁等?兽药残留分析?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4] 楼宜嘉?药物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七、 实验内容安排 实验一 基本操作技术 一、 实验学时:2学时 二、 实验目的 学习毒理学实验中有关动物实验的基本操作技术 三、 实验内容 掌握实验动物的选择、实验动物的编号与分组,染毒途径,被毛去除法、生物材料的采 集和制备、实 验动物的处死方法等 四、 实验要求:基础必做 五、 实验所需试材和仪器设备 大鼠、小鼠、家兔、灌胃器、毛剪、苦味酸酒精饱和液 实验二 、实验学时:2学时 、实验目的 通过本实验,掌握外源化学物急性毒性实验的设计原则和求算 三、实验内容 经口急性毒性实验 LD 50的方法。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意义 【摘要】结合贵阳医学院当前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通过对贵阳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近年来医疗纠纷相关案件鉴定工作的分析,阐述了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必要性,以此加强对临床医学生毕业后从业素质及对医疗纠纷防范的培养。 【关键词】临床专业;法医学;医疗纠纷;解剖学 随着我国国民人文素质及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在网络信息及各类媒体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各种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使得临床工作者面临更多的压力。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结合对贵阳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法医学教学现状及鉴定中心近年医疗纠纷相关案件分析,提出当前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重要意义。 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及法医学教学现状 1.1 临床专业人体解剖学教学现状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人体教学标本匮乏,使得我院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每组(10~30 人)才能解剖一具尸体。而人体解剖学作为医学领域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基础,其实际应用意义很强。具有描述多、解释少、名词多、推理少、理论抽象、实践性强、易懂难记等特点,涉及医学名词多达6 184 条,决定了人体解剖学是一门较难学的课程[1]。而临床专业只有牢固掌握所要学习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才能为后续学习其他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教学资源匮乏加上扩招后学生基础差异大,以致很多医学生在学完人体解剖学相关课程后,理论与实践脱节,基础不扎实,严重制约了后期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同时也增大了将来从事临床工作中发生医疗纠纷的隐患。 1.2 临床专业本科生法医学教学现状 我院临床专业法医学开设时间为五年级第二学期,教学大纲结合我院教学实际而制定,总学时为24 学时,指定为选修课。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课程开设时间恰逢医学生毕业面临考研及找工作,就业的压力大及教学内容陈旧导致学生迟到、旷课、请假的人数较大,教学取得的实效很少。学生不能真正理解学习法医学的重要性,选修法医学仅仅是为了完成学分。 2 临床专业医学生学好法医学的必要性 2.1 强化医学基础,巩固人体解剖学知识 尽管我院人体解剖实验教学中心已将上千张照片、多个视频、动画传到网上多媒体教学系统中,仍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直观需要。而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用于人体解剖实验教学的资源已无法完全满足每位学生动手参加尸体解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人体解剖的基础知识,只能从网络教学系统及图谱等资料中学习。 理论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可以通过改善教学条件,争取更多的尸源。另一方面就是让学校教务部门重视法医学课程,根据当前形式,针对开课时间、教学内容等做出调整,以适应当前临床专业学习法医学的需求。在掌握法医学理论体系的前提下,让临床专业医学生到现场观摩尸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回顾

法医学之死后变化

死后变化 人个体死亡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功能逐渐消失,尸体受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内外因素的影响所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称为死后变化(Postmortem changes)。由于死后变化使尸体呈现的特有征象,称为尸体现象(Postmortem phenomena)。死后变化和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过程,随气温、湿度、空气流通情况以及死者体质、死因等情况的不同而异。尸体内外环境因素,既可以加速尸体现象的出现,又可以减慢或终止其发生和发展。因此,在分析和评价尸体现象时,必须充分考虑尸体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 尸体现象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 1. 法医学把尸体现象当作死亡的确证,出现了早期尸体现象后才允许尸体剖检、埋葬、火化。 2. 尸体现象的出现和发展,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规律性,据此可推测死后经过时间。 3. 根据尸斑的特殊颜色有时能推断死亡原因,如提示某些中毒。 4. 尸体痉挛,可以判断死亡当时的特殊姿势,有助于判断自杀与他杀等。 5. 根据尸斑分布情况及尸僵程度,有助于发现死后体位变动情况,提示尸体曾否被移动。 6. 有些尸体现象容易与生前病理变化相混淆,如自溶与变性、坏死,皮革样化与生前挫伤,尸斑与皮下出血等,应予以鉴别。有的死后变化可以使生前改变明显化,但多数死后变化会破坏生前损伤或病变以及正常结构。因此,尸体冷藏,延缓和防止死后变化的发生和发展是必要的,尤其是无名尸体。 尸体现象大致按一定的时间顺序显现。根据死后尸体现象出现的早晚,将其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两大类。早期尸体现象(early postmortem phenomena)是指人体死亡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尸体变化。包括肌肉松弛、角膜混浊、皮革样化、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及自家消化等。晚期尸体现象(late postmortem phenomena)是指死亡24小时以后出现的改变。包括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类,前者有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后者包括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和浸软。保存型晚期尸体现象又称为异常尸体现象,系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异于一般的尸体现象。因为这类尸体现象的形成,其重要特点是腐败过程的中断,尸体往往得以长期保存。但从时间上划分,这类尸体现象归属于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早、晚期尸体现象的时间划分是相对的,早期尸体现象虽发生的死后24小时以内,但这些现象不可能在24小时后立即消失,而是继续发展。同样,晚期尸体现象也并非在死后24小时才开始出现,而是死后不久便因腐败细菌的繁殖等作用而逐渐开始,只是在24小时以后,细菌繁殖到一定程度,才使腐败现象明显化。一般在春秋两季,尸体现象的时间划分大体上符合一般描述的情况,而在盛夏或寒冬季节,则有较大的差异。例如,在北方冬季野外环境冰冻,即使死后经过时间较长,也只能看到早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体现象 (一)肌肉松弛 1.概念躯体死亡后,肌肉的张力消失,肢体变软的征象称为肌肉松弛(muscular flaccidity)。肌肉松弛使整具尸体呈弛缓状态,表现为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开,面部无表情,沟纹变浅。四肢关节极易屈曲,由于括约肌松弛,大小便、精液可能外溢。 在尸体现象中,肌肉松弛出现最早,与死亡同时发生。肌肉松弛现象通常经过1~2小时待尸僵发生即自行消失。但也有肌肉松弛不明显或缺如的案例,例如死亡瞬间突然发生尸体痉挛,此时不仅看不到肌肉松弛,死时手中拿的物品还可握得很紧。

法医毒理学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毒物 2、中毒 3、速发毒性效应 4、迟发毒性效应 5、死后毒物再分布 6、蛋白黄色反应 7、酚尿 8、雨点样色素沉着 9、毒品 10、药物依赖性 11、毒蕈碱样症状 12、烟碱样症状 二、选择题 1、法医毒理学的研究方法包括那些。() A、中毒现场勘查 B、法医病理学检查 C、法医毒物分析化学检查 D、中毒案情调查 2、在许多智能化投毒犯罪中,哪些是常用的手段。()

A、一次大量投毒 B、小剂量多次投毒 C、肌肉或胸、腹腔注射投毒 D、阴道填塞投毒 3、以下哪些是常见的呼吸功能障碍性毒物。() A、氰化物 B、一氧化碳 C、二氧化碳 D、亚硝酸盐 4、河豚的那些组织成分是有毒的。() A、卵巢 B、血液 C、眼球 D、肝脏 5、下列哪些毒物属于终毒物。() A、氰化物 B、盐酸 C、蛇毒 D、三氧化二砷 6、下列哪些人群常常在低于一般中毒致死量的情况下发生中毒死亡。() A、老人 B、儿童 C、女性 D、营养状况差 7、下列哪些人群常常在低于一般中毒致死量的情况下发生中毒死亡。() A、老人 B、体重较小者 C、有潜在性疾病者 D、长期使用同一种毒物者 8、在法医学中毒案件中,以下哪些绝大多数为急性中毒。() A、自杀 B、他杀 C、意外灾害 D、职业中毒

9、职业性中毒主要通过下列哪些方式接触毒物。() A、消化道 B、皮肤 C、呼吸道 D、粘膜 10、毒物通过何种途径进入机体引起的毒性反应最快,影响程度最严重。 () A、吸入 B、腹腔内注射 C、静脉注射 D、口服 11、铅、钡、砷等毒物在体内的蓄积器官有哪些。() A、肝脏 B、肺 C、毛发 D、骨骼 12、下列哪些检材是毒物分析过程中常用的重要检材。() A、肝脏 B、肾脏 C、尿液 D、胆汁 13、自杀中毒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口服方式为主 B、毒物用量大 C、同时使用几种毒物 D、为易获得、众所周知的毒物 14、他杀中毒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多选择无色、无臭、无味的毒物 B、多选择毒性高的毒物 C、胃肠道途径投毒为主 D、一次给以大剂量毒物 15、下列哪些情况应考虑急性中毒的可能。() A、平常健康者突然出现消化道症状 B、平常健康者突然出现神经系统的症状

《环境毒理学》教学大纲

《环境毒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0712931 课程名称:环境毒理学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Toxicology 学时:36 学分:2 适用学科:环境工程 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先修课程:大学化学 一、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 环境毒理学是环境工程硕士学生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其它相关专业课程的基础。 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各种环境污染物对生物有机体,尤其是对人体的损害作用及机理,熟悉环境毒理学常用试验方法,以及环境健康危险评定、生态风险度评价的一般程序,同时使学生掌握一般的毒物安全防护知识,为学生进一步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基本的理论和实验指导。促进学科交叉,活跃科学思维。 二、课程的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 1.绪论 2.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和转化 3.环境污染物在体内的生物运转和生物转化 4.环境污染物的毒作用 5.化学致癌、致突变和致畸作用 6.常见毒理学研究方法 7.金属的环境毒理学 8.常见化学致癌物的环境毒理学 9. 农药的环境毒理学 10. 有害物理因素的环境毒理学 11.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的毒理学 12.大气污染的环境毒理学 13.土壤污染的环境毒理学 14.水污染的环境毒理学

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1.绪论:了解环境毒理学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环境毒理学的基本方法和应用,发展趋势。重点:环境毒理学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应用。 2.环境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和转化:了解环境污染物的迁移和转化的方式。重点:环境污染物生物性迁移。 3.环境污染物在体内的生物运转和生物转化:了解污染物的生物转运的一般过程。掌握污染物的生物转化的I相反应和II相反应。重点:生物转化类型。 4.环境污染物的毒作用:了解毒作用基本类型,掌握毒作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术语、毒作用机制、各种因素对毒作用影响的一般规律。重点:毒作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术语、毒作用机制、联合毒性作用及其判定方法;环境污染物的结构与性质和机体状况对毒作用的影响。难点:环境污染物的结构与性质和毒性的关系。 5.化学致癌、致突变和致畸作用:了解诱发突变的类型,掌握DNA损伤的分子机理、突变的不良后果、化学致突变物的检测、化学致癌物及其分类、外源化学物致癌性的判别、化学致癌机理。重点:化学致突变物检测的常用方法;外源化学物致癌性的判别的基本方法;生殖毒性及发育毒性的评定方法。 6.常见毒理学研究方法:掌握急性毒性试验、慢性和慢性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行为毒理学试验的基本方案与应用。重点:掌握急性毒性试验、慢性和慢性毒性试验、免疫毒性试验、行为毒理学试验的基本方案。 7.金属的环境毒理学:了解并掌握;环境中重金属污染的来源、迁移与转化;金属的联合作用;金属的代谢;金属对健康的危害;主要重金属的理化性质、在生物体内的代谢和毒理作用。重点:金属之间相互作用的类型与机理;金属代谢的一般规律;主要重金属的理化性质、在生物体内的代谢和毒理作用。难点:金属间相互作用的机理;主要金属的毒作用机制。 8.常见化学致癌物的环境毒理学:了解各种化学致癌物的来源、致癌作用和机理、在环境中的迁移转化和降解。 9.农药的环境毒理学:了解并掌握农药在环境中的迁移与分布的一般规律;农药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的一般规律;几种重要的农药的毒作用;预防农药的公害的措施。重点:农药在环境中的迁移与分布的一般规律;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毒理。 10.有害物理因素的环境毒理学:了解各种环境物理因素的来源、一般性质、生物效应。重点:各种环境物理因素的生物效应;电离辐射剂量。 11.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的毒理学:了解和掌握环境分泌干扰物的分类、人类健康及野生生物的危害、作用机制及其筛检方法。难点:内分泌干扰物对机体可能的作用机制。 12.大气污染的环境毒理学:了解和掌握各种大气污染物的理化特性、来源、在环境中的转归、毒作用及其机理、环境标准。重点: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毒作用及其机理。

法医物证学教学大纲2015.4.29

《法医物证学》教学大纲 适用成人教育法医学专业 一、课程简介 《法医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医物证检验的基本理论与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物证的检验、教学和研究奠定基础。法医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因此,是法医学专业必修课程。目前使用教材为《法医物证学》(第三版),侯一平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5。本课程主要包括:①法医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多态性遗传标记及分析技术;②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③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检验和个人识别;④亲子鉴定;⑤法医DNA数据库等。 本课程要求学生熟悉本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及在法庭科学中的地位、作用与意义;掌握亲权鉴定与个人识别的鉴定原则、基本理论、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评价。使学生在结束学习后能基本承担常规法医物证检验工作。 本课程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总学时为39学时,其中理论课30 学时,实验课9学时。 二、课程目标 (一)基本理论知识 《法医物证学》是以生物物证为研究对象,以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研究应用生命科学技术解决案件中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鉴定的一门学科,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其研究内容属法医学中的物证检验部分,是法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物证及法医物证的基本概念;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DNA多态性分析;表达产物水平遗传标记;亲子鉴定;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血痕、精斑、唾液及唾液斑、混合斑、人体组织等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个人识别;法医物证鉴定证据意义的评估;法医DNA数据库等。 (二)基本技能 通过实验教学结合理论知识使学生进一步掌握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及其在法庭科学中的地位、作用与意义。通过对常见生物检材确证试验、DNA

《毒理学基础》教学大纲

《毒理学基础》教学大纲 (供预防医学本科专业使用) 济宁医学院预防医学系 二OO六年 6 月 毒理学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主任: 张 强 开课单位: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教研室 课程编码: 课程中文名称:毒理学基础 课程英文名称: toxicology 《毒理学基础》课程是预防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毒理学基础》以毒物作用机制研究工作为逻辑起点,以毒物与人群及动物的相互关系为讲授对象,是集理论性与应用性为一体的学科。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习者在全面了解毒理学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毒理学工作的理论、方法、技术,具备在毒物研究方面实际技能,从而胜任毒物检测,化学品、药物、化妆品等新物品开发,新开发产品的上市工作。 学习本课程的要求是: 1、 基本理论 理论课教学要注重质量,教学目的明确,教学重点突出,内容精炼,条理清楚,合理使用教学设备和教具。对难点、重点问题要结合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给予详细解释,有意识地引进本学科的新方法,以便扩展学生知识、开拓科研思路。注意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基本技能 实习课主要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使学生加深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要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先修课程要求:生物化学、生理学、 本课程计划60学时,3学分。 选用教材:毒理学基础 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讲授 考核方法:闭卷考试 教学进程安排表: 章节教学内容学时理论实践合计一绪论、卫生毒理学基本概念4二 化学毒物在体内的生物转运56三 毒作用机制3四 影响毒作用因素2五化学毒物的一般毒性作用49六化学毒物致突变作用49七化学致癌作用4八化学物的发育、生殖毒性作用3九化学毒物的免疫毒性作用2十化学毒物危险度评价5合计362460 课内实验安排(实验课教学大纲另行制订,此处只简要标注下列内容) 序号实验项目学时类型每组人数基本教学要求1一般操作及生殖毒性实验(电视录象

预防医学与执业医师、规培政策关系

解惑:预防医学与执业医师、规培政策关系预防医学毕业的学生考生们能当医师吗? 医师资格证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合格获得的证书,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预防医学毕业生可考取公卫执业医师,取得医师执照后即成公卫医师 执业范围: 流行病学专业、军事预防医学专业、卫生检验检疫专业、食品安全与营养学专业、卫生统计学专业、劳动卫生学专业、环境卫生学专业、卫生毒理学专业、儿少卫生学专业、妇幼保健学专业、寄生虫病学专业等 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生是否需要参加“规培”? 2014年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编办、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日前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要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法医培训心得体会

法医培训心得体会 【篇一:学法医学心得】 学法医学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医学生,大二的时候已经学习了《病例解剖学》,观察了 各种脏器的病变标本以及病例切片,并且在学期末一次偶然的机会 亲眼目睹了一次尸体解剖过程,是由我的代教老师完成的,当时我 就对法医学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为了进一步学习,期末选课是我选 修了《法医学》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收获了很多。 通过老师的讲解,初步认识了现代法医学,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以及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人必备的素质等。课堂上看了许多老师为我们搜集的图片,学习了死亡的定义、尸体 死后的变化以及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测等知识。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 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 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 又相当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 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 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 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 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 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 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 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一贯坚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 口供”的原则,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法医学鉴定结论作为 各种诉讼活动中重要的科学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等案件 的侦查、审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 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 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法医学的研究方法有医 学的、生物学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四类。而其涉及的内容有死亡 与尸体现象检验,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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