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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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理论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使用)

《法医学》理论教学大纲 (供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使用)

《法医学》理论教学大纲(供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使用)Ⅰ前言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其基本任务是:对伤亡人体及有关物证进行检验,为揭露犯罪事实真象提供证据;对某些民事案件如性功能状态、亲子关系、劳动能力和损伤程度等问题进行科学检查与鉴定;对医疗过程中伤亡的人体及有关物证进行检验,为判断是否医疗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司法诉讼中精神障碍鉴定的有关问题;查明伤亡事件或案件中涉及中疑及的药(毒)物。

法医学的产生基于法律的需要。

通过法医学检验提供科学证据,协助侦查及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判,并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资料。

法医学属于实践性非常强的应用医学,它需要有广阔扎实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同时也需要掌握生物学(如人类学、遗传学、动物学等)、物理学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知识。

这些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法医学的存在和发展密切相关。

法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针对尸体,主要分析死亡原因、死亡性质、死亡时间、外伤或疾病与死因的关系等;针对人体的损伤,分析损伤成因、性质、形态特征、程度、预后等。

法医学的发展和成就又将进一步丰富医学的内容。

如通过对猝死机制的研究,探讨其诱发因素,可有利于预防猝死的发生;通过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分析鉴定,阐明各种医疗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有助于提高临床医疗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本大纲适用于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专业使用。

现将大纲使用中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为了使教师和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大纲每一章节均由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三部分组成。

教学目的注明教学目标,教学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级别,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级别对应。

并统一标示(核心内容即知识点以下划实线,重点内容以下划虚线,一般内容不标示)便于学生重点学习。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法医学课程编码:EN037130B学分:2学分总学时:32学时适用专业:法学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商法学第一章绪论 (8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医学的概况,并了解人体构造概况。

第一节法医学概述(2学时)一、法医学的概念,法医学的任务和意义二、法医学的主要内容三、法医学的研究方法和检验方法第二节人体构造概述(6学时)一、人体发育阶段的划分二、人体九大系统的构成三、人体基本组织概述复习与思考1.法医学的概念。

2.法医学鉴定的概况。

3.法医学研究方法和检验方法。

第二章死亡与尸体现象 (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死亡的判定及各种尸体现象的意义第一节死亡(2学时)一、死亡的概念与类型二、死亡的过程三、假死的概念、原因、真死与假死的鉴别第二节尸体现象(1.5学时)一、尸体现象的概念,意义及分期二、各种早期尸体现象三、各种晚期尸体现象第三节死亡时间的推断(0.5)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复习与思考1.死亡的概念及过程。

2.假死的概念与真正的区别。

3.尸体现象的种类及其意义。

4.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

第三章机械性窒息 (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机械性窒息的概念、征象及各类型窒息死的判定。

第一节概述(2学时)一、机械性窒息的概念二、机械性窒息的分类三、机械性窒息的过程四、机械性窒息的一般征象第二节各种类型的机械性窒息(4学时)一、缢死的概念,缢死的类型,缢死的机制,缢死的征象和鉴定二、勒死的概念,勒死的机制,勒死的征象,勒死的鉴定三、扼死的概念和征象四、闷死的概念和性质五、堵死的概念六、溺死的概念,溺死的原因,溺死的个体征象和鉴定复习与思考1.机械性窒息的概念及征象。

2.缢死的征象和鉴定。

3.勒死的鉴定。

4.溺死的鉴定。

第四章机械性损伤 (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机械性损伤的鉴定。

第一节概述(1学时)一、机械性损伤的概念二、机械性损伤的发生机制三、机械性损伤的分类第二节钝器伤(2学时)一、钝器伤的概念二、常见征象三、常见钝器损伤的类型第三节锐器伤(0.5学时)一、锐器伤的概念,一般特点,性质二、常见的锐器伤第四节火器伤(略)第五节机械性损伤的确定(0.5学时)一、机械性损伤的确定二、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三、损伤经过时间推断四、死亡性质的推断复习与思考1.机械性损伤的概念及分类。

《法医学》课程教学活动大纲

《法医学》课程教学活动大纲

《创伤与急救》教学大纲二、教学目标及任务该课程为通识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熟练掌握止血、包扎、固定、转运、通气、心肺复苏术等常用的现场急救技术,熟悉各种创伤场景中对伤员进行伤情评估的方法,并能进行急救有效的现场救护。

三、学时分配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人体解剖与生理本章教学目的:熟悉人体基本结构单位及8大系统的主要生理功能。

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介绍人体基本的解剖结构和人体各系统的主要生理功能。

本章重点、难点:本章内容主要是铺垫性,方便无医学基础的学生了解最基本的医学知识,从而便于后面章节的急救知识的学习。

因学科跨度大,学生记忆人体各个系统的组成器官和功能不容易,作一般了解即可,本章知识可在后面知识学习中得到深化。

本章参考文献:舒玲华,李葭编著:《创伤与急救》,长江出版社,2017.4。

本章思考题:人体八大系统主要组成器官有哪些?八大系统主要功能是什么?第一节人体基本结构单位(一)细胞(二)组织(三)器官(四)系统第二节人体八大系统组成及功能(一)运动系统(二)呼吸系统(三)消化系统(四)循环系统(五)神经系统(六)泌尿系统(七)内分泌系统(八)生殖系统第二章创伤与急救概述本章教学目的:掌握创伤、急救、急救系统等基本概念本章教学内容:创伤与急救的概念、创伤发生的原因与类型、急救的意义、院前急救系统的组成和功能。

本章重点、难点:重点是创伤的概念、成因;无难点。

本章参考文献:舒玲华,李葭编著:《创伤与急救》,长江出版社,2017.4。

本章思考题:创伤的成因及表现有哪些?第一节创伤与急救概念(一)创伤(injury):1、广义----各种致伤因素作用于人体导致人体解剖结构破坏或(和)生理功能障碍。

2、狭义创伤----机械性暴力作用于人体所致的创伤。

(二)急救(first aid)1、广义----对所有伤、病员进行的紧急医疗措施,旨在抢救生命、改善病况和预防并发症。

(院外、院内)2、狭义----相对狭义创伤而言的,即对机械暴力所致创伤伤员的紧急救护措施。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中文名称:法医学课程代码:XXXX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考查课学时数:XX先修课程:XXXXX适用专业:监狱学专业本科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1.课程性质法医学是一门医学与法学交叉形成的应用性学科,是运用医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自然科学技术及法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并解决法律中涉及的医学专门性问题的学科。

《法医学》课程是监狱学专业本科的专业必修课。

2.课程任务在任何法制国家中,法医学都是一门不可缺少的法学的分支学科。

法医学与基础法学、实体法学及程序法学均有密切关系,法医学的发展新成果不断丰富法学有关证据方面的内容。

法医学是服务于法律的一个分支学科——鉴定科学,是司法鉴定学中历史最悠久、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作用最突出的骨干学科之一。

法医学课程为分析解决监狱中遇到的各种法医学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推进监狱法制化进程,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保护罪犯人权及提高罪犯矫治质量等。

通过《法医学》课程学习,主要达到以下两个教学目标:一是知识理论目标,即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体系,二是能力目标,即提高相关专业学生的法医学观察、逻辑思维能力及运用法医学分析并解决监狱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的能力。

随着监狱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医学在监狱工作的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法医学已成为监狱学人才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为此,将法医学课程列为监狱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这对于完善相关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培养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监狱学基础理论》等先修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法医学》的内容与知识。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较全面的掌握法医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体系;基本掌握典型案例的分析技能;了解法医学的新发展和新技术;理解法医学在监狱实践中的应用价值。

四、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在课堂教学中灵活运用启发式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实验教学等方法。

法医学教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

各章学时分配表内容讲课时数实验、实习时数。

1,绪论 2 20”(幻灯)2,死亡与死亡学说23,死后变化与尸体现象2 40”(录相示教)4,机械性损伤HZ5,机械性损伤一26,机械性损伤自 2 60’(录相、幻灯)7,高低温损伤,电击伤(死)2 15’(幻灯)8,机械性窒息9,机械性窒息一 2 15”(幻灯)10,法医学活体检验和鉴定211,法医精神病,个人识别212,猝死13,猝死一 2 30”(录相)14,性犯罪和性问题的法医学鉴定215,中毒的法医学鉴定216,吸毒、药物滥用217,物证检验、亲子鉴定2 30"18,录相示教:录相与幻灯共31/2小时,主要在课外放映,和学生共同讨论,帮助学生复习,加深理解课堂内容。

根据10多年教学实践,行之有效,受学生欢迎。

第一章绪论一、目的要求1、掌握法医学的概念、任务、研究任务及对象;掌握法医学鉴定、补充鉴定、再鉴定、复核鉴定的概念2、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法律法规;鉴定人权利、义务及职责3、了解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学与法科学的关系;法医学与法律、医学的关系;法医学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目的要求;世界法医学简史及各国的法医学检验制度二、主要内容和教学方法1、法医学的概念、任务、研究范围及研究对象(重点讲授)2、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学与法科学的关系;法医学与法律、医学的关系(一般讲授)3、法医学鉴定、补充鉴定、再鉴定、复核鉴定的概念,法医学鉴定书(重点讲授)4、法医学鉴定人和医师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一般讲授)5、法医学史:中国法医学史(重点讲授);世界各国法医学史(一般讲授)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放映幻灯三、思考题1、名词解释:法医学法科学法医学鉴定补充鉴定复核鉴定2、问答题:(1)、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目的与要求?(2)、中国古代法医学的标志及成就?(3)、法医学有哪些分支学科?目前法医学发展的特点及趋势?第二章死亡与死亡学说一、目的要求1、掌握死亡学说及死亡的概念;死亡的确定:脑死亡的概念与诊断标准;掌握死因、死因分析,死亡性质与法医学死亡分类2、熟悉与死亡有关的法律法规;超生反应与假死3、了解死亡的过程;死亡的机制二、主要内容及教学方法1、死亡学说及死亡的概念(重点讲授)2、死亡的确定:心脏死、肺脏死、脑死亡(重点讲授)3、脑死亡的概念,诊断标准(重点讲授),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一般讲授)4、死亡过程(一般讲授),死亡机制5、超生反应与假死的概念,安乐死,器官移植(一般讲授)6、死因、死因分析,死亡性质与法医学死亡的分类(重点讲授)教学方法:大课讲授、幻灯及结合案例讲解三、思考题l、名词解释;脑死亡假死死亡学说超生反应根本死因直接死因辅助死因诱因死因竞争死因联合主要/次要死因2、问答题:(1)脑死亡的概念及诊断标准?(2)死亡原因与死亡机制的区别?如何对一死亡进行死因分析?(3)死亡性质及死亡方式?第三章死后变化与尸体现象一、目的要求1、掌握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2、熟悉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3、了解法医学尸体检查的目的、要求、方法二、主要内容及教学方法1、尸体的死后变化:尸体现象、尸体化学、尸体毁坏(一般讲授)2、早期尸体现象的概念及法医学意义(重点讲授及尸解示教)1)尸冷2)尸斑。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法医临床学(Forensicclinicalmedicine)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法医临床学(Forensicclinicalmedicine)

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中、英文):法医临床学(Forensicclinicalmedicine)课程号(代码):501022040-01课程类别:必修课学时:64学分:4二、教学目的及要求法医学临床学是运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及其他自然科学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其基本任务是:为刑事案件提供科学依据;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为行政案件处理提供科学依据;为人身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研究并制定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基本的法律意识、良好的思维方式、较高的职业素质;专业上要求学生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熟悉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基本程序,能够独立解决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的一般性问题。

三、教学内容(含各章节主要内容、学时分配,并以下划线或*等方式注明重点、难点)第一讲绪论活体鉴定原则邓振华(2学时)掌握:法医临床学鉴定的主要内容、法医临床学学科特点。

熟悉:法医临床学的法律意义。

了解:国外临床法医学工作。

第二讲损伤程度鉴定邓振华(2学时)掌握: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人体损伤程度类型(重伤、轻伤、轻微伤定义),损伤程度鉴定的依据和原则。

熟悉:损伤程度标准条款的特征与规律,功能损害的基准和使用说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常用技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基本架构。

了解:人体损伤程度的法律意义、法律地位、技术规范。

第三讲法医临床学鉴定书书写云利兵(2学时)掌握:司法鉴定文书的基本含义及其核心组成部分,详细解读司法鉴定文书的要素熟悉:解读七类新颁布鉴定文书格式的规范及要点,适用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了解:我国鉴定文书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意义。

第四讲活体法医学鉴定见习云利兵(2学时)掌握:按照法医临床学鉴定的工作制度,全面把握司法鉴定文书的各要素的书写规范和注意事项。

熟悉:通过书写实践训练,把握鉴定文书书写中概括基本信息和医疗信息的方式和需要注意的方面。

法医学大纲

法医学大纲

《法医学》教学大纲前言课程性质:八年制、五年制、留学生等临床医学、口腔等专业必修/选修课程。

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作为鉴定人和证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在临床实践中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并能在必要时担任医师鉴定人,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司法诉讼中的法医学问题,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基本内容:法医学及其主要分支学科的基本概念;死亡的概念及尸体现象;常见暴力性死亡的原因、表现、死亡性质及法医学鉴定;猝死的概念及常见类型;人身伤害损伤程度及残疾程度的评定;高、低温及电流损伤;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

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医学及分支学科的概念、研究内容,熟悉常见的暴力性损伤、死亡的表现、猝死的常见类型、临床法医学鉴定要点、常见毒物中毒表现、生物性检材的个人识别及常见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环节及预防,积极发挥作为临床医生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讲授方式: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讲解,理论课结合案例讨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教学用书:王保捷、侯一平主编的《法医学》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年。

本大纲供八年制、五年制、留学生等临床医学、口腔等专业法医学教学使用。

总学时数30学时。

理论课学时分配理论课内容与要求第一章绪论【目的要求】1、掌握法医学的概念:包括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的分支学科、法医学的工作内容、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实践意义。

2、熟悉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中国法医学的历史。

3、了解国外法医学史的概括,法医学发展展望。

【教学内容】1、法医学的定义,法医学产生的实践,法医学在医学科学中的位置,法医学与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一致性和独立性。

法医学的基本任务: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为处理重大事故、卫生防疫、卫生立法等提供科学证据的任务。

临床医学与法医学;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担任鉴定人,作为证据证人,揭露罪犯,规范合理的疾病治疗,警惕和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丰富医疗知识。

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用-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用-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大学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供法医学专业本科生使用)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学教研室2006年5月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法医临床学 (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课程号: 50131550课程类别:专业课学时:64学时(实习16学时)学分: 4二、教材法医临床学(第三版)秦启生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6三、主要参考资料1、法医学(第二版)。

吴家文主编。

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2、Forensic Medicine:Clinical and Pathological Aspects. Payne-James J,Busuttil A, Smock W. London: Greeenwich Medical Ltd,20033、Knight B. Simpson Forensic Medicine. London: Arnold,1997四、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20%,期终考核占80%五、教学目的及要求(见前言)六、教学内容(见各章)前言法医临床学是法医学的主干课程,研究的内容和涉及的问题较之尸体检验更广泛、更多、更复杂和更困难。

活体检验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伤的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当事人或嫌疑犯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性功能不全;研究种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问题。

法医学研究活体基本上是应用临床医学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设备。

在活体检验中有关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被告或原告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性犯罪及性功能检查等,皆需要临床各科的知识和技术,或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医学独特的一些检查方法。

本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临活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独立临案思维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树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重证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达到能承担日常法医临床活体案件的鉴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初步处理。

法医学教学大纲-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法医学教学大纲-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院

《法医学》理论课教学大纲课程代码:10271039课程名称:法医学课程英文名称:Forensic Medicine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程课程性质:选修课授课对象:临床医学(五年制)开设学期:第二学期学时数:30学时学分数:1选用教材:法医学王保捷中国医科大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6月主要参考书:1、法医学张益鹄科学出版社2003年4月2、实用法医学郭景元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10月3、法医病理学祝家镇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0年6月4、临床法医学宋嗣荣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6月5、法医毒理学黄光照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9年6月6、法医物证学吴梅筠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1年1月编写单位:法医学教研室执笔人:卢英强宣兆艳祁柏宇编写日期:2009年6月一、课程教学目标《法医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是一门重要的专业课,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人死后尸体现象的形态及发生发展规律;对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伤、急死、中毒等临床表现的认识,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对各种生物性检材DNA多态性分析,科学评估生物检材的检验结果;医疗事故发生原因、预防措施等。

其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展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并且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探索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并活跃科学思维。

同时,根据五年制学生的特点,我们还就本学科的新发展和新成就做相应的讲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教学基本要求1、授课方式本课程在课堂教学中主要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教学内容附加在问题、案例及幻灯画面上,并根据学生已掌握的医学内容,给学生提出问题,然后由教师给予评价、引导和讲解,并辅以实验、讲座及案例讨论。

2、基本要求使学生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展知识面,了解作为鉴定人和证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在临床工作中能够维护患者和自身合法权益。

临床医学五年制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临床医学五年制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临床医学五年制法医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码:100105课程名称:法医学英文名称:Forensic Medicine开课学期:学年第二学期学时/学分:30/ 3课程类型:必修开课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选用教材: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王保捷2001年9月第3版主要参考书:法医学科学出版社张益鹄2003年4月实用法医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郭景元1984年10月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祝家镇主编 1998年10月临床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宋嗣荣主编 1999年6月法医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黄光照主编 1998年9月法医物证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吴梅筠主编 2001年1月执笔人:卢英强宣兆艳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法医学》课程,在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人死后尸体现象的形态及发生发展规律;对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伤、急死、中毒等临床表现的认识,掌握各种暴力性死亡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对各种生物性检材DNA 多态性分析,科学评估生物检材的检验结果;医疗事故发生原因、预防措施等。

其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扩展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了解鉴定人和证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掌握在临床工作中维护患者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同时,根据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的特点,我们还就本学科的新发展和新成就做相应的讲座,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教学基本要求本课程在课堂教学中主要采用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将教学内容附加在问题、案例及幻灯画面上,并根据学生已掌握的医学内容,给学生提出问题,然后由教师给予评价、引导和讲解,并辅以实验、讲座及案例讨论,使学生充分掌握法医学内容,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三、各章节内容及学时分配第一章绪论(2学时)【目的与要求】1.掌握法医学的定义。

2.熟悉法医学的任务。

3.了解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现场勘验、尸体剖验、物证检验、活体检验和书证审查的内容,法医学的分科及法医学鉴定书的书写及法医学史。

1.法医人类学-法医临床学

1.法医人类学-法医临床学

《法医人类学》教学大纲适用法医学专业一、课程简介法医人类学是运用体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法律中涉及人的种族、性别、年龄、身高以及面貌特征的一门新兴的应用科学。

它是现代法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制定、侦查、审判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

法医人类学是法医师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是法医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因此,是法医学专业必修课程。

主要包括:①骨骼检验;②牙齿检验;③毛发检验;④活体测量;⑤血型及DNA的检验等。

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骨骼的发现、收集和处理方法以及采用骨骼进行种属鉴定、性别鉴定、年龄鉴定、身高鉴定等。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熟悉法医人类学的对象、任务、作用和基本内容;了解法医人类学在法医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为了使学生系统和牢固地掌握法医人类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根据法医学专业本科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国家教委规划教材,结合实践经验和体会,编写本大纲。

二、课程目标(一)基本理论知识1.通过介绍法医人类学的基本概念、一般方法和鉴定工作程序,从而掌握法医人类学在法医工作中的意义;熟悉法医人类学所研究的对象、任务、作用及其内容;了解法医人类学的发展史。

2. 法医人类学主要讲述骨骼检验、牙齿检验、毛发检验、活体测量、X线检查、肤纹检验、血型及DNA的检验等。

重点介绍骨骼的发现、收集和处理以及采用骨骼进行种属鉴定、性别鉴定、年龄身高鉴定。

(二)基本技能通过理论教学结合案例讨论使学生掌握骨骼的发现收集和处理方法,以及采用骨骼进行种属鉴定、性别鉴定、年龄身高推断,以便在以后的法医实践中能应用这些基本知识解决案件中的问题。

(三)基本素质1.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在以后法医学检案工作中能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着眼于全案的客观实际,充分发现和利用人类学知识为侦查、起诉、审判提供充分、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2.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质、心理素质和服务态度,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使学生具有独立探索、收集和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

临床法医学

临床法医学

(二)鉴定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全部案情及所有资料,有权询问 当事人和证人; 2. 有权要求明确鉴定目的和补充鉴定所需 要的材料; 3.有权拒绝承担鉴定人的技术条件或水平无 法解决的问题; 4. 有权拒绝承担提供的资料不充足 , 又无法 弥补将影响鉴定结论的鉴定; 5. 鉴定结论由鉴定人负责 , 集体鉴定意见不 一致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 6. 鉴定人与案件双方之一有某种利害关系 时,有权申请回避”。
二、工作内容 1. 现场勘验 2. 活体检查 3. 物证检验 4. 书证审查
第三节 临床法医学鉴定
一、概念 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指鉴定人根据委托 机关所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运用临床 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 和技术,对所见的事实或现象进行的检 查、分析、鉴别和科学判定。法医学鉴 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鉴定结论是法律 上七大证据之一。
临床法医学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临床法医学教研室
刘技辉教授
前言
一、教育目标与教学目的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安排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方法 1.思维方式 2.法律意识 3.职业技能
第一章 绪 论 内容提要
临床法医学的定义 临床法医学的学科地位与研究范畴 临床法医学任务与工作内容 临床法医学鉴定与临床法医学鉴定的主要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1.临床法医学作为独立学科虽然已建立了十几年, 但由于国内外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其如何发展需 要继续探讨、研究。 2.临床法医工作者的素质亟待提高。 3.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 。
相关知识介绍
一、司法鉴定决定权的问题
司法鉴定权属于法定权力一部份,包括司 法鉴定决定权、司法鉴定执行权、司法鉴定管 理权。这里主要讲司法鉴定决定权,它关系到 鉴定的委托和受理,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也 就是说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 力,司法机关如何审查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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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供法医学专业本科生使用)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学教研室2006年5月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法医临床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课程号: 50131550课程类别:专业课学时: 64学时(实习16学时)学分: 4二、教材法医临床学(第三版) 秦启生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6三、主要参考资料1、法医学(第二版)。

吴家文主编。

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2、ForensicMedicine:Clinical and Pathological Aspects.Payne-James J,BusuttilA, Smock W.London:GreeenwichMedicalLtd,20033、Knight B.Simpson Forensic Medicine.London:Arnold,1997四、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占20%,期终考核占80%五、教学目的及要求(见前言)六、教学内容(见各章)前言法医临床学是法医学的主干课程,研究的内容和涉及的问题较之尸体检验更广泛、更多、更复杂和更困难。

活体检验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伤的评定,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当事人或嫌疑犯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性功能不全;研究种族、性别、年龄等方面的问题。

法医学研究活体基本上是应用临床医学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设备。

在活体检验中有关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被告或原告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性犯罪及性功能检查等,皆需要临床各科的知识和技术,或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医学独特的一些检查方法。

本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临活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独立临案思维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树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重证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达到能承担日常法医临床活体案件的鉴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初步处理。

培养学生明确法医临床学的研究范围、任务和该学科在现代法医学领域的地位,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及司法诉讼中的作用,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和学导式、学讨式的教学方法和原则。

培养学生树立自学为主,终生学习的观念,以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各类伤残及劳动能力的评定、诈病与造诈病、虐待、医疗纠纷、性功能及性犯罪、人体生理病理状况及健康状况评价。

使学生熟悉法医学临床鉴定案件的受理及活体检查程序,掌握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伤残评定和书证审查等司法文书的编写原则。

使学生熟悉与法医临床学有关的法律、法规。

教学方式除采取课堂讲授,还根据教学内容开展教师指导下的实习、案例讨论等。

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应根据教学大纲中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进行。

本大纲执行的理论课时数为48学时,各章学时分配如下;第一章绪论掌握法医临床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熟悉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和任务,了解临床创伤学、眼科学、妇产科学、放射影像学、电生理学、临床听力学、性医学等临床学科在现代法医学专业的地位。

掌握法医临床学检验程序、鉴定书内容及格式,熟悉各类法医临床鉴定文书的形式及编制原则,了解法医临床学的起源、现状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活体损伤掌握非致命伤概念和法定损伤程度分类: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概念及特征,掌握刑法第九十五条重伤规定的精神;熟悉损伤程度鉴定原则和鉴定时限;熟悉活体成伤机制、各类损伤的形态、特征、致伤物推断原则和认定依据,以损伤形态推断致伤物的局限性;了解伤害的概念及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了解创伤后早期全身和局部反应,掌握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程度划分。

了解创伤后精神障碍:创伤后癔症、创伤应急障碍、脑震荡后综合征等法医学鉴定原则。

了解创伤性疾病临床经过的一般规律;了解创伤与疾病相互关系。

掌握创伤后遗症与疾病的因果关系、类型、鉴定原则及意义。

熟悉诱因、条件的概念;熟悉诈病、造诈病与虐待损伤法医学鉴定要点。

熟悉创伤修复一般规律及时程特点;了解创口愈合类型及特点。

掌握瘢痕概念及法医学鉴定的意义,了解瘢痕形成机制及影响瘢痕增生的因素;熟悉瘢痕类型及临床特征,各类损伤愈合后皮肤瘢痕特征;了解根据皮肤瘢痕推断致伤物。

熟悉早期瘢痕和晚期瘢痕临床特征,掌握皮肤瘢痕对人体功能影响的评价。

熟悉皮肤瘢痕鉴定的内容,颜面、躯体皮肤瘢痕面积的测量。

第三章劳动能力及伤残评定掌握劳动能力丧失、伤残和病残概念、分类,熟悉伤残评定意义、原则,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掌握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原则,熟悉医疗终结概念。

熟悉职工工伤致残程度评定基本原则,了解工伤、医疗依赖、护理依赖的基本概念及工伤伤残分级原则。

了解人身伤害伤残、医源性伤残、涉及保险或国家赔偿的伤残、革命军人伤残、罪犯保外就医及伤残的鉴定原则。

第四章医疗纠纷熟悉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及非法行医的概念。

掌握医疗事故的特征、类型和分级原则。

了解医源性损害与医疗差错的鉴别。

了解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原则。

了解国外医疗纠纷处理概况。

第五章颅脑损伤熟悉颅脑损伤按病变和临床的分类,头皮损伤、颅盖及颅底骨折的临床特点和检查;掌握钝器、锐器头皮创伤的鉴别、颅底骨折法医学诊断依据;掌握原发性脑损伤临床特征,外伤性硬膜外、硬膜下及脑内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积气、硬膜下积液等临床特征及CT影像学检查表现,掌握颅脑损伤合并症与后遗症:脑脊液漏、脑神经损伤、外伤性癫痫的法医学鉴定要点,了解外伤性痴呆、颅骨缺损、颅内感染、外伤性脑软化法医学鉴定要点。

掌握颅脑损伤轻、重伤评定原则。

第六章颌面口腔损伤了解颌面口腔损伤的成伤机制和一般临床特征,熟悉唇、颊、舌、牙及牙周围组织损伤的特征和法医学鉴定原则。

熟悉颞下颌关节的损伤及功能障碍的法医学鉴定原则,了解上、下颌骨骨折的特征、合并症、后遗功能障碍。

熟悉容貌的法学概念和范围。

掌握面部瘢痕、色素异常的测量,面部变形、缺损及功能障碍的损伤程度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七章眼损伤了解眼睑损伤类型及眼睑挫伤后皮肤色泽的时程变化。

掌握外伤后眼睑运动障碍及位置异常的类型。

熟悉外伤性角膜瘢痕和眼球钝挫伤类型及结局。

熟悉眼球穿通伤常见并发症与后遗症。

了解视神经、眼外肌损伤临床特点及检查。

掌握盲目、低视力、复视概念。

熟悉视力与视野、复视的客观检查及结果分析。

了解眼电生理检查结果的评价。

熟悉诈盲与功能性视力障碍概念、临床特点、常用检查方法。

掌握眼损伤及视功能障碍的损伤程度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八章耳鼻咽喉损伤了解耳廓、外耳道、中耳、内耳损伤的临床特点、结局以及对听觉和前庭功能的影响。

熟悉耳廓缺失面积的测量、听觉障碍按性质、病变部位和程度的分类,掌握诈聋与癔病性聋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掌握常规主观和客观临床听力学检查及听觉障碍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熟悉外鼻损伤及常见后遗症及并发症。

了解鼻腔、鼻窦损伤临床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了解咽喉与颈部损伤特点。

熟悉吞咽、发音障碍鉴别诊断及法医学鉴定。

第九章胸部损伤了解胸部创伤后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的评估。

熟悉肋骨、胸骨骨折、创伤性血气胸临床特征、结局及常见并发症。

了解肺损伤类型,以及对呼吸功能的影响。

掌握创伤性窒息概念。

掌握人身伤害致呼吸困难和胸部创伤后遗留永久性呼吸困难分级及法医学鉴定原则。

了解心脏损伤概念,类型、临床特征;熟悉心脏损伤后心功不全的客观检查和分级。

熟悉胸心血管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章腹部损伤熟悉腹部创伤分类,腹腔内实质和空腔器官损伤分类、临床特征及轻重伤评定原则。

熟悉肝损伤常见并发症及后遗症。

掌握脾破裂病因、病理学分类、延迟性脾破裂概念,脾损伤程度及伤残法医学鉴定原则。

了解胰腺损创伤后遗症。

了解胃、十二指肠、空肠回肠、结肠、直肠肛管损伤特点,熟悉腹部创伤常见并发症类型,不同肠段切除对消化吸收功能影响的法医学评价。

掌握肛门失禁及肛门狭窄概念、分类和伤残评定。

肛门功能分级及评价。

第十一章泌尿及生殖器官损伤熟悉肾脏损伤类型及临床特征,了解肾脏损伤早期及晚期并发症。

了解膀胱损伤机理、膀胱破裂类型及损伤对排尿功能的影响。

熟悉排尿和肾功能障碍概念、分级。

了解女性尿道、阴道、子宫、卵巢损伤特征、卵巢创伤后萎缩及功能障碍评价,熟悉骨盆畸形愈合及子宫破裂对生育功能影响,阴道狭窄对其功能影响。

熟悉男性尿道、阴茎、睾丸损伤类型、临床特征,掌握睾丸、尿道、阴茎创伤后对性功能、生殖功能的影响。

了解尿流动力学检查对尿道狭窄、膀胱功能结果评价。

掌握泌尿生殖器轻、重伤及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二章四肢骨关节损伤熟悉骨折概念、机制,骨折按形态、程度和稳定性的分类。

熟悉骨折愈合过程,新鲜骨折、陈旧性骨折及病理性骨折概念以及影像学特征,X线、CT、MRI等影像学检查在法医学鉴定中的价值和意义。

了解骨折早期并发症。

熟悉骨折晚期并发症: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假关节)、畸形愈合、创伤性关节炎、关节失稳、关节僵硬与强直概念、类型,以及对肢体功能的影响和X线影像学特征。

熟悉肢体短缩和成角畸形测量。

掌握关节能障碍原因、概念,以及关节活动度测量、记录、关节功能评估,熟悉肢体不同平面缺失所丧失功能比例。

了解上肢带和肩部损伤,上臂和肘部损伤,前臂和腕部损伤,手部损伤;骨盆骨折,髋部损伤,膝部损伤,小腿、踝和足部损伤及四肢血管损伤常见后遗症等对肢体功能的影响。

第十三章脊柱损伤熟悉脊柱损伤的机制和类型,脊椎骨折和截瘫;了解压缩性骨折高度测量,颈部、腰部活动度测量、颈椎损伤、胸腰椎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症、骶椎和尾椎损伤。

掌握脊柱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四章脊髓和脊神经损伤熟悉脊髓损伤机制、类型及临床特征。

熟悉臂丛、腰丛、骶丛及主要分支损伤的临床特征。

熟悉神经系统查体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结果的临床分析。

掌握脊髓和脊神经损伤程度和伤残评定原则。

第十五章性犯罪及其它性问题掌握强奸的法学概念,熟悉强奸证据的搜集及法医临床鉴定程序。

了解猥亵行为、性变态。

熟悉男、女性器官损伤对性功能影响。

掌握性功能障碍概念及法医学鉴定的意义。

熟悉阳萎特殊检查方法、心理性阳萎与器质性阳萎的鉴别。

了解性别的法医学鉴定及两性畸形。

熟悉妊娠、流产、早产、分娩的临床特征。

掌握外伤性流产的法医学鉴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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