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成本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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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黄兴车辆段责任成本考核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责任成本意识,建立长效的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考核、追究和奖惩制度,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成本考核是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通过考核摸清企业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现状,揭露企业责任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企业开展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企业高度重视和改进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方法,扎实有序地推进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考核结论是检验责任成本管理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兑现奖罚的基本依据,因此,所有单位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并认真加以落实。

第三条责任成本管理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及时、准确、可追溯的原则。

3、以资料为依据,数据为重点的原则

4、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部。

第二章考核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目部必须成立责任成本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项目部考核小组由项目经理、书记负责,由班子其他成员和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部对所属责任中心实施考核。

第六条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属单位责任成本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并提出考核结论。总结经验教训和指导下一步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收益,促使责任成本管理不断上台阶。

第三章考核内容、方法和时间

第七条考核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规章制度建设、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和合同及对下结算情况、劳务单价、劳务合同和验工计价、变更索赔、完成下达的各项指标情况、制度落实等与责任成本管理有关的所有内容。项目部每月对项目各责任中心进行一次考核。

第八条考核的方法是考核组根据考核表所列内容、标准、记分原则逐项对照、检查、核实、计算、考评实际完成情况。

第九条考核内容设有标准分和加减分的内容。考核时,首先由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组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评分;考核组根据被考核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账目、报表、合同、过程记录、辅助台账、报告、批复、情况分析等),按照记分办法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计算出考核得分。自评和考评都必须

坚持以资料为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十条考核期(也称报告期)数据统计时段,以及完成考核(即:出具定稿的考核报告)的时间:

月度考核:数据统计时段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考核完成时间为本月月底以前。

第十一条考核表的每一页,必须由考核组组长、被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考核结果与奖惩

第十二条考核综合得分。

根据综合得分,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别,按以下标准界定:

1、综合考评得分在95(含)分以上,为优秀;

2、综合考评得分在90(含)—95(不含)分,为良好;

3、综合考评得分在80(含)—90(不含)分,为合格;

4、综合考评得分在8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考核结论用于报告期分配、兑现创造的、按相关规定(或责任成本承包合同)可供分配的效益;可供分配的效益预留15%作为调剂基金,85%按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可供当期分配的效益,项目长可分配10—20%,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可分配15-30%,剩余部分由项目长根据贡献大小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分配给其他人员,并根据考核结论按以下规定执行:

1、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兑现正常可供当期分配的效益工资乘以1.1的系数。

2、考核结论为“良好”的,兑现正常可供当期分配的效益工资乘以1.05的系数。

3、考核结论为“合格”的,兑现正常可供当期分配的效益工资乘以0.90的系数。

4、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允许发放任何性质的效益工资,当期创造的可供分配效益全部作为项目长基金按规定使用;同时,当期所有人员按60%发放岗位工资(但发放的实得数不应低于所在地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作为经济处罚,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者,责任人调离岗位;对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追究相应责任;奖罚节余的工资全部作为项目长基金按规定使用。

第十五条预留的15%可供分配的效益(调剂基金),按以下规定执行:

1、各期考核为“优秀”或“良好”时,用于调剂超出正常兑现的部分。

2、调剂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奖励基金单独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分配效益工资”科目,在工程结束考核后,根据考核结论按岗位和出勤天数全部分配给所有人员;或直接作为项目长基金,项目结束时按规定使用。

第十六条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项目部、责任中心,有权

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进行抽查考核;其结论是当期所抽查单位的最终考核结论,按本章规定实施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表1《责任成本管理考核表》(考核项目部用)

表2《项目责任成本指标考核表》(考核施工单位通用表)表3《项目责任成本指标考核表》(考核非施工单位通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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