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辉基因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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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

增值,依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家辉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

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

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

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七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是指经公司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

建的固定资产,以及报经公司批准封存暂时(连续半年以上)停止使用的

第七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固定程序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资产交接手续。

投资工程管理人员要与资产管理核算密切配合,共同办理好资产的交接工作。

1.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交付使用资产。工程、资产

的管理、核算人员要做好交付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基建项目交付使

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由公司财务部审批。

2.属专项工程项目,(包括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核销的项目)在项目完工

核销工程的同时,组织清查、盘点交接资产,编制“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

产分类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审批接受。

年终,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和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汇总表”

上报公司财务部。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统一安排的固定资产清查,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清查要求编制有

关的清查表及盘盈、盘亏、报废等申报表及报公司财务部。

2.各部门/子公司应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固定

资产时,首先按照清查时点要求逐项清查,认真核对,做到账卡相符,账

实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向公司财务部汇报,并按公司要求

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要求上报公司批准。

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申报明细汇

总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申报单”、“固定资产盘亏申报明细汇总表”和

“固定资产盘亏申报单”同时报财务部。经审查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的固定资产不准报废(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除外)。

第十七条各部门/子公司通过清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财务部。

第十八条对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可先由生产部门鉴定拆除更新后办报废手续。补办报废手续时,须写出详细情况并附报生产部门拆除时的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子公司申请的待废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审查,然后负责上报国税部门鉴定审批。批准后,办理注销固定资产手续,同时转入

固定资产清理。

九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清理的范围

经批准许转让、捐赠、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立即注销,转入清理。

1.各部门/子公司对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需要更新的,编列更新计划

逐级上报,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各部门/子公司必须依据公司批准的年度更新项目计划购建固定资

产。对计划外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转资,并追究有关部门

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固定资产修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修理的范围

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与更新划分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为使费用均衡计入成本,对大中小修理费一般采用预提的制度。各部门/子公司修理费用的报批及核销按

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不预提修理费用

4.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

5.租出固定资产;

6.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租赁费列入成本

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闲置的固定资产;

3.在未正式交会生产使用以前,进行试车的固定资产;

4.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道路、广场、地坪等。

5.已满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即净值等于原值3%)的固定资产及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连续停工(不包括大修理停工)一个月以上的车间(装置)和基本上处于停产的设备,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停提或减半提取折旧。

7.视同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今后不再计提折旧。

8.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9.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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