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锅炉煤改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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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因为本项目为环保项目,因此所有投资均用于环保投资,故环保投资比例为100%。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的有关条款决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3条“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万元)
8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项目建设概况:
1、工程由来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占地33350m2。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的精、深加工。煤焦油是炼焦工业的副产品,是一种多元组分的混合物,是多环芳烃和高碳原料的宝贵资源,是有机合成和许多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原料的主要来源,煤焦油中所含的许多化合物如稠环芳香烃和杂环化合物等是石油产品中没有且难以人工合成和难以取代的,因此,煤焦油是一种宝贵的化工基本原料。其中含有的萘、蒽、酚油、轻油、洗油、沥青等可广泛用于冶金、炭素、橡胶、炭黑及有机化工多种产业。
2、现有工程概况
2.1现有工程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
厂区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见表1。
表1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
时间
投产
时间
环评审批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1
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库房、锅炉房等其他辅助设施
2009.9
2010.5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规模,所以不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因此不新增给水。
⑵排水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6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
⑶供电
本项目不新增用电量,现有工程用电量为142.5万kWh/a,供电依托现有供电设施。
⑷供暖
本项目冬季生产区和办公区供暖由燃气锅炉提供。
9、劳动组织安排
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人员编制不变仍然按照改造前的人员编制进行配置。根据当前运行实际水平,1台4t/h燃气锅炉年利用7200h。
10、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
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8、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为锅炉煤改气项目,锅炉为导热油炉,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现有工程用水量的增加。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新鲜水量为40.6m3/d,其中:循环冷却水补水量为25m3/d;溶解固体碱用水量为4.6m3/d;沥青冷却水池用水量为7.0m3/d;绿化用水量为2.0m3/d;生活用水量为2.0m3/d。
表5天然气气质组分分析
成分
CH4(%)
C2H6(%)
C3H8(%)
CO2(%)
含硫量(%)
热值kcal/m3
指标
95.95
0.51
0.14
3.20
0.2
9500
7、平面布置
本项目是将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改造工程,改建工程均在现有厂区内燃煤锅炉拆除空地上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厂区内烟囱的位置,在现有燃煤锅炉设施位置进行改建,新建建筑物不会改变厂区各类建筑的平面布置,建设位置符合工艺流程顺序及路径最短的原则,且新建设施不会阻碍厂区内人流物流输送,项目所在区域最多风向为西北风,办公区位于锅炉房及生产区上风向上,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布设位置见图3。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投资建设“贺兰县海利德通工贸有限公司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生产规模为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的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项目于2010年3月29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批复,于2010年9月6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复。
锅炉房
建有建筑面积200m2砖混结构的锅炉房。
储运
工程
罐区
建有建筑面积1000 m2的储罐区,用于产品及副产品的储存。
储煤库、渣棚
建有建筑面积1500的储煤库,用于堆放煤及煤渣。
公用
工程
给水
项目新鲜水消耗量为40.6m3/d,主要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项目用新鲜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供电
项目用电量为142.5万kWh/a,主要为生产用电和厂区照明,电源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
(2)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通知”要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采用清洁能源代替劣质燃煤,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的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通知要求;
因此,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地方相关法规。
与本工程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
煤气发生炉自带配套脱硫塔脱硫设施和布袋除尘设施。
冷却循环水池
建有2个循环水池,生产过程中实现水的循环使用。
事故水池
13*6*2.5m3。
噪声防治
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生活污水
化粪池及污水管网的敷设。
绿化
厂区空地种植花草树木。
固体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办公
生活
办公区
建设1栋1F办公楼,建筑面积160 m2。
新建
5、主要设备
本项目煤改气技术改造完成后新增主要设备见表4。
表4 项目新增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导热油锅炉
型号:YQ(Y)W-2400Q(Y)
台
1
2
排气筒
高20m,内径400mm
座
1
6、燃料来源及运输
本项目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气源由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1台4t/h燃气锅炉燃气量按284m3/h计,工作时间按10个月/a、24h/d计,则本项目年用天然气为204.48万m3。天然气管道由供气公司负责铺设至本项目工程处。项目天然气的主要成分见表5。
3、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在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东经106°17′33.05″、北纬38°43′29.02″,项目东侧为贺兰县宝荣活性炭公司,北侧为工业区闲置厂房,南侧为洪福路,西侧为暖荣街。项目所在位置所属行政区划图见图1,地理位置图见图2。
表6项目水平衡表单位m3/d
用水工序
新鲜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水量
总用水量
排放量
生产过程
冷凝器
25
325
25
350
/
溶解固体碱
4.6
/
4.6
4.6
/
沥青冷却水池
7.0
60
7.0
67
/
绿化用水
2.0
/
2.0
2.0
/
生活用水
2.0
/
0.4
2.0
1.6
合计
40.6
385
39
425.6
1.6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4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010年3月29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以贺环保函【2010】49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0年9月6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以环验【2010】07号文件予以批复
2.2现有工程项目组成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主要为生产及厂区冬季采暖提供热源。现有工程组成情况详见表2。
表2现有工程组成表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规定,该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了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锅炉煤改气项目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750205
建设地点
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N7722
大气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
(m2)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征地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
废水治理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
依托
固废治理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增加。
依托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锅炉更换的废导热油,年产生量约为6.72t,将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处置。建设建筑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废导热油。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技术改造内容:将现有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装置拆除,在原有锅炉房安装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为生产提供热源。
劳动制度及定员:本次为技改项目劳动制度与现有工程一致;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占地:本项目位于厂区内,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安装燃气锅炉,不新增占地。
随着城市工业的不断发展,能源需求增长加快,燃煤、燃油大量消耗,以燃煤为主的能源供应造成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大限制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难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另外,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3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通知”要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采用清洁能源代替劣质燃煤,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的工程实施方案。为此,贺兰县为响应“通知”要求及解决能源供给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的问题,县政府计划对县域内城市建成区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将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推进区域无燃煤化目标的实现。为配合县政府“煤改气”计划,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0万元,将现有的一台4t/h燃煤蒸汽锅炉淘汰,改为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
供汽
由1台4t/h的蒸汽锅炉为生产及生活提供热源。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贺兰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供煤气
建有1台煤气发生炉为加热炉和锅炉提供燃料。
环保
工程
煤尘防治
建设密闭结构储煤库、洒水抑尘设备;建设渣棚暂存炉渣。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补集器、排气洗净塔等设备。
脱硫除尘设施
4.2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表见表3。
表3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房
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烟囱高20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构筑物3m以上),内径400mm,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
新建
公用
工程
给水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规模,所以不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因此项目给水不变,为40.6m3/d。
4、建设内容及规模
4.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是对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的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进行锅炉煤改气技术改造,拟将原有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4t/h燃气导热油锅炉。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贺兰县政府“煤改气”计划,锅炉改造后排放烟气中烟尘、SO2及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建有1座建筑面积为6000m2生产车间,采用砖混结构。内设焦油蒸馏、洗涤、工业萘蒸馏及沥青等生产装置。
辅助
工程
综合库房
建有建筑面积1000 m2砖混结构的库房,用于存放原辅材料。
操作室
建有建筑面积100m2砖混结构的操作室。
检验室
建有建筑面积80m2砖混结构的检验室。
依托
排水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总排水水量为1.6m3/d。
依托
供电
本项目不新增用电,现有用电量为142.5万kwh/a。
依托
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由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施工期天然气管道敷设由该公司负责,不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备,采用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投资建设“贺兰县海利德通工贸有限公司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项目于2009年3月23日取得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批复(批复文号:宁(贺)发改备案【2009】23号)(详见附件2),于2010年3月29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贺环保函【2010】49号)(详见附件2),于2010年9月6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复(批复文号:环验【2010】07号)(详见附件2)。
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的有关条款决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3条“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万元)
8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项目建设概况:
1、工程由来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占地33350m2。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的精、深加工。煤焦油是炼焦工业的副产品,是一种多元组分的混合物,是多环芳烃和高碳原料的宝贵资源,是有机合成和许多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原料的主要来源,煤焦油中所含的许多化合物如稠环芳香烃和杂环化合物等是石油产品中没有且难以人工合成和难以取代的,因此,煤焦油是一种宝贵的化工基本原料。其中含有的萘、蒽、酚油、轻油、洗油、沥青等可广泛用于冶金、炭素、橡胶、炭黑及有机化工多种产业。
2、现有工程概况
2.1现有工程环评及环保验收情况
厂区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情况见表1。
表1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
时间
投产
时间
环评审批情况
环保验收情况
1
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生产线并配套库房、锅炉房等其他辅助设施
2009.9
2010.5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规模,所以不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因此不新增给水。
⑵排水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据现场调查,现有工程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6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
⑶供电
本项目不新增用电量,现有工程用电量为142.5万kWh/a,供电依托现有供电设施。
⑷供暖
本项目冬季生产区和办公区供暖由燃气锅炉提供。
9、劳动组织安排
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人员编制不变仍然按照改造前的人员编制进行配置。根据当前运行实际水平,1台4t/h燃气锅炉年利用7200h。
10、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
图3 项目平面布置图
8、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为锅炉煤改气项目,锅炉为导热油炉,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引起现有工程用水量的增加。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绿化用水,新鲜水量为40.6m3/d,其中:循环冷却水补水量为25m3/d;溶解固体碱用水量为4.6m3/d;沥青冷却水池用水量为7.0m3/d;绿化用水量为2.0m3/d;生活用水量为2.0m3/d。
表5天然气气质组分分析
成分
CH4(%)
C2H6(%)
C3H8(%)
CO2(%)
含硫量(%)
热值kcal/m3
指标
95.95
0.51
0.14
3.20
0.2
9500
7、平面布置
本项目是将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改造工程,改建工程均在现有厂区内燃煤锅炉拆除空地上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不改变厂区内烟囱的位置,在现有燃煤锅炉设施位置进行改建,新建建筑物不会改变厂区各类建筑的平面布置,建设位置符合工艺流程顺序及路径最短的原则,且新建设施不会阻碍厂区内人流物流输送,项目所在区域最多风向为西北风,办公区位于锅炉房及生产区上风向上,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布设位置见图3。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投资建设“贺兰县海利德通工贸有限公司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生产规模为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的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项目于2010年3月29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批复,于2010年9月6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复。
锅炉房
建有建筑面积200m2砖混结构的锅炉房。
储运
工程
罐区
建有建筑面积1000 m2的储罐区,用于产品及副产品的储存。
储煤库、渣棚
建有建筑面积1500的储煤库,用于堆放煤及煤渣。
公用
工程
给水
项目新鲜水消耗量为40.6m3/d,主要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项目用新鲜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
供电
项目用电量为142.5万kWh/a,主要为生产用电和厂区照明,电源由园区供电电网提供。
(2)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通知”要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采用清洁能源代替劣质燃煤,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的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通知要求;
因此,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地方相关法规。
与本工程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
煤气发生炉自带配套脱硫塔脱硫设施和布袋除尘设施。
冷却循环水池
建有2个循环水池,生产过程中实现水的循环使用。
事故水池
13*6*2.5m3。
噪声防治
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生活污水
化粪池及污水管网的敷设。
绿化
厂区空地种植花草树木。
固体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装置。
办公
生活
办公区
建设1栋1F办公楼,建筑面积160 m2。
新建
5、主要设备
本项目煤改气技术改造完成后新增主要设备见表4。
表4 项目新增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导热油锅炉
型号:YQ(Y)W-2400Q(Y)
台
1
2
排气筒
高20m,内径400mm
座
1
6、燃料来源及运输
本项目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气源由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1台4t/h燃气锅炉燃气量按284m3/h计,工作时间按10个月/a、24h/d计,则本项目年用天然气为204.48万m3。天然气管道由供气公司负责铺设至本项目工程处。项目天然气的主要成分见表5。
3、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工程在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不新增占地。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位于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东经106°17′33.05″、北纬38°43′29.02″,项目东侧为贺兰县宝荣活性炭公司,北侧为工业区闲置厂房,南侧为洪福路,西侧为暖荣街。项目所在位置所属行政区划图见图1,地理位置图见图2。
表6项目水平衡表单位m3/d
用水工序
新鲜水量
循环水量
损耗水量
总用水量
排放量
生产过程
冷凝器
25
325
25
350
/
溶解固体碱
4.6
/
4.6
4.6
/
沥青冷却水池
7.0
60
7.0
67
/
绿化用水
2.0
/
2.0
2.0
/
生活用水
2.0
/
0.4
2.0
1.6
合计
40.6
385
39
425.6
1.6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4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010年3月29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以贺环保函【2010】49号文件予以批复
2010年9月6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以环验【2010】07号文件予以批复
2.2现有工程项目组成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主要为生产及厂区冬季采暖提供热源。现有工程组成情况详见表2。
表2现有工程组成表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有关规定,该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了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锅炉煤改气项目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750205
建设地点
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N7722
大气污染治理
占地面积
(m2)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征地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
废水治理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
依托
固废治理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增加。
依托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锅炉更换的废导热油,年产生量约为6.72t,将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处置。建设建筑面积为2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存放废导热油。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技术改造内容:将现有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装置拆除,在原有锅炉房安装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为生产提供热源。
劳动制度及定员:本次为技改项目劳动制度与现有工程一致;不新增劳动定员。
项目占地:本项目位于厂区内,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安装燃气锅炉,不新增占地。
随着城市工业的不断发展,能源需求增长加快,燃煤、燃油大量消耗,以燃煤为主的能源供应造成能源消费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大限制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难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另外,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3月13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通知”要求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采用清洁能源代替劣质燃煤,进行“煤改气”、“煤改电”的工程实施方案。为此,贺兰县为响应“通知”要求及解决能源供给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的问题,县政府计划对县域内城市建成区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按照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将现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推进区域无燃煤化目标的实现。为配合县政府“煤改气”计划,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0万元,将现有的一台4t/h燃煤蒸汽锅炉淘汰,改为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
供汽
由1台4t/h的蒸汽锅炉为生产及生活提供热源。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贺兰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供煤气
建有1台煤气发生炉为加热炉和锅炉提供燃料。
环保
工程
煤尘防治
建设密闭结构储煤库、洒水抑尘设备;建设渣棚暂存炉渣。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补集器、排气洗净塔等设备。
脱硫除尘设施
4.2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表见表3。
表3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房
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4t/h燃气导热油锅炉,烟囱高20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构筑物3m以上),内径400mm,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
新建
公用
工程
给水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生产规模,所以不新增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因此项目给水不变,为40.6m3/d。
4、建设内容及规模
4.1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是对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现有的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进行锅炉煤改气技术改造,拟将原有燃煤蒸汽锅炉更换为4t/h燃气导热油锅炉。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银川市2018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8】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贺兰县政府“煤改气”计划,锅炉改造后排放烟气中烟尘、SO2及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尘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50mg/m3)。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建有1座建筑面积为6000m2生产车间,采用砖混结构。内设焦油蒸馏、洗涤、工业萘蒸馏及沥青等生产装置。
辅助
工程
综合库房
建有建筑面积1000 m2砖混结构的库房,用于存放原辅材料。
操作室
建有建筑面积100m2砖混结构的操作室。
检验室
建有建筑面积80m2砖混结构的检验室。
依托
排水
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改变生产规模,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排水,总排水水量为1.6m3/d。
依托
供电
本项目不新增用电,现有用电量为142.5万kwh/a。
依托
天然气供应
天然气由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施工期天然气管道敷设由该公司负责,不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备,采用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贺兰县泰鑫冶炼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投资建设“贺兰县海利德通工贸有限公司15万吨煤焦油精、深加工项目”,项目于2009年3月23日取得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批复(批复文号:宁(贺)发改备案【2009】23号)(详见附件2),于2010年3月29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贺环保函【2010】49号)(详见附件2),于2010年9月6日取得贺兰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复(批复文号:环验【2010】07号)(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