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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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黑应急办发〔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黑应急办发〔2019〕62号各市(地)、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4天,对做好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局)从2018年5月起,实行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敏感时期领导干部24小时到岗带班和干部双人值班制度;从今年4月3日起,实行领导干部每天轮流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

各市(地)、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到岗带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守,及时高效应对事故灾害,确保全省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及时上报事故灾害信息。

5月1—3日,各市(地)应急管理局要于每日16时前上报本地当日事故灾害情况,无事报平安,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5月4日,要于12时前上报本地节日期间应急管理总体情况,包括节前安排部署、节中检查抽查以及事故灾害(含同比)情况。

5月4日12时后发生事故灾害按规定随时报送。

三、加强监督检查。

省厅将按规定每天抽查市(地)、县(市、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情况,并视情况通报全省。

各地要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接听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2019年4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的通知各复烤厂、各部门:为加强三级值班值宿工作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能够及时处理紧急、突发和重大事项,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值宿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做好值班值宿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各级值班人员务必本着以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认真执行《值班值宿管理制度》,履行值班职责,认真细致地做好值班工作。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各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签字、值班,在值班期间至少要两次以上对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巡查记录,遇有紧急、重要或重大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做到反应迅速、协调有效、处置有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任何人不得以休假、公出、学习等为理由不参加值班工作,如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总值班人员串班,需安全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干部值班串班,需安全监察部审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串班,不参加值班者,一经查实,一次罚款1000元,一般干部值班脱岗,除处罚本人外,另处罚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1000元,中层干部值班脱岗,除处罚其本人外,另处罚其主管领导1000元,领导班子副职值班脱岗,除处罚其本人外,另处罚主要领导1000元,值班值宿要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三次以上不值班者除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

安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值班值宿负有监管责任,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值班值宿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处罚条例执行。

监管责任部门。

公司本部安全监管部、纪检监察部、复烤厂安全保卫科、综合管理科。

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监管责任部门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以上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8•【字号】沁政办〔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沁政办〔2016〕5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焦作市政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高效运转,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近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质量,在政府政务运转、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但是在市政府组织的检查抽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单位对政务值班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有的未设专门值班室,值班人员业务生疏;有的值班室没有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必备设备,值班环境亟待改善;有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而且有时甚至造成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被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多,各种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非常迫切,非常必要。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必须把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沪民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民办发〔2020〕27号局属各单位:为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法定节假日及日常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各单位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现对各单位的值班工作要求进行重申和明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值班是各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做好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对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疫情防控,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事故),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制度,科学制定流程,合理安排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制度、人员、责任、奖惩“四落实”,保证值班工作有序、有效,确保政令高效畅通。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各单位要设置值班室,认真梳理现有的值班制度,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及时报告本单位值班备勤工作情况及发生在本单位或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重大紧急事项信息。

班子成员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避免同一时间段外出。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可视情况确定国定假日及指定重要时间节点的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的组织形式:非办公场所类单位,如养老、救助、精神卫生、儿童福利、殡葬、民政集团等有民政服务和生产经营对象的单位,必须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其他以办公场所为主要工作形式、无服务及经营对象的单位,可实行领导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带班领导不得离沪,有突发情况1小时内能到达工作岗位。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并政办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2〕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根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制度(一)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值班机构,落实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遇突发事件、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和主要节假日,增加值班人员。

(二)领导带班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行政领导日常轮流带班制度,节假日期间24小时轮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三)“零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每日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要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汇总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四)记录归档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规范值班记录格式、内容,印制专用值班记录本,值班记录本与《值班信息》、《值班要情》、《要情处置与反馈》、《值班报告》等一并留存归档。

(五)督查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值班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值班(带班)履职是否认真、值班秩序是否正规、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一)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1.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7•【字号】日政办发[2006]68号•【施行日期】200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发[2006]6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特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应急管理工作,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就是要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我市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从事化工等高危行业的企业较多,存在重大危险源,有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也存在一些重大事故隐患。

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给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对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抓好。

二、加快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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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正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值班室“应急、值守、信息传递”的职能,确保全市政府系统高效运转、及时处置各种紧急重大突发情况。

根据中央、省对值班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

值班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政府机关形象的窗口,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

值班工作面广量大,头绪繁多,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是关系到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值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值班室的职能定位,不能仅仅停留在过去单纯的接电话和收传真等认识层面上。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在政府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其“值守、应急、传递信息”的职能作用,努力把值班室建设成为既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又能综合协调,协助政府处置各种紧急重大突发情况的重要机构之一,切实为保障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认清值班工作的职责。

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在发展经济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7.09.26•【字号】•【施行日期】201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省局各处室、各直属挂靠单位:经2017年9月25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程序,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紧急事务,根据《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徽省质监局内设机构。

各直属挂靠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工作规定。

第三条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坚持“快速、主动、严谨、细致、周全”原则,做到坚守岗位、要情必报、反应迅速、安全保密,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联络协调高效通畅。

第二章值班安排第四条政务和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工作日和双休日(周六、周日)实行单人值班;法定节假日、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段实行双人值班,省局领导在岗带班。

第五条值班人员为省局机关全体在编人员,不得由非在编人员代为值班。

处级以上人员负责工作日白天、双休日白天和法定节假日全天值班;处级以下女同志参加工作日和双休日白天值班;处级以下男同志负责工作日和双休日的夜班值班。

第六条工作日值班:白班08:00-17:30,夜班 17:30-次日08:00;双休日值班:白班08:00-18:00,夜班 18:00-次日08:00;法定节假日值班:上午班08:00-13:00;下午班13:00-18:00,夜班18:00-次日08:00。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通知:关于加强值班工作各机关部门:加强值班工作是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

然而,区委区政府督查组多次抽查我镇,发现值班不到位、电话不畅通等问题。

___也多次批评我镇值班工作。

为了扭转这种形象,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整改要求,经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请机关干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值班组必须完善值班台帐,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值班人员(含值班司机)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值班司机不能擅离职守。

值班期间,未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值班车辆。

二、严格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亲自调查和报告情况,指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不安定苗头。

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进行部署和自查,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格紧急情况报送制度各值班人员要认真阅读应急方案、流程图和值班期间注意事项,严格按预案要求处理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认真按值班要求上报各类信息。

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明确汇报程序,经统一口径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值班工作严格实行奖惩考核。

晚上在政府值守的人员每次补助50元。

凡发生脱岗、漏岗、空岗的,扣除100元。

凡在值班期间发现值班人员手机关机的,扣除30元。

以上两项奖惩结果由党政办每月公布,奖惩金额每月兑现(所扣金额将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4.02.26•【字号】皖安监办〔2004〕22号•【施行日期】200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本局各组:为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重大安全情况和突发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尤其要保障当前全国“两会”和省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信息畅通,现就加强局机关值班工作通知如下:一、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法定工作时间由局文秘组值班,工作日的中午、夜间以及双休日和其它节假日由局机关各组轮流值班。

每月的具体值班工作由局文秘组逐月统一安排。

局总值班电话:2871155、2871150(传真)。

二、认真落实值班职责(一)机关各组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意识,切实增强值班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抓好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不间断、24小时联络通畅和政令畅通。

(二)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因私占用值班电话。

及时处理值班事务,按规定检查和收发传真、录音等文件资料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如遇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和其它重大安全紧急事务,应做好预处理工作,同时向带班局负责人报告。

(三)值班驾驶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

(四)局文秘组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实行局负责人带班制度省局机关实行局负责人带班制度,带班安排见附件。

带班负责人要保证24小时手机开通、联络通畅,接到重大和其它紧急情况要迅速处理。

带班负责人可不在办公室值班,一般不离开合肥市区。

如遇带班局负责人因公出差或者休假等情况,局文秘组应及时协调落实带班负责人。

四、严肃值班纪律如发生值班人员缺岗、不按时到岗、中途离岗以及遇紧急事件未及时报告处理,或者联系不上的,要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最近,我市各类自然灾害、矿山、交通安全事故多发连发,甲型H1N1流感也处于防控的关键阶段,公共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为了深入贯彻6月8日市委、市政府关于武隆“6.5”山体垮塌灾害通报暨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始终把加强应急值守作为常态和非常态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要明确领导带班职责和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要选调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上去;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和实现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不得聘用非在编人员从事应急值守工作;不得将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及时准确,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应急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及时报送信息。

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认真核实和研判各类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8.17•【字号】东丽政办〔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工作的通知各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为落实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效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现就加强全区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值班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夜间和节假日必须安排一人以上人员值班,节假日须有带班领导,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二、按时完成值班电话的处置工作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电、来文、群众来电或辖区出现突发事件,要详细登记来电内容,包括来电时间、交办单位或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反映的内容,通知相关科室和社区及时进行处理。

对区应急指挥中心交办事项,办理后要及时回复,对一时不能处理的,要回复办理情况。

对本班未办结事项,要向接班同志移交清楚,确保处理事项的连续性。

三、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值班人员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除做好值班记录外,还应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原因等基本要素进行认真询问,并通知相关人员按职责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处置,同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四、责任追究对各部门未按要求执行值班制度,出现脱岗、断岗等情况的,由区应急指挥中心上报区政府后予以通报。

对误报、漏报、迟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附件:东丽政办[2010]3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7•【字号】晋政办发[2007]119号•【施行日期】200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工作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保证各级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应急值班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值班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应急值班工作,建成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值班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值班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值班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格局。

三、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有一名副职领导分管,确定一名副秘书长(或办公厅(室)主任)负责,并报省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

要设有专门的值班科(室)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值班专用电话和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要选派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本机关日常工作规程,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人员充实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岗位。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协助领导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信息、政令畅通,更好地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值守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应急值守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及时准确报告重要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于保证政府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并切实把应急值守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充实应急值班队伍,加强值班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快速有效处置日常值班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值守应急工作万无一失。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政府值守应急的程序和流程。

市政府值班人员由市应急办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守,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日常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责任制。

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员要在核实情况、做好研判、提出拟办意见的基础上,报当日带班秘书长或带班领导同意后,迅速填写值班要情处置卡,按照救援第一的原则,首先通知事发地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领导带队赴现场处置,随后迅速上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市长。

并将上述领导的相关指示迅速传达各部门及单位。

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分管副秘书长要立即赴现场处置,如分管副秘书长因公外出,则由带班副秘书长或带班领导赴现场处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9〕41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我市科学预防、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仍有一些区(县级市)和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值班室建设,确保政令畅通高效、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各区(县级市)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

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

各区(县级市)政府的值班室要有专职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值班室要安排专人或由本单位干部轮流值班。

未设立专门值班室的单位,要安排至少1名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

要选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值班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

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关心值班人员,积极为值班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9•【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现将《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金昌市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和切实规范和我市应急值班工作,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上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应急值班工作规范。

第二条市政府应急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日常应急值班工作;县、区政府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级政府及其办公室日常应急值班工作。

第三条市政府应急办、县(区)政府应急办配备值班专用电话、传真机、电脑、电视监控设备等工作设施,并备齐应急值班联系电话号码等,确保应急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四条市政府应急办、县(区)政府应急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担负日常应急值班工作;法定节假日由政府办公室安排其它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值班,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带班。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带班领导在岗指挥处置工作。

第五条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履行值班职责,也可设立专门的应急值班工作机构。

第六条应急值班人员必须是本部门、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不熟悉应急值班工作业务的人员,不得让保安、门卫等人员代替值班。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应急值班工作,确保应急值班工作领导有力。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2•【字号】郴政办函[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值守应急工作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特别是在特殊防护期和节假期,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确保了信息畅通,为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运转枢纽的重要作用。

但是,个别单位也存在值守应急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突发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

当前,省“两会”召开在即,2013年春节将至,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节假日期间、特殊防护时期和日常值班值守制度,认真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值守人员要业务熟练,尽职尽责,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妥善协调处置相关问题,并在专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各单位办公室(值班室)及负责人遇未及时接听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电话时,应立即回拔,确保联络畅通。

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通报值守信息,做好沟通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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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的通知
公司领导、各部门:
按照XXXX的要求,为确保维稳工作万无一失,现就加强应急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

要充分认识做好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克服通常观念和麻痹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警觉。

工作日上班期间,各司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

节假日、双休日、工作日休息时间由具体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要认真履行职责。

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反应灵敏,积极应对,措施有力。

主要职责包括:接收、办理非工作时间下发的公文、电报、电话等重要事项,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传达和报告;负责传达公司领导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来客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

值班人员要按照公司统一提供的值班记录本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地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时间、交接班人等内容。

三、要严格值班工作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应急事件信息
要及时记录,将有关信息报当日带班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快速传达、迅速处置。

交接班时必须双方在场,交班人要把上一班的有关情况及处置进度完整地传达接班人,签字后完成交接班。

四、要严肃值班纪律。

对值班工作,公司将采取不同方式,不定期抽检值班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抽检情况。

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发生撤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行为的,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值班信息的,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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