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医疗和医疗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由于医疗废物中可能包含有害物质、有传染性或有放射性等特点,因此需要正确分类和收集处理,以确保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和个人对医疗废物的处理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健康风险。
下面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分类准则:制定明确的医疗废物分类准则,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剂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储存容器规范:规定医疗废物储存容器的种类、大小和数量,并要求容器具备防渗漏、密封、耐冲击等特性。
3.标识要求:要求对每个容器进行正确标识,标明废物的类别、来源和有关警示信息,以方便识别和管理。
4.收集方式:制定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包括定期收集、按需收集和直接回收等,根据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相应的收集处理。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临时存放、收集和处置。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内指定的专人负责。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及相关知识。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是指将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通过分类方式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置,是指将科室内分类好的医疗废物按照处理方法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或销毁的过程。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应加强科室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对本制度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情况,确保遵守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划分为6类,分别为:(一)感染性废物:指被传染并且可能使人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临床以及实验室产生的传染病生活垃圾、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压滤袋、污染的敷料等。
(二)有害性废物: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有毒有害影响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药物、废弃药品包装物(如包装纸盒、内衬材料、塑料药瓶等)、农药瓶、荧光灯管、废电池等。
(三)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有毒化学品,能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药品容器、废弃的试剂瓶、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四)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放射性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药品外包装废物、放射性探针、放射性试剂瓶等。
(五)一般性废物:指除上述分类外的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用纱布、纱布包扎过的废弃物、过期的试纸、废弃的纸质、塑料制品等。
(六)尖锐器械:指科室内使用的可能伤及人体的刀片、注射器、针头等。
第十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的原则为:(一)废物应按照上述分类进行划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交接等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临床、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的感染性废物及感染性垃圾。
如:被感染的纱布、绷带、手术外科用品、注射器、输液器、废弃物、血液制品等。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物及固体化学废物。
如:化疗药品残留、药品包装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瓶、药品废液等。
3.锐器类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针头、钢针、尖锐刀具等。
4. 医药废品:包括过期、损坏及未使用完全的药品及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
5.医疗废水:指医疗机构内生产和治疗过程中排放的含有人体排泄物和部分药物残留的水。
四、收集管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组织人员及时将其进行分类收集,放入专用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中,并加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化学废物容器中,加盖密封,并进行标识,防止其泄漏污染环境。
3. 锐器类医疗废物集中存放,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创伤事故的发生。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过期的、未使用完全的、损坏的进行分类,投放到不同的专用容器内,并标注好。
5. 医疗废水应集中存放并统一进行处理,不得将其直接排入污水系统。
五、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确保处理过程不会给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交由符合条件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锐器类医疗废物应当投放到专用的锐器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其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处理,合理投放到不同的废品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管理,保障环境和职工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转运、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并可能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包含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2.感染性废物:指因患者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物品、器械和料子,以及因与感染性病人接触而产生污染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3.化学药品废物:指不再使用、不再需要或剩余的化学药品,以及与化学药品相关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4.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的物品、器械和料子。
5.其他医疗废物:指除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之外的其他医疗废物。
6.收集容器:指用于收集医疗废物的密闭或半密闭容器。
7.贮存场合:指用于临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封闭或半封闭场合。
8.转运:指将医疗废物从产生点运至处理点的过程。
9.处理:指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或其他合法处理方式的过程。
第四条责任主体1.医院领导:负责整体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院内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3.医院员工:应依照相关规定参加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并乐观搭配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类依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医院内的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红色容器。
2.化学药品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黄色容器。
3.放射性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紫色容器。
4.其他医疗废物:应单独收集和处理的黑色容器。
第六条标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设有标识,标识内容应包含医院名称、废物分类标识图案、颜色和文字说明。
2.废物分类标识图案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并在医院内明显位置进行宣传。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篇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 3/4 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 袋 ) 、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 袋 ) 、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四篇)
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是指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涉及到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两个方面,因此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来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
本文将针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到环境保护,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对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以及环境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种,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也有相关规定。
该条例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并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监督机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感染性医疗废物是一类特殊的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具有较强的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保证了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4.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地方和医疗机构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流程和操作要求。
这些制度一般细化了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收集容器的设置、运输车辆的要求、处理设施的建设等。
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三类。
对于感染性医疗废物,根据感染性程度和处理方法的不同,通常会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进行分类。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制度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将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存储,从而更方便地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2. 一般医疗废物的分类一般医疗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医疗垃圾和一些废旧设备、耗材等。
针对一般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可以根据材料的不同进行分类,如纸张、塑料、玻璃等。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四)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品、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等。
(五)化学性废物: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化学毒性的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一)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分别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或者包装物内。
(二)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应分别采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黄色医疗垃圾袋、专用锐器盒、专用化学废物收集容器等进行收集。
(三)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一)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防水、防渗、防泄露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____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管理,确保医院的环境卫生与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范围内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内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分性质、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医疗废弃物依照以下分类进行收集和处理: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带有致病菌或其他致病成分的废弃物,如医用注射器、输液器、护士帽、废弃药物等。
2.医药废物:包含过期、损坏、废弃的医药物品、废弃药物包装、过期中药饮片等。
3.化学废物:包含过期、废弃的化学试剂、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废液等。
4.放射性废物:包含已使用的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医疗设备的废弃物等。
5.一般医疗废物:包含不属于以上四类医疗废物的其他废弃物。
第六条医院应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标识,确保各类医疗废弃物能够得到正确的分类收集。
第七条医院应订立相应的收集流程和时间表,确保各类医疗废弃物在产生后能够及时收集。
第八条医院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储存与转运第九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储存区域用于存放收集好的医疗废弃物,储存区域应满足相关卫生要求。
第十条医院应订立储存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别医疗废弃物的存放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清理和消毒,并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二条医院应与专业的医疗废弃物转运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转运。
第十三条医院应依照相关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转运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医院应监督医疗废弃物转运过程,确保转运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和污染。
第四章医疗废弃物处理第十五条医院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要求,采取合理安全的方式进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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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尖锐器械、化学药品、放射性废物和一般性废物。
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医疗用品、溶液、样本和废弃物等,可能携带病原体,具有传染性。
2. 尖锐器械:包括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刀片、剪刀、玻璃器具等,可以刺穿人体或携带传染病。
3. 化学药品:包括过期或废弃的化学药品、药剂、溶剂等,可能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4. 放射性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放射性核素废物,如放射性药物、医疗仪器产生的放射性废料等。
5. 一般性废物:指除以上四类以外的一般生活废弃物,如纸张、塑料、食物残渣等。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分类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置分类储存容器,分别收集不同类别的废物,并确保废物不相互混合。
2. 标识和包装:医疗废物应进行明确的标识和包装,如使用特定的标识标志、颜色等,以便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3. 储存和运输:医疗废物应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安全储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运输,确保废物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4. 处理和处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焚烧、无害化处理、包装填埋等,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5. 监管和追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医疗机构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的生成、收集、运输和处理进行追溯和监督。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提高医院的环境卫生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床科室、医疗技术部门、辅佑襄助诊疗部门、药房、试验室以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必需依法合规,确保废物在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下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管理制度,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分类处理本领。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医院将医疗废物分为四类: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病理解剖废物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重要包含:被患者体液或分泌物污染过的废弃物、病原微生物培养物及其医疗器械、传染性病理标本、器械、布料等。
第七条化学药品废物重要包含: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药品、化学试剂以及残留的化学药品。
病理解剖废物重要包含:解剖标本、手术切除的人体组织和器官、病理诊断切片、病理标本手记用的耗材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重要包含: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器皿、废金属、废电池、废灯管、废纺织物等。
第三章分类处理第十条感染性废物必需经过特地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丢弃到普通垃圾桶中。
第十一条化学药品废物必需进行集中收集,由具备化学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
第十二条病理解剖废物在手记、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包装,严禁随便丢弃或外运。
第十三条一般废物必需进行分类归集,在产生过程中就近处理,不得乱倒乱扔。
第四章处理方式第十四条对于感染性废物,医院应与合法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同,确保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化学药品废物,医院应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进行统一的处理,并保存相关处理凭证。
对于病理解剖废物,医院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分类、包装、密封和集中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一般废物,医院应与合法的废弃物处理单位合作,进行垃圾分类和环保处理。
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背景医疗垃圾废物是指在医学和公共卫生工作中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包括已医疗用过的废物,如医用纱布、医用改性聚丙烯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性废物,如吸管、注射器、手套等;医疗机构中的普通废弃物,如纸张、塑料杯等。
这些废物中有些含有感染性病原体,如果不得当处理,会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危害。
为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健康安全,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得以制定和实施。
本文将对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做介绍。
目的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降低医疗垃圾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2.规范医疗垃圾废物处置方式,减少处置成本;3.合法、科学地管理医疗垃圾废物,促进可持续发展。
范围医疗垃圾废物分类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业企业、设有医疗卫生室的单位和个人等,涉及医疗垃圾废物的生成、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
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垃圾废物可以分为四类,即: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病原体、病原菌等含有病原性的医疗废物;2.医用化学品废物:包括过期、损坏的医用药品等;3.切割类医疗废物:包括手术废弃物、手术刀片、针头等;4.其他医疗废物:包括病床单、废纸、杯子等非污染性医疗废物。
以上四类医疗垃圾废物应分别采用特定的处理方式予以处理。
管理要求医疗垃圾废物建议采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方法进行管理。
生成单位管理1.生成单位(如医疗机构、药业企业等)应制定医疗垃圾废物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设立医疗垃圾废物收集区,建设垃圾容器等设施,并根据不同类别的医疗垃圾废物分别放置在不同容器内。
2.为了避免产生医疗垃圾废物的数量和规模,生成单位应该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的管理,限制无效或低效的临床检查、治疗或手术,合理使用医用物品和药品,避免浪费。
3.生成单位应定期对储存医疗垃圾废物的区域进行定期清扫、消毒、杀菌和通风处理。
运输单位管理1.运输单位应负责医疗垃圾废物的集中收集和转运,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正规的医疗垃圾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范文(3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范文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有害废弃物,其特点是具有传染性、毒性、腐蚀性或者放射性等特殊属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带来潜在风险。
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医疗废物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范本。
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建立全程管理制度。
2.《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和处理办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3.《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与设备管理规定》: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体系(1)设立医疗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培训工作。
(2)明确医院中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职责。
(3)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2.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1)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标准,制定详细的分类方法和标识,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
(2)建立标准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包装规范,确保储存和运输的安全。
(3)合理布置医疗废物收集点,定期清理、消毒和更换收集容器。
3.医疗废物存放和储存(1)设立医疗废物存放场所,确保其与其他区域隔离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制定医疗废物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废物储存的时限和方式。
(3)定期对存放的医疗废物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废物不会产生泄漏或扩散。
4.医疗废物运输和处理(1)制定医疗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并与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医疗废物被妥善包装和密封,防止泄漏和传播。
(3)选择合格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并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废物处理问题。
5.医疗废物处理后续管理(1)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档案和登记制度,记录废物的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2)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医疗废物管理意识和知识水平。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医院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及高邮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
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传染科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遗传毒性废物包括各种化疗介入药物及相关注射器等。
9、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护士长或各科室负责人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9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
医疗废物第1条毁形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1、护士长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分管院长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毁形后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5、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7、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
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是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储存而制定的规程和流程。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健康和可连续发展,提高医疗废物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术语定义•医疗废物:指医疗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包含感染性废物、临床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感染性废物:指与感染性病人直接或间接接触过的医疗废物。
•临床废物:指医院日常传染病患者的用过的物品和其他家属共用的物品。
•病理性废物:指从病人体内取出的组织、器官等医疗废物。
•化学性废物:指兽用化学药品、洗涤剂、残毒等医疗废物。
•放射性废物:指医疗活动中放射性药品和患者体内放射性物质的残留物或放射性泄漏废物。
第三章分类管理措施第一节感染性废物管理1.严格依照感染性废物的特点进行分类,采取密闭、耐压、防渗漏的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和储存。
2.设置特地的感染性废物收集点,确保人流、物流分别,避开交叉感染。
3.收集点要定期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乾净。
4.感染性废物收集容器必需密闭,禁止超负荷存放和拖拉。
废物容器上应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废物分类、储存日期等信息。
第二节临床废物管理1.临床废物须分类储存,依照不同的废物类型分别存放。
2.设置明确的临床废物收集容器,容器底部要装有自封袋,避开废物洒落。
3.临床废物收集容器必需定期更换,定期清理和消毒。
4.订立临床废物暂存区域,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废物堆放超出设定范围。
第三节病理性废物管理1.病理性废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处理,禁止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
2.采用耐腐蚀、密闭性能较好的容器进行收集和储存,容器表面应有明确的标识。
3.病理性废物的收集和暂存区域应定期清理、消毒,并配备合适的通风设备。
4.合法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病理性废物处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节化学性废物管理1.化学性废物应单独存放,与其他废物分开储存、收集和运输。
2.选择耐酸碱的容器进行收集和储存,容器上应有明确的标识和化学性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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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 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 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 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 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和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 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8.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有警示标识。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紧密、严实,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警示标识。
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日期、医疗废物类别。
9. 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 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 图谱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12. 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 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与医疗废物专职接受人员履行医疗废物资质、登记、并签名。
医疗废物登记本等资料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