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标准115项

职业病诊断标准115项

职业病诊断标准(115)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GBZ3-2006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2GBZ4-2002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3GBZ5-2016职业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4GBZ6-2002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5GBZ7-2014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

6GBZ8-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7GBZ9-2002职业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8GBZ10-2002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9GBZ11-2014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10GBZ12-2014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11GBZ13-2016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12GBZ14-2015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

13GBZ15-2002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4GBZ16-2014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的诊断

15GBZ17-2015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

16GBZ18-2013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

17GBZ19-2002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18GBZ20-200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19GBZ21-2006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20GBZ22-2002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

21GBZ23-2002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22GBZ24-2017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23GBZ25-2014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24GBZ26-2007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

25GBZ27-2002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26GBZ28-2010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

27GBZ29-2011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

28GBZ30-2015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

29GBZ31-2002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30GBZ32-2002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的诊断

31GBZ33-2002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32GBZ34-2002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

33GBZ35-2010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34GBZ36-2015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的诊断

35GBZ37-2015职业性慢性铅中毒的诊断

36GBZ38-2006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

37GBZ39-2016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诊断标准

38GBZ40-2002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

39GBZ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40GBZ42-2002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41GBZ43-2002职业性急性拟除虫菊酯中毒诊断标准

42GBZ44-2016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43GBZ45-2010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

44GBZ46-2002职业性急性杀虫脒中毒诊断标准

45GBZ47-2016职业性急性钒中毒诊断标准

46GBZ48-2002金属烟热诊断标准

47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48GBZ50-2002职业性丙烯酰胺中毒的诊断

49GBZ51-2009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50GBZ52-2002职业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51GBZ53-2017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

52GBZ54-2017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

53GBZ55-2002职业性痤疮诊断标准

54GBZ56-2016棉尘病诊断标准

55GBZ57-2008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56GBZ58-2014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的诊断

57GBZ59-2010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58GBZ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

59GBZ61-2015职业性牙酸蚀病的诊断

60GBZ62-2002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61GBZ63-2017职业性急性钡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62GBZ65-2002职业性急性氯气中毒诊断标准

63GBZ66-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64GBZ67-2015职业性铍病的诊断

65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

66GBZ69-2011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67GBZ70-2015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

68GBZ71-201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总则)

69GBZ73-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70GBZ74-2009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

71GBZ75-2010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72GBZ76-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73GBZ77-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损害综合征诊断标准

74GBZ78-2010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75GBZ79-2013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肾病的诊断

76GBZ80-2002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

77GBZ81-2002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

78GBZ82-200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

79GBZ83-2013职业性砷中毒的诊断

80GBZ84-2017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的诊断标准

81GBZ85-2014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的诊断

82GBZ86-2002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

83GBZ88-2002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

84GBZ89-2007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85GBZ90-2017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

86GBZ91-2008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

87GBZ92-2008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

88GBZ93-2010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89GBZ94-2017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90GBZ/T157-2009职业病诊断名词术语

91GBZ185-2006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诊断标准

92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93GBZ209-2008职业性急性氰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94GBZ/T218-2017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指南

95GBZ226-2010职业性铊中毒诊断标准(原64,87)

96GBZ227-2017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

97GBZ/T228-2010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诊断标准

98GBZ236-2011职业性白斑的诊断

99GBZ/T237-2011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

100GBZ/T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

101GBZ239-2011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

102GBZ 245-2013职业性急性环氧乙烷中毒的诊断

103GBZ246-2013职业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诊断

104GBZ/T 247-2013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诊断

105GBZ258--2014职业性急性碘甲烷中毒的诊断

106GBZ/T260--2014职业禁忌症界定导则

107GBZ/T265--2014职业病诊断通则

108GBZ/T 267--2015职业病诊断文书书写规范

109GBZ278--2016职业性冻伤的诊断

110GBZ288--2017职业性激光所致眼损伤的诊断

111GBZ289--2017职业性溴丙烷中毒的诊断

112GBZ290--2017职业性硬金属肺病的诊断

113GBZ291--2017职业性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的诊断

114GBZ292--2017职业性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肺沉着病的诊断

115GBZ294-2017职业性铟及其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职业病诊断标准115项

职业病诊断标准115项 职业病诊断标准(115)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GBZ3-2006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2GBZ4-2002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3GBZ5-2016职业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 4GBZ6-2002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5GBZ7-2014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 6GBZ8-2002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7GBZ9-2002职业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8GBZ10-2002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9GBZ11-2014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10GBZ12-2014职业性铬鼻病的诊断 11GBZ13-2016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12GBZ14-2015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诊断 13GBZ15-2002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4GBZ16-2014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的诊断 15GBZ17-2015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 16GBZ18-2013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 17GBZ19-2002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18GBZ20-2002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19GBZ21-2006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20GBZ22-2002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 21GBZ23-2002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22GBZ24-2017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23GBZ25-2014职业性尘肺病的病理诊断 24GBZ26-2007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 25GBZ27-2002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26GBZ28-2010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

115种职业病

10大类115种职业病 2009-10-27 20:56:58 来源:沙沙网浏览:2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 (一)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职业卫生 职业医学】职业病的诊断标准

旗开得胜强制性标准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GBZ 9-2002 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标准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1

旗开得胜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19-2002 职业性电光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0-2002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1-2002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 GBZ 22-2002 职业性黑变病诊断标准 GBZ 23-2002 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GBZ 24-2002 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 GBZ 25-2002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GBZ 26-2002 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 GBZ 27-2002 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GBZ 28-2002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 GBZ 29-2002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 GBZ 30-2002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32-2002 职业性氯丁二烯中毒诊断标准 GBZ 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GBZ 34-2002 职业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诊断标准 GBZ 35-2002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 2

职业病诊断标准(一)

职业病诊断标准(一) 职业病诊断标准 背景介绍 职业病,是指长期从事某种职业或工作中存在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具有明确的职业致病因素、相关工作环境和作业特点等特征。因此,确定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十分重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制定应当根据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征、病因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医学影像学检查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科学合理、严格可行。 职业病的诊断标准 根据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科学和系统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征 1.长期从事与特定职业有关的工作; 2.相同职业的其他从业者也出现类似症状或疾病; 3.在相同职业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同类有害因素; 4.具有一定的职业病的发病率或致病率。 职业病的病因学特点 1.职业接触史:疾病的出现可能和职业有关; 2.职业暴露史:接触一种或多种的有害因素; 3.疾病发生的潜伏期与暴露史有明确的关联; 4.疾病呈现一定的职业表现,即特定职业上出现的疾病;

职业病的临床表现 1.不同健康检查时期所反映出的疾病; 2.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3.职业病的病程及其特点。 职业病的实验室检查 1.职业病的特异性生化指标; 2.职业病的免疫学检查; 3.职业病的肺功能检查。 职业病的医学影像学检查 1.职业性肺炎的X线胸部检查; 2.职业性结肠直肠癌的结肠镜检查; 3.职业性视网膜病变的眼底检查。 结语 职业病诊断标准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职业病诊断标准,有助于提高职业病 的诊断水平和质量,为追求更好的职业健康保护提供保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诊断,避免主观随意性; 2.职业病是长期暴露于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应重视长期跟踪 观察; 3.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法,并结合临床 情况进行评估诊断。 结论 职业病诊断标准制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正确使用并完 善职业病诊断标准,可以提高职业病诊断的准确率和精确度,对职业 病的防治非常重要。在实践中,还需结合环境监测以及职业健康检查,进一步提高职业病诊断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为保障职工的健 康和权利提供保障。

职业病诊断标准

职业病诊断标准 山西柳林兴无煤矿责任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 用人单位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背后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诊断要求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 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疾病目录 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 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 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 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 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职业病认定标准一览表

职业病认定标准一览表 摘要: 1.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2.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3.职业病的分类和认定标准 4.职业病认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正文: 在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制定了一系列职业病认定标准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到职业病危害。 一、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部门进行卫生机构承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定期、离岗时以及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对于疑似职业病病人,体检机构发现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

加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三、职业病的分类和认定标准 目前在我国职业病目录中共有132 种疾病,大概包括了十大类,如尘肺(煤工尘肺)、职业放射疾病(外照射慢性放谢病)、职业中毒(化合物中毒等)、物理因素职业病(减压病、中暑)、生物因素职业(森林脑炎)、职业皮肤病(光敏性皮炎)、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电光眼)、职业性耳鼻喉疾病(嗓声聋)、职业性肿瘤(间皮癌)、其它疾病(包括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确诊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部门进行卫生机构承担。 四、职业病认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中所列的疾病;3、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部门进行卫生机构承担诊断;4、诊断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总之,我国对职业病的认定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职业病诊断标准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这一规定,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条例中规定的患职业病的,主要是指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职工患有职业病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根据卫生部(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第4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按《职业病诊断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病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的职业病医院确定或作出诊断。 职业病一经确诊后,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在患者治疗和休养期间,以及医疗后被确定为残废或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均按现行因工待遇处理。

十类职业病危害项目须申报

十类职业病危害项目须申报 对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准时、照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用人单位如存在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必需申报、登记。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耀急性放射病、外照耀亚急性放射病、外照耀慢性放射病、内照耀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依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 3.化学物质类:铅、汞、锰、镉、锌、铊、钒、磷、砷、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丙烯酉脘、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依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

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依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 4.物理因素:高温、特别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 6.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 7.眼部损害因素:可导致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的眼部损害因素。 8.耳鼻咽喉损害因素:可导致噪声聋、铬鼻病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9.致癌物: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以及焦炉作业,铬酸盐制造作业产生的致癌物。 1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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