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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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合并会计解读复杂的合并交易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合并会计解读复杂的合并交易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合并会计解读复杂的合并交易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交易日益频繁。

对于这些合并交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简称IFRS)作为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为企业合并交易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

一、合并交易的定义与分类合并交易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企业通过股份和现金等方式合并为一家企业的交易。

根据IFRS,合并交易可分为合并(合并购买)和收购(业务结合)两种形式。

合并:指两个或更多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股东之间达成一致,不以某家企业为被合并企业。

收购: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份或资产,实现对被收购企业的控制。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后,应按IFRS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确定对合并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是合并交易的会计处理步骤:1.确定合并日:合并日是指控制权转移的日期,标志着合并交易的完成。

以合并日为起点,合并日之前的财务信息不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2.确定合并方法:根据合并交易的形式和实质,选择合适的合并方法。

常见的合并方法包括购买法和汇报法。

- 购买法(Purchase method):适用于收购交易,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入合并财务报表。

- 汇报法(Pooling of Interest method):适用于合并交易,合并后企业将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初始账面价值合并计算。

3.计算合并溢价:合并溢价是指支付的价格超过被收购企业公允价值的差额。

合并溢价应在合并后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并根据IFRS的规定进行摊销。

4.确定合并后财务报表:合并后企业应按照IFRS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合并交易的财务报表披露合并后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合并交易的情况,包括合并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影响合并交易的其他因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可编辑修改word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可编辑修改word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著目录一、总体要求 (1)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2)(一)金融资产 (2)(二)金融负债 (3)(三)衍生工具 (4)三、关于适用范围 (6)(一)涉及其他准则规范的情况 (6)(二)属于本准则范围的买卖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7)(三)属于本准则范围的贷款承诺 (9)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10)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3)(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13)(二)关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 (13)(三)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4)(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4)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7)(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7)(二)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0)(三)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28)(四)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30)(五)金融资产分类流程图 (32)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33)(一)金融负债的分类 (33)(二)公允价值选择权 (33)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35)(一)嵌入衍生工具的概念 (35)(二)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关系 (36)(三)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39)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42)(一)金融工具重分类的原则 (42)(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43)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46)(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46)(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47)(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62)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9)(一)概述 (69)(二)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70)(三)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85)(四)金融资产减值与利息收入的计算 (94)(五)金融工具减值处理流程图 (95)(六)金融工具减值的账务处理 (96)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102)(一)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102)(二)相关指定或撤销指定 (102)(三)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103)(四)衔接调整与计量 (104)附录二 (105)《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说明 (105)一、本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05)二、本准则修订的过程 (106)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07)(一)减少金融资产分类 (108)(二)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处理 (108)(三)强化金融工具减值要求 (108)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本准则)主要规范了各类企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产生的相关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企业合并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控制另一家企业,将两家企业合并为一体的过程。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一个实体在财务报表中同时纳入其直接或者间接受控制的子企业和关联方。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CAS)分别规定了如何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国际会计准则(IFRS)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根据IFRS3标准,只有在企业之间存在实质上的控制关系时,才能确认进行企业合并。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以他们的成本价值进行确认,而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则按照获取成本进行确认。

根据IFRS3的规定,被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要在合并日之后立即停用,即不再对外发布,而合并后的合并企业则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尽管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有所区别,但两者在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

无论是IFRS还是CAS都强调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应当按照获取成本确认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同时应当按照公允值确认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

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合并后形成的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准确反映了合并后的实质状况和财务状况,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合并时,应当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取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企业也应当根据需要向有关利益相关者披露合并情况,以及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

第二篇示例: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企业之间的合并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如何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下进行规范和处理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3年12月修订)目的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

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和(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

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实用资料】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doc

【实用资料】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doc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发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发文文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发文时间: 2006-2-15实施时间: 2007-1-1失效时间:法规类型:具体会计准则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全国发文内容: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全文PDF版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1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1.1企业合并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

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

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

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

国际会计准则---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
(3)不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中发行证券的过程之中;并且
(4)其直接或最终母公司遵照国际财务报告按照本准则第29、30和33段对单独财务报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9. 以上第8段所述母公司按照第29、30和33段编制的财务报表,是该实体编制的唯一财务报表。
20.用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通常在同一日期编制。当母公司和子公司报告日不同时,子公司通常为合并需要而编制与母公司报表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如果编制与母公司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将需要过大的成本与精力,可以采用不同报告日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只要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并且对在不同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影响进行了调整。
2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类似条件下的相同交易或者其他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
22.如果集团的某一成员对类似条件下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采用了不同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适当调整。
23.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的规定,子公司的收益和费用应自购买日起计入合并财务报表。被出售的子公司到出售日为止的收益和费用计入合并财务报表,出售日是指母公司停止控制子公司的日期。出售子公司所得价款与出售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包括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确认为权益的子公司累计汇兑差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收益表中确认为处置子公司的利得或亏损。
7. 除第8段所述情况外,母公司均应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8. 当且仅当以下情况时,母公司不需要遵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1)该母公司是一个全资子公司,或少数股权所有者(包括没有以其他方式赋予表决权的所有者)一致同意该母公司无需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2)其证券没有公开交易;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

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

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一、商誉描述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

购买产生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产。

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

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额利润。

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但是有其内在价值,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经过修订的IFRS3企业合并和IAS27合并的与单独的财务报表。

同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修订版FAS141企业合并和取代原ARB51的FAS160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控制性权益。

下⾯让我们和店铺⼩编⼀起来了解相关内容。

⼀、准则修订背景IASB在2001年改组完成之后即致⼒于企业合并项⽬,当时美国FASB刚刚发布废⽌权益结合法和商誉摊销的FAS141和FAS142,于是IASB决定分两步⾛,第⼀阶段主要是追上FASB的步伐;第⼆阶段则准备与FASB联⼿打造⼀个⾼质量甚⾄是变⾰性的企业合并准则。

2004年3⽉,IASB发布IFRS3,取代此前的企业合并准则IAS22,宣告第⼀阶段研究功德圆满,此后遂和FASB⼀起致⼒于与第⼀阶段同步开始的第⼆阶段研究。

第⼀阶段最重要的成果是明确对独⽴主体间的合并只应采⽤购买法⽽废⽌权益结合法,但购买法的具体做法则基本沿袭旧路。

不过,IASB和FASB还是以不同⽅式展现了意欲从母公司观转向主体观的苗头:FASB从合并报表的⽬的和政策这⼀基本问题⼊⼿,期望统⼀思想后吹响向主体观全⾯迁移的号⾓——1999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修订版《合并财务报表:⽬的和政策》以及2004年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①即是例证;IASB则绕开概念基础,从列报形式和编报程序⽅⾯向主体观闯关——2003年12⽉修订IAS27要求将少数股权作为权益列⽰于合并股东权益和2004年3⽉发布IFRS3提出少数股权应按其在⼦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反映皆为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阶段,有⼀块奶酪——合并商誉——⼤家都没有动。

虽然FASB和IASB都将商誉摊销改为实施减值测试,但这实际上不过是准则制定的权⼒博弈过程中权益结合法能最终得以废⽌的交换筹码⽽已,商誉初始⾦额的确定仍然是合并成本与合并者所享有的被合并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差,这样计算出来的商誉⾃然只是属于母公司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分拆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分拆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分拆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应将金融资产进行分拆:
1. 取得金融资产时,被明确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企业作为非保本投资方,持有对方发行的债务工具。

3. 通过交付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能够取得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回报的其他金融资产。

4. 企业作为交易方签订了互换合同,该互换使得合同一方能够取得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回报的其他金融资产。

5. 企业签订了一项期权合同并持有对方的权益工具投资。

同时,被分拆的金融资产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应当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部分终止确认所涉及的金融资产转移,或整体终止确认所涉及的全部金融资产转移。

2. 该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不得继续保留被分拆金融资产的任何权益、风险和报酬。

3. 该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从被分拆金融资产中获得的全部经济利益均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方式收回。

此外,在确定是否应将金融资产进行分拆时,企业应当考虑与被分拆金融资产相关的、使分拆得以进行的、与该金融资产的部分回报、回报机制或回报要素相关的合同条款。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企业应将该金融资产进行分拆。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47.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复核米摊销商誉的余额,并且,只要它不再可能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时,它应立即确认为费用。

任何已核销的商誉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

48.商誉价值的损耗可能由几个因素造成。

例如,不利的经济趋势,竞争条件的变化,以及法律、条例或合同的变化。

它可能通过被购买企业经营产生的,或可能以现金流量的减少体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应减记商誉的帐面金额并作为费用入帐。

购买产生的负商誉基准处理方法49.当购买成本低于购买方在交易日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所占的权益时,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比例降低,直至与购买成本一致。

如果不能通过降低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方式来完全抵销资产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剩余的超出部分应为负商誉,并应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5O.当购买方在所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合计数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时,所购买的净资产实际上是折价购买的。

因此,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因折价而减少,以确保购买交易不会按高于其成本的价值记录。

分布在那些资产上的总折价,应在出售相应资产或者在这些资产体现的未来经济利益被消耗时,作为收益实现。

就流动资产而言,例如存货,收益的实现过程要到存货被销售才能完成。

在长期资产的情况下,例如厂房和设备,通过在资产的使用年眼中提取较低的折旧来实现这种折价的收益。

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51.购买方在交易日所购买的可扭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的部分,应为负商誉,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未来或有事项对购买价款的调整52.当购买协议允许因一项或若干项未来事项对购买价款进行调整时,如果调整可能发生并且可以可靠地计量,则应在购买日将调整的金额计人购买成本中。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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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可编辑放心下载)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hinese Edition目录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号--存货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号--已失效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号--折旧会计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5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6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7号--现金流量表2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8号--本期净损益、根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2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3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3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1号--建筑合同4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2号--所得税会计5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3号--已失效5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4号--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5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7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7号--租赁会计8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8号--收入8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9号--退休金费用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10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11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2号--企业合并12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3号--借款费用12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4号--对关联者的揭示13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5号--投资会计14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6号--退休金方案的会计和报告14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15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15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1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0号--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17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2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1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3号--每股收益20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21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5号--中止经营22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6号--资产减值24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25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8号--无形资产27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3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32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1号--农业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1975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3>.在揭示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时,应该应用本号准那么。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2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2

目录1 概述2 目的3 范围4 定义5 购买6 披露7 过渡性规定8 生效日期二、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本准则既包括一个企业被另一个企业购买,也包括难以辨别谁是购买者的这样一种不常见的股权联合。

购买会计涉及确定购买成本、将该成本分摊于被购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在购买时和购买后对形成的商誉或负商誉进行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问题包括确定少数股权金额、在一段期间内购买而产生的会计问题、购买成本的后续变化或对资产负债确认的后续变化以及要求披露的事项等。

三、范围1.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合并会计2.企业合并有各种不同的方式,这些方式受法律、税收或其他原因的制约。

它可能涉及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或对一个企业净资产的购买。

企业合并可能通过发行股票或转让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资产来实现。

这种交易可能发生在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之间,或者一个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股东之间。

企业合并可能涉及建立一个新企业以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净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企业、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解体。

如果交易的实质与本准则中企业合并的定义一致,那么无论采用何种特殊结构合并,本准则中所包含的会计核算和披露要求都是适合的。

3.企业合并可能产生一种母子公司关系,其中,购买企业为母公司而被购企业为购买企业的子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将本准则应用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

它将在被购企业中的股权作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反映(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

4.企业合并可能涉及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商誉),而不是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股份。

这种企业合并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企业应在其单独财务报表中应用本准则,并相应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也应用本准则。

5.企业合并可能导致法定兼并。

虽然不同国家对法定兼并的要求各不相同,但是法定兼并通常是在两个公司之间按下列任一种方法进行的兼并:(1)一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个公司,前者解散;(2)两个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一个新公司,原先的两个公司都解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进行撰写:在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都对此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控制其他企业,将其纳入到自己的控制范围之下的过程。

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合并的活动日益频繁,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

首先将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明确合并中涉及的主要概念和特征。

接着将分别解析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包括合并的确认条件、合并后的会计处理等方面。

通过比较两者的规定,以及对其异同的归纳总结,进一步分析了它们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影响和差异。

最后,本文将给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建议和展望。

根据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和比较,提出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加强合作的机会,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为企业的财务报告提供更加可比性和透明度。

本文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分析,旨在加深人们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理解和认识,促进会计准则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企业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合并活动提供更加明确和统一的指导。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展开讨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的问题。

首先,在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概述进行阐述,简要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以及本文的目的。

接着,在正文部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首先,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和特点,明确其内涵和实质。

其次,分析国际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重点探讨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日确认、合并范围确定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合并过程中负商誉问题的研究

合并过程中负商誉问题的研究

合并过程中负商誉问题的研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并购重组日益成为企业实现协同效应、提高竞争实力、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工具。

本文回顾了负商誉会计相关研究,对负商誉问题在性质、原因、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关键词】负商誉性质与原因确认与计量一、负商誉的性质及其形成原因会计学界对负商誉的性质及其原因,目前看法不一。

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一)负商誉是收购企业的自创商誉。

这种观点认为,负商誉和商誉是可以统一的,负商誉的本质是收购公司的商誉,之所以表现为负商誉,是因为收购公司的商誉未入账。

也就是说,收购企业之所以能够以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被购企业,是因为收购企业具有商誉。

(二)负商誉是递延收益。

这种观点认为,以低于被购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收购被购企业,无疑是收购企业的一项收益。

低价购买成本会使得并购企业以后各期实际消耗的成本、费用比账面上的成本、费用要少因此,该项收益应随着被购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债得以清偿递延到以后各期。

(三)负商誉是一种利得。

这一观点认为,以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收购被购企业,说明购买企业以较少的资金换取了较多的净资产,应将负商誉视为资本交易中的一种利得。

这种观点较好地反映了交易费用,高超的谈判技巧或者被购企业急于脱手以及时回笼资金等因素造成的负商誉。

(四)负商誉是一种负债。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是一项资产,相应地,负商誉应作为一项负债,是购买企业替被购企业承担的未来资产贬值或收益减少的责任。

负商誉的存在是因为被购企业存在一些账面上未能反映的不利因素(隐性成本或隐性负债),这些不利因素将导致企业未来资产贬值和经济利益减少。

(五)负商誉是盈余管理的结果。

程小可(2010)则认为,实务中的负商誉往往都是为了利润操纵而出现的,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结果。

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一)确认为资本公积。

即将企业并购视作资本交易,并将负商誉绕过收益表项目直接作为所有者权益的调整。

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会计准则——企业合并

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第二章企业合并一、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一般指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实行股权联合或获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而将各独立的企业组成一个经济实体。

企业合并概念强调了两点:一是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是彼此独立的,而合并后,它们的经济资源和经营活动由单一的管理机构来控制,所以,企业合并的实质是取得控制权;二是强调了单一的会计主体,即企业合并是以前彼此独立的企业合并成一个会计主体。

二、企业合并的类型企业合并可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通常按法律形式、合并的性质以及行业跨度进行分类。

(一)按合并的法律形式分企业合并按照法律形式可分为吸收合并、创立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也称为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现金或发行债券等的方式取得其它一个或若干个企业。

(A公司+B公司=A公司)2.创立合并: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也就是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新设合并。

(A 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3.控股合并: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企业或企业公司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

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控股企业被称为母公司,被控股企业被称为该母公司的子公司,以母公司为中心,连同它所控股的子公司,被称为企业集团.(二)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分按照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行业,合并可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1.横向合并横向合并指一个公司与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公司合并.2.纵向合并纵向合并指一个公司向处于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阶段公司的并购。

3.混合合并混合合并指从事不相关业务类型的企业间的合并.(三)按合并的性质分按照企业合并的性质进行分类,企业合并可以分为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1.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权控制的合并行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四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一)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企业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的重要修订分析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的重要修订分析

作者: 刘云中
作者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
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上)
页码: 34-34页
主题词: 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原则;新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子公司;负商誉;旧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实务;少数股权
摘要: <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3年首次颁布了“企业合并”会计准则(IAS—22,1983),并于1985年1月1日起生效。

经过十年的实践后,1993年又重新颁布了“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替代了原有的第22号准则(IAS—22,1993),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

新准则与旧准则一样,仍然承认购买会计和股权联合会计各自的合理性,但是新准则对诸问题作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例如,关于购入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按照资产、负债的分类给予明确规定,减少了在会计实务中的随意选择;又如商誉,在旧准则中没有确定其摊销年限,但在新准则中,规定一般在5年内,最多在不超过20年的期限内予以摊销。

新准则着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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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企业通过共同控制的方式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合并通常包括一个企业(被合并企业)通过将其资产、负债和权益转让给另一个企业(合并企业)来实现。

合并时,合并企业通常会以资产或权益的形式支付报酬给被合并企业。

根据准则,当一个企业实施了合并业务并控制了另一个企业时,应该将该合并业务识别为企业合并。

如果合并业务发生时没有控制关系,则应识别为合同业务或其他类型的交易。

在识别企业合并时,准则规定了以下准则:
-企业应该使用购买法进行合并业务的计量,即以购买企业获取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少数股权价值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合并时,被合并企业的权益应按照其公允价值计量,包括已经发行的股份和股权工具未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

-被合并企业的权益中,与购买方公司已经控制(或可能控制)的权益相关的公允价值应计入购买公司的资本储备。

除此之外,准则还规定了一些合并后处理的事项:
-合并后,购买方公司必须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被合并企业的识别资产和负债。

-购买方公司还必须处理被合并企业的商誉,即购买方公司支付的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准则提供了对于商誉的计量和披露要求,包括商誉的分配和商誉减值
测试。

需要注意的是,准则还规定了当被合并企业是合营企业或关联企业时
的特殊情况处理。

最后,准则还提供了一些关于合并业务的披露要求,以帮助用户理解
合并业务对购买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的影响。

总结起来,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提供了对于企业合并业务的识别、
计量和报告的准则。

通过使用购买法进行计量,规定了合并后处理的事项,并提供了商誉计量和披露的要求。

这些准则有助于增强财务报告的可比性
和准确性,提供相关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合并业务的透明度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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