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和宁波市电梯维护保养收费指导价格(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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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标准及报价

)电梯维保标准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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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梯在保项目列举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使用单位:电梯名称及台数
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可附页填写
为方便我方统一询价比较,请贵司按表中内容规范填写为谢。附页填写的内容与本表一并提供。
不含电梯年检费。
2
现场驻守人数
■不驻人□人驻守
3
故障响应时间
一般故障分钟到场,紧急故障分钟到达现场
4
故障维修处理时间
一般故障:□分钟□小时处理完毕;
电梯困人:时间解救完毕
5
检查维保周期
周/月维保内容:季度维保内容:年度维保内容:
可附页填写
6
付款方式要求
■每季度支付□每年度支付
7
电梯常用零配件报价清单
万泽物业电梯维保4年4月日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备注
1
报价(含税价)
■小全包报价:元/年(除钢丝绳/大链、主机、曳引轮/梯阶、机房电脑板及变频器、扶手带外所有正常损坏的配件更坏及维修)(电梯数量1台)
■包500元以内的材料费用:元/年
上述2种报价均可,不接受其他报价。

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正文:----------------------------------------------------------------------------------------------------------------------------------------------------关于规范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宁波国家高新区经发局、建设局: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导则〉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建发〔2017〕164号)(以下简称《导则》)、《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价费〔2017〕56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物业服务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除普通住宅小区(含保障性住房,下同)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高标准住宅、非住宅(含公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包括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将依据物业人员工资、服务成本变化、物价等因素,对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并视评估情况合理调整。

国家和省对前期物业收费管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应《导则》规定星级物业服务等级,宁波国家高新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为:有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五星级2.20元,四星级1.80元,三星级1.20元,二星级0.90元,一星级0.70元;无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五星级1.80元,四星级1.40元,三星级1.00元,二星级0.80元,一星级0.60元。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3.21•【字号】甬政发〔1998〕55号•【施行日期】1998.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甬政发〔1998〕55号1998年3月2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第三批取消的48项收费项目(见附件1)和降低收费标准的9项项目(见附件2)。

48项收费项目的取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9项收费项目的新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另行下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立即废止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文件。

同时,各收费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终止或变更收费标准等手续。

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有禁不止,继续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应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取消的收费项目目录(共48项)一、水利部门(1项)姚江吹泥塘土地补偿费二、民政部门(3项)1.经营性公墓墓园年检费2.《福利企业申请表》和《福利企业证书》工本费3.福利企业《变更申请表》和《换证登记表》工本费三、台办和侨务办(1项)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者身份确认手续费四、文广部门(2项)1.音像制品审定加贴《准映证》工本费2.音像制品审定加贴《准租证》工本费五、工商部门(8项)1.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注册登记费2.商品交易市场年检公告费3.户外广告管理费4.商品交易市场年检费5.商品交易市场变更登记费6.商品交易市场开业注册登记费7.商品交易市场注销登记费8.外地企业服务费六、商检部门(1项)原产地证注册考核费七、交通部门(5项)1.社会个体(联户)营运船舶安全管理服务费2.市客运附加费(客站基金)3.公路建设基金(土地部门代收)4.营业性客运车辆场站建设基金5.城区人力三轮车场站基金八、劳动部门(5项)1.安全事故挂牌成本手续费2.气瓶登记发证费3.发生事故挂牌费4.临时用工管理费5.劳动就业企业管理费九、公安部门(4项)1.取款证手续费2.非机动车占道费3.人力三轮客车管理费4.自备消火栓管理费十、金融部门(2项)1.存款户年检费2.《贷款证》年审费十一、粮食部门(1项)集体户口粮食证工本费十二、城建部门(4项)1.户内给水审核费2.西外环线建设配套费3.房产开发企业技术监理费4.新建化粪池清理专项基金十三、其它(11项)1.居委会配装费(商品房管理费)2.新建小区统管费3.技术交易管理费4.驾驶员综合活动经费5.期货经纪业务审核费6.转开电费增值税发票手续费7.水产品市场调节基金8.小水电发展基金9.企业发展基金10.蔬菜副食品基金11.房屋价格附加费附件2: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目录(共9项)一、人事部门(2项)1.组织招聘、招考服务费2.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二、劳动部门(1项)单位档案保管服务费三、公安部门(2项)1.经济民警装备管理费2.代购枪枝弹药运杂费四、金融部门(1项)金融机构年检费五、交通部门(1项)维修行业管理费六、其它(2项)1.门前三包委托代管费2.期货交易监管费。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收费标准收费=基本收费X【1+高(长)度系数+企业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元/台/年)序号项目基本收费(自动扶梯提升高度4。

5m、人行道长度8m)备注1 半包4000元承担单件500元以下的电梯配件2 全包6500元承担除主机、控制柜主板、扶手带、变频器以外的配件注:1、高度系数:自动扶梯以提升高度4。

5m为准,超过的部分每米加收5%,自动人行道长度以8m为准,每增加1m加收1%,最多加2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使用年限:≥5年增加10%,≥8年增加20%;4、产地系数:原装进口的增加系数另议;5、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区超过30台减少5%。

5三、货梯维护保养收费标准;收费=基本收费X(1+楼层系数+企业系数+距离系数+载重量系数+使用年限系数)(元/台/年) 序号项目基本收费(5层/5站)备注1、半包5000元承担单件500元以下的电梯配件2、全包6600元承担除曳引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以外的配件注:1、楼层系数:以5层/5站为准,每增加五层加1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载重量系数:以1吨载重量为准,每增加1吨增加5%;4、使用年限系数:≥5年增加10%、≥8年增加20%。

四、医梯维护保养的收费按相应层站客梯收费的110%计算。

五、杂物梯维护保养的收费按相应层站客梯收费的35%计算。

6六、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编制说明编制的依据1、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应满足四川省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2007。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工费的测算1)根据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根据现场实测,维保一台10层/10站的乘客电梯,两人完成上述标准的所有项目约用3。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甬价房[1999]517号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甬价房[1999]517号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甬价房[1999]517号)各县(市)、区物价局,市区物业管理公司: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了《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宁波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国家、物业管理公司以及业主、住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经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资质审查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受管委会委托(在管委会成立前由当地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选聘,下同)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服务的收费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接受管委会委托对房屋建筑及其公用设备、设施、绿化、卫生、交通、保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管理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等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海曙、江东、江北和甬江新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由宁波市物价局负责。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综合服务费、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停车管理费和特约服务费。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

运城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一、为了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价格行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和垄断经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为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的基础标准,当电梯业主有特殊服务要求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双方应在此标准基础上协商解决;三、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医梯、载货电梯和杂物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收费计算;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满我国于2009年出台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规定;五、本收费标准是协会组织行业专家、维保经理及A、B、C级维保公司代表和部分电梯使用单位,经科学测算而得出的价格。

如果低于本标准,电梯的维保质量会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对电梯保用单位将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任何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时,维保价格应高于本标准。

六、本标准待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收费计算表一、乘客电梯维护保养收费标准(元/台/年):收费=基本收费X(1+楼层系数+企业系数+速度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使用场所系数+产地系数一集1、楼层系数:以10层/10站为准,每增加1层加5%,低于十层按十层计算;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速度系数:以≤1m为准,>1m增加5%,>2m增加10%,3m以上另议;4、使用年限系数:≥10年增加20%;5、使用场所系数:公建增加20%,公共场所如医院、机场、商场等增加40%;6、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区超过30台减少5%;7、产地系数:原装进口的增加系数另议。

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收费标准(元/台/年):收费=基本收费X【1+高(长)度系数十企业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1、高度系数:自动扶梯以提升高度4.5m为准,超过的部分每米加收5%,自动人行道长度以8m为准,每增加1m加收1%,最多加2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使用年限:≥5年增加10%,>8年增加20%;4、产地系数:原装进口的增加系数另议。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11•【字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2016年1月11日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梯,包含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

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改作公共使用的,适用本办法。

(引用文档:地方法规(1)篇)第三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中的电梯井道、机房等工程质量等实施监督管理,并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管理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通信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电梯井道通信信号覆盖的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财政、规划、公安、经信、市场监管、教育、卫生以及招标投标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甬市监质〔2022〕187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市监质〔2022〕187号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市特检院,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各电梯施工、维保单位: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引导电梯施工、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切实保障电梯运行安全,现将《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8日宁波市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信息记录与归集第三章信用分级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调整与公布第五章信用分类监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梯施工(含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引导电梯施工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切实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部门对电梯施工、维保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使用和公开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信用信息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质量抽查等方面的信息,从检验机构取得的检验信息,从行业协会、使用单位等取得的行业管理、行业经营信息以及从施工、维保单位记录和归集的能够反映其在施工、维保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履行质量安全承诺、行业自律的信息等。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不断提高电梯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同意江苏、浙江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的批复》(国质检特函〔2017〕187号)、省质监局《关于同意在宁波市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批复》(浙质特函〔2017〕55号)和《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甬质特发〔2017〕64号),决定在我市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有关推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的要求,坚持改革试点先行,通过强化维护保养企业自检、优化检验机构法检、加强安全监督抽查,同时引入社会化的“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机制,探索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并逐步实现分类管理新模式,逐步厘清法定检验和企业自行检测的职责界限,为推进电梯检验工作改革,提高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工作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

完成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区域安全监管部门及电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等单位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准备。

(二)先行试点阶段(2017年8月-12月)。

选择部分住宅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下同)先行试点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工作,完成试点检验数量不少于500台。

(三)试点推广阶段(2018年1月-11月)。

组织对先行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完善试点方案,在全市满足条件的电梯中全面推广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模式。

(四)总结提炼阶段(2018年12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试点采集数据的综合分析运用,提出对今后电梯检验工作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供示范和支撑。

三、试点条件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试点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在用住宅小区乘客电梯;(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管理规范,使用环境和使用状况良好,能按规定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三)由该电梯制造单位或其书面委托的维护保养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四)已投保“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五)电梯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按使用登记日期计算)。

电梯日常维保收费标准商会

电梯日常维保收费标准商会

北京市电梯平时保护养护收费标准一、为了规范本市电梯平时保护养护市场的价钱行为,防备廉价恶性竞争和垄断经营,保护花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市电梯平时保护保养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特拟订本标准;二、本标准为本市电梯平时保护养护收费的基础标准,当电梯业主有特殊服务要求时,在不违犯有关法律、法例的原则下,两方应在此标准基础上磋商解决;三、本标准合用于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感人行道、医梯、载货电梯和杂物梯平时保护养护的收费计算;四、电梯平时保护养护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知足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平时保护养护规则》DB11/418-2007的规定;五、本标准自宣布之日起履行。

附件:收费计算表一、乘客电梯保护养护收费标准(元/ 台/ 年):收费=基本收费 X(1 +楼层系数+公司系数+速度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使用处所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序号项目基本收费 (10 层/10 站) 备注1半包7900 元肩负单件500 元以下的电梯配件2全包11000 元肩负除曳引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曳引钢丝绳、轿厢装修以外的配件注:1 、楼层系数:以10 层/10 站为准,每增添五层加10 %;2 、公司系数:以C 级公司资质为准, B 级增添 1%, A 级增添 2 %;3 、速度系数:以≤ 1m为准, >1m 增添 5% ,≥2m 增添 10% ,3m 以上另议;4 、使用年限系数:≥5 年增添 10% 、≥8 年增添 20% ;5 、使用处所系数:公建增添20% ;6 、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域超出30 台减少 5% ;7、产地系数:原装入口的增添系数另议。

8、不含驻场人员花费。

二、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保护养护收费标准(元/ 台/ 年):收费=基本收费X【1 +高(长)度系数+公司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基本收费序号项目(自动扶梯提高升度)备注(人行道长度 8m )1半包4000元肩负单件 500 元以下的电梯配件2全包6500元肩负除主机、控制柜主板、扶手带、变频器之外的配件注:1、高度系数:自动扶梯以提高升度为准,超出的部分每米加收 5 %,自感人行道长度以8m 为准,每增添 1m 加收 1%,最多加 20 %;2、公司系数:以 C 级公司资质为准, B 级增添 1%, A 级增添 2 %;3、使用年限:≥ 5 年增添 10% ,≥8 年增添 20% ;4、产地系数:原装入口的增添系数另议;5、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域超出30 台减少 5% 。

电梯维修收费方案

电梯维修收费方案

电梯维修收费方案电梯是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出行、进出地铁站、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

作为常见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电梯的安全、可靠和维修保养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电梯在现代生活中的普及,维修电梯的工作也成为了一个必要的职业。

电梯维修的重要性电梯由于运行频繁,设备质量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各种问题。

因此,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定期维修和保养可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将电梯与其他维修设备一样视为公共服务设施,这是我们城市中的必要措施。

如果不定期进行维修,可能会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导致人员滞留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定期维修和保养有助于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费用。

如果电梯在运转过程中出现小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某些零部件失效或磨损,就会导致严重损伤,需要更高成本的维修和改造。

维修保养电梯的工作,要求技术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才能有效地检查和维修各种设备,确保电梯安全、高效地运行。

电梯维修收费方案电梯维修收费方案是指为完成电梯日常保养和维修服务所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电梯维修收费方案通常由以下因素决定:1.电梯类型:不同类型的电梯(例如住宅电梯、商业电梯或医院电梯)有不同的维修要求和维修费用。

2.维修服务类型:维修人员需要根据电梯现状、问题进行线上、线下服务,这也会影响收费方案。

服务类型通常包括小型维修、常规保养、大型维修等。

3.维修工作量:大量维修任务需要更多的时间,工作量增加则维修收费也可能增加。

对于某些需要耗费更多时间的工作,可能需要收取额外费用。

4.维修过程中用到的配件:当维修人员需要更换电梯零部件时,这也会影响维修收费。

因此,电梯维修收费方案可能采取以下预算方法:1.采取定期服务套餐的收费方式。

服务方法可以是:年度常规保养或半年度常规保养等,费用建议按类型和维修服务类型标准计算。

2.根据所用工时数计算收费,以确定维修服务费用。

尤其是大型维修工程要进行量化计算,可以有效控制维修费用的计算。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宁波市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不断提高电梯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同意江苏、浙江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的批复》(国质检特函〔2017〕187号)、省质监局《关于同意在宁波市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批复》(浙质特函〔2017〕55号)和《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甬质特发〔2017〕64号),决定在我市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有关推进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改革的要求,坚持改革试点先行,通过强化维护保养企业自检、优化检验机构法检、加强安全监督抽查,同时引入社会化的“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机制,探索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并逐步实现分类管理新模式,逐步厘清法定检验和企业自行检测的职责界限,为推进电梯检验工作改革,提高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工作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

完成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试点区域安全监管部门及电梯维护保养、使用管理等单位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推动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准备。

(二)先行试点阶段(2017年8月-12月)。

选择部分住宅小区(含酒店式公寓,下同)先行试点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工作,完成试点检验数量不少于500台。

(三)试点推广阶段(2018年1月-11月)。

组织对先行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完善试点方案,在全市满足条件的电梯中全面推广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模式。

(四)总结提炼阶段(2018年12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对试点采集数据的综合分析运用,提出对今后电梯检验工作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供示范和支撑。

三、试点条件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延长试点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在用住宅小区乘客电梯;(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管理规范,使用环境和使用状况良好,能按规定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三)由该电梯制造单位或其书面委托的维护保养单位实施维护保养;(四)已投保“保险+服务”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五)电梯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按使用登记日期计算)。

电梯维保报价方案

电梯维保报价方案

电梯维护保养方案
致:
根据贵方项目的特点以及电梯行业的规范要求,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特别向贵方呈送本电梯维护保养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贵方电梯维护保养项目报价表
1、清包价格
编号梯种基本规格数量月保养费保养费小计
元/年
L1、、客梯层站门,公斤 1
电梯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注:清包价格不包含任何配件费,仅提供维护保养服务2、半包价格
编号梯种基本规格数量月保养费保养费小计
元/年
L1、、客梯层站门,公斤 1
电梯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注:半包价格为电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元以下的配件我司免费更换
3、全包价格
编号梯种基本规格数量月保养费保养费小计
元/年
L1、、客梯层站门,公斤 1 元/月
电梯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注:全包价格为以外其它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我司免费更换
一、我们的基本承诺
1.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乙方应当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见(附件A),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时间
在非公休假日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

3.召修
乙方提供全天候24小时电梯召修、应急故障处理服务。

二、贵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我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贵方承担。

三、具体事宜以最终维护保养合同为准。

报价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年月日。

电梯日常维保收费标准(商会)

电梯日常维保收费标准(商会)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标准一、为了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价格行为,防止低价恶性竞争和垄断经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为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收费的基础标准,当电梯业主有特殊服务要求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双方应在此标准基础上协商解决;三、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医梯、载货电梯和杂物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收费计算;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2007的规定;五、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收费计算表一、乘客电梯维护保养收费标准(元/台/年):收费=基本收费X(1+楼层系数+企业系数+速度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使用场所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注:1、楼层系数:以10层/10站为准,每增加五层加1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速度系数:以≤1m为准,〉1m增加5%,≥2m增加10%,3m以上另议;4、使用年限系数:≥5年增加10%、≥8年增加20%;5、使用场所系数:公建增加20%;6、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区超过30台减少5%;7、产地系数:原装进口的增加系数另议。

8、不含驻场人员费用.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收费标准(元/台/年):收费=基本收费X【1+高(长)度系数+企业系数+使用年限系数+产地系数-集中度系数】注:1、高度系数:自动扶梯以提升高度4.5m为准,超过的部分每米加收5%,自动人行道长度以8m为准,每增加1m加收1%,最多加2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使用年限:≥5年增加10%,≥8年增加20%;4、产地系数:原装进口的增加系数另议;5、集中度系数:同一地区超过30台减少5%。

三、货梯维护保养收费标准(元/台/年):收费=基本收费X(1+楼层系数+企业系数+距离系数+载重量系数+使用年限系数)注:1、楼层系数:以5层/5站为准,每增加五层加10%;2、企业系数:以C级企业资质为准,B级增加1%,A级增加2%;3、载重量系数:以1吨载重量为准,每增加1吨增加5%;4、使用年限系数:≥5年增加10%、≥8年增加20%.四、医梯维护保养的收费按相应层站客梯收费的110%计算。

浙江省(宁波)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标准收费

浙江省(宁波)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标准收费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等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二、锅炉介质化验分析及水处理设备调试收费标准2三、固定式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3四、B类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五、C类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4六、压力管道收费标准七、安全阀校验(含铅封)收费标准5八、电梯及升降机收费标准九、起重机械收费标准1.桥(门)式等起重机收费标准62、臂架起重机收费标准3.1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为按产品出厂价的0.7%收取;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0.9%收取,且不低于定期检验费的150%;改造或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按该设备定期检验费的1.5倍收取。

3.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按100元/车位收取。

其它类型起重机按上述相似类别收取。

十、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7十一、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8十二、试验、检测收费标准1、理化、金相2、无损检测、测速、垂直度等9十三、锅炉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十四、说明1、除特殊注明外,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进行的测定厚度与硬度、无损检测、压力试验、金相、理化、安全附件校验、测速、介质化验、水处理设备调试等试验、检测费用及其它动用仪器设备的费用均按标准规定另行收取。

102、现场检验工作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料费、脚手架与工作台搭建费,打磨、除锈、介质清洗置换、压力试验、载荷试验以及因检验检测需要拆装设备(含包装)等发生的费用,由受检单位承担。

3、除特殊注明外,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需到现场工作,则收取不超过(M-1000)d×0.5%元的台班费;其中M为仪器设备购入时的单价(元),当M≤1000,不收取台班费;d 为仪器设备实际工作天数,若因受检单位原因延误仪器设备投用的,则每天按1/4天计入实际工作天数。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5、需进入有毒、易燃、易爆环境进行检验检测的,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5%。

需进入盛装过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检验检测时,则视介质毒性及危险程度,在相应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对进入内空间温度高于40℃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内部检验或对表面温度高于50℃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时,则每升高1℃增收5%的高温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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