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安全管理(护导)工作制度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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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安全管理(护导)
工作制度
五墩实验小学课间安全管理(护导)
工作制度
一、项目实施的背景及目的
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校园伤害事件,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课间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推出《五墩实验小学课间安全管理(护导)工作制度》。
本护导制度是从学生安全出发,针对学生在课间、大型活动时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制定的制度。目的是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师对学生无间隙、无盲区地护导,让学生自由、快乐、健康、安全地在校学习、生活并参加有益的活动。教师和学生间的感情,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
二、具体做法
1.护导人员:
由各年级部抽调责任心强的老师组成本年级护导小组。
2.护导时间:
所有课间时间及早晨、中午预备铃响之前。当日护导老师早晨、中午提前10分钟到校参加护导。
3.护导分工:
年级部安排护导教师负责楼梯、走廊、厕所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场所。
4.护导责任分配
护导教师为当日护导点第一责任人;
年级部主任为年级部护导监督员;
年级分管领导负责本年级的护导巡视;
安稳办、值周教干负责全校课间安全护导督查。
5.护导职责:
(1)提前上岗,规范佩戴护导教师牌,不早退,不无故缺岗。
(2)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交换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换岗需要自行调整好教师替换并与年级主任请示,经批准方可换岗。
(3)上岗时,须时刻关注学生的课间活动,引导学生文明休息,严禁学生在走廊内奔跑和大声喧哗;发现学生做不文明及危险的游戏要及时阻止;教室内也不准追逐、打闹。做到“多巡视、多走动、多劝阻”,出现问题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年级部主任或值周领导。
三、奖惩
学校设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奖,按月发放到年级部。安稳办、值周教干不定期督查课间安全护导,发现有一人次护导不到位一次扣除年级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奖50元,直至安全管理经费扣除完。
五墩实验小学课间安全护导教师
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与各护导教师签订《五墩实验小学课间安全护导教师工作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遵守《五墩实验小学课间安全护导工作制度》,负好责任。
二、所有课间及早上、中午学生进校前在校园内指定地点做好学生课间活动监督和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出意外伤害事故。
三、对学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举止及时制止,并向年级主任、值周领导及时反映。
四、发现有伤病的学生及时救治,并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班主任、
年级主任和值周领导。
五、如因不到岗或在岗时不认真履职而发生有责安全事故,将追究当班护导教师责任。
本责任状有效期至2017年7月1日。
分管校长:
安稳办主任:
年级主任:
护导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