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资料总结
行政法知识重点总结
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三、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四、我国行政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五、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性规则。
六、行政法治原则:1、依法行政;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3、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4、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七、行政效率原则:1、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2、行政机构组织精干;3、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
八、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九、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比较,具有下述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十、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是,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十一、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十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1、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2、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法、法律与法学(一)法、法律与法学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的表现形式。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规律的学说。
(二)法、法律与法学的关系:法学究研法、法表现法律(三)法学学科体系1. 理论法学: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总论2. 历史法学:中国法律制度史,外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律思想史。
3. 应用法学:中国应用法学,国际应用法学4. 边缘法学:法律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司法精神病学二、法在社会中的作用及法律观1法在社会中的调节作用2在物质世界的调节作用3在人文社会的调节作用三、行政法的含义(一)行政的概念1. 我国古代对行政的理解:在我国古籍中,行政一词通常是指行使国家政权。
2. 行政概念的不同理解一种把行政看成与国家没有专门、特定联系的管理,即一般的社会管理。
另一种解释把行政看成是国家的一种专有活动,认为只有国家的活动才是行政,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一一哪怕是管理活动一一不属行政。
关于行政是国家哪些活动的问题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
①“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目的实现说”便属此例。
②“狭义的行政”。
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③“最狭义的行政”。
它认为国家的活动可以分为三部分,即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和行政活动,行政是除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即行政活动。
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换句话说,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因此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1 )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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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的组织。
2.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
3.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4. 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5. 司法变更有限原则: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通常情况下无权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特定条件下 (如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才能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属于国家补偿的一种。
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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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学上的行政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务组织为了公共利益而作出的执行和管理行为,它是行政执法、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总称,包括行政管制行为、公务行为和援助私人行为三种类型。
二、行政法1、含义:是关于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授予和分工、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并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点:①行政法是创设和规范行政主体的法。
②行政法是授予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进行分工的法。
③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④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法。
⑤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法律救济的法。
3、内容:①无法制定统一行政法法典,但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典。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③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制定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条约与协定。
2、非制定法法源:法律解释;判例;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1、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提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包括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
2、特点:①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②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③是一种基础性规范和抽象性规范。
3、作用:①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有助于理解行政法或对行政法做出解释。
③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④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
.4、内容:⑴依法行政原则1、含义: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内涵: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③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自然公正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④任何违法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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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推荐文档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行政法知识点总结(详细版)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1.(1(2A.B.C.D.(3A.B.(4ABC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
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1)中央行政机关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2)地方行政机关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3)被授权组织A、特征: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1.(1(22.(1A.a.b.c.B.(2A.B.C.1.2.3.(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保权说”、“控权说”和“折衷说”。
1、保权说:行政法是一种管理法,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手段和工具。
2、控权说:行政法对国家行政起着控制和约束的作用。
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用法律来制约国家权力,规范政府行为,将政府活动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
3、折衷说:行政法具有控权和保权双重作用,既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同时也是保障国家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管理的法。
符合中国当前的政治现实,为立法机关所确认。
其有三种不同观点:一是“为人民服务”(保权)二是“政府由人民产生,政府由人民控制,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对人民负责,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平等化”(控权)三是“平衡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义务应当平衡。
(控权)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含义: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2、特点:具有普遍性(横向、纵向普遍适用)、基础性(前提和基础)、特殊性(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
3、功能: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有助于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精神,解决行政纠纷;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4、分类: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1)合法性原则: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指行政权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
具体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遵循实体法规范,还要遵循程序法规范。
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2)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理”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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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定义: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三个特征:对象的确定性、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相对变异性、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系。
3、行政法的功能(1)政治意义上:行政法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建设法治国家的体现和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国家行政管理的效率;是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标志。
(2)法律意义上: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它有助于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作为法律事实,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很弱消灭;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导致其他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可以成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尤其是行政诉讼的根据。
4、行政法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权力主体,防止违法行使行政权力。
保障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5、行政法学的定义:是以行政法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
6、行政法与行政法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表现在:行政法学以行政法为前提,它伴随着行政法的发展而发展。
没有行政法便会因无研究对象而不复存在。
行政法越发达,行政法学便越有发展基础。
区别表现在:归属不同。
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而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它们完全是不同的领域。
对象范围不同。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
再则,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指贯穿在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他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2、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性:特殊性、普遍性、法律性、规范性。
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和适用条文;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行政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政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第⼀章⾏政法的概念第⼀节⾏政与⾏政法1.三种最基本的⾏政法上的⼈:⾏政主体(包括⾏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相对⼈(直接被⾏政机关的活动所约束的⼈)、利害关系⼈(没有被⾏政⾏为直接约束,但明显受到⾏为的波及的⼈)2.⾏政是国家⾏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段发⽣作⽤的活动。
是对⾏政职权的⾏使。
(1)⾏政是国家⾏政主体的活动。
法⽆授权,不得为之;⾏政活动只能由⾏政主体本⾝或其他组织或个⼈以⾏政主体的名义作出。
(2)⾏政是⾏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政只是⾏政主体的部分活动;⾏政主体为⾃⾝利益⽽从事的其他活动,如借贷、租赁、买卖等,不属于⾏政。
(3)⾏政是⾏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3.公⾏政和私⾏政:公⾏政须通过⾏政⽅式来解决,私⾏政属民法的调整范围。
4.⾏政的特征:(1)⾏政具有国家意志性(2)⾏政具有执⾏性(3)⾏政具有法律性(4)⾏政具有国家强制性5.⾏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变现形式多样,没有统⼀完整的法典。
第⼆节⾏政法的渊源与分类1.⾏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第三节⾏政法的基本原则1.⾏政合法性原则(依法⾏政原则)基本含义:⾏政主体的设⽴,拥有⾏政职权和⾏使⾏政职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法律优先原则:⾏政⾏为不能与上位法律相抵触和违背。
①⾏政主体的设⽴必须合法。
⾏政主体是能以⾃⼰的名义拥有和⾏使⾏政职权,并能以⾃⼰的名义为⾏使⾏政职权的⾏为产⽣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
②⾏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
⼀切⾏政⾏为都以⾏政职权为基础,⽆职权便⽆⾏政。
③⾏政职权的⾏使应当合法。
④违法⾏使⾏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PS:案例“在家看黄⽚违法吗?”2.⾏政合理性原则(⽐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核⼼)含义:是指⾏政⾏为应当具有基本的理性、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及⽴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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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行政权(一)、概念: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关于该概念,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第二,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赋予或认可.(P11)(二)、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利.(P12)(三)、特点:1、执行性 2、法律性 3、强制性 4、优益性 5、不可处分性(P12)二、行政法的特点:P17-181、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庞大、形式多样;2、内容上的特点:③、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十分丰富;④、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⑤、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了解应该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范的基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
(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表现为“条例”、“规定"、“办法"。
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五)行政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六)法律解释: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做的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七)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行政权—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P46)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P4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围调整的各种关系。
(P58)二、简答:行政法律关系特征P56(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司法终局)三、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P60地位:(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作用:(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行政法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偏废。
过分强调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而忽视或轻视公民权的保护,或者过分强调保护公民权而忽视或轻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都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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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资料总结行政法学复习资料目录一、名词解释 (3)二、简答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5)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 (5)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6)第四章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8)第五章行政相对人 (8)第六章行政行为 (9)第七章行政程序 (9)第八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9)第九章行政立法 (9)第十章行政给付与行政奖励 (11)第十一章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与行政补偿 (11)第十二章行政确定与行政裁决 (11)第十三章行政许可 (11)第十四章行政处罚 (12)第十五章行政强制 (12)第十六章行政合同、行政指导与行政事实行为 (12)第十七章行政仲裁、行政调解与行政信访 (13)第十八章监督行政 (13)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而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5、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只想的对象或标的;包括:物、智力成果、人身、行为和行政权力。
7、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行政法规范及行政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公民等一方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和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确认并保证公民等一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8、信赖保护原则:也称为“禁止反言”或“不准翻供”;是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反复无常。
9、依法行政原则: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该依法而设,受法的拘束。
行政法知识点复习
行政法要点名词解释1.行政P1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
2.行政法P18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3.行政法的主体P83行政法的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4.行政机关P90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有关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5.公务员P123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务(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人P135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7.行政立法P160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8.行政许可P219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9.行政处罚P265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
10.行政强制P279行政强制是指行政过程出现违反义务或义务不履行情况下,为了确保行政实效性,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及人身自由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11.行政复议P366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2.行政诉讼P399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发生争议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主张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13.行政诉讼管辖P433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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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下述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正当程序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补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在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只占较小的比重,国家基本的主要行政职权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
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三、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被授权组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一)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三)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受委托组织(-)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法律地位1、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组织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上,是作为与委托行政机关相对的独立一方当事人,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一)分类体系1、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分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2、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3、以所针对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五、行政行为的特征1、依申请2、管理性3、外部性4、授益性六、行政救济的分类申诉和控告(一)概念:申诉,在行政法意义上,是遭受国家有关机关违法或者不当处理的公民向国家机关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1. 行政法的层次结构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行政法复习总结
行政法总则一、行政法概论(一)行政法的特点1 、内容上的:(1) 范围广泛;(2)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性;(3) 易于变动。
2 、形式上的:(1)法律规范数量繁多;(2)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二)行政法的适用规则(重点思考题)1、层级冲突。
高法优于低法2 、同级冲突。
(1)地方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2)中央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3)省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本省较大市、经济特区的规章3、新旧冲突。
新法优于旧法4、特别冲突。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5、变通冲突。
变通法优于被变通法(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重点思考题)1 、行政主体对所有相对人一视同仁;2、行政主体应客观了解事实真相,不得主观武断;3、行政主体应善意执法,排除偏见,不得恶意执法,滥用职权;4、行政主体作出决定应考虑符合立法目的的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5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活动应严格遵守行政程序,提供相对人救济权利保障。
二、行政法主体(一)行政主体的认定和分类1 、认定: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参加行政诉讼,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①依法享有行政职权;②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及参加诉讼;③独立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分类:Ⅰ、行政机关(职权行政主体)Ⅱ、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授权行政主体)1、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2)国务院直属机关 15 个(3)国务院办事机构 4 个(4)地方行政机关①省、市、县、乡镇四级人民政府②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③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2、授权机关(1)授权机关的概念授权机关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行使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以管理公共事务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2)授权组织的特征①授权组织的职权来源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②授权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包括行政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行政法复习资料
1、行政法的概念、特征;我国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1)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内容上: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②形式上: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①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有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变更(主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客体的变更)、消灭(主体、权利义务、客体的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是导致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即法律事实。
分为法律事件,即法定的客观现象;法律行为,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1)基本原则体系: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监督与救济原则。
(2)法律优先原则: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
(3)法律保留原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
(4)比例原则:行政行为在做出时要兼顾行政的手段和行政目的,不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不利的影响,从而使手段和目的相称。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知识点汇总————————————————————————————————作者:————————————————————————————————日期:行政法知识点总结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
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
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
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
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
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
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1.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
2024司考行政法总结(二)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 行政法的定义和内容
- 行政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 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和特征
三、行政行为
-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行为的形式和效力
- 行政行为的变更和撤销
四、行政机关
- 行政机关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 行政机关的法定程序和行政裁决
五、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效力
- 行政许可的变更和撤销
六、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诉讼的程序和途径
- 行政诉讼的法院和裁判
七、行政责任
- 行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 行政责任的类型和形式
- 行政责任的追究和救济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行政法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具体的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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仃政法学复习资料目录一、名词解释 (3)二、简答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5)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 (5)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6)第四章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8)第五章行政相对人 (8)第六章行政行为 (9)第七章行政程序 (9)第八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9)第九章行政立法 (9)第十章行政给付与行政奖励 (11)第十一章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与行政补偿 (11)第十二章行政确定与行政裁决 (11)第十三章行政许可 (11)第十四章行政处罚 (12)第十五章行政强制 (12)第十六章行政合同、行政指导与行政事实行为 (12)第十七章行政仲裁、行政调解与行政信访 (13)第十八章监督行政 (13)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而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5、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只想的对象或标的;包括:物、智力成果、人身、行为和行政权力。
7、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行政法规范及行政法律制度应以保障公民等一方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和自由为岀发点和归宿,确认并保证公民等一方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8、信赖保护原则:也称为“禁止反言”或“不准翻供”;是政府对自己作岀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反复无常。
9、依法行政原则: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该依法而设,受法的拘束。
10、正当程序原则:指行政主体作岀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11、行政效益原则:又称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律制度要以较小的经济耗费获取最大的社会效果。
12、行政主体:指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13、行政组织:是指担当行政事务、享有行政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的综合体。
14、行政机关:是指为实现行政目的而依法设置、承担行政事务并能够独立进行管理的基本组织体。
15、行政公务人员:是指依法享有职权或受行政主体委托,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管理,其行为后果归属于行政主体的个人。
16、行政相对人:是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主体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7、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8、依职权行政行为:又称主动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无需要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就能根据自身职权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19、行政程序:又称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0、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指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2、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3、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责,为保护公民的基本生活,对已经陷入困境的公民,提供物资或精神层面上的救援与帮助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奖励: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那些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和起到模范作用的行政相对人以物资或精神上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25、行政征收: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强制取得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
26、行政确定: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者否定并且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27、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28、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点活动的行为。
29、行政处罚:指具有法定官职权的行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30、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制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1、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32、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33、代履行:又称代执行,指当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如该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能达到同样目的的,则由他人代为履行,但由义务人承担后果并支付必要履行费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方式。
34、执行罚:又称强制金,指当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按义务人拖延履行的期限,按日反复科以义务人新的金钱给付,促使义务人自己及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35、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之间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36、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仲裁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特定争议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断或者裁决的一种仲裁类型。
37、行政监督:即对行政的监督,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公民等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38、创设权:指法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自行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而不受其他法律规范规定、限制的权力,是自主性立法权。
39、规定权:指某类规范性文件依法在效力较高的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的权力。
4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活动。
41、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
42、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自己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
4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只规定原则或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根据原则或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简答第一章行政法概述①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而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
(理解:①调整行政关系的法②是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③是有关公共行政的法律规范总称)PS:A并非行政机关参与的所有社会关系都受行政法调整;B.非行政机关经过依法授权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也受行政法调整特点:1.形式上: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行政法由效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且行政法律规范数量众多,居于各部门法之首2.内容上:①行政法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②行政法富有变动性③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一体行政法的渊源(即表现形式)1•基本渊源:①宪法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性条例和单行条件⑥规章(包括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是)2.其他渊源:①国际条约与协定②法律解释(学理解释不是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地位:1.在依法治国中:①是推进和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②行政法的建设是依法治国的中心所在③行政法的发展将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2•在法律体系中:①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十分密切,宪法需要行政法去落实②行政法是重要的公法部门之一③在所有的法律规范中,行政法规所占的比例最大,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日益宽泛行政法的作用:①支持和保障公共行政的有效开展②规范和控制行政权③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④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⑤建构与完善必要的社会制度行政法的历史发展:法国是行政法之母国,最早行政法的研究对象:行政法律制度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①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②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具有恒定性特点: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互有权利义务,但具有不对等性(内容特征)(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强制力)③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权④行政法律关系中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⑤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⑥行政法律关系救济形成的多样性分类:①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基本类型:A.行政权配置关系B.行政权运行关系C.行政权监督关系②以行政法律关系的属性:A.实体法律关系B.程序法律关系③以法律关系主体的隶属关系: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④以行政法律关系的功能为标准:A.积极的行政法律关系B.消极的行政法律关系⑤以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对应结构:A.行政主体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B.行政主体与其公务人员的法律关系C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 D.行政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法律关系⑥以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和作用:A.原初性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法无允许不可为;行政相对人:法无禁止皆可为)B.保障性法律关系(eg: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C.补救性法律关系(eg: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及行政信访等)第二节: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首要构成要素)特点:①有一方必定为行政主体②行政法预先设定的权利义务(PS:行政主体必然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但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一定就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含行政主体)②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