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5版)
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7版) 保险条款开发
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7版)
一、年基准费率(含税)
(一)每人伤亡赔偿责任基准费率
(二)每人医疗责任基准费率
1、有工伤保险时的费率
2
(三)误工赔偿责任年基准费率:0.5%
二、行业类型调整系数
三、调整系数
1、投保人数调整系数
2、投保方式调整系数
3、每人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
每人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调整系数×每人每次事故免赔率调整系数
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调整系数
5、历史损失调整系数
6、风险管理调整系数
风险管理调整系数=安全教育调整系数×消防系统调整系数×安全设施维护调整系数四、保险费计算
每人年保险费=(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每人伤亡赔偿责任年基准费率+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每人医疗责任年基准费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误工赔偿责任年基准费率)×行业类型调整系数×投保人数调整系数×投保方式调整系数×每人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调整系数×历史损失调整系数×风险管理调整系数
总年保险费=所有被保险人年保险费之和
五、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以下标准计算短期保险费(按年保险费的百分比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雇主责任险条款
雇主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 , 在受雇过程中 , 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 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者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 , 所致伤残或死亡 , 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 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 , 承保人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 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 : 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 :A. 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 . 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B. 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 , 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 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C. 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的, 在此期间 , 经医生证明 , 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 (1)承保人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 最高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2)被雇人员的月工资是按事故发生之日或经医生证明发生疾病之日该人员的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足12 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
三、除外责任 . 承保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暴动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的被雇人员伤残、死亡或疾病。
(2)被雇人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3)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5)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雇用的员工的责任。
四、保险费 :在订立本保险单时 , 根据被保险人估计 , 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付给其雇用人员工资 / 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总数 , 计算预付保险费。
在本保险单到期后的一个月内 , 被保险人应提供本保险单有效期间实际付出的工资 / 薪金、加班费、奖金及其他津贴的确数 , 凭以调整应付保险费 , 预付保险费多退少补。
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指导费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A费率规章
一、主险年度基准费率
(一)伤亡责任、医疗费用责任基准费率
1.伤亡责任:1.0‰-1.5‰
2.医疗费用责任:4.0‰
(二)法律费用责任费率:0.5‰-1.5‰
(三)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调整系数
二、附加险年度基准费率
(一)附加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0.6‰-0.9‰
(二)附加核子辐射责任保险:1.2‰-1.8‰
(三)附加公务出国责任保险:1.5‰-2.5‰
(四)附加误工补助补充责任保险:主险伤亡责任保险费的20%(五)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0.5‰-1‰
三、一类风险调整系数(各调整系数之间为连乘关系)
1. 人员类别调整系数表
四、二类风险调整系数(各调整系数之间为连乘关系,但最低不得低于0.7)
1. 风险管理调整系数
(一)总保险费=(主险保险费+附加险保险费)×一类风险调整系数×二类风险调整系数
(二)主险保险费计算公式
1.主险保险费=伤亡责任保险费+医疗费用责任保险费+法律费用责任保险费
其中:
(1)伤亡责任保险费=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伤亡责任基准费率×人数;
(2)医疗费用责任保险费=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医疗费用责任基准费率×人数;
(3)法律费用责任保险费=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法律费用责任费率。
2.累计责任限额=(每人伤亡责任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人数+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其中: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人数×20%;
(三)附加险保险费计算公式。
雇主责任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
_______ 保险公司(以下称承保人)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 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
投保人
营业性质
区范围
加医药 费
雇主责任险保险单
险期限
月 自 至 二十四时止
员一览
主责任 险
雇员工种 估计雇员 人数
估计工资 及其他收 入总数
死亡 伤残
赔偿限额
保险
附约:
本表内赔款按下列附约办理:
①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赔偿,本公司赔偿累计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②被保险人不得因遭受一次意外,而获得表列一基以上的赔款金额。
只表列第五项内的可同时兼得。
注: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填具的投保单后,要仔细审查有关投保内容,符合承保条件可填具雇主责任险保单并盖章,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要在保单中填具投保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性质、承保地区范围、保险期限、雇员一览表、雇主责任险、附加医药费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预付保险费总数额。
保险人制单时须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关于职业病的调查。
职业病是雇主责任保险中的主要风险之一,对保险费率的厘定有重要影响,保险人承保时要做好职业病的调查。
第二,关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费和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一般按不同行业和不同工种的雇员分别订立并参考赔偿限额加以增减。
第三,关于雇主责任险的扩展责任。
雇主责任险可附加医药费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并另行计收保险费。
第四,关于保险费总数。
雇主责任险预收保险费制,原则。
.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费率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六)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七)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醉酒导致伤亡的;(八)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自残或者自杀的;(九)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发作或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
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一、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1.1 保费计算方法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费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用工情况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用工规模、职业风险、历史赔付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保险费率,并按照每百元保额收取一定的保费。
1.2 影响保费的因素在确定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费时,保险公司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行业风险、用工规模、历史赔付情况等。
这些因素对保费的影响会比较复杂,需要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确定最终的保费标准。
1.3 保费调整由于被保险人的用工情况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会对保费进行调整。
这种保费调整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并且需要提前通知被保险人。
二、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2.1 保险责任在人保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中,一般包括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雇佣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具体而言,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在法定范围内的赔偿责任进行赔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理赔服务。
2.2 保险范围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一般包括被保险人在用工过程中因雇佣劳动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些赔偿责任可能包括因雇佣劳动者的伤残、逝去或者其他意外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费用。
2.3 费率表人保雇主责任险的费率表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具体来说,费率表会包括不同用工规模、行业风险等因素对应的保费标准,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费率标准。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和条款与费率表的确定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的,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以确保保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在选择人保雇主责任险时,被保险人需要对保费和条款进行全面评估,从而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总结回顾在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费标准和条款与费率表确定过程中,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保费和保险责任范围,以确保保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
人保雇主责任险保费标准,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与费率表
摘要:
1.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和保险期限
2.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
3.人保雇主责任险的费率和赔偿标准
4.人保雇主责任险的附加险种和保险条款
正文:
人保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为企业提供雇员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的保险对象广泛,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等。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伤亡责任和医疗保险责任。
其中,伤亡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死亡或者疾病;医疗保险责任则是指被保险人的雇员因疾病需要医疗治疗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的医疗费用。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某些特定情况不负赔偿责任,如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人保雇主责任险的费率根据所适用行业在费率栏中选定所用费率,再视具体风险及赔偿限额的不同最终确定承保费率。
计算保费时,直接用费率乘以赔
偿限额即可。
其中,死亡伤残费率为0.5%-1%,医疗费率为0.9%,诉讼费用的费率为0.20%。
此外,人保雇主责任险还提供了附加险种,如误工费用调整责任,伤残比例调整责任等。
这些附加保险责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和投保。
总的来说,人保雇主责任险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的雇员意外伤害保障,且保险费率较为合理。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
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产品,旨在为雇主提供保障,以应对雇员工伤、疾病或死亡等情况所产生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关于中国人保雇主责任险的一些常见保险条款和解释:
1. 保险范围:雇主责任险通常覆盖雇主因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
伤害或患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具体范围可能包括工伤、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死亡等。
2. 赔偿金额限制:雇主责任险通常设定了每次事故或疾病的最
高赔偿金额限制。
这个限制根据不同的保单和协议而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来确定。
3. 免赔额:保险合同中可能规定了免赔额,即在发生赔偿事件时,雇主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费用,超过免赔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4. 申报义务:雇主在购买雇主责任险后,有责任向保险公司及
时申报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人数、工种、工资等。
这是为了确保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和确定保费,并提供相应的赔付服务。
5. 保险费率计算: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基于一系列因素
进行计算,如企业所在行业、员工人数、工作环境和历史赔付记录等。
这些因素将影响保险费率的高低。
6. 终止合同:保险合同可能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当企业解散、停业或出售时,合同可能会自动终止。
以上提到的条款和解释只是雇主责任险中可能存在的一些常见
内容,具体的保险条款和条款解释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个别合同而有所不同。
购买雇主责任险前,建议与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代理商咨询,并仔细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获得适合自己企业需求的保险保障。
雇主责任保险A款(2015版)条款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A款(2015版)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有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以下简称“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下列情形造成伤残、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二)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三)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伤害;(四)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雇员遭受伤害,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六)雇员自残、自杀、犯罪;(七)雇员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八)雇员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驾车型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或驾驶证审验不合格;(九)雇员投保时已患有的职业病发作导致身体伤害;(十)雇员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十一)任何因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尘的制造、开采、使用、销售、安装、搬移、发送或暴露于石棉产品、石棉纤维、石棉尘而导致的身体伤害;(十二)任何因接触、食用、吸入、吸收或暴露于含硅产品、硅石纤维、硅石粉尘或其他以任何形态存在的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费率表(2015版) 保险条款开发
月
五
个
月
六
个
月
七
个
月
八
个
月
九
个
月
十
个月十ຫໍສະໝຸດ 一个月十
二
个
月
年保险费的百分比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费率表(2015版)
一、年保险费
序号
条款名称
年保险费
1
附加自动延长保险期限条款
不收费
2
附加指定公估人/理算人条款
3
附加指定医院条款
4
附加预付赔款条款
5
附加违反条件条款
6
附加不受控制条款
7
附加不使失效条款
8
附加损失通知条款
9
附加索赔单据条款
10
附加保险人不可撤销条款
主险年保险费的1%-3%
11
附加交叉责任条款
主险年保险费的3%-5%
12
附加不计工伤保险条款
主险年保险费的5%-10%
13
附加放弃代位追偿权条款
14
附加优先条款
二、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以下标准计算短期保险费(按年保险费的百分比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保险期间
一
个
月
二
个
月
三
个
月
四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2015版)(1) 保险基础知识学习资料 条款产品开发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附加保险条款(2015版)
在投保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类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以下各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附加特殊状况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特殊状况条件下,应被保险人要求,仍前往工作地点工作,雇员在上、下班途中及工作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
特殊状况包括台风、暴风雨、雷暴、洪水、地震等情况。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2、附加紧急医疗运送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且进一步申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主险合同承保原因所致之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所必需之紧急医疗运送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唯对每一雇员之赔偿以保险单中列明之赔偿限额为限。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十八条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各项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第八条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一十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一十一条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十五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六)雇员犯罪、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14.雇主责任险费率
轻体力劳动人员如清洁工、司机、电梯司机、外勤、通讯员、洗衣工、炊事员、花匠等
1.60
2.00
2.40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
3.20
2.20
3
无特别危险的劳动人员如地毯、包装工艺、手工艺术工、电影制片、电子、纺织、食品、汽修等
2.00
2.50
3.00
3.50
4.00
2.40
4
相当危险的劳动人员如装卸、锅炉、冷藏、电工、卷烟等
3.60
4.50
5.40
6.30
7.20
3.20
8
航空、航天
另议
2.40
3.00
3.60
4.20
4.80
2.60
5
较大危险的劳动人员如水泥厂、锯木厂、造船、油漆、塑化工、橡胶、起重操作、桥梁等
2.80
3.50
4.20
4.90
5.60
2.80
6
特别危险的劳动人员如建筑、石油、钻井、钢铁、火柴、安装工程等
3.20
4.00
4.80
5.60
6.40
3.00
7
高空、深水、勘探作业等
雇主责任险费率
费率单位:百分率(%)
类别号
人员分类
雇主责任险费率
附加疾病医药费
费率
死亡三年工资
伤残四年工资
死亡四年工资
伤残五年工资
死亡五年工资
伤残六年工资
死亡六年工资
伤残七年工资
死亡七年工资
伤残八年工资
1
室内工作在职人员、内勤、服务员、打字员、传达、保育员等
1.20
1.50
人保雇主责任险201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八)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六)雇员犯罪、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七)雇员因疾病(包括职业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救治的,但属于本条款第三条第(六)项约定的不在此限;(八)雇员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无有效资格证书而使用各种专用机械、特种设备、特种车辆或类似设备装置,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2015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七)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八)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六)雇员犯罪、自杀自残、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七)雇员因疾病(包括职业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救治的,但属于本条款第三条第(六)项约定的不在此限;(八)雇员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无有效资格证书而使用各种专用机械、特种设备、特种车辆或类似设备装置,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补充工伤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7版) 保险条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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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伤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7版)
一、年基准费率(含税)
二、调整系数
1、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类别参照所附的行业类别表。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发放月份调整系数
该项调整系数大小取决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中对5-10级伤残职工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月份数确定,具体系数如下:
注:如果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中对5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以本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确定的,按照本人工资的全额折算5级伤残发放的月份数M;10级同理。
3、投保人数调整系数
按照投保的职工人数,进行划分。
4、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
根据保单约定的免赔情况来选择免赔调整系数,若同时约定免赔额和免赔率,则取两者系数较高值。
不约免赔时,该系数值为1.05。
每次事故免赔额调整系数
5、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
按渠道近三年赔付率情况,进行划分。
三、保险费计算
年保险费=职工工资总额×年基准费率×行业调整系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发放月份调整系数×投保人数调整系数×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历史赔付率调整系数
注:职工工资总额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职工的工资总额,被保险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职工工资工资总额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
四、短期保险费
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以下标准计算短期保险费(按年保险费的百分比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附表:行业类别表。
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规章(4页)
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规章一、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详见费率表 )(一 )本费率为年度费率。
(二 )费率表上的补偿限额币种可由被保险人自行确立,但补偿限额应与收取的保费币种一致。
(三 )本费率表上的补偿限额仅规定最低限和最高限,详细承保时,按客户需要在此幅度内确立针对不一样被保险人的补偿限额。
(四 )补偿限额中分每人伤亡限额、每人医疗花费限额、诉讼花费累计补偿限额和保险期限内累计补偿限额四类。
每人伤亡限额可视被保险人所聘任员工的不一样层次由被保险人选择不一样品位投保,高补偿限额的人员一定附有近期体检资料。
(五 )费率按所合用行业在费率栏中选定所用费率,再视详细风险及补偿限额的不一样最后确立承保费率。
计算保费时,直接用费率乘以补偿限额即可。
(六 )医疗花费的费率为 1 %。
(七 )诉讼花费的费率为0.25 %。
(八 )各项保费相加计算出基础险总保费数额。
二、附带险费率(一 )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0.1 %;(二 )停工、暴乱、公众动乱:费率0.07 %;(三 )核子辐射责任:费率0.15 %;(四 )员工公 (劳 )务出国:费率0.1 %。
(五) 附带非典型肺炎(SARS )责任保险费率一、基本费率(一)死亡补偿限额和保险费1、每人补偿限额品位: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30 万元、 50 万元。
2、费率标准: 0.5 ‰3、保险费计算:保险费= 每人补偿限额之和×费率(二)住院治疗期间日补偿标准和保险费日补偿标准保险费50元20元/ 人80元32元/ 人100元40元/ 人150元60元/ 人200元80元/ 人每一员工只好选择此中一种日补偿标准投保。
二、费率调整费率能够视疫情严重程度、投保员工比率的详细状况调整,调整标准以下:(一)疫情严重程度调整标准1、疫情迸发期间,费率上调30 - 40 %;2、疫情比较严重地域,费率上调20 - 30 %;3、病死率较高的地域,费率上调2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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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费率表(2015版)
一、保险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人身伤亡责任保险费+医疗费用责任保险费+法律费用责任保险费)×核保经验系数
其中:
人身伤亡责任保险费=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人身伤亡基准费率×投保人数×费率调整系数
医疗费用责任保险费=每人医疗责任限额×医疗费用基准费率×投保人数×费率调整系数
法律费用责任保险费=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法律费用基准费率
法律费用基准费率:2.5‰
三、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是下列各项系数的乘积。
(二)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调整系数(仅适用于调整
四、核保经验系数
核保经验系数≥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