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制论文: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与启示
中美金融论文: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对比分析
中美金融论文: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对比分析摘要:本文对中美两国金融监管体制各方面的比较,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哪些薄弱环节导致了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从而为中国应对金融危机及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中美金融监管体制对比分析一、金融危机反映出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问题1、多头监管。
同时接受多家监管机构的监管是美国金融机构的常态。
多头监管是指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实行分业监管,监管机构既有联邦的,也有州一级的,针对不同的业务领域,设立了不同的监管机构。
实际上,美国金融机构已经进入了混业经营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和被监管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重叠和错配。
以花旗银行为例,它不但要受到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存款保险机构、储蓄机构监管署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还要受到50个州的地方监管者的监管。
这些机构之间存在着交叉和重复监管的现象。
没有任何单一金融监管机构拥有监控市场系统性风险所必备的信息与权威,现有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在应对威胁金融市场稳定的重大问题时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
金融机构还常常因同一件事、在同一个部门不停地接受不同监管机构的现场检查。
在全球金融市场密切相连的情势下,这种过度监管正导致美国的资本市场日益丧失全球竞争力。
2、监管疏漏。
在监管重叠的同时,美国“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制还存在监管疏漏。
1998年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简称ltcm)突然濒临破产,如此大规模、如此广泛参与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宣称对它实施过监管。
在ltcm事件中,许多银行在对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投资细节毫无了解的情况下,就把大量的资金贷与其从事高风险投资。
直到美联储最终调查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陈柳钦,2009)。
ltcm只是那些未受监管的上千家对冲基金中的一家。
如今10多年过去了,尽管结构化产品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至今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宣称对这些产品的运行、风险揭示、投资者保护和海运运作负有监管责任。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摘要:金融监管是金融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它保护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但是金融创新往往会受到金融监管的制约,金融服务业为了逃避监管又不断地创新产品以逃避监管,金融业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中不断发展。
但是作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方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利益的金融监管部门却始终显得滞后和力不从心。
本文将探究中美金融监管体制之间差异,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一些可参考意见,或者是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体制前言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与信用的特殊产业,对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异或是抑制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互通有无的金融平台。
对金融业的合理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金融业健康、高效和持续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金融业对经济的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
英国金融业的发展为其成为世界强国奠下了坚实的基础,国民财富快速增长,而二战后美国的崛起就是我们更加生动的例子,美元成为了世界国币,为美国成为超级大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从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到2008年的次贷危机,每一次金融危机都对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但总的来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超过了其负面影响。
金融业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
正是这个特殊性,使得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与其它行业有巨大的差别,不仅要维持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也要保护与金融业有关的组织和人员的利益。
因此,金融监管就显得非常的重要。
从分类上来说,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金融监管当局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所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广义的金融监管,就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在金融市场上的所有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的总和①。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一、金融危机所暴露的美国金融监管缺陷美国当前的金融监管结构是一种双重多头的伞式监管模式,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是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这种监管体制曾是美国金融业发展繁荣的坚实根基。
然而,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发展和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不断推进,伞式监管体制的缺陷日渐暴露,最终导致了当前金融危机的爆发。
三、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国的启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环境下,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传统的多头金融监管模式难以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随着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界限的日益模糊,中国金融监管也需要针对新形势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不是在危机后仓促作出的补救措施,而是立足长远,为保证金融系统持久稳定而提出的根本大计。
西方国家监管改革为我国今后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提供了启示。
1、加强微观审慎监管。
目前的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存在明显的缺陷。
但尚没有一个更科学的会计制度来取代盯市询价制度,只能依靠监管政策和措施的调整来弥补公允价值会计制度中的缺陷。
金融危机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需要重新审视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的有效性,金融监管最基础的工作应该是确保金融资产分类体系、风险资产拨备和坏账剥离制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而新资本协议通过复杂的量化模型将监管T 作过度数学化,容易使人忽略有效监管最根本的要素。
因此有必要对新资本协议进行完善,以反映市场近年来的变化和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经验教训。
同时要认真研究“逆周期”资本监管的重要性,即在经济繁荣时期,要求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充足拨备,这样有利于收紧市场流动性,并可以对资产泡沫的形成起到一定缓冲作用,而在经济萧条甚至出现危机时.则有必要采取一定的监管宽容.以减轻信贷紧缩给经济增长造成的压力。
2、创新跨业和跨境监管体制.切实加强主监管者或并表监管者的职能。
在综合经营和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资金和资产的流动性和可转换性更为突出,金融风险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国家的积聚和扩散更为便利,加强跨业监管和跨境监管的合作更为紧迫,因此需要主监管者或并表监管者发挥积极作用.统一监管标准.采取协调行动,防止金融风险过度交叉扩散和跨境传染。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近年来,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断发展,致力于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这一发展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本文将从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重要性以及对中国的启示等方面展开阐述。
一、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在美国,金融监管涉及到多个机构的协调合作,包括联邦储备系统(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多个部门。
这些机构各自负责不同领域的金融监管工作,但又需要通过协调机制进行合作,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从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美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不断完善。
2008年爆发的次贷危机暴露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之处,为此,美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旨在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管控。
美国还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等立法手段,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使得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更加紧密。
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正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决定了单一监管机构难以满足监管需求。
金融市场涉及到的机构和业务种类繁多,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多个类型的金融机构,以及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要全面监管这些机构和业务,需要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才能更好地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也增加了金融监管的复杂性。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金融机构跨境经营的程度也越来越高。
这就需要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应对跨境金融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传播和蔓延。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条件地实现监管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监管效率。
不同监管机构在监管手段和技术上具有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如果能够有效协调合作,可以实现监管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提高监管的综合效能。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与启示
期 金 融创 新 浪 潮~ 9 7年 亚 洲 金融 危 机 ) 19 、金 融 重 新监 管阶 段
(9 7年 亚 洲 金 融 危 机 至 今 ) 19 。美 国 目 前 实 行 双 元 多 头 金 融 监 管
体 制。美联储 、 联邦 存款保 险公司 、 司法 部 、 证券交 易委员会 、 货 期 交 易委员会 、 蓄机构监督 办公 室 、 储 国家 信用合 作管理 局 、 联邦 交
其 现 行 监 管体 制 . 引发 了 美 国 政 府 改 革 其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的 迫 切 并 意 愿 。 对 比分 析 两 国的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中 国金 融 监 管 体 制 的 改 对
贷 危机 中 , 息披露 的严 重不 充分 , 房贷 机构 得 以在 脱 离消 费 信 使
金 融 法 规 不 健 全 , 融 监 管 水 平 较 低 , 此 相 适 应 , 国 现 阶段 实 金 与 中 行 分 业 经 营 、 业 监 管 的 金 融 监 管 模 式 是 由 中 国 金 构 。美 国的金 融监管体 制 , 联邦这 一线 的 在 监管机构 主要有联邦储 备委员 会 、 财政 部货 币监理署 和联 邦存款
保 险 公 司 ; 州 这 一 线 则 有 银 行 监 督 机 构 和 管 理 机 构 。 [1 邦 储 在 1 联 备 委 员 会 的 目的 是 完 善 对 银 行 体 系 的 监 管 。 币 监 理 署 是 美 国 国 货
决定 的 , 比较符合金 融业发展 规律 的。随着 国际金 融业一体化 是
革 和完善将具 有重要 的意义。
键 词 : 融 监 管 体 制 比 较 启 示 金
一
、
美 国 金 融 监 管体 制 的 现 状 与 特 点
试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3200字
试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3200字摘要: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既往监管体系的缺陷,使其对金融监管理念和体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本文在深入分析美国当前监管模式及其矛盾的基础上,探讨了本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以期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防止金融风险。
关键词:金融监管双重多头金融创新金融风险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导火线在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体系相对完善的美国,这不得不引起人们深刻的反思。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最终的金融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和消费者保护法案》,使之成为"大萧条"之后最为严厉的一次金融监管改革。
本文试图对新法案的特点进行分析,以便对我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快国际化发展进程给出建设性意见。
一、美国既往金融监管模式及其面临的矛盾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并没有对金融业的经营范围作过多的干预,整个金融业还不存在人为的分与合的划分。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金融业先后从其他行业中分离出来,随后因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美国最终选择了更具竞争优势的混业经营。
《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实施标志着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格局的终结,自此美国迅速转向混业经营。
(一)美国"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制美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金融监管改革以来,采用了典型的双重多头的混业监管体系。
"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而"多头"是指在一个国家有多个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机构,即多个监管主体。
美国主要的监管主体主要包括联邦储备体系,货币监理署、证券交易委员会、联储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等。
以上各个监管主体分别对各类金融机构实施专业的交叉监督,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主要由美国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执行。
"双重多头"的金融体制符合美国联邦制度高度分权的要求,突出了监管重点,发挥了专业化分工的优势,具体实施上能迅速到位和落实责任,因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利制衡而表现出相互监督,从而也间接提高了监管效率,充分显示了竞争优势,可避免监管机构权利因过度集中而降低监管效力。
欧美金融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欧美金融监管对我国的启示提要当前美国金融危机被认为是自20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为防止悲剧重演,各国政府都推出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来弥补现行金融监管的缺陷。
本文分析欧美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以及国际金融监管趋势,并针对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欧美金融监管改革;综合监管;启示一、欧美金融监管改革动向(一)美国。
2009年6月17日,美国公布了联邦政府制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拉开了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大规模的金融体系改革序幕。
2010年5月21日,美国参议院以60票赞成、40票反对通过了结束金融改革法案辩论的程序,此项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做最后表决。
此次金融改革法案是美国自大萧条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业整顿。
从具体内容上看,这次改革方案主要涉及到消费者保护;新的破产清算授权;新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高管薪酬及企业治理结构;投资者保护以及弥补现有监管体系中的漏洞这六个方面的内容。
其核心旨在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
(二)欧盟。
与美国相比,欧洲没有经历过大规模的金融创新,其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相对较晚,规模也远小于美国。
但是,由于美国次贷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欧洲主要投资对象之一,欧洲大型跨国银行集团对美国次投资级别企业的贷款比重很高,因此欧洲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蒙受巨大损失。
2009年6月19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这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欧盟最为重大的改革事件。
综合其他重要监管改革措施,欧盟改革行动主要包括建立宏观监管部门,监控系统性风险;建立欧洲金融监管系统,强化欧盟的微观金融监管和协调机制;降低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以及全面加强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这四个方面。
加强监管与协调成为欧盟自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监管改革的主题。
(三)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
通过对欧美金融改革方案的分析整理可以看出,此次金融危机后,尽管欧美金融监管新方案各有侧重,但从总体上来看,国际金融监管方案呈现出了如下新趋势:1、更严格和更大范围的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金融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之一,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学习。
本文将探讨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美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各种金融活动缺乏统一监管,导致了金融市场波动频繁、风险难以控制。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金融市场逐渐壮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不断增加,监管的难度也日益增加。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美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建立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机构,包括联邦储备系统、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监督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逐步形成了美国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复杂,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难以满足监管的需求。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的弱点,相关金融机构的跨行业、跨地域经营活动使得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美国政府在危机后通过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法案,加强了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这一机制主要包括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金融犯罪执法联合委员会、金融监管信息中心等,各监管机构之间建立了协作机制,加强了监管的一体化和整体性。
1. 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2. 强化金融监管的一体化和整体性金融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美国建立了金融监管信息中心,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数据进行整合和共享,形成了金融监管的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共享和监控体系。
这一做法有助于监管机构更好地了解金融市场的全貌,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也需要加强金融监管的一体化和整体性,建立起全面、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和监控体系,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提供支撑。
金融毕业论文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目录摘要.................................................................................................. I I 关键词.................................................................................................. I I ABSTRACT ........................................................................................ I II KEY WORDS ................................................................................... I II 一、金融监管及其相关理论 .. (1)(一)金融监管的概念 (1)(二)金融监管理论的基础及内容 (2)二、中美两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研究 (5)(一)美国30年代至90年代的金融监管改革 (5)(二)美国现行金融监管机制 (6)(三)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 (7)三、我国金融监管中的案例分析 (9)(一)基本案例介绍 (9)(二)案例发生原因分析 (9)四、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分析对我国的启示 (11)(一)对于制度的启示 (11)(二)对于理念的启示 (11)结束语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摘要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是金融监管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这一过程受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影响和制约。
而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
因此对于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及其现行监管体制的研究,将对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
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
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
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
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
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
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
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
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
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
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
其基本框架如下: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 Service8 Act of 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
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变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变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摘要在分析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变革的基础上,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模式变革对我国的启示,探讨了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各种问题以及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效率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金融监管变革途径一、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历程186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民银行法》,建立了国民银行制度,标志着联邦政府开始全面和持续地介入金融制度领域。
1913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储备法》,并规定了联邦储备体系的组织机构和功能,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真正确立。
但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制度基本上仍是不受管制,实行自由竞争的,银行、保险、证券等可以混业经营,商业银行既可办理信贷业务,又能进行证券投资和保险信托业务。
1929-1933年大危机后,国会出台了《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之后一直采取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模式——我国的经济学家称之为“双层多头金融监管模式”。
所谓“双层”是指联邦和州均各设有金融监管机构,所谓“多头”是指联邦设立多种监管机构。
此外,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国家信用合作管理局(NCUA)等机构也都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种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模式主要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发挥监管专业化分工优势。
每个监管机构只负责相关监管事务,有利于细分每项监管工作,突出监管重点,监管的力度较强。
二是有监管竞争优势。
每个监管机构之间尽管监管对象不同,但相互之间也存在竞争压力,在竞争中可以提高监管效力。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1956年的《银行持股公司法》、1966年的《银行合并法》、1966年的《利率限制法》及其之后的《消费者信贷保护法》、《社会再投资法》等,金融监管在总体上得到了不断强化。
20世纪70年代后期,金融创新浪潮不断,金融业国际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阻挡。
顺应这一朝流,美国于1980年3月通过了《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法》,开始了以放松管制为基础的金融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变得越来越重要。
作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美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经验对于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介绍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并分析其对中国的启示。
我们需要了解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数量和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数量达到了顶峰,几乎每个金融部门都有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这种“单一部门监管”模式存在着监管职能分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金融监管变得困难。
为了解决金融监管中的协调问题,美国于1990年成立了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简称FSOC)。
FSOC的成立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进入了新的阶段。
FSOC是一个由7个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和5个独立机构组成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个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美国还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对金融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
该法案明确规定了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要求各个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金融监管中的问题。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对中国的金融监管具有重要的启示。
中国需要加强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当前,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数量众多,存在着监管职能分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成立一个类似于FSOC的机构,负责协调各个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权责不清、监管冲突等问题。
中国应加强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当前,中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和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存在着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配合和协同。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摘要】本文从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意义和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入手,探讨了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历史发展和主要内容,以及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加强监管协调、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效率。
结论部分强调了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要性,借鉴美国经验不断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为解决金融风险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对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深入研究,文章提出了可以在中国金融领域引入和改进的一些建议,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中国金融监管,发展历程,监管法律法规,监管效率,金融风险问题,监管体系,合作,借鉴,提高效率,协调机制,重要性。
1. 引言1.1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意义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意义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金融市场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若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则容易出现监管漏洞和监管盲区,导致金融风险的积累和传播。
通过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职责明确、监管衔接,提高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减少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作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要借鉴美国经验,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推进金融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提高全面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的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1. 金融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部门之间存在协调不畅的情况;2. 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监管滞后于金融创新的步伐,监管科技水平落后;3. 金融机构的跨境业务增加,监管和合作难度加大,监管漏洞和监管死角增加;4. 金融风险传导渠道复杂多样,监管压力加大,监管手段和方法亟待创新和完善;5. 金融监管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合作不足,监管信息孤岛问题突出,金融机构合规成本上升,监管效率不高。
中外金融监管的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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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设立对银行整体操作风险进行计量 的机构。机构上的不健全 和功 能上的不完善使得监管层很难从整体上掌握全行的操作风险 状况、风险变化趋势 以及操作风险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 ( ) 银 行 内控 意 识 的淡 薄 二 我国的自律不足主要表现在 :自律组织管理混乱 ,目前的我 国银行业协会和地方行业协会大多属于官办机构 ,使该组织独立 的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行业 自律功能不强 ,表现为过多地 追求盈利而忽视其应尽 的监督职能,对成员的违规行 为惩戒力度 偏弱 。金 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不清 ,把防 范和化解风险 的责任完全归于监管机构 。就我 国商业银行而言: 1 科层重叠机构 设置,使得总行对分支机 构缺乏有效 的约束 。 . 2 内部相 互制约机制不健全,对决策层没有足够的监督。3对重 . . 要的金融业务没有建立风险评价和监测机制。嘲巴林银行 的倒 闭 固然 有其 外 部监控 不利 的原 因 ,但 自习分 析整 个过 程 ,其 内 部控 制 的混 乱状 况可谓 其致 命 的一环 。发 生在 我 国的 “ 信 广 事件 ”,① 则可 以视 为我 国金 融转轨 过程中 的金 融外部监 管不 力,尤其是内部监 管控制极其混乱的一个典型事例 。 [ e ] 三 、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与改革 ’ 在开放条 件下,我 国商业银行 面临 的市场风 险与 日俱增 。 为 了避免发生类似 于 巴林银行 的惨 剧,我 国的商业银 行必须加 强市场风 险防范意识 ,引进先进 的市场风险管理方法 ,加强对 市场 风 险 的管 理 。 1调整信贷 结构加 强贷后管理 . . 建 设银 行 全 面 启动 以垂 直 管理 和 平 行作 业 为 核心 的风 险 管理 体制 改 革 。改进 结 构 调 整政 策 过 程 中存 在 一 些 问题 。继 续推 进 信 贷结构调整,核心在于客户结构调整,稳定大客户 ,拓展优质中 小企业客户,加大劣质客户压缩退出力度 。根据近期开展的宏观 经济对不 良贷款影响的压 力测试结果显示 ,如果经济增速下 降到 8 ,在不采取任何管理措施的假设下 ,全行不 良率将上升到42 % .% 左右 ,贷后管理一 直是信贷流程 中的薄 弱环节 ,形成 以 “ 首席 风 险 官 一 风 险 总 监 一风 险 主 管 一风 险经 理 ” 为 主 线 的垂 直 风 险 管理 架构 ,以专职 审批 人制度为核心 的信贷 审批机制 ,以风 险 经 理 和 客 户 经 理 平 行 作 业 为 重 点 的授 信 管 理 流 程 。 2加 大产 品创新和风险监管力度 . 金融 创新 必须 以完 善制 度和 银行 的 组织 结构 为前提 ,广 泛借 鉴国 内外 同业 的相 关经验教训 ,建立严 格的 内部控制监督 制度 。 目前 ,建设银行在 总行 已经建立 了产 品管理部 门和创意 收集评估 体系 ,用六西 格玛分析客户价值和行 为偏好 ,以及与 市 场 的 贴 合 度 。 内部 控 制 和 外 部 控 制 相 结 合 , 由 行 内 的评 估 对 象对产 品创新效果按照 一定得评估体系和评 估流 程进行 自我评 价 ,并形成 自我评估报 告,外部评估系统 ( 管部 门等 )收集 监 信息做 出外部评估 。对 于交易人员或管理人 员设定一定的交易 权 限,通 过严 格审核和 防止越权 交易的发生 ,了解 产品 目前的 风险状况 ,市值重估情况 ,为产 品的后续处理提供 依据, 同时 法律部门参与衍 生产 品的法律合 同的审核。 在鼓励金 融创新 的同时,要 注意创新带来 的负面 影响 ,需 要不断地 改进 内部监管体系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前车 之鉴,构 建适合我 国国情 的业务创新机制 ,加强对金融风 险的控制 和预 防,同时规范法律来完善 内部控制机制。 四 、 结论 从金融发展 的角度 来看 ,金融机 构的 自律 ,是金融监 管必
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摘要】本文主要对国外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其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介绍了国外金融监管体制的概况,然后对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对比分析,分析了各自的特点。
接着探讨了这些国外金融监管体制对中国的启示,包括借鉴意义和建设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制的思考。
最后强调了加强金融监管体制建设的重要性,指出了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需要不断完善,借鉴和吸收国外经验,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分析,国外特点,借鉴意义,中国特色,建设思考,重要性。
1. 引言1.1 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金融监管体制是国家金融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诸多差异。
比较国外的金融监管体制,可以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业务跨境性日益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
本文将通过对国外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对比分析和特点等方面的探讨,深入剖析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异同之处,提出金融监管体制对中国的启示,并为建设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思考和建议。
通过加强金融监管体制建设,可以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2. 正文2.1 国外金融监管体制概述国外金融监管体制是指各国政府机构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体制。
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在美国,金融监管主要由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国家信贷联盟(OCC)等机构共同负责。
这些机构分工明确,各自监管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协调的监管体系。
浅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地启示与借鉴
浅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摘要:自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在金融监管的方面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此次危机表现出了微观审慎监管对全面控制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存在的缺陷,还有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相互竞争,所采取措施无法合理协调,面对紧急情况不能与时作出反响等问题。
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与美国的监管体系有一定的相似性,也存在较大弊端。
文章以金融危机为分界点,探讨了美国在金融监管制度方面的变革,并结合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展阐述,提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深化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金融监管;美国经验;启示借鉴一、美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概述在经济危机出现以后,美国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明确了分业经营这种体系在美国本地的法律基底,同时也为美国金融业分类监管模式确实立打下了坚实的根底,渐渐开始对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产生依靠、把中央银行作为中心、各个专业的金融监管机构作为个体而组成的监控体系,也就是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系,相对于以前的监管体系而言更加完善和细致。
在1999 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混业经营再次回到了大众的视线之中,但是该法案并没有对金融分业监管体系进展系统的更改,未做到与其相适应。
而且监管的自主权掌握在各金融监管机构自己的手里,在各州或者联邦机构注册时能够更多的进展自主选择,与此同时也需要受到来自所注册机构的审查。
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金融监管机构所需的费用要由监管对象来进展预判和支付,也就是说监管机构要想获得更多的行动经费就需要增加监管对象,不断扩大监管规模。
而且在各种利益冲突下,监管机构很可能被利诱。
这种不完善的监管体使过度竞争在监管机构弥漫开来,为了占据市场,增多了和监管机构之间的联系,建立起了纽带关系,相互粘连,“柠檬市场〞的现象在监管机构之间扩散,优良的机构得不到机会,反而被制度不完善的机构抢占先机,监管力度整体下降,市场出现了各种风险。
二、美国的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端分析〔一〕多头监管,监管出现重复多头监管容易出现各监管区域重复,问题不断在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涌现,例如:本钱过度消耗、监管效率下降。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近年来,由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的提高,金融领域的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美国作为具有全球最大金融市场的国家之一,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本文将从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机制的主要运作模式、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探讨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的“华盛顿共识”。
当时,美国金融业遭受到了严重的危机,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
为此,美国政府成立了一系列监管机构,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对银行、证券、期货等不同部门进行监管。
这些机构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导致了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对金融监管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旨在增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该法案取消了银行与证券之间的分业经营禁令,重新整合了金融监管机构。
此后,美国政府继续通过一系列立法,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二、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主要运作模式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主要运作模式可概括为“多元化监管+协同合作”。
在美国,金融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如财政部、美联储、FDIC、SEC等。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对各自领域内的机构和市场进行监管。
各个监管机构之间通过协商、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等方式进行合作和协调,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建立了一系列跨机构的协调机制,以促进金融监管的协同效应。
美国联邦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FSOC)是一个由财政部、美联储等多个监管机构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和统筹各个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
美国还成立了金融稳定监测委员会(OFR),负责监测金融市场的风险和稳定状况,及时发现并应对金融风险。
国际金融发展新形势下中美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际金融发展新形势下中美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河北大学 张云鹏 / 文自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经济金融格局生了深刻的变化并步入新的稳态,新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也在逐步确立。
面对各国近年来金融监管体系的变化,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由该做何应对,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安全保障,是当下对于我国极为重要的现实问题。
本文以后危机时代下全球金融经济发展新形势为背景,比较并分析了中国和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变化,在中国现阶段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经验借鉴。
国际金融发展新形势美国金融监管改革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借鉴引言自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通道,全球经济发展重心从发达国家向新兴及发展中国家逐渐倾斜,美国经济在近两年的发展中有所好转,欧盟近年总体发展情况相较危机时代也有所缓解,相比之下世界新兴及发展中国家表现良好,这给西方发达国家以相应的时机来对各国金融监管进行了反思与改革。
由此国际金融市场呈现出新格局和新态势,在此背景下中国的金融监管应该如何进行改革和完善来适应世界金融格局的新变化,中国又应如何借鉴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来维护国内金融体系的稳定、提升中国金融的国际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成为亟需探讨的课题。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1)世界及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发展回顾20世纪30年代之前的国际金融监管趋势,主要是较少直接干预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尊重市场选择,极少使用行政手段,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等方面比较灵活和宽松。
但在20世纪30年代的发生的大危机,致使当时的银行与证券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打击,并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由此,不论是理论界还是金融监管的实践派,都在金融监管的实践中开始反思过去,并对金融监管进行深刻的反省与改革。
20世纪90年代后金融区域化和国际化,加深了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金融机构通过兼并重组、扩大市场份额,出现了巨型金融控股集团。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复杂化,金融监管成为全球金融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之一,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经验对其他国家也具有借鉴意义,包括中国。
下面我们将结合美国的实际情况,探讨美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体系相对较为分散,不同的监管机构负责不同部分的金融市场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证券市场监管,美联储负责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国家期货协会(NFA)负责期货市场监管等。
虽然监管机构分工明确,但存在监管边界模糊、协调不足等问题。
为了应对金融市场复杂化和跨界金融活动带来的挑战,美国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旨在协调各个监管机构的行动,确保金融稳定。
FSOC由财政部、美联储、SEC等多个监管机构组成,负责制定金融监管政策、分析金融系统的风险、评估系统重要性等,增强了金融监管的协调性。
美国还通过立法手段加强了金融监管的协调。
《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是美国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立法成果,该法案要求各个监管机构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法案还要求成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首先是要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问题,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相对不足,存在监管漏洞和监管盲区。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更加协调的金融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监管的整体效能。
其次是要加强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
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和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传统监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监管的需要。
美国在金融监管中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监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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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制论文: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比较与启示摘要:由于经济、社会背景的不同,中美金融监管体制各自经历了不同的变革历程,并呈现出不同的现状和特点。
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薄弱环节,促使美国检讨其现行监管体制,并引发了美国政府改革其金融监管体制的迫切意愿。
对比分析两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启示一、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与特点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演变历程,即从金融监管的初步形成到全面监管阶段(19世纪中期~20世纪20、30年代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金融监管的放松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金融创新浪潮~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金融重新监管阶段(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至今)。
美国目前实行双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
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期货交易委员会、储蓄机构监督办公室、国家信用合作管理局、联邦交易委员会、州保险监督署,甚至联邦调查局等机构都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种监管体制的主要特征是:中央和地方两级都拥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形成所谓“双线”管理格局;同时每一级又有若干个监管机构共同完成监管任务,形成所谓“多元”管理结构。
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在联邦这一线的监管机构主要有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货币监理署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州这一线则有银行监督机构和管理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的目的是完善对银行体系的监管。
货币监理署是美国国民银行的首要监管机关。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主要是通过经营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业务执行银行监管职能,它对所有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的权力。
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管理机关,负责监管州立银行和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
美国这种“双线多元”的监管体制,具有以下特点:其一,使每家银行时时处于体系互相交叉的严格监管之下,较大地提高了金融监管效力;其二,使监管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交叉、互相监督又互相竞争的微妙关系,从而保持了金融监管执法中的透明度和严肃性,提高了依法监管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但不足之处是造成了监管政策不统一、监管重复、浪费人力、物力,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效率。
这种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如下问题:首先,金融监管制度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
一个国家的监管体制必须与其经济金融的发展与开放的阶段相适应,不管监管体制如何选择,必须做到风险的全覆盖,不能在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创新链条上有丝毫的空白和真空。
现有分散的监管架构与各类金融市场之间联系日益紧密的发展趋势不适应,以及面对市场新的变化和发展又没有法规明确授权,监管者的手脚被进一步束缚,使得原本具有优势的分散监管体制反而演变成一种劣势,监管重叠和监管缺位的问题同时暴露出来。
其次,监管机构本身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在次贷危机中,信息披露的严重不充分,使房贷机构得以在脱离消费者监督的条件下大量发放高价贷款,为将来借款人的违约可能埋下隐患。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极其庞大和复杂,交叉监管明显,金融市场源于殖民时期自发形成,银行体系最早得到发展,其金融监管体制也主要基于对银行的监管以及历次金融危机的推动而逐步形成。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和特点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中央银行专门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初始阶段(1985~1992年);整顿式、合规性监管阶段(1993~1994年);有法可依阶段(1995~1997年);金融监管进入有法可依阶段(1994~1997年);改革深化阶段(1997~2003年);实行“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阶段(2003年至今)。
经过2003年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以中国银监会成立为标志,中国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即以银监会为主体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体系;以证监会为主体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以保监会为主体的保险监管体系。
在相关法律法规总体上讲,中国金融市场尚不成熟、金融法规不健全,金融监管水平较低,与此相适应,中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模式是由中国金融业发展状况决定的,是比较符合金融业发展规律的。
随着国际金融业一体化和混业经营趋势的加强,现行的分业监管和多元化监督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1、监管内容过于狭窄,不能实现完全有效地监管。
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所有从业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所有业务经营活动,中国目前的监管内容主要是市场准入,监管中还存在着重审批、轻管理、重传统的存贷业务。
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问题。
监管内容的狭窄,势必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会使监管无的放矢。
2、金融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中国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相关的金融类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法规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对金融机构监管的要求。
此外,一些金融法规空缺,以及与金融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也需要尽快制定。
3、监管目标较高,监管人员执业素质相对较低,不能保证监管的高质量。
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金融监管的目标是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这个目标虽然不能反应监管的全部内涵,仍然体现当前人民银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
切实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证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都应作为重要的监管目标。
然而,现有监管从业人员的知识准备、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的速度与金融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任务的艰巨性相比之下,存在较大的差距,跟不上金融监管工作的步伐。
4、监管过程中地方化的问题依然存在。
某些地区的监管的分支机构在为所在地批机构、争信贷规模时不遗余力但在金融监管上却降低标准,敷衍了事,甚至是违规不查违法不究。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因为中央银行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分业监管,分支机构虽然名义上接受人民银行总行和一级分行的直接领导,实际上他们的利益同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银行监管职能。
5、金融监管体制需要进一步改善。
监管不能突出重点,尚未强调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促使其更加自觉主动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的各种关系没能完全理顺,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
中国融资结构的变化、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和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促使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三个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金融风险在各个市场之间的传导作用明显加强,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监管司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互协调,以及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中美金融监管体制的对比分析从整个金融监管体制框架来说,美国实行双线多头监管,中国实行“一行三会”,相应的美国的监管主体即中央银行和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监管,这样各层次的监管活动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有利于减少金融监管的盲点,提高监管效率,保证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运行,但其不利之处是容易造成监管交叉和重叠,从而可能导致监管过度甚至监管空白;中国是由中央银行单独监管,其不利之处是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较低,往往隶属于有关部门,使其应有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另外,美国的监管制度比较重视金融市场的主导作用,政府很少对其干预,当问题出现时政府部门才注意到才开始采取措施应对,这样就容易导致监管滞后;相比之下,中国金融市场的自由度较低,受政府干预的程度较高,这样也符合中国金融市场还不太完善和发达的现实。
四、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对中国的启示2007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露出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许多薄弱之处,如多头监管、监管疏漏、监管滞后和缺失以及监管失控。
美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全面变革。
2008年3月,美国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名为《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改革计划,此改革被视为自上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5]蓝皮书制定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改革计划,对整体金融市场的监管原则、监管主体、监管权限等都提出了较为详尽而有针对性的构想:(1)近期监管改革计划:强化协调机制。
在不改变现有监管权力体制的前提下,增强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的协调功能;新设抵押贷款创设委员会,设置抵押贷款业务的最低资格标准。
(2)中期监管架构改革:现有监管架构的有限调整。
将美国储蓄联合会转型为普通国民银行;美联储代表联邦监管州立银行;将支付与结算系统纳入美联储监管范围;建立全国保险监管机构;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机构。
(3)长期的最优监管架构:基于目标原则的体制革命。
联邦金融机构特许制度和监管主体架构;美联储成为市场稳定性监管者,全面覆盖金融市场;针对有政府保证性质的金融部门,建立审慎金融监管局;建立商业行为监管局,监管各类金融机构和产品;扩张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组建统一的联邦保险担保公司;建立单独的公司融资监管机构。
美国在金融危机下对其金融监管体制所做的变革给正处于金融市场综合化转型期的中国了某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目标性监管是可供参考的改革路径。
中国的金融市场综合化还处于起步阶段,金融企业的主业特征比较明显,统一监管的必要性并不充分。
本质上,无论哪一种监管组织体制,其监管目标也基本一致,即维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公众利益,以及运营秩序等。
因此,可以在协调现有机构实施功能性监管的基础上,明确主要监管目标的负责主体。
其次,要尽快明确责任主体控制全面市场风险,落实市场稳定性监管。
在市场综合化的背景下,市场稳定性监管成为首要监管目标,也是抵御金融风险的主要屏障。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在现行体制下由人民银行承担该职责,并在人民银行内部建立专门的综合监管局,具体负责协调、整合各职能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与行动,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
再次,正确认识职能监管机构的利益主体性和竞争性,平衡安全与效率考量。
在分业经营的情境下,各职能监管机构的治理目标带有明确的部门性,利益难以协调,甚至可能相互冲突。
在市场综合化的情况下,监管竞争可能诱使一些监管机构纵容本部门的越界行为,并造成各金融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从而为金融危机埋下隐患。
因此,在分业监管的现有体制下,要尤其重视对监管政策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考量。
最后,汲取次贷危机的教训,推动立法扩大监管范围,把私募基金、对冲基金、信用评级机构等纳入规范的监管视野,并加强对金融关联企业的并表监管。
蓝皮书检讨了美国监管体制的真空现象,尤其是对冲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的自由放任。
虽然中国金融业远未发达,但在近期的股票市场震荡格局中,此类机构的影响已经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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