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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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600160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11-19

600160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0-11-19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0-5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出现的简称均与《巨化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主要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 称
证券简称 购买资产类
型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是 否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 制权是否变

方案简介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京粮控股 京粮 B
股权
财务顾问名称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505 200505
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如
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或
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
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所 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 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策 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大 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营销 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会 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2-1-3-1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是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 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
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股东会议决议书

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股东会议决议书

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股东会议决议书
尊敬的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日期)在(地点)召开股东会议,就购买国债逆回购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议。

现将会议决议书公布如下:
一、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的投资战略和风险管理需要,公司决定购买国债逆回购。

具体购买金额和时间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进行决定,并及时向股东进行信息披露。

二、决议理由:
1. 国债逆回购是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收益。

2. 国债逆回购市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公司进行资金调度和管理。

3. 通过购买国债逆回购,公司能够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收益率。

三、决议执行:
公司管理层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制定具体的购买计划和操作
方案,并及时向股东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进行灵活调整。

2. 公司将定期向股东披露购买国债逆回购的情况,包括购买金额、收益和风险控制等。

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购买国债逆回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以上为公司关于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股东会议决议书,请各位股东知悉并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公司名称。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一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

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

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

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

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

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2821263_机构荐股

2821263_机构荐股

本周个股推荐:苏宁电器(002024)国泰君安最大收益率:10.15%Trend ·本周可谓内忧外患,内忧为CPI 高企不下及央行的提准,外患则是美股、原油暴跌,及欧债危机的负面影响,周五上证终于补上去年国庆后留下的缺口,目前上证均线呈现向下发散形态,空头趋势仍持续,后市方向仍不明朗,目前多数板块呈超跌状态,可关注权重股的表现,反弹阻力区2692-2740。

三友化工(600409):我们预计公司2011-2013年EPS 分别为0.69元、0.75元和0.83元,假设定向增发完成后总股本为12.2亿股,则摊薄后EPS 分别为0.60元、0.65元和0.72元,考虑到两碱景气可能受益于限电持续上行,我们认为可以给予公司11年摊薄前20倍PE ,即对应目标价为13.80元,仍有27%上涨空间,给予增持评级。

责任编辑:李雪峰ights Reserved.总股本流通A 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1380028000.1210.24 1.12不分配唐人神是湖南株洲最大的猪饲料生产、养猪公司,明显受益猪价上涨。

在散养户因劳动力机会成本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等,退出生猪养殖业,规模养殖企业持续扩张的行业大背景下,养殖结构变化有望提升行业估值。

而当前猪价上涨推动的行业景气上升也有望持续。

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期有明显筑底迹象,后市关注。

西南证券罗栗总股本流通A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2502089210.08 3.15 2.45不分配公司外销市场订单增加所致,其中钣金类产品的订单增幅较为明显。

而高低压开关柜产品订单的增加一方面源于宏观经济基础的发展与资源类建设投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整个销售团队整合之后销售积极性的提高。

二级市场上,周五在30日及60日均线处获利支撑,可关注。

天相投顾万达信息(300168)中南建设(000961)葛洲坝(600068)江苏通润(002150)唐人神(002567)总股本流通A 收益净资产净收益率分配预案1200030000.018.750.08不分配公司在社保医保、医疗信息化领域技术领先,研发优势明显。

详解冀中能源煤矿资产注入

详解冀中能源煤矿资产注入

详解冀中能源煤矿资产注入徐杰【摘要】《动态》:传闻已久的翼中能源收购母公司煤矿资产终于成行,本周二公司公告收购母公司——冀中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冀中能源矿业集团80%股权,这对冀中能源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孔铭:此次收购市场是早有预期,只是6月刚刚斥巨资宣布收购集团内蒙煤矿资源后,仅隔两个月,再度收购母公司资产有点超预期.本次收购山西煤矿资源增加上市公司的可开采煤炭资源,提升估值水平,化解市场对公司成长性的疑虑,同时,也拉开公司新一轮收购集团资产的序幕.新增的煤炭产量对公司下半年,乃至明年都会产生显著影响.【期刊名称】《股市动态分析》【年(卷),期】2011(000)037【总页数】1页(P56)【作者】徐杰【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动态》:传闻已久的冀中能源收购母公司煤矿资产终于成行,本周二公司公告收购母公司——冀中能源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山西冀中能源矿业集团80%股权,这对冀中能源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孔铭:此次收购市场是早有预期,只是6月刚刚斥巨资宣布收购集团内蒙煤矿资源后,仅隔两个月,再度收购母公司资产有点超预期。

本次收购山西煤矿资源增加上市公司的可开采煤炭资源,提升估值水平,化解市场对公司成长性的疑虑,同时,也拉开公司新一轮收购集团资产的序幕。

新增的煤炭产量对公司下半年,乃至明年都会产生显著影响。

《动态》:山西冀中手中有哪些煤矿资源?对提升冀中能源下半年业绩有多大帮助?孔铭:由于本次公告仅仅是公司与冀中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未公告相关的资料,因此,我们只能从过往的资料推测注入的资产。

山西冀中成立于2009年底,在山西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山西冀中统筹协调冀中集团在山西省的煤炭资源开发管理。

山西冀中分别参与了山西太原、晋中、吕梁、左权、临汾等地的资源整合。

整合的煤矿面积为94.5平方公里,合计煤炭可采储量为6.14亿吨。

大致估计产能在500万吨左右,煤种主要为主焦煤。

此外,2010年10月,山西冀中收购了山西孝义金晖能源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金晖煤焦化等公司的51%股权,金晖能源公司旗下共有13个煤矿,合计产能达到1230万吨,煤炭总资源量达到10.29亿吨;山西冀中控股金晖能源下属的5个煤矿,估计也有500万吨左右的产能。

IPO审核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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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金化 股票代码:600722 公告编号:2008临-056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或“公司”)于2008年6月28日在金牛能源大酒店第六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副董事长祁泽民因公出国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社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了下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内容逐项表决,由于该议案涉及公司与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王社平、陈立军、杨印朝回避了表决,本议案由3名非关联董事姚万义、袁琳、张文雷进行了表决,具体如下:(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及其他1、交易对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金牛能源和与金牛能源共同受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邢矿集团。

炒股的基本知识

炒股的基本知识

炒股的基本知识目录一、基本概念 (2)1.1 股票定义 (2)1.2 股票市场 (3)1.3 股票分类 (5)二、炒股基础 (6)2.1 交易时间 (7)2.2 交易规则 (8)2.3 交易费用 (10)三、技术分析 (11)3.1 图表介绍 (12)3.2 技术指标 (14)3.3 图形分析 (15)四、基本面分析 (17)4.1 财务报表分析 (18)4.2 行业分析 (19)4.3 宏观经济分析 (20)五、投资策略 (21)5.1 长期投资 (22)5.2 短线交易 (23)5.3 投资组合 (24)六、风险管理和心态控制 (25)6.1 风险识别 (27)6.2 风险管理方法 (27)6.3 心态调整 (28)七、实战操作 (29)7.1 选股技巧 (30)7.2 买入卖出时机 (32)7.3 资金管理 (33)八、市场心理和行为金融学 (34)8.1 市场情绪 (36)8.2 投资者心理 (37)8.3 行为金融学应用 (39)九、法律和政策环境 (40)9.1 证券法律法规 (41)9.2 监管政策 (42)9.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44)一、基本概念股票:股票是公司发行的一种所有权凭证,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

购买股票意味着成为公司的一部分所有者,享有公司的发展红利和分红。

股票价格指数:是用来衡量股市行情的重要指标,反映了股市整体涨跌情况。

常见的股票价格指数有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等。

交易费用:在进行股票买卖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等。

这些费用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基本面分析:通过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市场地位、竞争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以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技术分析:通过图表、技术指标等工具,分析股票的价格走势和交易信号,以预测未来股票价格的变化。

短线与长线投资:短线投资一般指短期内买卖股票,以获取短期利润为主;长线投资则更注重公司的长期发展前景,持有股票时间较长。

操盘技巧:炒股过程中,掌握一些操盘技巧非常重要,如趋势跟踪、资金管理、心态控制等。

600513 _ 联环药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00513 _ 联环药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三年六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 V E R B R I G H T S E C U R I T I E S C O ,.LT D .声明和承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联环药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意见完全是独立进行的。

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联环药业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慎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查阅了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授权和批准文件、交割文件、变更登记后的资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财产法律权属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核查意见中涉及该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文件引述。

联环药业已经保证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核查意见所必需的完备的、真实的、准确的书面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诚志股份: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诚志股份: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审查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1669号)的要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贵会在审查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一、“请申请人、财务顾问和律师说明永生华清租赁联盟西路777号土地能否用于工业用途;针对本次购买资产存在抵押或无权属证明等情形,请交易对方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情形是否对上市公司构成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提出的保障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发表专业意见。

”(一)永生华清联盟西路厂区租赁使用相关房产和土地的核查情况1、租赁使用联盟西路777号土地的情况根据2003年12月23日和2007年1月10日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华清”)与原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书》,永生华清以每亩4万元/年的价格租赁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西路777号的相关土地合计28,720平方米用于生产经营。

上述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具体情况如下: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土地权证编号座落面积(m2)土地权证取得日期终止日期用途使用权类型石家庄市郊区西三庄乡西三庄村委会(实力克液晶材料厂)西三庄村石郊企集用(2000)字第05-01-27号联盟西路777号24,793.2082000.03 - 工业批准拨用企业用地综上,永生华清租赁使用的联盟西路777号土地中的24,793.208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可用于工业用途,其余3,926.792平方米土地由于原西三庄村委会已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改为西三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而作为西三庄村村办集体企业的永生实业也正处于公司改制过程中,因此目前无法办理相关权属证明。

关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关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09—096 关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方案中的含义如下:1、本公司/远兴能源/甲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证大/乙方: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中煤能源/丙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蒙大矿业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原股东: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新公司:指蒙大矿业公司经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

7、《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协议/本协议:指本公司与上海证大、中煤能源签订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8、协议各方:指甲、乙、丙三方。

9、标的企业:蒙大矿业公司。

10、基准日:指《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基准日,具体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11、过渡期间:指自基准日至新公司成立日的期间。

12、单位:人民币元。

二、交易概述1、本公司拟与上海证大、中煤能源签订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

(1)蒙大矿业注册资本15,860万元,本公司持有蒙大矿业公司85%的股权,上海证大持有蒙大矿业公司15%的股权。

(2)本公司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将所持蒙大矿业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中煤能源,转让价款为149,536.19万元。

股权转让后,中煤能源持蒙大矿业公司51%的股份,本公司持蒙大矿业公司34%的股份;上海证大持蒙大矿业15%的股份。

(3)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上海证大及中煤能源对蒙大矿业同比例增资,蒙大矿业公司股本由1.586亿元增加至5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11,607.60万元;上海证大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5,121.00万元;中煤能源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出资17,411.40万元。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协议的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公告编号:2010临-037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主业,获取更多的煤炭资源,增强公司的发展能力,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诚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峰石化”)股东达成了收购诚峰石化部分股权的意向。

为促进双方合作,公司与诚峰石化股东刘德厚签署《履约准备金共管协议书》。

一、风险提示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履行期限原则上为40日。

3、本协议的签署仅为公司收购诚峰石化股权的诚意和资信表示,是否能够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实施对诚峰石化的股权收购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刘德厚,为诚峰石化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持有诚峰石化92%的股权。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诚峰石化为一家在鄂尔多斯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厚,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股权结构为自然人刘德厚持有92%的股权,自然人贺建盟持有8%的股权。

目前,诚峰石化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纳林河矿区一号井田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T01520090501029118),煤炭资源保有储量47,973万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约定:公司与刘德厚共同在银行以公司名义开设资金托管账户,公司在协议签署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该账户中划入2亿元的履约准备金,表示公司的合作诚意及资信、实力。

履约准备金托管账户的共管期间原则为40天,期间届满,如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履约准备金将作为受让诚峰石化股权的预付款支付给刘德厚,如未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期间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准备金划回公司。

在账户共管期间,诚峰石化股东将配合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

冀中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2010-12-28

冀中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2010-12-28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 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0临-038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公 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通知,冀中能源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为增强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的控制力,冀中能源集团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信达公司持有的峰峰集团14.89%的股权,并以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的3,300万股流通股作为本次收购的对价。

本次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如下:一、信达公司的基本情况1、注册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3、法定代表人:田国立4、注册资本:人民币25,155,096,932元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1)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2)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3)破产管理;(4)对外投资;(5)买卖有价证券;(6)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7)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8)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9)资产及项目评估;(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次股份的变动情况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421,200,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89,689,8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2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公司将持有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本次股权转让,不违背公司及控股股东在此之前做出的相关承诺。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2.02.09•【文号】中汇交公告[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2.0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外汇管理,财务制度正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的公告(中汇交公告〔2012〕8号)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07]3号令)、《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有关事宜公告》(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7]第4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汇交公告[2008]61号)的要求,经批准成为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75家证券公司需在2012年1月20日前披露2011年度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净资本计算表;77家财务公司、40家信托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资产管理公司、6家汽车金融公司及7家保险公司需在2012年1月15日前披露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具体信息披露情况如下:此次除20家上市机构豁免披露外,应披机构200家。

实际共收到200份2011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其中57家证券公司、77家财务公司、39家信托公司和27家其他金融机构都披露了完整的财务报表。

本次披露中,仍有4家机构出现延迟递交财务报表的情况,分别是3家财务公司和1家保险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2年1月20日完成了相关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文件在中国货币网()上的发布工作。

各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具体时间如下(机构名称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顺序排列,打*号的机构为上市公司):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7.10
•【文号】证监许可〔2015〕1605号
•【施行日期】2015.07.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605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冀中股份呈字〔2015〕5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
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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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一〇年六月释义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上市公司/冀中能源 指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牛能源 指 原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冀中能源 冀中能源集团/控股股东 指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峰峰集团 指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邯矿集团 指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张矿集团 指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对方 指 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营销分公司 指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持有的用于认购冀中能源本次所发行股份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发行 指 本次冀中能源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所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交易行为本核查意见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国资委 指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元 指 人民币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冀中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冀中能源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如下:1、本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冀中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真实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慎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查阅了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授权和批准文件、交割文件、验资文件等材料。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与本次交易实施结果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发表核查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财产法律权属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涉及该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本次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文件引述。

4、冀中能源已经保证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核查意见所必需的完备的、真实的、准确的书面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本核查意见仅供冀中能源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冀中能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冀中能源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实施之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务处理以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的办理状况的核查(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1、经上市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金牛能源股票于2008年11月14日起停牌。

2、2008年12月6日,冀中能源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3、2008年12月10日,冀中能源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和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其他相关安排之框架协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4、2008年12月10日,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同意冀中能源拟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其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并于2008年12月12日予以公告。

5、2009年1月20日,河北省国资委以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09】11号文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6、2009年3月8日,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交易行为。

7、2009年3月18日,张矿集团唯一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8、2009年3月20日,冀中能源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书》、《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及《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9、2009年3月20日,本次交易获得冀中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10、2009年3月23日,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

11、2009年4月10日,本次交易获得冀中能源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12、2009年7月31日,冀中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07号)、《关于核准豁免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08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13、2009年12月5日,冀中能源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约定自交割日起,注入资产已由冀中能源实际控制。

14、2009年12月8日,冀中能源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本次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368,489,569股股票已完成相关证券登记手续。

15、2010年4月29日,冀中能源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787,952,533元变更为1,156,442,102元。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冀中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取得了必要的核准、批准或授权,符合《重组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或交付情况1、交割基准日和交割事项确定2009年12月5日,冀中能源分别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的交割审计基准日确定为2009年7月31日,交割日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约定,自交割日起,不论届时注入资产是否已实际完成交付或产权过户登记,注入资产已由冀中能源实际控制。

交易对方应按照确认书约定办理完毕与注入资产相关的产权过户和生产经营资质的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2、目标资产交割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专审字(2009)02191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09)第10028号和中磊审字(2009)第10029号)审计确认的标的资产截至交割审计基准日的资产及负债情况,公司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签署了《资产交割清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实际过户及交接情况如下: (1)流动资产根据《资产交割清册》,本次交易之资产交割涉及的流动资产主要有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于交割基准日向冀中能源移交的流动资产价值分别为1,974,491,962.44元、820,057,763.30元和257,538,893.07元,合计3,052,088,618.81元。

(2)固定资产根据《资产交割清册》,本次交易之资产交割涉及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车辆等。

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于交割基准日向冀中能源移交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1,594,555.50元、1,006,517,147.93元和471,678,495.38元,合计3,009,790,198.81元。

○1房产: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房屋总建筑面积分别为336,144.54平方米、146,845.18平方米和46,485.30平方米。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房产均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2运输车辆:峰峰集团移交给上市公司的机动车辆共13辆,均为矿山救护队运输车辆。

(3)在建工程根据《资产交割清册》,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于交割基准日向冀中能源移交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4,821,496.75元、49,143,824.07元和18,912,307.59元,合计162,877,628.41元。

(4)无形资产根据《资产交割清册》,本次交易之资产交割涉及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大淑村矿、万年矿、新三矿、梧桐庄矿、云驾岭煤矿、陶一煤矿、陶二煤矿、郭二庄矿和宣东二号煤矿的采矿权及张矿集团所移交的13宗出让土地使用权。

○1采矿权:就交易对方向冀中能源移交的9项采矿权,冀中能源已取得河北省国资委同意采矿权转让的批复(《关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大淑村矿等九个煤矿采矿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43号)),并将采矿权转让及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上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目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受理冀中能源提交的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正在审核相关材料。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9项采矿权尚未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在办理采矿权过户手续过程中,并不影响冀中能源的正常生产经营。

○2土地使用权:张矿集团移交给冀中能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总计13宗,面积总计为267,656.96平方米,均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资产交割清册》,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于交割基准日向冀中能源移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价值分别为53,769,875.64元、9,354,676.18元和2,752,048.66元,合计65,876,600.48元。

(6)郭二庄矿业相关资产为确保拟注入冀中能源的资产的完整、有效,邯矿集团已将郭二庄矿业变更为分公司,为此,冀中能源与邯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二)》,因郭二庄矿业变更为分公司,双方同意,邯矿集团将原郭二庄矿业全部资产(即郭二庄煤矿资产)作为拟注入资产的一部分转让给冀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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