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文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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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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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模板一、总结城乡规划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对城市和农村空间布局、发展方式、建设内容和管理手段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引导的过程。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推动城乡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研究《城乡规划法》,我深刻体会到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困难与挑战,也认识到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和创新规划理念的紧迫性。

二、心得体会1. 《城乡规划法》为城乡规划提供了法律保障《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体制机制、制度安排、规划编制程序和实施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的出台,为城乡规划事业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限,规范了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程序和要求。

学习《城乡规划法》,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也为我今后从事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2. 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学习《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城乡规划工作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城乡规划的制定需要大量的数据和统计资料,对规划师的能力和素质要求很高。

此外,城乡规划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同时,城乡规划的实施也需要很强的执行力和监督机制,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所有这些困难和挑战都需要我们加以解决和应对,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城乡规划要注重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法》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强调了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这体现了城乡规划的核心价值和目标。

城乡规划要注重统筹协调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利益,避免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的问题。

同时,城乡规划要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长远规划和长效管理,以确保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只有在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城乡规划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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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篇一: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姓名:杨婉璐学号:1145222045班级:建筑1102班指导教师:卢君君老师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时间:2014年十月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网络资料(百度):《城乡规划法解读》《城乡规划法解析》《城乡规划法的特点---俞滨洋》《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城乡规划法的完善历程1952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并设置相应城市规划管理构。

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使城市规划工作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城市规划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条例》,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1993年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于1997年批准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3年6月,国务院以116号令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法规。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2002年5月,国务院有发布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对城市规划法律执行的工作严格的、更高的要求。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布第7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自然废止。

第二部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或俗称“本法”)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70条。

《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法》第⼀条阐明: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条强调: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该法针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系列⼯作内容作了⽐较全⾯的规定,现就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城乡规划的体系,原则和管理体制 1.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法》第⼆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条,第⼗三条⼜规定了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三⼗四条还规定了近期建设规划.这就形成了本法所法定的城乡规划体系(见教材图3-1). 2.城乡规划原则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保护耕地等⾃然资源和历史⽂化遗产,保持地⽅特⾊,民族特⾊和传统风貌,防⽌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公共安全的需要. (1)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充分发挥城市中⼼辐射带动作⽤,促进⼤中⼩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同时,合理安排城市,镇,乡村空间布局,贯彻科学⽤地,合理⽤地,节约⽤地的⽅针,不浪费每⼀⼨⼟地资源,⾛集约型可持续的具有中国特⾊的城镇化和城乡健康发展道路. 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收藏夹 (2)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城乡规划是对⼀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地利⽤,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它对于城乡建设,管理,发展具有指导,调整,综合和科学合理安排的重要作⽤,是城乡各项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城乡各项建设活动必须依照城乡规划进⾏,否则,就会带来城乡建设的盲⽬,⽆序,混乱,后患⽆穷.因此,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同时要杜绝边建设边规划,先建设后规划,⽆规划乱建设的现象发⽣,以保证城乡建设科学,合理,有序,可持续性进⾏和健康发展. (3)环保节能,保护耕地的原则.就是要⾼度重视对⾃然资源的保护,切实考虑城乡环境保护问题,努⼒改善⽣态环境和⽣活环境,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促进各种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综合利⽤,落实节能减排,节地,节⽔等措施,防⽌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发⽣,确保我国18亿亩的耕⽥数量不能减少,质量不能下降,绝不能以任何借⼝侵蚀,以保障城乡规划建设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保护历史⽂化遗产和城乡特⾊风貌的原则.这就要切实加强对世界⾃然和⽂化遗产,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对历史⽂化街区,⽂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包括对⾮物质⽂化遗产的保护,努⼒保护和保持城乡的地⽅特⾊,民族特⾊和传统风貌,维护历史⽂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不搞城乡建设形象的千篇⼀律,体现城乡风貌的各具特⾊,提倡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以实际⾏动来继承,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化和城乡发展建设成就. (5)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的原则.城乡是⼈们赖以⽣存,⽣活居住和⼯作就业,即安⾝⽴命,安居乐业的地⽅,公共安全极其重要.这就要充分考虑区域⼈⼝发展,合理确定城乡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努⼒满⾜防⽕,防爆,防震抗震,防洪防涝,防泥⽯流,防暴风雪,防沙漠侵袭等防灾减灾的需要,以及社会治安,交通安全,卫⽣防疫和国防建设,⼈民防空建设等各⽅⾯的保障安全要求,以及考虑相应的公共卫⽣,公共安全预警救助措施,创造条件以保障城乡⼈民群众⽣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3.城乡规划管理体制www.E考试就到考试⼤ 各级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责: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作.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作. (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本法规定,主要负责 ①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 ②部门规章的制度,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审查和许可; ③报国务院审批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报批有关⼯作; ④对举报或控告的受理,核查和处理; ⑤对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政措施等. (2)省,⾃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①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本⾏政区内城市总体规划,县⼈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的报批有关⼯作;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审查和许可; ③对举报或控告的受理,核查和处理; ④对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政措施等. (3)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①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报批有关⼯作, 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 ③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 ④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⑤对举报或控告的受理,核查和处理; ⑥对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政措施等. 直辖市⼈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还负责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审查和许可⼯作. (4)乡,镇⼈民政府.《城市规划法》没有授权乡,镇⼈民政府设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①乡,镇⼈民政府负责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 ②镇⼈民政府负责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还负责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 ③乡,镇⼈民政府对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实施⾏政处罚.。

城市规划法读书笔记摘抄

城市规划法读书笔记摘抄

城市规划法读书笔记摘抄在阅读《城市规划法》这本书时,我深刻体会到城市规划对于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性。

书中详细阐述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基础、规划原则、规划过程以及规划实施的监管等内容。

以下是我从书中摘抄的一些重要观点和信息,这些内容对于理解城市规划的法律框架和实际操作具有指导意义。

城市规划法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确保城市发展有序进行。

书中指出,城市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

在城市规划的法律基础方面,书中强调了城市规划法的立法目的,即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城市规划法明确了规划的主体、客体和程序,为城市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书中提到,城市规划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城市规划应当遵循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确保城市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其次,城市规划应当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尊重城市的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

再次,城市规划应当注重公共利益,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

在规划过程方面,书中详细描述了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

规划编制阶段需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审批阶段则需要相关部门对规划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实施阶段要求规划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同时,监督阶段则需要对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书中还强调了规划实施的监管重要性。

城市规划的监管包括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和对规划成果的评估。

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问题。

总之,《城市规划法》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城市规划的全面视角,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城市规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认识到了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感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感想

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感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是我们从事规划执法工作的主要依据,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为一名城管规划执法者,势必要对该法律有所了解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通过学习该法律,根据工作中的实际经验,谈自己的一点感悟。

《城乡规划法》在制定之前,在规划法律法规上,我国在长时间内实行城市与村镇两种规划法规,即以前的《城市规划法》和《村镇规划条例》。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原本分别独立的城市规划和乡镇规划日趋雷同,而因为历史的原因,处理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双重标准带来了诸多矛盾,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适用何种法律带来的处罚不同势必影响执法公平。

为此就很有必要将二者合二为一,这就形成了《城乡规划法》这一部通用规划法律。

当然各地根据实际也对该法加以补充说明并制定了自己的《条例》,如《江苏省城乡规划条列》,在实际中加以补充运用。

规划执法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处罚权之一,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从各个执法局里面设立规划中队这一职能部门我们不难看出目前城乡规划执法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城市管理者依据《城乡规划法》进行执法,主要围绕第四十条,四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前两条是违责,后面两条是罚责,最后一条是执行措施依据。

首先来谈下第四十条和四十四条。

四十条规定的是对非临时建筑的规定,四十四条是临时建筑。

规定要求,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必须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们在填写有关法律文书的时候,对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难以取舍。

我们只能根据建筑材料,建筑面积以及使用用途进行判断是否为临时建筑并依此使用那条条款。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对砖混结构建筑适用第四十条,将用彩钢瓦结构以及简易的批棚适用第四十四条,通俗的讲就是前者涉及的是建筑物,后者涉及的是构筑物,当然这说法并不正确。

这种依据并没有相关的规章来界定。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规划部门给很多大型的砖混结构建筑物办理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重要法律,对于规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阅读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受启发,也有了许多的思考。

城乡规划法首先明确了城乡规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是统筹城乡发展、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依据。

过去,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规划,城乡发展往往呈现出无序的状态,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屡见不鲜。

而有了这部法律,就为城乡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规划的制定方面,城乡规划法强调了科学性、民主性和前瞻性。

科学性要求规划必须基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尊重城乡发展的客观规律。

民主性则体现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前瞻性则要求规划要有长远的眼光,能够适应未来城乡发展的趋势和需求。

这让我想到,在实际的规划工作中,不能只考虑眼前的利益,而要从更长远的角度出发,为城乡的未来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规划的实施是将规划蓝图变为现实的关键环节。

法律对规划实施中的各项工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等。

比如,对于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这有效地防止了随意占用土地、滥用土地等现象的发生。

而在建设工程方面,建设单位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要求。

这一系列的规定,确保了规划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避免了规划与实施“两张皮”的现象。

城乡规划法还特别注重了对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它要求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避免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破坏。

同时,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合理布局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城乡发展不能以牺牲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为代价,而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推动城乡发展、促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通过学习城乡规划法,我深刻体会到其在城乡规划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的价值。

下面,我将从法律的内容、实施的原则和实践中的体会三个方面谈谈我对城乡规划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了解了法律的重要内容。

城乡规划法主要包括总则、城市与农村的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等篇章。

总则部分明确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规划范围,强调了保障人民福祉、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

这部分内容对于我们规划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关系到我们工作的方向和目标。

而城市与农村规划部分则对城市、县城、乡村的规划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了城市规划、县城规划、乡村规划等具体内容。

城乡规划实施部分则包括了规划的编制、核准、调整和实施等规定。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内容,我对城乡规划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其次,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认识到城乡规划的实施需要遵循的原则。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科学性、统筹性、可行性、公正性、参与性和创新性等。

这些原则的提出,为我们的规划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科学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工作中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统筹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过程中注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

可行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工作中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公正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过程中注重公众利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参与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工作中积极吸纳公众意见,实现规划的民主决策和多元参与。

创新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规划工作中勇于探索,推动城乡规划的创新发展。

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通过学习城乡规划法,我深刻认识到了城乡规划工作的实践意义。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是一名规划师,在最近进行的学习城乡规划法中,我收获良多,特此向各位汇报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城乡规划法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规划的重要性。

规划是引导城乡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明白规划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一种战略工具。

规划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乡的发展水平和质量。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取得可持续发展。

其次,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深刻认识到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科学性是规划的基础,民主性是规划的保障。

通过规划,我们要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种知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规划过程中要积极倾听各方意见,做到多方参与、共同决策,确保规划的民主性。

只有将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机结合,才能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有效满足人民需求的规划。

第三,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认识到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性。

城乡规划不仅仅是针对当前的问题和需求,更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

在规划中,我们要着眼于未来,预测和评估城乡发展的趋势和影响,制定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案。

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提高城乡规划的整体效能。

只有做到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城乡的和谐共荣。

第四,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更深刻地意识到规划的依法治理性。

规划师要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规划工作。

城乡规划法为规划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规范了规划的各个环节和程序。

在实践中,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划调查、制定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五,学习城乡规划法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规划师的角色和责任。

作为一名规划师,我们既是服务者,也是决策者。

我们要注重与各方沟通合作,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同时,我们也要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工作。

城乡规划法学习体会

城乡规划法学习体会

前言城市规划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对城市发展实施综合谋划、空间组织和资源配置的行政管理活动。

城乡规划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专门管理城市规划的法律,旨在提高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城乡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

本文就城乡规划法进行学习和总结,获得一些体会和启示。

城乡规划的概念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和农村进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使其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环境要求的一种工作。

规划的目的是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实现城乡空间结构的合理组织和有序发展。

城乡规划的实施主要包括城市地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农村地区的综合规划、村镇规划等。

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城乡规划法是确立规划工作法定化的业务性法规。

它不仅规范了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评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而且明确了当局和社会公众在规划中的权利和义务。

城乡规划法在推进城市和农村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乡规划法的特点城乡规划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综合性城乡规划法涉及到的领域广泛,既包括城市规划,也包括农村规划。

因此,它的实施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实现规划工作的综合性和协调性。

2. 时效性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工作必须具有时效性,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的功能和作用也会发生改变。

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保证规划的时效性。

3. 公众性城乡规划法强调规划工作必须具有公众性,规划工作必须根据公众的利益和需求制定。

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应当作为制定规划的重要参考。

4. 可行性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工作具有可行性,不仅要制定符合人民的实际需求的规划方案,更要达到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规划的可行性。

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城乡规划法包括总则、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价、城乡规划分区等内容。

主要包括:1. 总则总则主要明确了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其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协调发展和生态保护。

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体现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其显著特点是:要求我们从注重城市发展转变到注重城乡统筹发展,以注重经济发展的规划转变到更多关注公民利益的民主决策的规划;以注重规划实体内容转变到更加注重法定规划的科学性的工作程序的规范性。

对比上版《城市规划法》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

《城乡规划法》颁布和实施,将使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全过程,都有明确的行为规范,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及立法宗旨(一)立法背景1、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3、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需要提高。

有的地方在制定和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4、乡村规划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严重;5、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迫切需要统筹协调,避免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6、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的改革,现行规划实施制度需要做相应的调整;7、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出现一些新特点,需要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违法责任,并对违章建设的处理作出规定。

(二)立法指导思想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优秀范文5篇)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优秀范文5篇)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通过两天在院里的《城乡规划法》学习(虽然中途有所早退的情况),颇有收获,结合自己的一点点工作经验与学习体会,总结下大牛们的观点,加深理解,深刻体会。

首先应该说,新版《城乡规划法》尽管有瑕疵,有部门间的利益纷争,但总的来说,体现了规划公共政策取向的一种必然趋势和走向,政策法规制定与学术研究不同,在对各利益主体的的矛盾要求的妥协下,最终的成果和初衷总是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遗憾的。

新版《城乡规划法》七章七十条,旧版《城市规划法》六章四十六条,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章节,删减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从宏观上讲主要有以下几点转变:1、赋予权力vs限制权力要去怎样和不能怎样的转变。

也标志着政府身份的一种转变一个作为催化城市发展的组织者。

当然,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从根本上制约了这一点。

2、规划体系对应政府事权新版城乡规划法对应各级政府事权建立对应规划体系要求,分为国家(国务院建设部)、省(省政府)层面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政府),城市下辖镇、乡规划,村规划。

没有再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大城市的分区规划,由此理解,二者不在作为强制性内容,但可作为前期研究以对后期下一层次规划作以指导。

同时,村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确立,也体现了城乡统筹的目的。

3、规划区划定新版城乡规划法规定,制定市、县、镇、乡、村规划之前,必须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范围,在规划区内划定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发放用地许可证。

对于规划区的划定,存在较多的疑问重叠问题原则上,上级规划划定的规划区包括下级规划时,下级规划不再重新划定。

规划区外的建设活动管理土地部门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管理规划区不是一个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线形工程规划区外建设问题4、一书两证转为一书三证配合国家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更改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需办理选址意见书。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城乡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城乡发展进行整体谋划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而《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和熟悉《城乡规划法》对于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和规划工作的复杂性,对规划实践中的多方利益关系、法律责任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城乡规划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其他人在城乡规划工作中有所启发和帮助。

首先,学习《城乡规划法》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城乡规划法》是一部具有很高的理论性和普遍性的法律法规,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学习其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了解其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明确规划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实际案例和规划实践来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和掌握。

只有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够更好地进行城乡规划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学习《城乡规划法》要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

城乡规划是复杂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多个因素,要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综合各方面的要求。

学习《城乡规划法》要了解规划的整体框架和目标,明确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同时要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形成系统性的思维和行动方式。

只有具备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思维,才能够更好地进行规划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再次,学习《城乡规划法》要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

《城乡规划法》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对于推动城乡规划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培养法治意识,学习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知识,了解法律的法理精神和精髓。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要求,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办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只有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才能够更好地进行规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读完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那感觉就像是被拉进了一个充满秩序与蓝图的世界。

首先呢,这法律文件就像是城乡发展的“紧箍咒”,但这个“紧箍咒”可没那么讨厌,反而是个好东西。

它明确规定了这地儿能盖啥、不能盖啥。

比如说吧,你不能在居民区中间突然冒出个大工厂,那噪音和污染不得把居民们整得苦不堪言啊。

这就像是给城乡规划定了个规则,大家都得按照这个来玩,就像下棋得遵守棋规一样。

我发现这里面对保护历史文化遗迹那是相当重视。

就好比我们的那些老房子、老街巷,那都是岁月的宝贝。

法律规定不能随便拆了乱建,这就像给这些老古董穿上了一层保护甲。

你想啊,要是没有这个规定,那些充满故事的古街可能就被一些只想着赚钱盖高楼的人给毁了。

那我们的城市就像一个失忆的人,没有了过去的记忆,多可悲啊。

再说说土地利用这一块,感觉像是在玩一个超级复杂的拼图游戏。

每一块土地都有它合适的位置和用途。

农用地就是用来种粮食的,你要是把它变成了商业用地盖商场,那以后吃啥呀?这就像你不能把鞋子当帽子戴一样,得各归其位。

而且呢,规划里对土地的大小、形状啥的都有要求,这就像是给土地这个“大拼图”设定了精准的卡槽,一点也不能马虎。

不过呢,这文件里有些部分也让我有点小纠结。

比如说那些条条框框太多了,有时候感觉像被无数根绳子捆住了手脚。

就像一个创意无限的画家,想在城乡这块大画布上自由挥洒,但是又得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法律的红线。

不过仔细想想呢,要是真没了这些限制,估计城乡发展就乱套了,就像一群没有指挥的乐队成员,各自乱弹乱打,那出来的声音肯定是噪音而不是美妙的音乐。

总体来说,这个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就是城乡发展的“指南针”,虽然有时候感觉有点严丝合缝,但是它保证了我们的城乡建设是朝着一个有序、和谐、可持续的方向去发展的。

它让我们既能留住乡愁,又能走向现代化的美好未来。

就像一个既管着调皮孩子,又呵护着孩子成长的家长,虽然严格,但充满了爱与责任呢。

读《城乡规划法》有感

读《城乡规划法》有感

读《城乡规划法‎》有感《城乡规划法‎》颁布已有时‎日,最近仔仔细‎细读了一遍‎,想就其中的‎法律问题说‎几点看法。

至于该法对‎现实世界的‎影响评价,恐怕为时尚‎早,留待今后再‎说吧。

1、城乡规划的‎审批权问题‎。

城乡规划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个人认为,城乡规划是‎法律规范在‎空间上的反‎映与延伸,因此,规划的编制‎本质上是一‎种立法行为‎。

鉴于城乡规‎划的专业性‎较强,通过《规划法》的授权,由行政机关‎来主导其编‎制过程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最低限‎度,城乡规划的‎最终审批权‎应当掌握在‎立法机关手‎中,不应随意下‎放。

然而,《城乡规划法‎》所确立的原‎则,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下级政府‎制订的城乡‎规划,在审批前,人大只有“审议权”,其审议意见‎最后还是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来研究‎处理。

这就基本上‎架空了立法‎机关对城乡‎规划的决定‎权。

实有违宪之‎嫌。

对人大都采‎取这种“糊弄”的态度,我们对所谓‎“公众参与”还能有什么‎过高的期望‎呢?2、违法责任的‎追究问题。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预计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1)一般个人或‎法人违反规‎划条件进行‎建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搭乱建”;(2)作为规划主‎体的行政机‎关,违背法定程‎序编制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越权核发规‎划许可证,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消极‎不作为,等等。

针对第一类‎违法的行为‎,《城乡规划法‎》设置了法律‎责任,但是并没有‎解决执行力‎问题。

众所周知,规划局并非‎“暴力部门”,也不像城管‎局那样有“执法大队”,如果面对大‎量的违反规‎划行为,如何保障其‎执法能力,是值得疑问‎的。

像不久前,武汉就有一‎幢经济适用‎房在规划局‎的三令五申‎之下顶风长‎高,成了全国著‎名的“楼高高”。

事实上,最有可能违‎反《城乡规划法‎》却容易被忽‎视的,恰恰是第二‎类主体,也就是各级‎规划行政部‎门自身。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城乡规划法‎》采取的手段‎主要限于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凡事都要靠‎上级机关的‎“责令改正”或“予以处分”。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城乡规划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立法,旨在通过规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推动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性。

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城乡规划法,我深刻认识到城乡规划对于促进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性,并认识到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一、城乡规划法对于促进城乡发展的重要性城乡规划法对于促进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协调城乡发展的关系。

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布局,推动城市和农村区域协调发展,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

其次,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提高城市和农村的环境质量。

城市化进程中常伴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城乡规划法可以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优化土地利用,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最后,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

城乡规划可以合理规划和布局生产要素,促进优质资源和产业的合理配置,提高城乡经济的发展效率和竞争力。

二、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城乡规划法主要包括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城乡规划法明确了城乡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城乡规划编制要依法确定城乡规划范围、确定城乡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城乡规划方案等。

其次,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实施规定。

城乡规划的实施要依法审批和备案,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贯彻和落实。

此外,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制度、保护城乡规划成果和城乡规划信息公开等。

城乡规划法的特点是突出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城乡规划的制定要科学规划和确保可操作。

城乡规划要依据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人口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可行的规划方案。

同时,城乡规划法还强调了公众参与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通过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增加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城乡规划法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模板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模板

2024年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模板标题: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序言:《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我在2024年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思考,并总结了以下心得体会。

一、认识《城乡规划法》的背景和意义《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事业的法定基础,旨在规范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通过学习该法律,我深刻认识到城乡规划的重要性,城乡规划不仅仅是一个行政管理概念,更是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体。

它的出台意味着政府对城乡规划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强烈追求。

二、了解《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城乡规划法》主要涵盖了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编制、规划实施、规划保护、规划审批等方面内容。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这些内容进行了逐一解读。

首先,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包括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科学决策、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等原则。

这些原则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使规划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规划编制是城乡规划的核心环节,要求编制各级各类规划,明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并注重统筹协调不同领域的规划。

此外,规划实施和规划保护的内容体现了规划落地的重要性,规划审批的规定保证了规划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思考如何将《城乡规划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学习《城乡规划法》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应该关注如何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在此过程中,我思考了以下几个问题:1. 如何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推动城乡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我认为,要通过加强规划编制的数据支撑与技术手段,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同时,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使规划更加切实可行。

2. 如何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是推动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的基础。

我认为,要通过建立健全规划联动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整体规划思维,实现城乡规划的统筹发展。

《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解读

《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解读

《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解读《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解读(一)《城乡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国城镇规划实施管理实行“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管理制度,我国乡村规划管理则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具体来说,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乡村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集体土地上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上,《城乡规划法》与以往的法律法规有什么不同?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的改革,现行规划实施制度也需要作相应调整。

《城乡规划法》完善了与投资体制、土地管理相协调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制度,保留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作制度,结合投资体制改革,明确了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情形和环节。

同时,在充分考虑规划许可制度与投资体制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相衔接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的种类和管理程序作了区分,按照既要保证规划实施,又要规范行政权力的原则,完善了有关许可的条件,简化许可环节。

此外,《城乡规划法》还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提出了规划管理的要求。

(三)《城乡规划法》在乡村规划建设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以前“一法一条例”的管理制度,对乡村规划的管理非常薄弱,难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情况比较严重。

《城乡规划法》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涉及规划的部分内容上升为法律,体现了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有利于指导规范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制定,规范农村地区的建设行为。

同时,针对农村建设活动规模小,点多面广、以个人为主等情况,按照既要严格规划管理,又要便民的原则,规定农村建设活动只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

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内容读后感读完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就像经历了一场奇特的城市与乡村建设之旅,那感觉还挺奇妙的。

首先呢,我就感觉这法律文件就像是城乡发展的一本超级指南。

以前吧,我就觉得城市和乡村好像是自然而然就发展成那个样子的,房子盖这儿,路修那儿,都是随随便便的事儿。

但看了这个文件才知道,这里面有着超级严谨的规定呢。

从城市的角度来说,那些高楼大厦可不是想建多高就建多高的。

就像这个文件给城市里的建筑划了一道道看不见的线,你得在规定的范围里折腾。

比如说,这个区域是住宅区,那你就不能突然建个大工厂在那儿,这就好比你不能在卧室里开餐馆一样,乱套了可不行。

而且,关于交通线路的规划,也像是给城市的血液——车辆,规划好了血管。

哪条路该拓宽,哪条路是连接重要区域的,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这就像给一个巨人做了身体检查,然后根据健康状况设计了一套完美的健身计划,让城市这个巨人能健康有序地成长。

再看看乡村,以前觉得乡村就是那种比较自由散漫的发展。

可实际上,法律文件对乡村规划也有着细致的考量。

农田保护区的设立就特别重要,这就像是给农民伯伯的宝贝——土地,穿上了一层保护甲。

不能随便被开发去建房子或者搞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而且乡村的特色风貌也得保护起来,就像我们不能让一个有着古老文化传统的乡村突然变成千篇一律的现代小洋楼村落。

这就像是让乡村保留自己的个性,不能因为发展就丢了自己的灵魂。

不过呢,这法律文件读起来也不是那么轻松。

有时候那些条文就像绕口令一样,得反复读几遍才能明白。

我就在想啊,要是能把这些条文变得像讲故事一样简单易懂就好了。

比如说,用漫画的形式来展现城市里不同区域的规划规则,或者把乡村规划编成一些有趣的民谣,这样大家学起来就轻松多了。

但是总体来说,这个城乡规划的法律文件真的是非常重要。

它就像是一个大导演,指挥着城乡发展这部大戏,让城市和乡村在发展的舞台上能够各显其能,又互不干扰,朝着美好的未来稳步前行。

我现在可算是明白了,我们身边看似普通的城市街景和乡村风光,背后都有着这么一套严谨的规划法律在默默支撑着呢。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城乡规划法心得体会范文城乡规划法是我国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与可持续,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权益。

在学习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我对其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获得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城乡规划法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保障。

在城乡发展的进程中,常常面临着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巨大差距和不平衡问题。

城乡规划法的制定,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根据城乡规划法,政府应当制定城乡规划的总体布局和发展战略,合理引导城乡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同时,城乡规划法要求政府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因素,提高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其次,城乡规划法是保护居民权益的重要法律。

尤其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和土地征用,这些行为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

城乡规划法规定了政府进行城市拆迁和土地征用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原则,明确了居民的合法权益。

例如,城乡规划法规定了政府在实施城市拆迁或者土地征用时必须充分征求居民的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同时,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强了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通过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再次,城乡规划法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法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乡规划法要求政府在城乡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例如,城乡规划法规定政府应当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同时,城乡规划法还规定政府应当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能源的节约和减排。

通过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可以使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推动经济的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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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或俗称“本法”)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70条。
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九,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第三部分:具体条例具体分析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1993年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于1997年批准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3年6月,国务院以116号令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法规。
第一部分:城乡规划法的完善历程
1952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并设置相应城市规划管理构。
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使城市规划工作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城市规划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条例》,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姓名:杨婉璐来自学号:1145222045
班级:建筑1102班
指导教师:卢君君老师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时间:2014年十月
参考资料:《中华法解析》
《城乡规划法的特点---俞滨洋》
《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讲义》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分析:本条是关于城乡规划约束力的规定。明确规定城乡规划一旦被依法批准,就要作为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这就从立法上解决了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问题,赋予城乡规划以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过,城乡规划具备法律约束力还要满足一个前提,城乡规划必须遵循其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符合其追求的具体目标。这里补充说明一点,本条的城乡规划管理是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手段,它是按照经过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发的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对城乡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按规划有计划、有秩序地协调发展,保证城乡规划顺利实施,把设想转化为现实的过程。在这个转化的过程中,要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必要时还要对规划依法进行调整、补充、修订和反馈。实施管理的过程也是使规划完善、具体和深化的过程,它能够保证城乡规划按照比较合理的程序进行编制和修改,使城乡规划具体实现法律约束力,变人治为法治。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城乡规划和必要的申请、审核、报批、发证等程序与手续,对各项建设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综合部署;检查、发现并及时制止或处理一切违章用地和违章建设的行为,保证城乡建设有秩序地进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分析:本条是关于城乡规划地域范围的概括性规定。首先,城市和镇应当依据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这里的城市规划和镇规划既包括了总体规划,也包括了详细规划。城市和镇作为城乡规划的基本单位,需要依据本法的规定编制符合地方特色的规划,并且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其城乡规划的要求,不能任意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其次,某些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并且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其规划要求。这里的乡、村庄不是指所有的乡和村庄,而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按照本法的规定,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辖区的城镇体系规划,而城市、镇以及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必须制定本区域的规划。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2002年5月,国务院有发布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对城市规划法律执行的工作严格的、更高的要求。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布第7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自然废止。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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