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生产企业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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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八项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1、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2各部门定岗、定员,每个岗位均由专人负责;
3、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培训;
4、各岗位应遵循本岗位具体制度;
5、健全和完善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制度;
6、在岗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
7、各岗位必须服从企业统一领导,协调合作;
2、生产管理制度
1、生产部根据企业总体计划,制定相应的年、月、周生产计划,并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
2、每个生产工艺流程要有操作规范;
3、粉碎、混合、计量等生产设备要定期维修;
4、配料人员要严格按配方进行配料,并做好记录;
5、原料投入顺序按规定顺序进行,不得随意调换;
6、严格制定混合时间,定期检测混合均匀度;
7、成品包装袋,标签由专人负责;
8、成品定期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3、检验化验制度
1、检验化验人员2人以上,必须经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
2、采购部门在每次原谅购入时必须进行化验,对蛋白饲料原料要进行三聚氰胺的检测和委托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入库,严格禁止不合格原料入库;
3、每批次产品按照执行标准进行出厂检测,奶牛饲料必须对三聚氰胺进行批批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4、严格制定混合时间,定期检测混合均匀度;
5、各种化验记录需记录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涂改,保存时间必须在该产品售出后两年以上。
4、质量管理制度
1、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农业部制定的安全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农业部
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及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
2、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必须执行产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过行业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企业标准;
3、企业制定符合本厂适用的饲料原料标准并严格执行;
4、配方设计要满足用户对质量的要求和符合动物饲养标准;
5、生产设备定期检修,计量器具定期核对;
6、定期由主管领导、技术员、营销员、经销商及用户等参加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
7、对产品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安全卫生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要用安全卫生意识,要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常识培训;
2、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服,做好防护;
3、库房、车间、化验室等室内物品保持清洁、整齐;
4、厂区定期进行卫生消毒,指派专人负责;
5、职工上岗操作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进行变动;
6、各车间、库房、化验室等必须有灭火装置、并定期检查,按期更换;
7、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设有独立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并有双人、双锁管理,防盗设备完备。
6、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质检部设留样观察室,有专人负责;
2、原料购入及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验,并且保留样品,留样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3、留样要做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取样时间地点、留样人,留样时间等内容;
4、留样样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发霉变质;
5、留样期限;样品的保存时间为超过保质期后两个月,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以上;
6、在保存期间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准动用样品;
7、过期样品,由质检部门统一处理。
7、计量管理制度
1、做好宣传贯彻计量工作,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2、凡用于计量测试的仪器设备,均应经计量部门鉴定,取得合格后使用;对于计量部门不能鉴定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三方单位对比合格,测试数据报计量部门认可;
3、所有经过鉴定和比对的仪器设备,必须贴上合格、准用等标签,对鉴定不合格的,应及时贴上停用标签,尽快修复;
4、计量仪器设备定期送检;
5、检测人员要掌握使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8、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按产品、规格和生产时间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
2、检验不合格产品或过期产品隔离贮存,不得出厂;
3、产品出厂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
4、产品出库严格执行产品销售记录,并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批号、时间、数量、发往单位及地点、收货人及联系电话、发货人及驻厂监管员签字等内容;
5、加强跟踪服务,正确指导用户使用饲料产品并及时了解使用情况;
6、发现问题饲料必须及时全部召回、处理;
7、产品销售记录需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涂改,保存时间必须在该产品售出后两年以上。
主题词:饲料管理制度通知
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2008-10-17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