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是一种管理措施,用于对安全隐患按照不同级别进行分类,以便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优先级。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的示例:
1. 一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隐患,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和控制。
2. 二级隐患:指可能导致较大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隐患,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控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三级隐患:指可能导致一般伤亡、一般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隐患,需要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控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4. 四级隐患:指可能导致轻微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隐患,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控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5. 五级隐患:指可能导致轻微伤害或经济损失的隐患,需要及时处理和控制。
根据不同级别,可以制定相应的处理和控制措施,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隐患报告和上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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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五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机构、企业)及其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隐患的定义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的根源条件或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个级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责任。
1. 一般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轻微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影响较小。
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对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2)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记录和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责任:(1)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3)安全管理部门: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4)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 较大安全隐患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一定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对单位的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管理措施:(1)对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立即处置,有必要时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制定紧急的整改措施,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3)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加强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5)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记录,及时归档并备案。
责任:(1)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处置和整改,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协助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置;(3)相关部门:根据较大安全隐患的不同性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4)员工:积极参与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隐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利影响的潜在危险因素。
第三条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动态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和三级隐患,分别对应不同的风险程度和处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第五条一级隐患:(一)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事件;(二)处于无法控制或者难以控制的状态;(三)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有重大影响的。
第六条二级隐患:(一)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事件;(二)处于可以控制或者较容易控制的状态;(三)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有一定影响的。
第七条三级隐患:(一)可能影响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事件;(二)处于可以控制或者较容易控制的状态;(三)对煤矿企业生产安全有一定影响的。
第三章安全隐患识别与报告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识别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十条发现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告给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四章安全隐患评估与处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级别,并根据隐患级别制定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一级隐患的处理措施:(一)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二)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严肃处理;(四)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二级隐患的处理措施:(一)制定整改计划,立即整改;(二)加强对隐患点的监测和监控;(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者提醒;(四)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安全隐患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需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以便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与处理。
2. 概述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的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与影响范围,可以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 人员安全隐患: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身体不适等与人员有关的安全隐患;(2) 设备安全隐患:包括设备故障、设备缺陷、设备维护不当等与设备有关的安全隐患;(3) 环境安全隐患:包括污染、毒害、噪音等与环境有关的安全隐患;(4) 组织管理隐患:包括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胜任等与组织管理有关的安全隐患。
4. 安全隐患的分级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较大型和一般型。
(1) 特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极高,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不可逆转,恢复困难。
例如,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
(2) 重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难以控制。
例如,危险品泄漏、高空坠落等。
(3) 较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中等,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可控制。
例如,机械设备故障、电力线路短路等。
(4) 一般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低,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轻微。
例如,日常车辆违规行驶、办公室设备故障等。
5. 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下:(1) 特大型隐患:对特大型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概述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煤矿事故易发多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隐患排查治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本文档旨在制定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分级管理一、重大隐患(一级)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如井下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含量持续高于安全标准、井下反击等等。
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立即作出停产整改决策。
要求我们的安全人员必须对这些重大隐患高度重视,必须对井下的条件进行连续检查,避免隐患的滋生。
二、较大隐患(二级)较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如在运输过程中车间过竣、不规范的安装电缆等。
发现较大隐患后,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比如针对车间过竣需要督促车间事故处理人员处理该情况,确保车间安全生产。
三、一般隐患(三级)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如在井下形成井下火花,矿工的安全带与安全钩没有正确搭配等等。
发现一般隐患后,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且安排专业人员对井下进行动态监控,随时准确地了解井下的安全状况。
四、提示隐患(四级)提示隐患是指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告知或给予提示,如在井下发现电缆组成的油污。
虽然这种污染不会导致事故,但它也可能会对井下的工作环境造成影响。
发现提示隐患后,应在隐患记录本上予以记录,并在安全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和处理。
具体措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流程管理为确保排查治理质量,煤矿安全部门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管理体系,规定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步骤和要求,并定期进行督查。
同时,煤矿安全部门应开展安全监督工作,促进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整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责任制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应明确。
上级单位应明确厂、矿主要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职责,督促厂、矿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属地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及相关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与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安全隐患分类按照隐患的性质,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四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如设备设施缺陷、防护装置缺失、危险物品存放不当等。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如照明不足、通风不良、作业场地狭窄、温湿度不适宜等。
管理上的缺陷:如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按照隐患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淹溺、灼烫、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等。
五、安全隐患分级一般安全隐患不影响人员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立即整改且整改费用较低的隐患。
对人员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有一定影响,但整改难度较小,在短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周)能够整改完成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隐患。
整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一般超过一周)才能整改完成,或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整改的隐患。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____,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____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____、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____部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评估、纠正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对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进行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目标是:科学识别和评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流程第五条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流程如下:(一)安全隐患识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安全隐患的识别责任、方法和程序。
(二)安全隐患分类: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以确定其等级。
(三)安全隐患评估:对分类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造成的后果等。
(四)安全隐患治理:按照等级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并建立跟踪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五)安全隐患验收: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验收,评估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识别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识别制度,明确识别的责任、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安全隐患识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接受上级单位、专业技术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安全隐患的举报、检查、监督等。
(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工程等的安全评估和审查。
第四章安全隐患分类第八条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第九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般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亡、严重财产损失等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特别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特别重大风险的安全隐患。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隐患报告的管理流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二、申报义务1. 企业内部部门及员工应自觉接受隐患申报制度,认真履行申报义务。
2. 隐患发现者应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
3. 隐患发现者应保证所述情况真实有效,并能提供相应证据。
三、隐患评定与分级1. 隐患报告接收部门应对报告进行及时评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级。
2. 分级标准:(1)一级隐患:具有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重大风险,需立即处理。
(2)二级隐患:具有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的安全事故,需在短时间内处理。
(3)三级隐患: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需在较短时间内处理。
(4)四级隐患:具有轻微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可适当延迟处理。
四、隐患处理流程1. 对一级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上报企业领导层,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立即组织处理。
2. 对二级隐患,应在24小时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开会讨论处理方案,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3. 对三级隐患,应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4. 对四级隐患,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5. 处理结果应编制报告,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和成果,报告需送至企业领导层审批。
五、隐患整改与验收1. 隐患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 验收依据:(1)整改报告的真实有效;(2)整改措施已得以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3)整改问题未发现重复出现的情况。
3. 验收结果应由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相关责任1. 隐患发现者: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隐患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并保证整改效果。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连环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环境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1、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2、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3、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公司环境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环境安全隐患分级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品级:A级:难度大,解决不了,须上级领导协商解决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
B级:难度较大,须由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
C级:由公司各级部门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总经理负责督办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副总负责督办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安环部负责督办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环境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
b.采取的办法和措施。
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d.负责治理的部门或责任人。
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一、背景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隐患比较严重。
为了有效地管控各类安全隐患,引导煤矿企业主动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要点1.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为1至4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各级隐患的管控要求。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全部或者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登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整改。
3.安全隐患督办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一级、二级安全隐患,煤矿企业应当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安全隐患计划重点整改根据安全隐患分级管理,设立安全隐患计划重点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期限、责任人等明确整改要求。
5.安全隐患通报和追责及时通报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造成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三、实施效果《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推动了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加强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企业员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总结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举措。
要深入贯彻《煤矿企业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加强各类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为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法【第1篇】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方法一、目的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宗旨,不绝提升班组自主管理本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加整治隐患的氛围,不绝提升全员自主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本领,不绝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1、生产线、辅佑襄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2、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方法1、依据特箱安全管理近况,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进行管控:①一级:发现违反特箱“三个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违反紧要不安全源管控措施、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安全用电制度、违反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②二级:发现违反特箱“三大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反不安全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③三级:发现违反防备手持手置损害管理制度、违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损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乐观自动参加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及时除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防备事故发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隐患整治、除掉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报班组。
要求每位员工每月至少必需查找2项安全隐患,隐患整治率100%;4、各班组将相关安全隐患整治管理要求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自身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每位员工排查整治隐患的指标,让员工有目标地排查整治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煤矿生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第八条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计划和措施;(二)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三)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五)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十条煤矿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建档。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级别:(一)一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二)二级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安全隐患;(三)三级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安全隐患;(四)四级隐患:可能导致轻微事故的安全隐患。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隐患排查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隐患排查管理职责,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隐患排查管理体系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包括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确定隐患排查工作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规范,明确隐患排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的威信制度,对于发现隐患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对于隐瞒隐患的员工应当进行惩罚。
第三章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的不同级别,分级管理隐患排查工作,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三级隐患。
第十一条一级隐患为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停止使用相关设备,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二级隐患为较大隐患,可能影响生产安全,企业应当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第十三条三级隐患为一般隐患,可能对生产工作造成影响,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确保隐患不会发展成为一级或二级隐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隐患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隐患排查制度的员工或者部门,企业应当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情况应当给予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要求,建立自己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四)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决策。
第七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三)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提出整改措施;(四)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五)汇总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煤矿企业各业务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频次等。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等主要生产系统;(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安全设施;(三)煤矿重大危险源、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五)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六)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2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分级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级管理原则第一条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安全隐患分为轻微、一般、重大三个级别。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小的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能够通过常规安全措施解决。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具有一定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特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四条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具有较大危害程度和安全风险的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紧急、专业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管控。
第三章轻微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轻微安全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步处理,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条轻微安全隐患的处理可以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三条处理轻微安全隐患时,应编制并执行相应的安全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第四条对于经过处理的轻微安全隐患,应进行检查和复查,确保处理措施有效。
第四章一般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二条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指定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执行。
第三条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过程中,应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处理效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第一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应立即上报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并组织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条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成立专门的处置工作组,并尽快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第三条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处理完重大安全隐患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第一条各单位和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记录和管理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
第二条安全隐患台账应详细记录隐患的发现时间、处理情况、责任人员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分类归档。
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能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三、工作要求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究责任。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1. 分级管理原则:(1)按照开发区的行政区划,将开发区内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区。
(2)每个管理区设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3)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管理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管理区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本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指导本区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整改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5)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3. 管理区内单位的职责:(1)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配合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整改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5)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评估1. 按照计划执行情况、整改到位情况、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意识提高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制度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制度一、目的进一步落实平安隐患治理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催促为辅”的宗旨,不断提升班组自主管理实力,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加治理隐患的氛围,不断提升全员自主发觉、处理平安隐患的实力,不断削减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1、生产线、辅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2、平安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方法1、按照特箱平安管理现状,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举行管控:①一级:发觉违背特箱“三个核心”平安管理制度、违背重要危急源管控措施、违背消防平安制度、违背平安用电制度、违背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峻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②二级:发觉违背特箱“三大重点”平安管理制度、违背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背危急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峻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③三级:发觉违背预防手持手置损害管理制度、违背物料堆放平安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普通性损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平安管理板,举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晰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平安隐患,并乐观主动参加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觉隐患准时上报落实整改,准时消退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预防事故发生。
3、倡导“我能平安、人人都是平安员”、“隐患治理、消退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觉隐患准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准时报班组。
要求每位员工每月至少必需查找2项平安隐患,隐患治理率100%;4、各班组将相关平安隐患治理管理要求张贴于班组平安管理板,举行目视化,让员工清晰地了解自身在平安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每位员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指标,让员工有目标地排查治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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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公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明确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生产事业部.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起草本制度
3.2、安环部总监负责审核本制度
3.3、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
4内容
4.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4.2、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引自《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4.3、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其中: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4、重大隐患
4.4..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仪表操作人员,未经考试考核合格或未持证上岗。
4.4..2发现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和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证据。
4.4..3新进、转岗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1)常压和低压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和高液位报警报警器;
(2)压力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低液位报警器、高液位报警器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装置;
(3)容量大于100m3的储罐应设液位测量远传仪表,应在自动控制系统中设高、低液位报警。
4.5、一般隐患
一般隐患评价法(LEC)
基本原理是根据危险源辨识确定的危害及影响程度与危害及影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乘
积确定隐患的大小。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隐患可采用如下方法: D=LEC 式中:D ——隐患值
L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当用概率来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L )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
然而,从系统安全角度考虑,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而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中间值,如表D.1
越大,规定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D.2。
表D.2 暴露于危险填平的频繁程度(E ) 关于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变化范围很大,因此规定其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救护的轻微损伤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均为1与100之间,如表D.3.
表D.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 变,在不同时期,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来确定隐患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
表D.4内容可作为确定隐患级别界限值及其相应隐患控制策划的参考。
表D.4 隐患等级划分
(1)生产过程控制
(2)生产记录
(3)工艺参数
(4)复核执行
(5)取样/质检
(6)化学品存储与发放
(6)废弃物
4.6、设备/设施/工器具类隐患
(1)特种设备(有效检验期、安全附件的有效投用、台账管理等)
(2)动设备
(3)静设备
(4)管道
(5)仪表(包括联锁、DCS、回路、现场仪表)
(6)电气
(7)安全设施
(8)应急设施
(9)通风等公用设施
(10)工器具
4.7、作业类隐患
(1)八大高危作业
(2)承包商作业
(3)安装作业
(4)检维修作业
4.8、基础安全与5S 类隐患
(1)PPE穿戴
(2)跑冒滴漏(泄漏)
(3)不当堆放
(4)标识缺失或不当(包括定置、安全标识、安全告知(MSDS等)、应急信息。
)
4.9、管理类隐患
(1)程序执行
(2)联锁管理
(3)票证填写
(4)记录填写
(5)档案管理
(6)巡检纪律
4.10、其他隐患
5、隐患级别判定
5.1、重大隐患判定:符合重大隐患判定标准(30条)
5.2、一般隐患判定:安环部、生产部、工会依据D=LEC的方法判定
注:安环部、生产部、工会参与人数必须是单数,安环部、生产部、工会成员分别依据D=LEC的方法算出每个隐患的隐患值,然后相加得到的和除以小组人数得的数值为隐患值。
安环部隐患值+生产部隐患值+工会隐患值
参与人数
6、隐患争议判定:如隐患判定级别有争议由隐患争议判定小组裁决
7、隐患争议判定小组:
组长:肖才根
副组长:刘家华
组员:安环部、生产部、事业部、工会、提出争议部门
注:隐患争议判定小组人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各隐患争议判定小组成员依据D=LEC的方法算出隐患值,然后相加得到的和除以小组人数得的数值为最终隐患值。
参与人数
8、相关的记录、文件及附件
8.1 相关记录
无
8.2 相关文件
无
8.3 附件
无
9 修订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