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风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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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张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2024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本方案认真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于2月29日前将细化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督查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5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洪斌全面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实施落实。

协管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生龙1.(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5)节能完成省定目标。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左右。

(7)安全生产完成省定目标。

配合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1)建立争项争资工作季调度机制,制定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围绕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国债资金投向,加强项目包装储备,滚动推进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动能的大项目、好项目。

(2)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张石铁路完成勘察设计、荷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跑道延长项目完成可研批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垂直)及驻武各相关单位:《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4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容貌,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卫生整洁、管理有序、宜居宜闲特色城镇,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工商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武陵源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武陵源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武陵源城区(含锣鼓塔街道办事处主城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住建、规划、环保相关部门和街道、居委会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城市道路的管理第四条本暂行办法所指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隧道、人行地下通道、滨河栈道、慢行绿道、道路附属设施等。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按城市管理要求将城市道路划分为一、二、三、四共4个等级。

一级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景观道路,二级道路为城市次干道,三级道路为城市小街小巷道路,四级道路为城乡结合部支路。

第六条区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对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

未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确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整治建设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整治建设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
整治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张政办函[2009]86号
【发布部门】张家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7
【实施日期】2009.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的通

(张政办函〔2009〕8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底,市人民政府将据此对各区县政府进行考核和奖惩。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七日张家界市2009年度城镇化率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分解表。

大庸古城历史风貌的再现——张家界南门口特色街区设计

大庸古城历史风貌的再现——张家界南门口特色街区设计
目1 1 建 筑 外 墙 材 料 图
素的规 划意识 , 是人类适 应环境的产物 , 具有丰富 的生 态学意
建筑风格形成 的缘 由, 进而抽丝剥茧分析 张家界 当地 的土家蔽
义。虽然自然和人为的破坏 , 古街 区风貌大 为逊色 , 但整个 “ 街 建筑风格及特点。 宅” 的老城韵味和鱼骨格局依 然清晰明了。 这样一大片古街 区的
二 、规 划 设计 构 思 和 总体 布 局
( 一) 规 划设 计 构 思 古城 内整体场地为带状布置, 从西到东, 由静至动。设计充 分考虑旅游区内游客的游憩方式 , 形成一种地方特 色文化、 艺术 氛围、自然和谐、 舒 适的旅 游环境。并根据规划设计要求, 协调
区板块 : 酒店区、 客栈区、 影院区、剧场区、 商业一区、 商业二区。
地 区的大部分古街、 古宅据 在晚清时期形成了规模 。 南门口历史 街 区呈带状 , 街 区随漫长岁月的延伸, 以南侧 澧水河为边 沿, 以 南门码头为端点, 向北伸出一条古街南正街, 再以古街 为中心轴
两 边 密 布开 许 多商 家 和 众 多人 家 , 纵横 交 错 , 分布均匀。 街 巷 宅
关键 词 : 特 色街 区设计、 历 史风貌 、 大庸 古城 、 张 家界南门口
D0I :1 0. 1 3 3 37 / j cn k i . p ac k a gi ng . wo r l d . 2 01 7 . 0 5. 0 23


项 目背 景
张 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 , 地处云贵高原余脉 的武 陵源
全为人行空间。除景 区自营的电瓶车外, 原 则上 运营 时不允许车 三 、 特 色 街 区的 风 貌 营 造 策 略
辆通过 。 应急 交通, 如消防、医护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其他物业 服务车辆 , 从特定入 口在特定时间进 出, 如送货车辆、店家内部 运送车辆等。 人行系统遵循古制, 严格控 制街道的轮廓尺度, 创造宜人的 步行商业旅游 氛围。院落紧凑 , 进退有序, 和 主要的街道网络共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文本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文本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实施至今已经七年多以来,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迅猛发展和相关行业标准的不断更新,黔张常铁路、张吉怀高铁、荷花机场扩建、机场第二通道、武陵山大道、沙堤大道和轨道交通设施等国家及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地,我市城市空间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功能和建设时序也需要相应做出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2016年8月,我局委托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启动了《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的编制工作。

我局会同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两年的精心组织和编制,《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送审成果现已完成。

为了使规划的成果更加完善和科学合理,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向社会公示。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7年修改)。

(二)组织单位: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三)设计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二、公示时间: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14日。

三、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信或发电子邮件向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编制科反映。

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南庄路市规划管理局联系电话:0744-******* 邮编:427000联系人:杜登庆、夏晖翔电子邮箱:25078336@《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2017年中心城市局部修改)公示内容(一)修改背景《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自实施以来,有效地促进了张家界经济、社会、生态和旅游的协调发展。

但“2007版总规”的实施正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不少问题,主要是黔张常、张吉怀高铁及张家界西站的建设对沙堤片区建设时序和规模有较大影响,同时,一些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布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张家界城市风貌片区景观规划浅析

张家界城市风貌片区景观规划浅析

旅 游 城 市为 战 略 目标 , 园 林 号 观 的 角 度 出发 , 城 市地 貌 景 从 对
观 、 水 景 观 、 市 建 筑 、 品 、 物 等 景 观 进 行 建设 , 用 不 同 滨 城 小 植 运 的造 景 手 法 , 综合 构成 不 同景 观 特 色的风 貌 片 区 , 而形 成 别 具 从
与之 相 适 应 的现 代 化 的 物 流 体 系 , 立 与 竞 争 对 手 既 有 竞 争 , 树 又 有 合 作 的 观 念 , 各 行 业 集 成 在 一 起 , 步 发 展 , 成 完 整 的 信 把 同 形 息 流 、 流 、 金 流 供 应链 , 参 与 电 子 商 务 运 作 的 企 业 得 到 一 物 资 使
至城 市 中 的森 林 可 以构 成 城 市 景 观绿 廊 , 设 多 个 城市 公 园 、 建 广 场 , 仅 给 城 市 居 民 提 供 了 休 闲 场 所 , 可 以作 为 旅 游 景 点 开 不 也
态 环 境 和 景 观 场 所 外 , 须 绿 化 、 化 周 围地 区 的 田 园 和 道 路 , 必 美 维 护 田园 自然 景观 。张 家 界 还 可 以 结 合 当地 的 民 俗 文 化 , 西 湘 文 化 作 为 张 家界 、 家 族 、 族 等 多 个 民族 的 历 史 文 化 发 展 的 结 土 苗 电子 商务 发展 的必 要 条 件 。 中小 企 业 领 导 应 高 度 重 视 企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并 积极 参 与 , 人 员 培 训 、 术 建 设 、 件支 持 、 理 配 套 从 技 硬 管 等 各 个 方 面加 快 中小 企 业 信 息 化 基 础 建 设 进 程 。在 企 业 电 子 商
务 的 建 设 中 , 要 加 强 企 业 信 息 化 硬 件 建 设 。企 业 内 部 应 在 政 还 府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的 基础 上 ,加 快 企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区 内 的建 筑 和 园 林 景 观 小 品 等依 据 功 能 和 主题 采 用 多 样 化 的组 合 方 式 , 现 出 国 际化 与 地 域 化 相 结 合 的 旅 游 区 风 貌 体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已经2009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赵小明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各项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本规定。

各项工程建设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按本规定执行。

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依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按照主要用途和功能,建设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确定。

第五条根据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见《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1)。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1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申请,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请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筑基地详细规划,应当按城市规划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进行建筑基地规划设计,其建筑容量指标应当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附表2)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附表2规定指标中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为上限,绿地率为下限,使用附表2规定指标应当根据规模、性质、功能、区位及用地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张政办明电[2010]31号【发布部门】张家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21【实施日期】2010.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张政办明电〔2010〕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为了加快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方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即将进入的“十二五”时期,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深入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精品的攻坚时期,是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实现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教训,从本区县、本领域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后危机时代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走势,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思路和总体部署,把工作布局的展开、工作思路的拓展和“十二五”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总目标,坚持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视野和区域协作,更加注重创新跨越和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民本民生改善,着重解决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明确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张家界青山绿水规划方案

张家界青山绿水规划方案

存在问题与挑战
生态环境压力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生态 环境面临较大压力,包括森林 破坏、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
问题。
旅游开发不足
部分旅游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 发,旅游产品单一,缺乏深度 体验和文化内涵。
基础设施短板
部分偏远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基 础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制 约了旅游业的发展。
市场竞争激烈
周边省市旅游市场发展迅速, 张家界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
通过规划,加强对自然环 境的保护,确保旅游业的 可持续发展。
旅游品质提升
优化旅游资源配置,提高 旅游产品的品质和吸引力 。
经济效益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推 动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地 区经济的增长。
规划目标与愿景
目标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胜地,实 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愿景
让每一位游客都能深刻体验到张家界 的自然之美和文化之韵,使之成为国 内外游客向往的旅游目的地。
济补偿。
投资回报机制
设计合理的投资回报机 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提高投资积极性

PART 08
总结与展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项目成果总结回顾
生态环境改善
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修复和环境 保护措施,张家界的自然生态环 境得到了显著改善,水质、空气 质量等关键指标均有所提升。
旅游资源整合
成功整合了张家界市内的各类旅 游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游 产品和线路,吸引了更多游客前 来游览。
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知名景点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 家森林公园、黄龙洞、宝峰湖等 著名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
光旅游。
旅游设施
目前,张家界市已经形成了较为 完善的旅游接待体系,包括酒店

张家界天门山索道下站地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张家界天门山索道下站地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张家界天门山索道下站地区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澧水江畔,天门山下,湘西风韵,大庸古城。

踏上官黎坪,当澧水、天门山、街巷和小城进入我们眼帘的时候,基地本身富有特色的自然和小城风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那条珍贵的澧水。

我们意识到整个工作的主旨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现有的各项潜力,为未来的开发建设搭设出一个清晰合理的框架。

因此,整体规划设计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适宜的功能定位是什么?——必要的规模容量有多大?——如何塑造具有临山滨水特点的空间形象?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本次设计中给以完整解答。

现今,城市化的步伐越发临近张家界的各个滨水区段。

借助这一趋势,官黎坪因其适宜的发展时机、良好的资源优势和潜在的发展需求成为张家界城市开发的又一亮点。

我们期望官黎坪的发展可以给张家界和其他服务领地带来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可以让人们在“小城”之中“优雅的旅游和休闲”!基于澧水、天门山等自然资源条件而引发的滨水开发计划将积极面对滨水风貌塑造和其他各类需求,并且最大化共享于相邻片区。

这犹如一束礼花,在它美丽绽放的时候,也照亮更多的地方。

认清本底条件:规划的支撑条件张家界以其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闻名于世,是中外驰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吸引着众多海内外游客前来观光。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打造世界旅游精品城市,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

因此,需要建设高品质,国际化的城市开发建设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规划区位于张家界老城区南面,澧水南岸官黎坪片区,北临澧水,南面风景秀丽的白羊坡,总用地面积33公顷。

区域交通便利,南临张家界火车站,西距张家界荷花机场仅4公里,天门山旅游索道下站位于规划区内。

因此,本片区将成为未来城市旅客集散的核心地区。

规划区风景优美,北临澧水,独享1公里长岸线,300米江宽,50多米宽的堤岸。

南依白羊坡、远眺天门山。

依大气的山体背景,形成贯通南北的绿化廊道,连接澧水两岸,向南正对铁路站前广场,向西与老城区行政中心隔江相望。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22•【字号】张政办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旅游其他规定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2日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三章规划和规模管控第四章用途管制第五章供地方式第六章登记发证第七章批后监管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省级试点要求,完善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政策体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改革试点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流转集体土地整体开发的总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单个建设地块用地面积不超过30亩,建设地块间距不少于12米,以项目区为单元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按照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灵活规划布局建设用地,以“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和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

第四条实施改革试点用地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改革试点项目)应当坚持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放在首位,遵循规划先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可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然生态、保留原有地形地貌。

2018.05.09 张家界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修订

2018.05.09 张家界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修订

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6年修订)(送审稿)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张家界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8年5月9号前言《张家界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已实施七年多,对我市的城乡规划管理起到了较大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其中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应张家界市的发展需求,有些内容需要更新补充完善。

同时由于近几年国家的一些法定规范,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也进行了适当的修订和调整,湖南省也出台了《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该版技术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规划管理的需求,需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以原技术规定为基础,参考和借鉴《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其它地区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依据国家和我省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来进行。

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1)2.1 建设用地分类 (1)2.2 建设用地兼容性规定 (1)2.3 建设用地容量指标 (1)3 建筑管理 (2)3.1 建筑间距 (2)3.2 建筑日照 (3)3.3 建筑离界 (4)3.4 建筑退让 (5)3.5建筑层高 (6)3.6装配式建筑配建 (6)4 城市风貌 (7)4.1 城市景观 (7)4.2建筑风格 (8)4.3 城市色彩 (9)5 道路交通 (9)5.1 道路系统 (9)5.2 公共交通系统 (10)5.3 慢行交通系统 (11)5.4 交通影响评价 (12)5.5 停车位配建标准 (12)6 公共服务设施 (13)7 市政工程 (14)8 城市综合防灾 (16)8.1 城市抗震防灾 (16)8.2 城市消防 (17)8.3 城市人民防空 (18)8.4 城市防洪 (18)9 临时建筑 (19)10 村镇规划 (19)10.1 建设用地管理 (19)10.2 建筑管理 (20)10.3 公共服务设施 (21)10.4 农村建房要求 (22)11 附则 (22)附件1 名词解释 (23)附件2 计算规则 (26)附件3 附表 (31)1总则1.0.1 为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通知-张政发〔2018〕12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通知-张政发〔2018〕12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通知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通知张政发〔2018〕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现将《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31日张家界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永定区和武陵源区城市、乡镇以及村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慈利县和桑植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审批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本规定。

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依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标准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第四条建设用地分类(一)城市用地分类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相关要求,用地分类中未列入类别的项目,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二)用地分类按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具有多种用途的建筑应以其实际主要使用功能作为归类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用地遵循兼容性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范围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兼容范围的,根据附表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确定其兼容范围。

第六条建设用地容量指标(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地块指标;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其容量指标原则上应按附表2《建设用地容量控制指标表》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张政办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2日张家界市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1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所有集镇和村庄的集体土地上村(居)民建房管理(不含乡村行政办公、学校、医疗等公共建筑、乡村旅游设施建房和工业厂房)。

在国有土地上的村(居)民建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村(居)民建房应当坚持符合规划、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绿化美化的原则。

倡导生态村落建设,保护村庄原有的自然环境,鼓励推广乡土绿色建筑,充分利用旧的建筑材料和绿色建材。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集镇和村庄村(居)民建房监督管理工作;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村镇规划,严格履行建设规划许可职责;国土资源部门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清理“一户多宅”,制定村民建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调配机制,建立健全村(居)民不动产登记制度;财政部门整合有关涉农资金,确保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经费;交通运输、公路、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路、水利设施附近村(居)民建房和涉林(地)建房管理措施;环保部门制定农村垃圾环境整治措施,并督促落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张政函[2009]351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张政函[2009]351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张政函〔2009〕351号)市规划管理局:你局《关于审批〈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张规〔2009〕8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张家界市澧水两岸风貌带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总用地面积1253.4公顷。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

规划目标为建成世界旅游精品城市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核心区域,实现城市旅游形象国际化;功能定位为打造国际旅游服务区、滨河景观带、民俗风情区、城市文化形象活力新区和滨水生态居住区。

三、同意《规划》中所确定的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公共设施规划及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四、对《规划》范围内用地,应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需要,按规划要求分地块、分阶段编制用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五、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时序,做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六、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强化《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批准的规划成果应向社会公布。

对《规划》的重大变更或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应依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切实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加大规划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结束——。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7-2030)
文本·说明书·图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说明书·图集
工程代号:2017-SW086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门:
市政工程研究设计院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I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文本
第一章
第 1.01 条
总则
(7)《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8)《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9)《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4、相关资料 (1)《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2014 年修订); (2)《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3)《张家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4)《张家界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送审稿); (5)《张家界市排水防涝规划(2014-2030)》(2014 年); (6)《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2~2030)》(2014 修订版); (7)《张家界市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 (8)《张家界市太极溪生态治理规划设计》(2015 年 11 月); (9)《官黎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 (10)《张家界经济开发区 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张家界市南庄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 年); (12)《湖南省张家界市且住岗、荷花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2030)》 (2012 年); (13)《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沙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 年); (14)《张家界市西溪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 年); (15)《张家界市永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 年); (16)《张家界市城市蓝线系统规划(2016-2030)》(2017 年) (17)其它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8)其它相关规划、资料等。 第 1.03 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为张家界市 中心城区,包括阳湖坪组团(开发区)、西溪坪组团、永定组团、官黎坪组团、 南庄坪组团、沙堤组团、且住岗组团、荷花组团、枫香岗组团。2020 年,总面积 为 44 km2,2030 年,总面积为 50.1 km2, 第 1.04 条

张家界市绿地系统规划初探

张家界市绿地系统规划初探
2 湖南农 业大 学 园艺 园林 学院 , . 湖南 长 沙 4 02 ) 118
摘 要 : 过对张家界市绿地景 观系统现状 的调查研究 , 通 从旅游城市绿地 系统 的风貌构建 、 文化构建和生态构 建等三方面的特
色进行分析 , 提出城市绿化应利用城市特有 自然条件进行规划布局 , 寓历史文化于园林绿地 规划之 中, 采用体现特色的植物配置 方法来进行城市绿地 景观系统的构建。
关键 词 : 张家界市 ; 绿地系统 ; ; ; 规划 构建 城市特色
中图分类号 :7 1 ¥3.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0600 (000— 100 10—6X 21)903—3
T e rl n r td nGre p c ytm ln igi h n j j t h e miaySu yo enS aeS s Pa nn Z a gi i Ci P i e n ae y
2 C l g ot utr adLn sae H A , hnsa4 0 2, R 1 . ol eo rcl e n adcp , N U C agh 11 8 P C e fH i u
Ab t a t ho g h n et a o fpe e tg e p c a d c p n Z a  ̄i e C t tre c a c r t sta s r c :T r h te iv s g t n o rs n r n s a e l sa e i h n @ i , he h r t i i h t u i i e n y a e sc
的依 赖 和要 求[ 3 1 。
11 张 家界 市绿 地 系统 景观 格 局 分 析 .
经调 查得 出 ,张 家界 市城 市绿地 斑块 共 35 8 9

张家界市建筑风貌改造的实践与思考

张家界市建筑风貌改造的实践与思考

张家界市建筑风貌改造的实践与思考张家界市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著名的旅游胜地,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张家界市的建筑风貌逐渐面临着挑战,如何在保护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实现现代城市化的建设,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实践和思考的角度,探讨张家界市建筑风貌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对策。

一、实践1. 建筑风貌改造的必要性张家界市的建筑风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习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和特色。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传统建筑逐渐被现代建筑所替代,一些历史建筑被拆除,传统风貌逐渐消失。

这不仅破坏了城市原有的风貌,也丧失了一部分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

为了保护和传承张家界市的传统建筑文化,进行建筑风貌改造是非常必要的。

建筑风貌改造需要综合考虑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习俗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其可行性需要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张家界市自然风光秀丽,山清水秀,不仅是旅游胜地,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因此建筑风貌改造需要与自然环境相融合,才能更好地展现其独特魅力。

张家界市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民族习俗,建筑风貌改造需要借鉴历史文化和民族习俗的精髓,才能赋予建筑更深层次的内涵。

建筑风貌改造在可行性上是有一定基础的。

为了探寻张家界市建筑风貌改造的实践路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政府引导、市民参与、旅游业态建设等方面。

政府引导方面,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传统建筑的保护与修复,鼓励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相融合,推动建筑风貌改造的实施。

市民参与方面,可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重视传统建筑文化,积极参与建筑风貌改造,为保护传统风貌贡献力量。

旅游业态建设方面,可以通过引进特色旅游业态,挖掘传统建筑的商业价值,推动传统建筑的复兴与发展,为建筑风貌改造提供经济支持。

通过政府引导、市民参与、旅游业态建设等多方面的实践探索,可以为建筑风貌改造提供可行的实施路径。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5•【字号】张政办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五章附则张家界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传承历史文化,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通过修缮、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推动产业可持续性配套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从而实现城市肌理的全面保留,产业动能、环境品质和城市竞争力的全面提升的系统性工程:~RN@~ (一)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的;(二)片区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影响片区城市规划实施的;(四)产业发展基础薄弱或者产业结构不合理,亟需改造提升的;(五)老旧小区改造的;(六)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城市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城市更新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推进城市更新的作用,通过资本金支持、注入优质资源等方式,做强城市更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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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1. 明确定位,营造特色 将张家界明确定位为具有宜人自然风景和文化韵味的国际旅游精品城市, 并根据此定位合理的发展才能使张家界的城市风貌形成特色。在规划中要 着力塑造具有湘西文化背景,张家界自身特色的城市整体形象,营造张家
界城市的良好形象。 2. 控制尺度,显山露水 在山体和滨水区域周围对建筑的高度,宽度严格加以限制,避免对城市景 观的遮挡。并对现存的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逐步进行整改。对未来的建设 行为必须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山体和水体被遮挡在城市之外,将山水风景 渗透进城市,使得张家界的山水城市的特色得到应有的发挥。 3. 疏密有致,层次分明 在城市布局上应疏密有致,在合理的地段允许高层建筑。在重要的景观节 点,降低用地使用强度,将景观融入城市。在城市重要景观轴线,景观节 点周边进行严格控制。 4. 有机更新,提升品质 在老城区的改造上,应整体规划逐步进行更新置换,降低居住用地比例, 使其与城市的发展同步,成之成为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休闲服务区域。 5. 依山就势,起伏变化 发挥张家界山地城市的特点,在适当的山地区域进行建设,使得城市布局 能够随地势变化形成不同的,有层次感的景观。 6. 滨河临溪,生态宜居 利用澧水两岸滨河空间,逐步恢复城内原有水系,创造亲水空间,将景色 融入到城市之中,使城市的空间更加灵动,成为生态宜居城市。
城市景观风貌区(南庄坪组团 官黎坪组团 西溪坪组团)
(1) 城市景观风貌区是指南庄坪组团,官黎坪组团和西溪坪组团 (2) 该区建设强调城市形态与地方特色相结合,新区总体风貌在与张家界 整体城市风格协调的基础上,可按新区的不同职能进行设计引导,展示鲜 明的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体现张家界山水城市风貌与现代风貌的对话, 塑造不同形式的山水城市景观。 (3) 新区建设应尊重张家界市山水城市格局,保护山水环境,充分利用城 市背景山体,注重营造城市水环境,塑造出不同层面的“山-水-城”空间形 态,旨在建设崭新的张家界山水城。 (4) 新区建筑风貌应鼓励提取张家界地方传统特色的建筑意向,融人现代 元素,创造具有生命力的建筑新形式。重点地段宜通过设置适量的高层建 筑作为新区标识点,形成丰富有致的城市空间形象。反对新区建设盲目追 求“高、大、全”仿西式欧化建筑风格。
大尺度,大体量的建设行为。色调以较为明快的灰白色为主,可有适当装 饰性色彩。
旅游服务景观风貌区(且住岗组团)
包括永定城区的且住岗组团。该组团南临澧水河湾,北临子午路,呈现半 岛式的用地格局,并与天门洞形成对景。由于受到机场净空区域的限制, 应控制该区滨水区的建筑高度。区域以旅游商务旅游服务为主,是张家界 的旅游服务中心区,应体现出国际化与地域化相结合的旅游区风貌特征。 该组团具有旅游组织与服务、交通集散、购物欲游览等多重功能,因此应 营造合理的公共空间体系。 在景观风貌上,重点打造澧水河沿岸公共开放空间,通过滨水地区多样灵 活的开放式用地布局,为游客欣赏澧水风光、天门山风景和进行休闲活动 提供场所。注重控制建筑密度,建议建筑以多层为主,有适当小高层,在 规划允许的地段可有适当高层,形成且住岗的标志性中心。建筑风格以现 代建筑为主,宜采用传统的建筑符号,在组团内应协调统一,并与绿地、 广场、滨水区等开敞空间统筹布局。建筑色彩要与已形成的城市色调协调, 建议以浅灰色系为主色调,点缀其他色彩。
国际度假景观风貌区(枫香岗组团)
该组团东部、北部分别为澧水干流和茅溪河,西部为月斧山,区内有多条
溪流,较为开敞。见者中应保持自然系统的完整与连续,构建良好的生态 绿地。枫香岗组团是永定城区最西侧的一个功能组团,定位为城市度假休 闲区,是张家界旅游产品提升的关键,其开发建设应控制规模和开发强度, 体现尺度宜人、环境优良、舒缓开敞的旅游度假区的景观氛围和风貌特征。 整体空间形态应结合背景山体、中部绿廊和环绕的滨水空间的环境基底进 行引荐,延续西高东低的空间梯度。城市空间应结合自然形态,避免过于 机械、几何的形状。 近期该地区的重点是用地的控制与预留,保护好其优美的山水环境,建筑 以多层为主,风格上以使用传统符号的现代建筑为主,色彩以环境色为主, 建筑建议采用饱和度较低的主色。
生态旅游景观区(武陵源区)
包括武陵源区全域。武陵源主要由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和索溪峪、天子山 两个自然风景区组成,面积 390.8 平方千米。整个地势以中部为核心,沿 索溪两岸带状分布。周围有若干河谷型小盆地,外围为山地。全区以生态 旅游,休闲度假以及旅游服务等功能为主,是索溪峪景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依托索溪峪景区的优美风景,城市沿索溪逐步发展,本案充分合理利用现 有生态资源,注重原生态建筑风貌的恢复与保存,建议建筑以多层为主, 风格以传统建筑或运用传统符号尺度的现代建筑为主,严格限制大规模,
史景观风貌提升区、老城景观风貌提升区、产业新城景观风貌区等九个片划从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城市经营的经济角度出发,继续贯彻了总规 确立的城市次中心功能作用,对商业用地进行集中布置,增加商业的聚集 效应,提升城市凝聚力,以使土地创造更大价值。 b、居住用地的调整 本次规划从居住用地的整体性开发原则出发,将居住用地整合集中布置, 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同时完善居住的配套设施。 c、道路交通的调整 规划尊重现状地形及地籍,对道路线型及断面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对规划 区局部用地的道路密度进行调整,明确了道路系统主次之分,同时将社会 停车场的位置进行了调整,主要减少进入城市中心的车辆,缓解城市中心 的交通压力。 d、城市绿地系统的调整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现有山、林、水、溪等自然地形特征,结 合开发建设需求,深入细化用地布局,形成带状、块状、点状相结合的绿 地布局系统。 e、工业用地调整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考虑到工业用地对其他城市建设用地的影响, 对规划区内的工业用地进行了综合布局和西划分,将工业用地进行集中布 置。
一水两岸:
以澧水为轴线,以天门山为背景,在丽水两岸沿东西方向城市发展轴线, 塑造城市景观带。保证两岸南北向景观视线通畅,在澧水两岸形成多个开 放空间,将澧水的景观渗透进城市。
一心多点:
周边山体观景点之间,澧水的两岸形成城市风貌的核心区域,严禁破坏景 观的建设行为。涵盖了城市的传统风貌区,行政中心区和旅游交通中心同 时将城市分成风格不同,建设时序不同的三个片区,形成多个不同职能的 城市中心和组团,各组团形成有特色的空间。
田园度假景观风貌区(沙堤度假休闲带、茅岩溪度假休闲带)
该景观风貌区应保护现有山林水系自然生态环境,控制建设的规模和体 量,保留现状田园风光的景观特征。设施建设以分散式布局为主,限制大 规模的城市开发模式。近期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用地与环境有效控制,特 别是禁止违章私房建设。建筑风格可借鉴当地传统田园村落的景观特征。 建筑色彩建议采用与当地景观协调的自然色或传统建筑色彩。开放空间骨 架的建设项目应合理控制建筑形态,与自然开放空间协调布局。
张家界市城市风貌规划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 4. 《张家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5. 《张家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6. 《张家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张家界人民政府) 7. 《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7-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5) 8. 《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索溪峪滨河景观带规划设计》(北京大学景观设计 研究院) 9. 国家、湖南省、张家界市其他相关法律、标准规范、规划和文件。
第一章 总则
1.1 张家界市作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拥有良好的山水景观条件。其风貌 特征可以概述为: 山水城市,湘西风情,旅游胜地,人间仙境。 1.2 为了更好地体现张家界独特的城市风貌,保护自然山水风光,适应城 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倡导正确的设计观念和原则,特编制本设计导则。 1.3 本导则对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永定城区及武陵源区规划用地范围内 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具有指导作用。 1.4 在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设计除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外,涉及风貌内容的设计尚应遵循本导则。
第三章 张家界总体城市风貌体系框架
3.1 城市空间框架结构 框架定位
永定区 张家界中心城区的总体景观结构可以概括为“澧水绕群山,七溪皆归源, 绿廊通山水,一城带九岸。”澧水为城区主要景观风貌带,其七条主要支
流为次级景观廊道,构成景观风貌的体系的骨架。绿廊作为重要通路沟通 城区与山水自然环境,城区内外多处开放空间与制高点作为观景点控制城 市景观风貌,而城区周边山体如天门山作为城市中的中景与背景,构成城 市的外围自然界面。
会展商务景观风貌区(荷花组团)
荷花组团未来发展定位是张家界的会展金融区,是远期乃至远景张家界较 为专业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域。该区南北两侧分别由阴山和澧水围合,具 有突出的自然山水环境。城市建设需符合会展、商务等职能,建筑风貌可 适当趋向现代,滨水地区可建设地标性建筑,体现现代会展商务区的风貌 特征。该组团背靠荷花机场,未来应依托空港,重点发展会展、金融、宾 馆等服务产业,并配套部分混合居住用地。由于处于山水围合的自然条件 下,并受到机场净空区域的限制,荷花组团内应进行有效的建筑高度控制。 合理建构北部会展区、中部商务中心区和外围星级酒店滨水区的整体空间 组合形态,与背景山体的天际线不得发生冲突,并与东部旅游服务区的风 貌取得协调。建筑以多层,小高层为主,风格上可适当趋向现代,色彩以 明快的冷色调为主。
老城景观风貌提升区(十字街-南正街一带)
三溪贯通
宝峰溪、王家峪溪与索溪在此交汇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溪流水景,塑造了索 溪峪镇独有的水体景观,形成索溪峪镇多个水体开放空间。保证三溪沿岸 景观视线通畅,使水体景观渗透进城镇。
3.2 城市功能定位、景观风貌分区 张家界以旅游立市,其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名传遐迩、冠绝寰宇。根据规 划用地性质与现状条件,,将张家界的永定城区和武陵源区分为十个风貌 分区。其中武陵源区自成一个风貌分区,永定城区分为九个风貌分区。永 定城区形成田园度假景观风貌区、城市度假景观风貌区、旅游服务景观风 貌区、会展商务景观风貌区、教育科研景观风貌区、城市景观风貌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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