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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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摘要】行政许可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或项目进行审批的一种管理措施。

在实践中,行政许可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标准不统一、审批周期过长等。

针对这些问题,应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比如简化审批程序、统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等。

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才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确保审批公平公正。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解决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行政许可、问题、对策、引言、概念、意义、建议、结论1. 引言1.1 引言行政许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阻碍了其有效运行和发展。

一是行政许可的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导致审批周期长、成本高,严重影响了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是行政许可中存在着腐败现象,不规范的行政审批流程和不透明的审批标准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三是行政许可权的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容易导致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

为解决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便民化。

只有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行政许可制度的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2. 正文2.1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意义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一种有行政效力的许可行为。

行政许可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行政许可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许可,国家机关可以对各种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行政许可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许可可以规范各种经济活动,提高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行政许可,政府还可以引导和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和推广,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本文从《行政许可法》实施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以期以规范与现实相结合的视点求得行政许可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行政许可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行政许可法问题实施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2003年8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予以发布,并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其立法目的为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但是,在近几年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行政许可没有相关必要的法律进行规范,以及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期人们新旧意识思想的冲突等原因,暴露出众多问题,使得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仍然存在诸多困难与障碍。

本文拟就现今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一、《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行政许可法》第2条将行政许可界定为:“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

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设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

行政许可制度的存在是基于市场失灵的需求,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基于政府失灵的需要。

通过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可以深化民主行政新内涵,推进依法行政新步伐和打造服务行政新理念.(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现代社会,政府应当是阳光透明政府,政府行政应当是民主行政,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向.民主行政的内涵是透明和开放,是公民享有知情权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要求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政府给予公民这一基本权利以充分有效的制度和现实保障,它要求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要求政府树立为民、亲民、便民的新型管理理念.行政许可法通过规定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条件、行政许可结果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享、设定行政许可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等制度,充分体现了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这一重要原则,对于减少“暗箱操作”,防止行政权力滥用,抑制许可腐败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论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论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 经济 ・ 法律研 究】
论 我 国行 政 许 可听 证 制 度 的 不 足 及 完善
曹 晓 谦
( 苏广播电视大学 张家港学院 , 苏 张家港 江 江 2 50 ) 16 0
摘 要 :0 4年 颁 布 实施 的《 政 许 可 法》 在 总 结 我 国 立 法 及 实 践 听 证 经 验 的 基 础上 , 听 证 制 度 进 行 20 行 , 对 了再 次 创 新 , 步 建 立 了我 国行 政 许 可 听 证 制 度 体 系。 但 《 政 许 可 法》 听证 制 度 的 设 立 仍 存 在 一 些 不 足 , 初 行 中
法》 规定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 听证 的其他涉 及公共利 “ 益的重 大行 政 许 可事 项 ” 行 政 机关 应 当举 行 听证 。 ,
括 式和排除式两种 , 如德国《 邦 行政程 序法》 例 联 第二
十六条 第一款就 听证程序 一般 原 则进行 规定 , 随后第
二 款和第 三款 对 于不予 听证 的情 形 进行 了规定 。而
不利 于 行 政 许 可 听 证 目 的 的实 现 , 构 建 我 国公 平 、 对 正义 、 率 的 法 制 环 境 有 着 一 定 的 阻 碍作 用 。 效
美键词: 听证;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中图 分 类 号 : 9 2 1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8—4 9 ( 0 1 0 —0 4 —0 10 6 X 2 1 )2 0 4 4
比, 国的行政许 可听 证制 度仍 存 在着 很 多 问题 , 我 主
要体现在 以下三个方 面 : 1 行政许 可的听证适 用范围操 作性 不强、 织形 . 组 式单一 () 1 行政 许 可 听证 适 用 范 围较 窄。一 是法 定 听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引言行政许可制度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也制约了我国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 许可设定不规范我国现行《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设定范围、标准、程序等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往往滥用许可权,设置过多的行政许可,增加了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一些法律法规对许可条件、程序等规定过于模糊,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2. 实施程序不透明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实施程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许可申请材料的要求不明确,申请人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补充材料,增加了办事成本;另一方面,许可审批程序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申请人无法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3.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障行政许可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对许可的监督多以事后监督为主,难以发现和纠正许可实施中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对许可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三、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1. 明确许可设定范围和标准为了解决许可设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在《行政许可法》中进一步明确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标准。

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次,应当制定具体的许可条件和标准,确保许可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最后,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审查和监督,防止滥用许可权力的现象。

2. 优化实施程序和加强信息公开为了解决实施程序不透明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规定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环节;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包括公示审批流程、时限和结果等;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建设,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探讨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探讨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探讨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近年来,我国的营商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这些问题及优化建议。

问题一:行政许可过程繁琐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简化行政许可的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许多行业和领域的许可流程仍然繁琐,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等待许可机构的审核和批准,而这些时间可能会造成企业机会的失去和财务负担的增加。

优化建议:政府应继续推行“放管服”改革,缩短行政许可流程,拓宽行政许可的途径。

特别是通过网络审批,电子证照等方式,建立起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流程。

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提前准备好有关的申请材料。

问题二:创新发展受到制约尽管我国政府多有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因为创新成果的评估制度不够完善,很难为创新者提供有效的保障。

因此,很多创新者不愿意承担创新风险,导致创新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优化建议:建立创新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多方保障机制鼓励企业投入创新,激励创新者从事创新,从而提高我国的创新实力。

政府应当实行科技奖励制度,对于一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以鼓励创新者提高创新热情。

问题三:司法审判机制不足一些企业发现,即便是法律受到了侵害,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满意的结果,这会让企业在市场上处于劣势。

这不仅可能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可能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负面影响。

优化建议:建立健全的司法审判机制,加强司法审判的公正和透明度。

政府应当加强对司法领域的改革,改进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建立起完善的保护制度。

政府还应该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和仲裁制度,通过引入专业化机构,增加义务仲裁机制中的公正性,为企业和消费者创造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对于我国营商环境的问题,只要政府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营商环境,就可以建立起更加优秀的业务环境,并且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在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干预、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本文将对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成果、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成果1.简化办事程序。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突破了原有的繁琐程序和冗长的时间限制,采取了“一照一码一号”等措施,实现了证照领域信息的全面“跑”和“分”并行,大幅压缩了企业和个人的办事时间。

同时,推行“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2.减少行政干预。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减少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减少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程序,让市场更好发挥决定资源配置的作用。

通过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清理规范一批涉企收费等措施,改变了原有的“一切由政府管、企业只负责听指挥”的局面,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自由的发展环境。

3.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优化了政府工作流程,有效地提升了行政效能。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办、联审、联查、联罚”等机制,强化了监管的科学性和精细化,减少了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了监管效果。

同时,还加强了公开透明和行政权力的阳光运行,有效地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意识。

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1.绩效评估不够科学。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中,缺乏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往往以“办结量”、“时限”等简单指标来衡量改革成效,忽视了办事质量和效果。

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追求办件速度,盲目压缩审批时间,导致办事质量下降,甚至出现环境污染等问题。

2.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一些行政许可部门在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方面存在不足,导致企业和个人对行政许可的内容和要求不清楚,容易出现误解和争议。

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虚假申报,扰乱了市场秩序。

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的, 的是 制度执行 方面的。需要加 以研 究并提 出解 决的办法 以推动行政许 可法治积极健 康地发展 , 务于我 国的社会和经 有 服
【 关键 词】行政许可 ; 法律制度; 不足 ; 完善
行 政 许 可 制 度 中存 在 的不 足 政 许 可 补 偿 的标 准 。 我 国 目前 对 行 政 补 偿 的 规 定 不 多 , 且 而
法意图。二是行政许可主体过 多, 部分 临时性行政许可 期限 行 政 许 可 一 般 是 涉 及 一 定 相 关 专 业 事项 的 许 可 , 有 很 强 的 具 不明确 。根据该法第十 四、 十五条 的规定 , 符合一 定的条件 ,
专业 性 , 政许 可权相对 集 中由一个行政机 关行 使 , 能造 行 可 国 务 院可 以 采 用 发 布 决 定 的形 式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 大 了 行 政 成 许 可 机 关 缺 乏 该 许 可 所 应 有 的专 业 知 识 , 最 终 影 响 行 政 扩 并 许 可 主 体 的 范 围 。 另 外 , 然 是 临 时 性 行 政 许 可 就 应 该 有 一 许 , ‘ 可 , 不排斥“ 以” 可 。那么对十三条 的理解 机 构没有调整 , 行政 职权管理也没有经过 重新配置 。该法规
就 成 了 符 合 该 条 规 定 的可 以不 设 立 行 政 许 可 , 可 以 设 立 行 定 一 个 行 政 机 关 可 以 行 使 其 他 行 政 机 关 的职 权 缺 乏 法 律 依 也 政许 可 。 进 一 步 讲 , 果 符 合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可 以不 加 条 件 的 据 , 如 涉及到该行政机 关在行政管理体系 中的地 位和其与其他
用满足部门利益通过行政审批来为本部门的人员搞所谓二将部分行政审批权力分给社会和企业的福利这不仅违背了设置行政审批制度的初衷也损害了要适应政府经济职能逐步减少的要求进一步将部分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现象政审批权力分给社会和企业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引言我国行政许可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问题分析1. 权力过于集中、程序不够透明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很多行政权力集中在少数部门或机构手中,导致了权力滥用和腐败的问题。

此外,行政许可程序的透明度不足,公众对于许可结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2. 条件过于苛刻、标准不明确许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过于苛刻,给申请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此外,许可标准的不明确性也导致了不同审批机构对同一申请的处理结果不一致,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风险和不确定性。

3. 执法缺乏规范、监管不到位行政许可领域的执法工作普遍存在规范性不足、执法精确性不高的问题,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情况。

此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能力亟待加强,对许可结果的监督不到位,无法有效遏制权力滥用的行为。

三、问题解决的完善措施1. 权力下放、程序公开透明应当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部分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到基层,通过建立实时公示、公开审批流程等措施,提高行政许可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对公众的信息披露,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保障。

2. 标准明确、条件简化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标准,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许可条件,避免不同审批机构对同一申请的处理结果不一致。

同时,应当简化许可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申请者。

3. 执法规范、监管加强加大对行政许可领域执法规范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许可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确保许可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四、结语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与精简

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与精简

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与精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壮大,行政许可制度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手段,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法制建设不完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行政许可制度在我国往往存在繁琐复杂、冗余重复的问题。

因此,对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优化与精简,已成为当前政府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与精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改进: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在许可申请环节,可以借鉴电子政务的发展经验,推行网上申请、在线办理等便民措施,减少了纸质材料的提交和办理时间,减少了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同时,可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以便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阳光执法。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和监管,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许可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许可中的问题和错误,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再次,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的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办事,提高效能。

还应当加强对行政许可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提高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权力下放和责任转移。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服务为先、监管为辅”的原则,明确行政许可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限制。

同时,要推动权力下放和责任转移,在许可的过程中,培养和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

总之,行政许可制度的优化与精简,是推动政府改革和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探讨

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探讨

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探讨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卫生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卫生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一些缺陷和问题,因此需要思考如何进行完善。

卫生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缺陷:1.制度执行不统一。

由于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各地区之间的执行标准和流程存在差异。

这导致了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存在许可标准和要求的不一致性,甚至出现了人为搬动“石头过河”现象,给申请人和相关单位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费用。

2.信息不透明。

在卫生行政许可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度不高,申请人对于许可的条件和流程往往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指导。

这可能导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被拒绝或者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3.缺乏监督和追责机制。

由于卫生行政许可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监督和追责机制不健全。

在一些情况下,存在着不合法的“关系户”许可、内部腐败和权力滥用等问题,这给整个制度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卫生行政许可制度,提高处理效率和公平性,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统一标准和流程。

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卫生行政许可标准和流程,建立起跨部门、跨地区的统一协调机制,确保申请人在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之间的流程一致性和公平性。

2.提高信息透明度。

加强对于卫生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和宣传,设立统一的许可申请咨询平台和公众查询系统,让申请人和公众可以及时了解许可的条件和流程,提高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3.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

加强对卫生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监督和内部审计,建立追责机制,对于不合法行为和权力滥用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加强培训和指导。

对于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行业知识,为申请人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和支持,减少误解和费用浪费。

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

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

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摘要:行政许可法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活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本文将从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法的制度。

1. 导言行政许可法是调整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力的基本法律。

其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秩序至关重要。

2. 行政许可法的不足(1)制度设计不完善:行政许可法在一些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如审批程序过于复杂、决定机构过于集中等问题,导致行政许可程序不够高效、公平。

(2)信息公开不充分:行政许可涉及的各类证照、标准等信息并没有得到充分公开,给申请人以及社会公众带来了不便和不确定性。

(3)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许可法在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许可权力的机制上存在不足,导致一些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违法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

3. 行政许可法的完善(1)简化审批程序:应当对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进行简化,尤其是对于属于常规、简单的许可事项,可以采用更加简便的方式进行审批。

(2)加强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的各类证照、标准等信息应当及时公开,以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要求,减少不必要的问询和申请次数。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许可权力的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问责,确保其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力。

4. 举措及成效(1)简化审批程序:通过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简化,有效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申请人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2)加强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使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的行政许可要求,为其顺利申请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秩序。

5. 结论行政许可法作为调整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力的重要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行政许可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问题与对策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问题与对策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问题与对策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问题与对策》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政府建立良好营商环境的法律依据,自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有效地调节了行政许可的执法工作,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但是,在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行政许可管理不健全。

现行的许可管理体系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漏洞,无法实现对许可服务的全面管理。

主要表现为许可流程不顺畅,审批程序混乱,许可管理权限不清晰等。

许可管理不健全,会严重影响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落实,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

其次,行政许可执法不规范。

许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的实施存在着玩忽职守的现象,如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流程不透明等。

这会导致行政许可实施遇到困难,部分企业为获取许可采取非法行为,行政许可服务的质量下降,让企业留下不良印象。

此外,行政许可审批容易引起拖延。

许可审批工作容易出现拖延,部分行政机关甚至不把许可审批工作置于重要地位,甚至只是走过场,审批流程拖延,造成企业的损失。

总而言之,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行政许可的实施,影响到了我国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

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有关部门应完善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流程,分级设置许可服务大厅,推进许可管理革新,以确保许可管理的高效运行。

其次,要加强行政许可执法能力建设。

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能力培训,强化职业操守意识,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以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实施。

此外,要加快行政许可审批便捷化。

加快审批数字化改造,建立审批标准流程化秩序,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审批拖延现象,为企业实施行政许可提供方便。

同时,应加强行政许可宣传教育。

要开展行政许可宣传,提高企业对于行政许可制度的了解和接受度,提高企业对于行政许可实施的正确态度,减少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行政许可的行为。

关于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关于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关于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摘要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二是许可适用范围太广、部分许可设置不当、重复交叉设置;三是多头审批,重复许可严重;四是行政许可滥收费现象严重;五是自律监管缺乏机制;六是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不力。

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行政许可程序相关制度;二是减少许可审批项目,严格具体许可项目的确定;三是实施主体法定;四是明确规定许可收费;五是取消对许可证的年审制度;六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引入竞争机制;七是对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监督。

关键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完善措施AbstractDetermination of indiscriminate collection of fees for administrative license system existence main question is: one is administrative license procedure is not perfect; the second is permission scope is too broad, part of the permission set incorrectly, repeated cross set; the third is the bull approval, repeat licenses is serious; the fourth is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phenomenon is serious; the fifth is the self-discipline of a lack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 six is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act of supervision and ineffective management.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e system of main measures are: one is to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system; the second is to reduce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jects, strictly specific approval of the project; the third i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atutory subject; the fourth is clearly stipulated license fees; the fifth is to cancel the license annual inspection system. The introduction of competition mechanism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the seven is to set up and implement the super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system; problems; improvement measures目录引言行政许可是具有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颁发书面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我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的实施现状及完善对策

我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的实施现状及完善对策


1 . 重视不够 。《 行政许可法》 实施 后, 虽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 部 门都组织 了各种方式来学习贯彻《 行政许可法》 。但是, 近些年 在 实践工作 中, 仍然有 的地方和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审批与 管 理的关 系 , 重审批轻监管 ; 有的地方领导错误认为审批事项进 入 大厅 , 行政部 门其他机构 和人员就会没事情可做 ; 退出“ 大厅 ” 或不进 “ 大厅 ” 所谓 的理 由找得 多 , 对进 人“ 大厅 ” 的意 义和便 民 效 果考 虑少甚至不予考虑 , 畏难情绪 大 , 抵制情绪多等等 。有的 单 位和领导忽视“ 窗 口” 工作重要性 , 往往 只挂 在嘴上 , 解决实际 问题不力 ; 个别部 门承诺 “ 凡进入政务大厅 的审批项 目一律进入 大厅集 中审批” , 但实际上大厅 已撤销 , 集 中审批成 为空话 ; 很多 单 位依 然存 在“ 只挂号不看病 问题 ” , 窗 口只是受理 而不 办理 ; 大 厅 触摸屏不开 、 机关 网络不通 、 项 目未公示 等等 问题依 然存在 。 工作人员思想不重 视, 行动不 自觉, 以致 出现 了“ 权 钱交易” 、 “ 行 贿 受贿 ” 已经成了一些 审批过程 中的“ 潜规则 ” 。质量监管行政许 可项 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 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 、 制约不 合理 、 运
《 经济 ̄} 2 0 1 3 年第 质 量 技术 监 督 行政 许可的实 施 现状 及完 善 对策
●徐 艳霞
摘 要 :文 章 通 过 对 我 国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许 可现 状 的研 究,以期 在理论和 实践 中充实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 方面的 内 容, 推 进 我 国 行政 执 法 的进 程 , 并 为 实施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许 可 的 质 监 机 关 更合 理 、 规 范地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 关键词 :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许 可 现 状 对 策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0 3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4 — 4 9 1 4 ( 2 0 1 3 ) 0 5 — 0 7 1 — 0 3 ( 二) 目前 我 国质 量 监 督行 政许 可制 度 存 在 的 问题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一、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1.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许可制度下,行政机关拥有对个人和机构进行许可的权力,这使得行政机关的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2.程序复杂繁琐: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通常比较复杂,包括许可申请、审批、颁发许可证等环节,这增加了申请者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也容易引发审批不透明和不合理的问题。

3.信息不对称:由于行政机关拥有对许可申请者进行审批的权力,而申请者通常对审批的标准和程序了解不足,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申请者很难预估审批结果和时间。

4.容易形成寻租空间:由于行政许可涉及到对市场准入的管控,容易形成寻租空间,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制度进行权钱交易,损害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5.行政处罚不规范:一些行政许可相关的处罚措施缺乏规范性和约束力,在执法中容易产生不当行为,导致不公平对待和独裁行政现象。

6.权力寻租:行政许可制度下,一些行政机关会滥用职权,将行政许可变成权力寻租的手段,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和社会公正。

二、立法构想为了解决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具体的立法构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权力分散和透明决策:通过立法明确行政许可的审批标准和程序,明确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责任范围,避免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现象的产生。

同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审批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2.简化审批程序:通过立法优化审批的环节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批效率。

3.信息公开和对等交换:通过立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审批标准和流程,增加申请者对审批的了解和参与度,促进信息对等,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4.建立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律责任:通过法律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和滥用职权进行严格约束和追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能随意滥用职权。

5.简化审批权限和扁平管理:通过立法明确行政许可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推动审批权限下放,减少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对审批的干预,推动行政审批的扁平化和减少。

行政许可便民原则实施现状及其完善策略

行政许可便民原则实施现状及其完善策略

行政许可便民原则实施现状及其完善策略作者:刘芳华来源:《中国民商》2021年第03期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里的便民原则,政府在转变政府职能时,致力于打造服务型政府时确立的一项立法原则。

同时也确立了便民制度的管辖及监督,其行政许可法中包含了合理合法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及权责统一等基本要求。

随着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政府的职能也随之改变,至此,文章将结合行政许可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进行分析,结合其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逐步完善集中许可权的实施,利用电子审批技术及责任机制的建立,进而保障便民原则能够有效的落实到实处。

关键词:行政审批;便民原则;行政许可;便民;审批行政许可作为依申请行政行为的代表,是行政机关中调控调节社会资源的前提。

随着行政秩序转向行政服务,使得行政许可也发生了改变,可以更加为行政相对人员体统便利,使得行政机关的服务职能,更好的发挥。

所以行政许可下的便民原则实施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根据《行政许可法》中第六条条例,明确指出“实施行政学科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与优质的服务”。

所以在实施便民原则是需要依照行政许可中的精简、统一及效能等原则进行形式,才能够较少不必要的程序及费用。

同时,可以从不同层次看出便民原则蕴含的意义。

而行政许可的实施是许可权的分散和集中、监督机关的许可组织形式及对人申请许可的审批等。

一、当前行政许可便民原则的制度(一)程序便民《行政许可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可以通过便利相对人为目的申请与受理。

也是为确保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做到程序式便民利民。

同时还规定了申请时间限制,从而加强许可单位提高许可效率,防止部分行政机关拖拉不决,增加行政成本。

在许可制度之中,因许可机关和其他部门之前拥有利益联结,所以常会出现非法定机关组织行使行政许可权的现象。

最后导致政府行政机关的形象比严重破坏,从而影响到政府的号召力和信用,使得申请人的申请成本及不便得到增加。

《行政许可法》提出修正意见及理由

《行政许可法》提出修正意见及理由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法律基础,实施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修正。

以下是我提出的修正意见及理由:一、简化审批程序现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程序繁琐,耗时长,影响了行政效率。

建议简化审批程序,特别是对于一些简单、常规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采取备案制或者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二、规范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目前《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规定过于模糊,容易导致行政许可的不确定性,影响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建议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避免行政裁量权过大,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制约《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制约措施不够完善,容易导致行政执法不规范和滥用职权。

建议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明确行政许可的相关程序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四、推行电子化办理当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办理方式仍然以纸质材料为主,不符合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建议推行电子化办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和便利性。

个人观点和理解《行政许可法》的修正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和制约,实现行政许可的便利化和智能化。

修正后的《行政许可法》也应该注重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充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回顾在本文中,我提出了针对现行《行政许可法》的修正意见及理由,包括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加强监督和制约、推行电子化办理等方面。

这些修正意见都是基于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出的,旨在完善法律制度,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我还共享了对修正后《行政许可法》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这一重要法律的关注和思考。

通过这篇文章的撰写,我对《行政许可法》的修正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且对修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行政许可改革力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成为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可以实现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管理、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目标,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行政权力下放问题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原本由中央或省级机构审批的行政许可权被下放到地方机构。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在行政许可事项上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但也可能出现行政权力过于分散、审核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改革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 监管不到位问题3. 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

由于地方政府在审批过程中可能会有更多的信息掌握,而申请人又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不当影响,甚至产生腐败现象。

4. 审批流程繁琐问题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由于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机构后,可能会出现审批流程繁琐的情况。

地方政府可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设计审批流程,导致申请人需要跑多个部门,增加了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5. 法治意识不强问题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地方政府可能由于缺乏法治意识,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由于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机构后,地方政府可能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和“为官不为”的现象。

二、对策措施1. 加强监管机制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该加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确保审批标准和程序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2.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应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申请人可以获得充分的信息,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让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化,避免申请人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不当影响。

3. 简化审批流程针对审批流程繁琐的问题,应该对审批流程进行简化,统一标准和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其意义。

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其意义。

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其意义。

摘要:一、引言二、我国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分析1.许可范围的界定2.许可范围的分类3.许可范围的特点三、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意义1.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2.保障民生权益3.促进经济发展4.维护社会秩序四、行政许可设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存在的问题2.改革措施3.完善行政许可设定的建议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行政许可作为我国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其设定范围及其意义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并探讨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分析1.许可范围的界定行政许可范围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职权过程中,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需要予以规范和保护的事项。

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事项。

2.许可范围的分类根据许可事项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我国行政许可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类:(1)一般许可:如企业设立、经营范围、资质认证等。

(2)特殊许可:如烟花爆竹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放射性物质使用等。

(3)核准: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等。

(4)登记: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3.许可范围的特点我国行政许可设定范围具有以下特点:(1)广泛性:涉及国家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建设等多个领域。

(2)层次性:根据事项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动态性:随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许可范围也会相应变动。

三、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意义1.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行政许可设定是依法治国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法治的权威和统一。

通过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2.保障民生权益行政许可设定关注民生领域,如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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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内容摘要】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主要问题是:一是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二是许可适用范围太广、部分许可设置不当、重复交叉设置;三是多头审批,重复许可严重;四是行政许可滥收费现象严重;五是自律监管缺乏机制;六是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不力。

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行政许可程序相关制度;二是减少许可审批项目,严格具体许可项目的确定;三是实施主体法定;四是明确规定许可收费;五是取消对许可证的年审制度;六是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引入竞争机制;七是对行政许可设定与实施监督。

【关键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完善措施行政许可制度是政府在如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方面,设计的一种法律制度和管理方式,指许可证的申请、核发、监督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大多数规定了行政许可,这对于加强行政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行政许可制度存在问题近年来,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经过了大量的改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难以适应公共行政改革的整体性要求。

具体来说,我国现行的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行政许可程序不健全行政许可程序健全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的命运。

但是,行政许可程序的不健全是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根本缺陷,它是我国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

我国行政许可程序存在着许多问题。

例如:一是行政许可处理的期限很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行政许可机关在处理行政许可时拖延时间,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

二是行政许可程序不公开,因此申请人就不知道许可机关的办事的程序,及办事的过程和结果。

三是许可程序缺乏公平机制,如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救济制度等等。

四是我国的许可审批程序僵化而且复杂,这也是各种许可审批的程序的共性:要求提供一些并非必要的材料、经过许多并非必要的关卡、耗费过多的时间。

这使相对人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毫无效率的行政程序中。

比较而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许可程序就较为灵活,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

例如,无论在美国哪一州,注册公司的程序都极为简单,只要出示必要的文件,缴纳几百美元的注册费(基本上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在州务卿那里登记,注册公司的程序就完成了。

《经济时报》曾刊登了这样一个事例:一位厂长,用了10多个月时间跑有关部门审批加盖了391个公章,事情仍未办成。

如此繁琐的程序,不仅加重了相对人的负担,而且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助长了官僚主义等现象的蔓延。

(二)许可适用范围太广、部分许可设置不当、重复交叉设置一是许可适用范围太广。

据统计,在我国,中央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许可、审批近850项,地方省市级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有500至1500项。

这样,在一些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许可审批项目最少在1300项左右,最多的省份超过2300项,这些项目分布在每一个行政管理领域。

如此多的管制窒息了社会成员的创造性和活力。

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许可之类的管制制度使用的范围较狭窄,通常主要用于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而很少用于对经济的管理。

即使用于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大多也与公众的生活与健康有关。

二是部分许可设置不当。

国家设立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某些社会事务或经济活动进行管制或规范,防止人们因自由从事有关事务或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保障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

然而,某些部门设置某些许可或审批的动机或目的并非出于管理需要,而是为了设卡收费,增加本单位收入。

这背离了国家建立行政许可或审批制度的初衷。

而西方发达国家建立政府管制仅仅是为了弥补市场本身的缺陷,而不是取代市场的作用,更不是出于财政的目的。

三是重复交叉设置。

由于行政机关职能交叉重叠普遍存在,同一事务多个机关都有管辖权,而管的方法就是设置许可或者审批。

这样,必然存在对类似事项重复交叉设置许可审批的现象。

重复设置许可不仅使生产经营者不堪重负,也增加行政成本。

(三)多头审批,重复许可严重老百姓要办成一件事,多个部门都规定需要办理许可证,如办一个旅馆,申请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办理治安许可、特种行业许可、消防许可、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因此,一进入店堂,人们时常会看见挂在墙壁上的一排执照。

同一部门的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行政许可权限冲突,上下级之间只有行政许可权大小的划分,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区别,导致对有利的事项大家都去管、都去批,使行政许可失去控制。

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要加强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但是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并没有遵循这个要求,该加强的地方没有加强,而不该加强的地方反而进行了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

例如,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方面,对计划生育虽然有审批指标,但是由于事后监管不严,超生的现象很多,而且新生婴儿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调,这极不利于我国人口的优生优育。

(四)行政许可滥收费现象严重各国对于许可费仅限于许可证工本费、手续费及必要的鉴定检查费用。

例如:英国的许可收费,一直在依据一个1889年的判例的原则,即市镇政府有权向被许可人收取合理费用,但这些费用以市镇对许可行业的必要管理为限,包括发放许可证费用,行政检查费等。

但是,在我国虽然对行政许可的收费情况有规定,但有些情况下,收费成为许可机关实施许可的主要条件,甚至是惟一条件,这使得许多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人因此取得了许可证照;而有的收费相当的高,使某些人望而却步,不敢申请。

但关于行政许可的收费情况有规定都是模糊不清的。

有一些审批的动机不纯。

现在有不少的行政许可的设定并不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是为了收取费用,满足部门利益,通过行政许可来为本部门的人员搞所谓的福利,这不仅违背了设置行政许可制度的初衷,也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从审批的运行来看,即使是为了公共利益设置的审批也由于审批中注重的是事前的审批而不重视事后的监管,难以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

例如,当前的很多小煤窑,有不少的地方只顾收费,而不顾管理,使得小煤窑泛滥成灾,不仅大量的浪费了国家的资源,而且事故不断,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五)自律监管缺乏机制《行政许可法》旨在建设有限政府,规范政府的许可行为,把公共权力行使缩小在最小的领域,把社会自治全最大化。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通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的可以不设立行政许可。

这就意味着原来实施行政许可的某些事项将由行政管理变为自律管理。

法律赋予这些组织履行与行政许可相近或相似的职能,但如何界定这些组织的权力范围以及依法规范他们的行为,这是法律的模糊地带,甚至是“空白”。

就目前我国的自律组织而言,不仅仅是自身建设没有形成规模,缺乏社会诚信,加之不完善的监督和救济制度,很容易形成行业依托和行业垄断。

(六)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不力在行政许可制度当中,行政许可机关为了有效的确保行政许可制度目的的实现,采取了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督的方法。

应该说事前许可和事后监督的地位应当是同等的,但是在实践中,行政主体往往重许可、轻监管,主要是因为法律没有对监管不力加以全面的约束。

例如,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滥发许可证、发证后疏于管理的现象增多。

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上看,仅限于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责任改正违法行为或恢复原状等形式,少对行政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怠于许可监管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多数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通过所谓年审制度来监管许可证的使用,绝大多数年审也是收费的。

而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年审制度。

对许可证使用的监控是通过平时的管理来实现的。

实际上,采用年审制度监督许可证的使用对绝大多数许可证来说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必要的。

年审最突出的负面作用是增加行政成本,降低相对人生产经营效率而提高其成本,从而最终削弱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针对我国行政许可与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按照世贸组织规则总的要求,借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的许可审批制度的改革提出如下措施:(—)完善行政许可程序相关制度程序是实体的保证。

“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程序的控制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在实体上不得不赋予行政机关很大的权力”⑥通过行政程序可以对权力形成监督和制约,与此同时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实现这一目的,就应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制度:1.听政制度。

听政制度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重大决定前,依法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结果等进行申辩和质证的程序制度。

它被奉为现代行政程序的核心,也是社会公众参与行政活动的重要形式。

对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根据许可事项的繁简实行繁简分流的程序设计,可以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政程序。

为保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对重要的行政许可要实行听政制度。

听政不仅应用于行政许可的实施中,而且可以用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过程中。

2.回避制度。

从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出发,行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与许可相对人没有任何直接的利害关系,否则,其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促使许可的结果向有利于某一方面的发展。

因此,凡与相对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或应相对人申请予以回避,避免因其参与而可能造成的偏见和不公正。

同时应明确规定,违反回避制度所作出的许可应作为可撤消、部分撤消、并可责令有关机关重新作出许可的依据。

3.公开制度。

首先,应确立行政公开制度。

在行政许可法中应该把公开办事制度作为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加以规定,行政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时限、限额、收费、结果等均应采用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向当事人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而未公开的,所作的行政许可决定无效,公开形式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依申请而提供相关信息、公告等。

4.期限制度。

时限与效率密切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的办结时限有助于确保行政效率,减少拖延,保护相对人的利益。

行政许可期限通常为三个月。

5.告知制度。

告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之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这也是一项有效的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措施。

公民因此有权知道对自己不利的行政决定的原因,作到心中明白,便于将来达到法定条件时再次申请获准许可,或者提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二)减少许可审批项目,严格具体许可项目的确定一是放松管制,减少许可审批项目。

尽管我国已经从整体上放弃了计划经济模式,但是计划经济的陈旧观念仍在支配着许多官员的行为。

他们仍旧习惯于管得多、管得深。

现在是进一步放松管制还经营者更多自由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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