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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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秦文杰

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各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报送监督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3.1 、所有文字材料所用纸张规格为A4(297mm×210mm)。

3.2、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3.3 、书写材料应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书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4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资料(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需用A4白纸托底。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

5、单位(子单位)工程、重要分部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

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

一、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

1、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施工试验等内容。

2、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3、施工检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二、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按照以上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分类,分别组卷,按照: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各检验批———隐蔽验收这种“倒树形”结构分层次进行整理,使资料整有条理性。

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及要求。

一、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按照表格要求,按工程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由施工单位填写,将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该表交监督站存档。

三、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文件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一)、图纸会审记录:

主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提出图纸问题,并形成记录,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认后,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二)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由于工程图纸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保证

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需要修改设计时,由原设计单位发出的改变原设计的文件。

设计变更可由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下达,并应由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三)工程洽商记录:

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并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和施工人员正确、规范、科学地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文件,是控制施工质量、安全、投资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

②、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③、施进度计划及各种资源需用量计划;

④、施工平面图;

⑤、主要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五、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书)是由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施工操作人员讲解、解释,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保证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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