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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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工程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选用、施工过程控制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安全性、经济性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管理职责,确保技术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技术管理。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与法规、标准、规范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八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气候环境、特殊构造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过程遵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前,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消除可能存在的施工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程序合法、透明。
第三章施工方案编制第十七条施工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85adf3f1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5b.png)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下称“规程”)旨在规范山西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及时准确归档、安全保存以及便于查询和使用。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地区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二、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 资料归档: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将各类施工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工程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整洁有序。
2. 资料保存:施工单位应为各类施工资料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或储物柜,并进行合理的编号和标识,以便于快速查找和归档。
3. 资料索引: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施工资料索引系统,确保各类施工资料可以方便地进行查询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施工资料分类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应按照工程名称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存储。
2. 合同及相关文件:包括工程合同、变更通知、索赔函等文件,应按照工程名称、合同类型等进行分类和编号,并设立专门的合同档案区域进行保存。
3. 技术文件:包括工程的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等,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技术分类进行归档,并设立专门的技术文件室进行保存。
4. 质量文件:包括质量检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检测日期进行归档,并设立专门的质量文件室进行保存。
5. 安全文件:包括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安全培训记录等文件,应按照工程部位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归档,并设立专门的安全文件室进行保存。
四、施工资料管理的具体措施1. 资料归档: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每一份施工资料都能够及时准确地归档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卷宗中。
2. 资料编号:施工单位应制定统一的资料编号规则,并将编号规则告知所有从业人员,确保资料编号的统一和准确性。
3. 资料标识:施工单位应为每个文件夹或卷宗设置清晰的标识,包括工程名称、施工部位、资料名称、存档日期等信息,以便于快速查找和归档。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4d068347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1a.png)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9d8ae30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e4.png)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工程验收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技术资料的领取、使用、存储和保管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障技术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第五条、设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同时要对技术资料的使用和传递进行管理。
第六条、施工部门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录入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质量检测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记录、归档和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和规范。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推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已制定完成,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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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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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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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规程一、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1、技术资料的定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并按归档要求,作为历史真实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图纸、表格、文字、照片、录像带等技术材料,2、技术资料的重要性:是施工过程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凭证,是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使用、维护、管理、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同时也为正确分析质量事故提供依据。
为此,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责任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在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要安排专人进行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完整、签证齐全、数据真实准确、编制符合要求。
3、编制整理要求:①、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②、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
③、施工技术资料不得涂改,伪造、不得丢失。
④、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
若手工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
资料用A4纸,幅面为297*210,小于A4纸的用A4纸粘贴;资料页边距设置:左2.4,右1.4,上1.5,下1.5-2,外框线比内框线稍微加粗,以增加美感。
⑤、每个单位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要整理三套资料,存公司档案室的必须为原件。
⑥、工程名称填写要注意:与合同文件一致,在合同文件确定目标时,要根据上报级别填区域及建设单位名称:如:工程定为鲁班奖,工程名称应注明省名,如山东省******工程工程定为泰山杯,工程名称应注明市名,如临沂市******工程⑦、应明确资料的签字权限,不准代签,一般情况下,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应集团总公司章,其他应盖符合相应权限授权的公章。
⑧、技术资料必须经分公司审查合格后报质量技术部,连同审查复查记录一起报到质量技术部,并有复查意见。
⑨、需经总公司盖章的资料,比如说:基础、主体、开竣工等应分公司技术科人员拿到质量技术部签,不再由技术员办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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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e6fab77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ed.png)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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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制,加强安全技术资料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一、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1.本《规程》所称的安全技术资料,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现的危险因素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后果的研究或者对防范安全事故的技术文件、技术信息、技术规范、技术资料,以及开展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决策、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消防设施、结构、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2)地质地貌,建设地点的地质灾害情况;(3)施工中有关机械、电气设备及可能产生危险的其他材料的使用;(4)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设计、预防措施;(5)实施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7)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8)施工现场应当报送的安全生产统计报表;(9)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检查记录。
二、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归档、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质:(1)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知识;(2)在施工现场有较长的实践经验;(3)能够做到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妥善管理安全技术资料。
三、安全技术资料搜集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搜集安全技术资料,并建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2.安全技术资料搜集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资料;同时还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安全技术资料应当定期核查更新,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害。
四、安全技术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技术资料分类归档,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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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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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文档一:一:前言1.1 引言1.2 目的和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2.1 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和发放2.2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织和归档2.3 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流程3.1 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流程3.2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流程3.3 施工技术资料查阅与调取流程四: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2 文件管理责任和权限4.3 归档责任和权限五:附件5.1 相关文件模板5.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相关表格范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6.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 建设工程: 指建筑物、构筑物、地下设施工程和其他工程- 国家标准: 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发布并实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 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 规范性文件: 对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保密: 保护国家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重要信息- 归档: 按照一定的规则将文件、资料等保存起来文档二:一:前言1.1 引言1.2 目的和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2.1 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发布2.2 施工技术资料的组织和归档2.3 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流程3.1 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流程3.2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流程3.3 施工技术资料查阅流程四: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和权限4.1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4.2 文件管理责任和权限4.3 归档责任和权限五:附件5.1 相关文件模板5.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相关表格范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6.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 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类似工程- 国家标准: 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制定发布并实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施工单位: 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其他相关名词注释- 规范性文件: 对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保密: 保护国家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重要信息- 归档: 按照一定的规则将文件、资料等保存起来。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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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一、编制目的及原则: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山东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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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一般规定6.1.1 施工资料主要包括: 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1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和竣工质量验收资料.6.1.2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6.1.3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6.1.4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6.1.6 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三套施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保存完整的一套.6.1.7 施工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6.2施工管理资料6.2.1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6.2.2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组织及监理审批等情况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检测计划及施工日志等.6.2.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并做出结论.6.2.4 单位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科学、合理地编制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6.2.5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其内容应真实.6.2.6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6.2.7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6.2.8 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应由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6.2.9 重点、难点、分部(分项) 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6.2.10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日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应用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工长组织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字.6.2.11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各方签字确认.6.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6.3.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施工测量、施工物资和施工记录资料. 6.3.2 施工测量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物位置、尺寸、标高和变形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各种测量成果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平面标高测量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及标高测量记录、变形观测记录等.6.3.8 施工物资资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 运输单等.6.3.9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均属质量证明文件.6.3.10 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等有关物资,须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有相应的认可文件.6.3.11 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商检证明、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6.3.12 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6.3.13 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2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工程结构有要求时);3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工程结构有要求时)4砂石碱活性试验报告(工程结构有要求时)6.3.14 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物资数量、型号和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填写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或设备开箱检验记录.6.3.15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物资进行复试或试验;规范、标准要求实行见证时,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6.3.16施工物资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查验并签字.6.3.17 施工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各种内部检查记录的统称.主要内容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施工记录、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构件吊装记录、预应力筋张拉记录等.6.3.18 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的,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宜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6.3.19 同一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同专业施工单位或者施工班组之间应进行工程交接检查并填写交接检查记录.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6.4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6.4.1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是指按照设计及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使用的各种检测及试验资料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土工、基桩性能、钢筋连接、埋件(植筋)拉拔、混凝土(砂浆)性能、施工工艺参数、饰面砖拉拔、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及水暖、机电系统运转测试报告或测试记录6.4.8 用于承重结构的后置埋件、化学植筋、膨胀螺栓等应有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拉拔试验报告;设计没有要求时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后错固技术规程》的要求.6.4.16 门窗子分部工程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试验报告.6.4.17 节能工程外墙保温板材与基层采用粘结或连接时应有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墙体保温砂浆应有强度试验报告.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6.4.18 幕墙面积大于3000m’或超过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6.4.28接地电阻测试主要包括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以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6.4.29 绝缘电阻测试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和动力、照明线路及其他必须遥测绝缘电阻的测试.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质量验收前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应分别按系统回路进行测试,不得遗漏6.4.30 电缆敷设或穿管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电缆通电前应进行交接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交接试验记录6.4.31 封闭、插接式母线组对前每段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封闭、插接式母线组对完成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完整的试验记录6.4.32 电气器具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 进行电气器具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接线情况、电气器具开关情况等.电气器具应全数进行通电安全检查6.4.33 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记录包括: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1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 小时,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 小时.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小时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6.5 工程过程验收资料6.5.1 过程验收资料指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的各种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6.5.2 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自检合格后,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确认.6.5.3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6.5.4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6.5.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加盖公章.6.6 竣工质量验收资料6.6.1 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是指工程竣工时必须具备的各种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内容有: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6.6.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安全和功能检测、主要功能抽查等.6.6.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等进行检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6.6.4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各单位应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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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资料分类与整理1.施工前资料准备-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有关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审查记录等一系列施工前资料。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过程的需要,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明确的档案目录,并编制资料索引。
2.施工中关键资料的管理-施工中,施工单位应重点管理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展等有关的资料,如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施工日志、安全记录表等。
-这些资料应及时归档,每日更新,并保持完整和准确。
3.施工后资料整理和归档-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关键资料进行整理,如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竣工图、施工工艺、监理意见等。
-将这些资料按照工程档案目录进行分类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以方便后期的查阅和使用。
三、资料的保存与保护1.电子化存储-施工单位应建立电子数据库,将重要资料进行电子化存储,并设置权限,保护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电子化存储的文件应进行分类存放,按照文件名和文件夹的命名规则,便于查找和使用。
2.纸质档案的管理-对于不适合电子化存储的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纸质档案的管理方式。
-档案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火、防潮的环境中,定期进行保养,防止损坏或遗失。
3.保密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涉密资料应进行保密处理,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和交接。
四、资料的利用与传递1.资料的利用-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并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提供给业主或监理单位查阅和使用。
-资料利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利用,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
2.资料的传递-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资料报送给相关部门,并做好资料交接手续。
-资料交接时应制作交接清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确保资料的传递完整和准确。
五、监督与检查1.施工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f2eab34a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48.png)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工作效率、优化资源利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二、资料分类与管理1. 技术标准与规范资料技术标准与规范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最基础的参考依据。
各种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工程性质、专业和施工阶段进行分类,建立专门的文件库进行管理。
同时,需考虑不同版本的更新情况,确保使用的是最新的标准与规范。
2. 施工方案与图纸施工方案与图纸是指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要求的重要资料。
应建立施工方案与图纸的编制、审批和传递流程,确保各阶段的施工方案与图纸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变更管理。
3. 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资料。
应建立健全的质量验收制度,并明确各项工作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同时,质量验收记录和报告应进行电子化管理,以便于检索和查询。
4. 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过程记录是对整个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内容。
建议采用现场巡检、摄影或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建立统一的格式和编号进行管理。
5. 设备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记录等。
建议对设备技术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确保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三、资料传递与存储1. 传递方式资料传递应采用书面或电子化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重要的技术资料,建议使用文件传递登记表进行跟踪记录。
2. 存储与备份建议建立专门的资料存储室,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同时,对于电子化资料,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储,并确保可独立存取和检索。
3. 保密措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涉及工程的机密信息,对于重要资料的保密应加以重视。
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资料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024版】资料管理规程
![【2024版】资料管理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4aca110a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4a.png)
资料管理规程一、编制施工资料参加人员及其资质要求1.1编制施工资料参加人员总包单位参加编制施工资料的人员1)项目经理:指总包施工单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专业技术负责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土建、水暖、电照等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4)专业工长:指总包施工单位的土建、水暖、电照等专业的专业工长。
5)质量检查员: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6)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土建、水暖、电照等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7)施工员: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施工员。
8)试验员: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的试验员。
9)施工班组长: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施工班组长。
10)取样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取样人。
11)初测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员以上技术人员。
12)复测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极其以上技术人员。
13)钎探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直接打钎人员。
14)记录人:指总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直接记录人。
上述1、2项管理人员由公司决定,其他人员由项目部负责任命,所有任命的人员必须有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资格证书。
签字必须是本人签字。
1.2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应负责汇集整理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资料。
实行总包的工程项目,由公司项目部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
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专业责任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1)指导、监督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工作;2)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审查;3)对工程竣工资料负全部责任;4)领导项目部方的工作;5)领导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项目总工程师1)负责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2)负责对工程材料、设备的选型;3)组织领导项目、图纸会审及工程设计修改、洽商变更工作;4)领导、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施工方案、方案技术交底。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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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进度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以下是一篇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范文,字数超过500字。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编制、审核、归档和查询工作,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提供有力保障。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技术资料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序进行。
2. 制度健全、流程清晰。
制定完善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技术资料管理的规范运行。
3. 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不断优化技术资料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4. 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齐全,及时进行归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三、管理内容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核、保管和使用。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质量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措施合理、有效。
4. 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包括施工日志、工序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安全巡查记录等,真实反映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情况。
5. 施工试验和检测数据:施工试验和检测数据是评价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取样、试验和检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工程变更和洽商:工程变更和洽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合规进行。
四、管理流程1. 编制:技术资料应由相关责任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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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规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省行政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省行政区域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管理 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0.3 检验 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4 见证取样 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0.5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验收 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2.0.9 组卷 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2.0.10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保存管理。
3 基本规定3.0.1 施工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3.0.2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容完整、签字齐全。
3.0.3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工程文件资料形成的全过程负总责。
3.0.4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审核应符合有关规定,签字并加盖相应的资格印章。
3.0.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其术要求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3.0.6 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
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3.0.7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8 施工资料应使用原件。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0.9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3.0.10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按照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
3.0.11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3.0.12 推广施工资料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 管理职责4.1 建设单位职责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
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
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4.1.3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4.1.4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按规定参与见证取样工作。
4.1.5 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办理移交事宜。
4.1.6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2.1 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4.2.2 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4.2.3 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
4.2.4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2.5 协助建设单位对竣工图进行审查。
4.2.6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3 监理单位职责4.3.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
4.3.2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4.3.3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
4.3.4 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4.3.5 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3.6 负责竣工图的核查工作。
4.4 施工单位职责4.4.1 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
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管理岗位责任制。
4.4.2 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围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4.4.3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4.4.4 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5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5.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
4.5.2 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实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纪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5.3 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5 分类编号5.1 分类5.1.1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GB/T50328),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和建筑设备安装两大类。
各类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详见附录A。
5.1.2 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确定。
5.2 编号5.2.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代号确定如下:1 建筑结构工程代号为鲁JJ2 桩基工程代号为鲁ZJ3 钢结构工程代号为鲁GG4 装饰装修工程代号为鲁ZX5 屋面工程代号为鲁WM6 给排水及供暖工程代号为鲁SN7 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为鲁TK8 建筑电气工程代号为鲁DQ9 建筑智能化工程代号为鲁ZN10 建筑节能工程代号为鲁JN11 电梯工程代号为鲁DT12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代号为鲁JG5.2.2 施工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 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空格和横线隔开。
如:鲁JJ 001—0001①②③①为工程代号。
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
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5.2.3 顺序号填写原则:1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 对同一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
5.2.4 无示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5.2.5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2.6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录。
5.2.7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依次编写;4 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容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 资料容和要求6.1 一般规定6.1.1 本规程所涉及的资料文件是指主要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完成的施工资料。
6.1.2 施工资料主要包括: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1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2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过程验收资料和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6.1.3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6.1.4 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由资料管理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管理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