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和组织中证件的管理,确保证件有效性和安全性而实施的一种规章制度。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个办法,包括管理对象、管理内容、管理程序和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证件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
这些组织都需要对自己的各种证件进行管理,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安全性和不丢失。
管理内容证件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内容:1.证件种类的确定:要确定需要进行管理的证件种类,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社保卡、工作证、学生证等各种证件。
2.证件领用和归还管理:对于企业和组织中需要领用证件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证件领用和归还管理,确保证件安全。
3.证件使用管理:要对证件的使用进行管理,包括证件使用的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方式等方面。
4.证件丢失和损坏管理:对于证件的丢失和损坏,要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挂失、补办等。
5.证件安全管理:对于企业和组织中的证件,要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包括防盗、防伪、防篡改等方面。
管理程序证件管理办法的各项管理程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证件登记:对于领用证件的人员进行登记,记录领用证件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2.证件审批:对于证件的领用要进行审批,确保领用人员符合领用该证件的条件。
3.证件领用:将领用的证件交给领用人员,并进行签收确认。
4.证件使用:领用人员要按照规定使用证件,不得私自借用或转借证件。
5.证件归还:领用人员在使用完证件后应当及时归还证件。
管理措施证件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制定证件管理细则:要制定明确详细的证件管理细则,包括证件的办理、使用、保管和归还等方面的规定。
2.建立证件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证件管理制度,包括领用、审批、归还和丢失补办等方面的规定。
3.加强人员培训:要加强领用证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证件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4.实施安全管理:要实施严格的证件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安全防范、保证证件处于合适的环境中等方面。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照管理,防范风险,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证照是指二级、三级及以下机构所使用的相关证件、执照等,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从外部取得的证件、执照。
第三条机构证照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保管、使用、年检、变更、注销、补办、报备、检查、监督等。
第四条机构证照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如下:(一)机构负责人为本机构证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证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保管、使用、报备、检查、监督等。
(三)机构相关专业部门和行政部门负责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补办等办理工作。
第二章证照的保管第五条除必须公开悬挂的证照外,二级机构及其本部所辖机构的其他证照原件由二级机构行政部门统一保管,三级及以下机构的其他证照原件由三级机构行政部门统一保管。
第六条证照保管责任人由机构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其指定一名正式内勤员工为证照保管人,所有证照均应签署《证照保管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报二级机构行政部门存档,一份由保管单位自存备查。
证照保管岗位为重要岗位,公司为该岗位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证照保管责任人或证照保管人如有变动,应重新签署《证照保管责任书》。
第八条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证照保管责任人或证照保管人如调离本岗位,必须先办理证照交接手续,在确认证照安全、无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九条证照遗失或者毁坏的,证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责成相关人员查找证照丢失或毁坏的原因,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向证照颁发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章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和补办等第十条机构证照的申请、年检、变更、注销和补办等手续的办理责任部门如下:(一)二级机构及其本部所辖机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相关手续统一由二级机构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机构的行政部门协助。
煤矿各类证件管理办法
煤矿各类证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各类证件管理,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严格做到人、证、岗位一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各类证件包括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岗位合格证、临时入井证、无轨胶轮车驾驶证及“三项岗位”人员(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负责以上证件具体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账管理并定期开展检查。
第二章证件申请办理第四条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上岗证申请办理条件:1、新入职人员须由部室、区队提出申请,按照入职流程相关规定,经安全监察部、党群工作部等部室审核通过,分管矿领导和安全副矿长批准,新入职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由矿统一制作并发放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
2、转岗人员,由转入部室、区队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领导批准,转岗人员参加转岗培训并考试合格,由矿统一制作并发放新岗位上岗证。
第五条岗位合格证办理条件:1、已办理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或“三项岗位”人员证件的经矿审批后,由公司教培中心核准发放。
2、转岗人员,取得新岗位上岗证后经矿审批报公司教培中心,参加公司教培中心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后发放新岗位岗位合格证。
第六条临时入井证申请办理条件:1、厂家等外来人员需临时入井的,由对接部室、区队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分管矿领导及安全副矿长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2、为加强临时入井证管理,办理临时入井证时每张交100元押金或押有效证件。
第七条无轨胶轮车驾驶证申请办理条件:1、部室、区队提出申请,由准备队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准备队技术主管、队长审核通过,安全监察部同意,经安全副矿长批准办理矿内临时驾驶证。
2、已办理矿内临时驾驶证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安全监察部按照实际情况分批安排人员参加朔州市煤炭安全培训中心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
第八条三项岗位人员证件申请办理条件:部室、区队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取证申请,经矿安全监察部及地方培训机构审核通过后参加相应取证培训,证件由矿安全监察部统一管理。
证照管理办法
证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管理,规范使用程序,维护证照的权威性和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其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证照是指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相关业务资质证及各下属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等。
以上证照使用均纳入公司证照管理规范。
第二章证照保管第四条公司证照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五条证照保管人员必须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各部门使用证照必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证,不得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用证。
第六条证照因公外出使用,必须在OA上经总经理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
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借用证照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
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避免影响公司信誉及造成经济损失。
对有关责任人员应按公司规章制度做出处理。
第八条公司证照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复印、扫描、拍照、外借。
第九条证照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照都应有清单和目录并报综合行政部备案,确保证照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证照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第十条证照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而调动岗位时,应填写交接登记表,移交人和接管人在与证件清单核对数目后,二人均在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章证照借阅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在OA上填写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主管部门领导以及相应审批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证照负责人处办理相应手续。
该主管部门及审批领导如不在公司,可由其授权的其它负责人办理审批业务,但办理时,必须电话请示其同意。
公司有效证件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荣誉、证书、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件类使用的行为,便于对外经营和各项业务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种有效证件的管理,有效规避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管理处、项目部。
第一条公司的证照管理本着“及时办理、及时年检、统一保管"原则,保证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室门对所有证照原件实行统一保管,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保证证件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二章证件及其他的类型第三条证件的种类和名称:一、公司主要经营证件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3、社保登记证4、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
5、公司介绍信二、公司主要荣誉证书三、个人荣誉证书及岗位证书第一章证照的使用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将证照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载明事项,经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核、经理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未经公司经理室批准批准,各证照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其保管的证照交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第十一条使用证照复印件的,保管人必须在证照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证照复印件的有效期。
第二章证照的检验、续期和变更第十二条证照的检验、续期,应当由证照保管部门依照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第十三条证照的变更,应有证照保管部门依据公司的相关决议,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第三章责任第十四条:证照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证照,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裁办公室或证照保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证照,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违纪当事人予以赔偿,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惩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公司新获得的证照和证书,办理部门或接收部门须及时携带原件在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运营管理部对复印件、扫描件进行备案。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相应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员工相应证件管理是指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 4类人员应有的注册类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证,建筑岗位证、技术职称证、特种作业证、技术工人的职业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考试、取证、注册、使用、换证、撤证、继续教育、转出等事项。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综合办公室是员工证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取证和注册、继续教育、证照转入转出的办理与保管,以及证件津贴造表、证件台账的建立与维护等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负责证照的合理有效使用和在押证件的统计,负责投标时持证人员到场的组织及费用发放;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证件更换及竣工后证照的及时撤回。
(三)项目部负责项目部临时外聘、劳务分包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查、保管与维护。
(四)工程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部持证上岗、人证合一情况。
(五)财务部负责发放、收取证件相关费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有限公司第二章考试及取证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取证,同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持证人员。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应定期收集、整理、发布相关考试、稀缺证件与专业等信息。
公司员工自行报名、缴费、参加考试。
第七条考证相关规定(一)注册类建造师证件必须持证人群:项目经理 (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件)。
(二)中级职称证件必须持证人群:机关部门经理、项目部副经理级别 (含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装经理、商务经理等)。
(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三类人员证件)必须持证人群:公司对应高管必须持有 A 证;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件人员必须同时持有B类证件;安全员、主施工员及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工程部经理必须持有安全C证。
(四)特种作业证必须持证人群:机管员、电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施工升降司机、架子工、电焊工 (含外聘特殊工种人员)。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的证件管理行为,确保证件管理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的保密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证件管理行为。
第三条证件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确保证件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证件管理机构或明确管理人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证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保障证件的安全,防止遗失、泄露或被盗用。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证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证件管理水平和资质。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证件管理制度,明确证件的种类、管理程序、流转路径、使用范围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二章证件的种类和管理程序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制定证件的种类,并对证件进行编码、登记和存档。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证件的管理需要,制定证件的领用、使用、报废等管理程序。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在领用证件时,应当通过审核程序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方可领用。
第十一条证件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改动、伪造或盗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证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证件的报废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后应当及时加盖“作废”字样,并进行彻底破坏。
第三章证件的流转和使用第十四条证件的流转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当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证件借用制度,借用人应当提供相关证件以示明身份。
第十六条证件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使用,严禁私自乱用或出借。
第十七条证件应当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或超期的证件。
第十八条证件的丢失或遗失应当及时报告证件管理机构,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发或挂失。
第四章保密和安全保障第十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制度,严格保护证件信息的保密性和机密性。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加强企业内部证件管理,规范证件使用流程,本公司制定了以下证件管理办法。
二、证件种类及申领程序1.工作证申领程序新员工入职后,需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描述具体岗位、所在部门、工作责任以及常用设备的申请表1份。
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后,发放工作证1张。
使用规定工作证系个人有效证件,仅限在公司内使用,不得外借、转让、转借或借用他人使用。
若遗失或被盗,则需立即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失。
如证件遗失时未及时报失,造成的后果由工作证持有人承担。
申领程序•申请人填写《门禁卡申请表》;•与公司保安部门联系;•安排领取门禁卡。
使用规定门禁卡为公司用户的身份识别和门禁管理的重要工具,需妥善保管。
在门禁使用中如有发现异样情况,应立即向保安部门汇报和联系,禁止私自尝试破解门禁。
门禁卡不能随意携带到外部,禁止将门禁卡交给无关人员。
禁止私自调节门禁设备,任何问题需及时汇报和反馈。
3.车辆证申领程序•车主向公司物业管理人员提交车辆证申请表、驾驶证复印件和行车证复印件;•物业管理人员审核后发放车辆证。
车辆证是通行凭证,仅限本公司员工车辆通行使用。
如更换车辆,则须将旧车辆证交还公司,并重新申领新的证件。
车辆证需归还时,请向物业管理人员办理。
三、证件有效期及更换1. 有效期各类证件的有效期由公司规定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更换流程证件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向对应部门办理证件的更换手续。
基于安全原则,证件到期或者发生更换时,应及时归还旧证件并领取新证件。
四、制度违规处理公司禁止任何人擅自出租或转让公司证件。
对于证件管理不当、转借、私自更改和造假等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公司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五、结语本证件管理办法作为公司的有关规定,是管理公司证件使用的重要文件。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不得违规使用,确保公司证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证件管理办法责任书
证件管理办法责任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证件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责任书,明确证件管理的职责、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适用范围本责任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负责证件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
三、证件定义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资质证书、员工身份证明等。
四、证件管理职责1. 证件管理部门负责证件的保管、使用、更新和注销等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员工了解并遵守证件管理规定。
3.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并在需要时配合证件管理部门的工作。
五、证件管理流程1. 证件的申请、领取、使用、归还等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
2. 证件的更新或注销应及时办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特殊证件的使用应经过审批,确保合规性。
六、证件保管1. 证件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的环境中。
2. 重要证件应使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设备保管。
3. 定期对证件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状态的准确性。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2. 造成证件丢失、损坏或滥用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于因证件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附则1. 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责任书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九、签字本责任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盖章:注:本责任书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各种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各种证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保证公司证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特定证照的管理和使用等有详细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制度,负责员工证照管理工作,确保证照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公司财产和发票的管理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在使用证照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使用证照进行监督,违反规定的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七条公司领导要认真做好证照管理工作,确保证照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证照的种类第八条公司证照分为三类:行政证照、业务证照和个人证照。
第九条行政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财务章等。
第十条业务证照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证书、物流许可证等。
第十一条个人证照包括: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等。
第三章证照的领用和管理第十二条证照的领用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领用前必须经过审批。
第十三条领用证照的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
第十四条证照的管理应当定期检查,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证照的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补办。
第十六条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十七条证照的变更、补办需要审批,不得私自处理。
第四章证照的归档和销毁第十八条证照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规范,确保文件整齐有序。
第十九条证照的归档可以采用电子化或者实体存档,保证证照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证照的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规定的销毁程序。
第二十一条已经销毁的证照要做好相关记录工作,确保证照的安全性。
第五章证照的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二条证照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三条证照的监督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规使用证照的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违头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证件管理,有效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证件管理。
三、证件种类及管理要求1. 工作证件公司员工必须携带公司颁发的工作证件,在工作场所的明显位置佩戴。
临时工作人员、实习生等也需领取临时工作证件,并按时归还。
2. 个人联系件所有员工必须携带有效的个人联系件,以备需要时出示。
外来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需将个人联系件交由公司保管。
3. 其他特殊证件涉密人员如保密协议等特殊人员,需交由专门机构保管其特殊证件。
四、证件的颁发与归还1. 颁发公司将根据员工职务、身份等情况,颁发不同类别的工作证件。
外来人员须经审核后,颁发临时工作证件或特定身份识别证件。
2. 归还公司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当日将公司颁发的工作证件归还。
外来人员在离开公司时,也必须归还所领取的临时工作证件。
五、证件丢失与补办1. 丢失一旦发现证件丢失,员工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尽快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
2. 补办员工可向人事部门申请重新领取证件,避免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
六、违规处理1. 蓄意遗失证件对蓄意遗失证件的员工,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 擅自转借证件禁止员工擅自将证件转借给他人使用,发现将按公司规定处理。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者,公司将依规定给予处罚。
以上为证件管理办法,若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证件管理制度
证件管理制度证件管理制度(精选4篇)证件管理制度篇11、安保部负责证件的管理、建档。
2、安保部人员负责证件的发放。
3、《出入证》办理程序:⑴安保部在施工单位签订《装修申请表》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入证》。
⑵办理《出入证》时需携带办证人员的l张照片贴在证件上;《身份证》、特殊工种(电工等)证书复印件,核实后可为其办理《出入证》。
4、《施工动火证》办理程序:⑴安保主管接到施工单位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具体操作人的申请后,办证人员需详细询问具体作业内容、时间、地点、检查操作人员具有劳动局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行业操作证。
⑵安保人员现场核实有无消防器材,防火措施及火灾隐患,合格后通知安保部。
⑶安保部填写《施工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看火的安保人员。
⑷看火安保人员对动火全过程进行监控,有情况及时报告。
⑸看火安保人员直至动火完毕后方可撤离。
5、《物品出门条》办理程序:常住客户及施工队《物品出门条》由安保部参照《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执行。
证件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车辆的证照管理,保障安全正常营运,营运车辆必须证照齐全,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好所持各种证照,并作如下规定:1、凡因违章罚款,一律由司机自己承担。
2、不接受有关部门检查,拒付违章罚款,证件、车辆被扣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承担。
3、证照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等,重新补办证照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4、由公司统一办理证件,逾期不办理者,由个人承担损失和费用。
证件管理制度篇3为了强化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证件管理制度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证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及结业证等)。
2.证件申办及年审: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3.证件管理:各分公司、场营业执照由各基层单位管理,并上墙亮证经营。
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上墙亮证经营。
公司证件证书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证书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证件与证书的申请、使用、保管及作废等管理活动,确保公司证件和证书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二、管理原则公司证件证书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高效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实行专人管理和定期审计。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1. 设立专门的证件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证件证书。
2. 制定详细的证件管理流程,包括证件的申请、审批、领取、归还、更新和作废等。
3. 定期对公司证件证书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和状态与企业实际需求相符。
4. 对违规使用或丢失证件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四、证件申请与领取1. 员工需使用证件时,必须填写申请表,并由直接主管审批。
2. 证件管理部门在核实申请人资格后,方可发放证件,并记录领用情况。
3. 特殊证件的使用需经过更高级别的审批程序。
五、证件使用与保管1. 员工在使用公司证件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2. 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 证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至证件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4. 对于电子证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其安全。
六、证件更新与作废1. 证件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证件有效期,提前办理续期或更换手续。
2. 如遇证件遗失或损坏无法使用时,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3. 作废旧证件应及时收回,并进行登记备案。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证件管理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2. 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宣传证件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全员的责任感。
八、监督与考核1. 建立证件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进行抽查。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将证件管理情况纳入个人和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由证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证件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组织内的证件使用和管理流程,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证件涉及个人身份信息和敏感数据,必须妥善保护和管理,避免泄露和滥用。
二、证件种类本文档所指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联系- 驾驶证- 护照- 工作证- 社保卡- 信用卡三、证件使用规范- 组织内部人员必须正确使用自己的证件,并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出示或提供给需要的人员和系统。
- 不得将自己的证件交由他人使用,防止身份冒用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 在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挂失手续。
- 临时联系件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必要时需要上级主管批准。
四、证件存储和保管- 证件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破损或被盗。
- 建议将证件存储在有锁的抽屉或安全柜中,并确保授权人员才能获得访问权限。
- 不得将证件长时间暴露在阳光直射或高温潮湿的环境下,以免影响证件的质量和效力。
- 证件的复印件应妥善保存,避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复制和使用。
五、证件信息更新- 个人证件信息有任何变更,应及时更新相关部门或系统中的记录。
- 姓名、地质、等重要信息的更新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验证后更新。
- 更新后的证件信息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相关人员和系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问题。
六、证件报废和销毁- 证件过期后应及时报废,防止被他人冒用和滥用。
- 报废的证件必须进行安全销毁,以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 销毁证件的方法可以包括物理破坏、碎纸机处理或专业的安全销毁服务等。
七、安全意识培训- 组织应定期开展有关证件管理和安全意识的培训,以提高员工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和意识。
-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件的使用规范、证件信息的保护方法、防范身份冒用的措施等。
- 培训可以采用在线培训、内部培训或外部培训等形式进行。
八、违规处理- 发现证件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报告。
- 违规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离工作岗位、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措施。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3篇)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证件的管理,保护员工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证件类型第二条公司员工主要持有以下类型的证件:1. 身份证:作为员工的身份证明,必须每位员工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入公司的电子档案系统。
2. 工作证:作为员工的工作证明,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发放工作证,员工需妥善保管,丢失时需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按要求申领新的工作证。
第三章证件管理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证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 员工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将加入公司的电子档案系统,确保信息安全。
2. 公司将对员工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员工乃公司的合法员工。
3. 公司将建立工作证的管理数据库和系统,对员工工作证的使用和申领进行管理。
4. 员工需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将工作证交给他人使用,如发生工作证丢失的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按要求申领新的工作证。
5. 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还给公司,公司将注销该员工的工作证。
第四章证件的使用第四条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合法、合规地使用相关的证件,包括以下方面:1. 员工必须随身携带工作证,并出示给需要确认其身份的人员。
2. 员工不得将工作证交给他人使用,不得冒用他人的工作证,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
3. 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人员展示证件,以证明其合法身份和行使职权的权限。
第五章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司将制定并执行员工证件的管理办法,包括以下方面: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证件进行核查,确保证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 公司将建立定期更新员工证件材料的制度,确保员工证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公司将对员工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不当使用或违规使用证件的情况,将依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4. 员工证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保障员工证件的安全和完整性,如有发现不当操作或失职情况,将依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证件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证件种类根据使用范围和用途的不同,证件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节联系联系是公民的联系明,用于证明公民身份、居住地、籍贯等信息。
第二节护照护照是公民出国(境)的证件,用于证明公民的国籍和身份。
第三节驾驶证驾驶证是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凭证,用于证明驾驶员的资格。
第四节学生证学生证是学生学习的凭证,用于证明学生的学籍和身份。
第五节工作证工作证是职工参加工作的凭证,用于证明职工的身份和单位。
第三章证件的申请和办理第一节联系的申请和办理申请公民联系的条件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固定住所、无伊地知悉身份等。
第二节护照的申请和办理申请办理护照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第三节驾驶证的申请和办理申请办理驾驶证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应考试合格。
第四节学生证的申请和办理学生证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节工作证的申请和办理工作证由单位统一发放,职工需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证件的使用和保管第一节证件的使用证件在使用时,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并确保有效期内。
第二节证件的保管证件的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件,防止遗失、损毁或被他人冒用。
第三节证件的挂失和补办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挂失,并按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第五章证件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第一节监督有关部门应对证件的申请、办理、使用和保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节处罚对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或修改,另行发布。
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证件是指执法人员依法出具的证明其身份和行使职权的证件,包括行政执法凭证、执法记录仪、挪移执法设备等。
第三条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公开、便民、服务的原则,保护行政执法权威、维护当事人与社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行政执法凭证第四条行政执法凭证是执法人员依法出具的证明其身份、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专用凭证。
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凭证,并在执法过程中出示。
第五条行政执法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徽或者江苏省地方标志;(二)行政执法机关名称;(三)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和证件编号;(四)有效期限;(五)安全防伪标志。
第六条行政执法凭证应当制成惯用的硬质卡片式,大小与银行卡相同。
上海银行母卡芯片、公安部门集成电路芯片、读写器和打印机等设备进行制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凭证应当在行政执法机关制作、管理,由执法人员配发、保管、携带,不得私自更改、涂改、转让或者出借。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做好行政执法凭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行政执法凭证的真实、准确、安全和有效。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凭证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发、领用、保管、使用、注销和认定。
(二)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凭证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执法人员正确有效地使用行政执法凭证。
(三)加强行政执法凭证的安全保障,科学制定保密措施,严格落实保密责任,防止行政执法凭证遗失、丢失、被盗、伪造、篡改等情况发生。
(四)及时对行政执法凭证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行政执法凭证的使用范围应当与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范围相匹配。
执法人员只能在承担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出示、使用行政执法凭证。
证件管理办法
证件管理办法1. 介绍证件管理办法是指在管理证件方面的相关指导原则和具体操作规定。
证件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规范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证件的安全和真实性。
本文将介绍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证件的分类、证件的申请与办理、证件的使用与管理、证件的注销与换领等方面的规定。
2. 证件的分类根据用途和形式不同,证件可以分为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工作证等多种类型。
这些证件的申请、使用和管理都有各自的专门规定。
在申请证件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查和审核。
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证件的申请与办理申请人在申请证件时,应根据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和提供真实信息。
申请人必须确保自己已达到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持有相应的证件或材料。
在办理证件过程中,要确保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审查和审核程序要依据相关计划和流程进行。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或吊销已发放的证件,并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4. 证件的使用与管理证件的使用与管理包括证件的保存、保管、使用和查询等方面的规定。
持证人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以避免遗失或者被他人盗用。
在使用证件时,应保证其实现的功能和范围与证件所规定的一致。
同时,在涉及到重要事务的时候,需要在保证证件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安全认证和审核等程序。
证件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证件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持,确保证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5. 证件的注销与换领证件的注销是指将失去作用的证件予以无效处理,防止证件获得者和他人以该证件进行非法活动。
证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证件的注销制度、程序和技术支持,确保证件注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证件的换领是指证件需要进行更新、替换、更改或者补发等操作时,需要进行的手续。
证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对办理换领证件的申请进行依法审查和审核,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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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桂建集团**字〔2017〕106号集团**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证件管理办法(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提高证件使用效率,调动职工取证的积极性,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提供证件支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注册在本公司,且能服从本公司调配的各类证件,包括执业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继续教育证、诚信卡等。
第二章证件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实行职工证件统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管理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分公司自行管理本单位的其他证件(一级建造师证及其配套证件除外,下同)。
公司职工有义务为公司考取各类证件。
第四条公司劳资管理处和分公司及时更新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各自负责的持证总名册信息,做好相应证件的报考、注册、变更、培训、年审等相关工作。
若需使用企业锁办理的证件业务,则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办理(分公司不及时更新完善持证总名册信息的证件不纳入统一办理的范围)。
第五条针对持证总名册中即将到期的证件,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做好证件年审工作,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因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原因导致证件失效的,由持证人员或用证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聘用期间,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将证件原件(证件信息)挂至外单位或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未将证件所属单位变更到公司,在公司下发通知书的7天内,仍未将证件信息从外单位网上系统删除或未将变更材料交至公司的,公司不负责其证件的培训、年审等工作,取消或收回个人证件奖励、持证津贴、项目津贴,处以2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证件管理流程第七条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调配一级建造师证;分公司自行使用本单位的其他证件,若需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则由分公司之间自行调配。
第八条因备案、投标、报建、报监等工作需要使用一级建造师证,以及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用证单位参照借证流程(见附件2)填写《广西**证件使用审批表》(见附件3)。
其中使用一级建造师证的经用证单位、证件所属单位、公司经营处、公司劳资管理处、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借证手续;使用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的经用证单位、证件所属单位审批同意后,即可办理借证手续。
第九条用证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所借证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及时向借出单位提交《广西建*证件使用审批表》(见附件3),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条用证单位所借证件未经借出单位许可,不得转借给其他分公司,更不允许转借给外单位。
一经发现,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用证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证件借用期间,用证单位应妥善保管所借证件,一旦出现证件过期、污损或遗失等问题,用证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支付重新考证或补办证件的所有费用,并对重新考证人员给予2000元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因中标后证件被锁定,或报监时需要押证的,用证单位应当做好证件跟踪工作,凡是证件符合解锁/退证条件的,用证单位应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证件解锁/退证手续,并将证件归还至借出单位。
如证件办理解锁/退证手续后,用证单位未及时将证件归还至借出单位的,借出单位将在证件解锁/退证日期的5天后,收取用证单位的证件占用费100元/天/本(套)。
第十三条除了押证之外的其他借证目的,用证单位应在相应的借证截止日期前归还所借证件,如不能按时归还证件的,借出单位将在借证截止日期的第二天起,收取用证单位的证件占用费50元/天/本(套)。
第十四条凡是用证单位使用一级建造师证,以及本单位之外的其他证件的,用证单位须在证件解锁/退证时间的5天内,将解锁/退证承诺书(见附件4)交至借出单位。
若用证单位瞒报证件使用情况,且逾期未将解锁/退证承诺书交至借出单位,导致其他用证单位无法使用该证或出现废标等情况的,一切损失由该用证单位承担。
第四章证件费用及津贴第十五条凡是持证人员拥有配套可使用一级建造师证、配套可使用安全员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法律资格证的,由证件所属单位向本单位的以上持证人员发放持证津贴,从证件配套可使用当月起,按月单独制表发放,不列入工资发放总额,持证津贴标准为:配套可使用一级建造师证1000元/月,每新增一项专业增加500元/月,配套可使用安全员证100元/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500元/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200元/月,法律资格证A类500元/月、C类300元/月,证件所属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自行调整津贴标准。
如持证人员同时拥有配套可使用一级建造师证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持证人员的持证津贴。
第十六条凡是用证单位使用证件在任一工程项目的,含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取样员证、造价员证、材料员证、机械员证、测量员证、资料员证、劳务员证、劳资员证,用证单位应支付持证人员相应的项目津贴。
以“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确定项目津贴发放时间及工程项目个数,在工程项目中标(招标项目)/报监(议标项目)后的5天内,如实填报项目津贴表,以月份为单位制表,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项目津贴表交至公司劳资管理处。
公司劳资管理处依据用证单位提交的项目津贴表,按季度编制收款通知书和项目津贴总表。
公司财务资产处依据收款通知书向用证单位收取项目津贴款,依据项目津贴总表向持证人员发放项目津贴。
第十七条项目津贴从证件所用工程项目中标/报监之月算起,到证件所用工程项目解锁/退证或竣工验收之月为止(具体发放截止时间以解锁/退证、竣工验收的最后一个时间为准),按季度发放。
如中标/报监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解锁/退证或竣工验收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的,按一个月计算,中标/报监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解锁/退证或竣工验收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的,按半个月计算。
若工程项目无中标/报监时间,实际又已开工的,项目津贴按实际开工时间算起。
第十八条项目津贴标准为一级建造师证2000元/月;二级建造师证800元/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400元/月;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质检员证)、造价员证200元/月;施工员证、取样员证、材料员证、机械员证、测量员证、资料员证、劳务员证、劳资员证50元/月。
如以上证件同时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时,按上述标准累加持证人员的项目津贴。
第十九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变更一级建造师证的,用证单位应在变更当月给予变更前的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最后一次项目津贴4000元,列入当月填报的项目津贴表,变更的下个月起给予变更后的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2000元/月项目津贴。
除了一级建造师证外,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有变更证件的,用证单位应在变更当月给予变更前的证件最后一次项目津贴,变更的下个月起给予变更后的证件发放项目津贴,按上述项目津贴标准支付。
第二十条凡是用证单位使用本单位之外的证件在任一工程项目的,含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取样员证、造价员证、材料员证、机械员证、测量员证、资料员证、劳务员证、劳资员证,用证单位应支付证件所属单位相应的证件使用费。
以“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确定项目津贴发放时间及工程项目个数,在工程项目中标(招标项目)/报监(议标项目)后的5天内,如实填报证件使用费报表,以月份为单位制表,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证件使用费报表交至公司劳资管理处。
公司劳资管理处依据用证单位提交的证件使用费报表,按季度编制收款通知书和证件使用费总表。
公司财务资产处依据收款通知书向用证单位收取证件使用费,依据证件使用费总表向证件所属单位划拨证件使用费。
第二十一条证件使用费从证件所用工程项目中标/报监之月算起,到证件所用工程项目解锁/退证之月为止,按季度发放。
如中标/报监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解锁/退证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的,按一个月计算,中标/报监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解锁/退证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的,按半个月计算。
若工程项目无中标/报监时间,实际又已开工的,证件使用费按实际开工时间算起。
第二十二条证件使用费标准为一级建造师证5000元/月;二级建造师证1800元/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200元/月;质量员证(质检员证)、造价员证100元/月;施工员证、取样员证、材料员证、机械员证、测量员证、资料员证、劳务员证、劳资员证50元/月。
如以上证件同时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时,按上述标准累加证件所属单位的证件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变更证件的,若变更后使用本单位的证件,则无需支付证件使用费,若变更后仍使用其他单位的证件,则将证件使用费转付给新的证件所属单位,从变更的下一个月起,按上述证件使用费标准支付。
第二十四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因持证人员原因停工的,用证单位继续发放持证人员的项目津贴,直至用证单位办理退证/解锁手续。
第二十五条持证人员领取项目津贴后,应积极配合相应的证件培训、年审,以及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检查等工作,配合检查产生的差旅费、出场费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差旅费不得低于往返地之间的最低标准,实际费用由项目部与持证人员商定。
出场费则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支付给持证人员一定的出场费。
若持证人员领取项目津贴后,不积极配合证件培训、年审,以及现场管理、检查等工作,则停止发放相应的项目津贴。
第二十六条公司所有证件的报考费、培训费、换证(章)费等费用,均由证件所属单位承担。
其中公司劳资管理处牵头、分公司组织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劳资管理处统一交费后再托收各分公司相应的费用;分公司自行组织的培训费用,则由分公司自行支付。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工因公出差参加考前培训、取证考试、继续教育培训等产生的差旅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均由证件所属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证件奖励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工在合同聘用期间考取以下证书,且证书注册为公司所用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证件所属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另行奖励),以证件配套可使用时间确定奖励标准和奖励时间,凭发票报销相关费用,奖励、报销标准如下:(一)取得第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且配备B证的奖励5万元,其后又考取增项专业一级建造师证的奖励2万元/项;(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之外的其他二级建造师证,且配备B证的奖励2000元/项;(三)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奖励2万元;(四)上述(一)至(三)条涉及证件的报考费、考务费、到指定地点考试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住宿标准为不超过150元/天),凭发票由证件所属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