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全过程考核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部考核管理办法
2016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职能部室、所属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实现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三大目标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指项目部在单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相关单项工程经营效果的考核执行《分公司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的执行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均按照本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管理。
第三章考核组织及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由安监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完成。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自己的指导、监督、检查职能,为项目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情况真实反映出来,并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足。
第四章职能部室的监督考核职责
第七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情况、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期进度、资料管理等。
第八条:施工组织情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考核。通过对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队伍选择、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排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查找工程项目进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保证项目部工期进度安排能够实现业主目标。
第十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工程技术部应监督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进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考核。质量部应及时深入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监督项目部质检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按时进行公司级的质量检验,保证项目质量目标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质量部监督检查项目部做好工程移交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
第十二条: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考核。安监部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过程监控,监督项目部安监人员的到位情况和工作状态,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施工的安全运行。特别是带电站扩建、架构组立、线路切改、重大跨越等施工重要工序,安监人员应及时到位,履行应尽的职责,保证工程项目实现公司的环境及职业
健康安全目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并监督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资料管理是由项目部各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当认真对待资料管理工作,及时填写整理,保持资料与工程进度的同步。专职资料员应严格履行收集、归档和整理职责,督促各相关人员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项目经理应对资料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项目部资料真实有效。公司职能部室应按照对应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将相关人员的岗位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在进行岗位评优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公司职能部室对项目部的各项检查考核也是对项目经理及其团队综合管理能力的考核,在工程结束后要对项目经理和项目部成员做出施工管理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章工程处与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所属各工程处是公司完成年度施工任务的执行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部拥有决策权,同时也有指导和协调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的责任。工程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项目部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为项目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处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各项目部的实施情况和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确保项目部各项工作可控、在控。
第十六条:项目部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施工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工程目标的实现。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本职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
第十七条:工程处和项目部必须把施工过程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抓好抓细,为把工程项目打造成精品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各职能部室在日常巡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检查结果,将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形成书面资料向主管经理汇报。
第十九条:公司对各项目部的日常检查结果由主管经理在公司每季度安委会上予以通报,并由相关部门在公司上发布。对好的项目部及主要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差的项目部及主要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在总结每季度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每年度根据项目部管理成绩进行一次项目经理评价。评定形式为会议评定,参加人员为分公司领导、职能部室相关人员。
第二十一条:采取滚动模式对项目经理进行评价。在每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后,按照新的评价结果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项目部进行的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按照各职能部门综合测评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项目经理评价与之相对应。
1、优秀项目部
满足以下各项条款则评价为优秀项目部: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在90分以上;
☆为公司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2、合格项目部
满足以下各项条款则评价为合格项目部: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各方面完成业主合同要求;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在70~89分;
☆为公司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3、不合格项目部
符合以下各项条款之一则评价为不合格项目部: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发生重伤1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项目部管理不当造成110KV及以上线路跳闸事故的;
☆因管理不善, 项目部在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未完成业主合同要求的;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送变电公司企业声誉的;
☆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管理成绩评定考核各部门评分均低于70分。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见后附职能部室检查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工程处在下一年度的项目经理的使用上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在满足工程处总体安排的前提下,优秀项目经理有挑选工程和保持团队稳定的优先权;其次由合格项目经理挑选;不合格项目经理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