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2013年春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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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

●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拟定

的合营企业合同的要点如下:

(1)注册资本总额1000万镑,中方出资400万镑,英方出资600万镑;

(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

(3)合营企业董事长只能由英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4)合营为30年,合营进入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30%;

(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于英国法律。

请问: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吗?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25%;

(2)中方出资存在不合法之处,根据规定,合营各方可以以设备、现金等出资,但不得以其已设立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3)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应由合营双方协商或董事会选举产生,双方均可以担任董事长,一方担任董事长,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

(4)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5)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适用于中国法律,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

●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拟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于不熟悉破产相关程序,特聘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企业的现行情况如下:

(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2)该企业欠当地工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的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此设备现值800万元。

(3)该企业的债权人吴某因追索100万元贷款而在1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

请问:(1)该企业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审理?

(2)工商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 (3)吴某与该企业尚未审结的追索贷款的诉讼应如何处理?

(4)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

【参考答案】(1)根据破产法第5条之规定,破产应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工商行的贷款应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部分为破产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

(3)应终结诉讼,由吴某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4)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它费用;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制衣公司(独立法人),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 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2001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 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2001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

(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4)法院应如何判决?

【参考答案】(1)本合同完全有效。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4)法院应判:B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A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案情:2010年10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

问题:(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

(4)A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说明理由。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订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码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贷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请问:

(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

(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

(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参考答案】(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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