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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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对集团旗下全国各地项目的保洁、保安、物业人员进行劳务派遣管理。
2.分析项目当地原有用工方式,用工人数等情况,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人员优化配置。
3.搭建招聘渠道,组织招聘并做入职培训。
4.建立员工名册,维护人事档案,及时更新派遣员工信息。
5.熟练掌握用工当地员工入职、离职及社保办理流程,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保并处理特
殊特殊情况。
6.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能流畅跟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财务部门沟通,保证各种费用及时结
算,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7.熟悉国家、地区有关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见或防范风险发生,保证公司
利益、声誉及形象不受损害。
8.具备处理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特殊情况的经验及能力。
9.跟全国各地办事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异动情况,保证各地工
作正常有序进行。
10.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二、具体业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二)身体状况要求。
(三)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四)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根据用工当地情况,组织部门人员按工作侧重点不同分配任务,开展工作。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薪资、保险、离职等。
A、对招聘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技术要求,离职等内容。
B、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C、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按时核发工资;
(8)日常管理,由驻项目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5、停办各项保险并将手续返还本人。
B、由于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派遣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公司提出解除派遣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派遣人员或解除派遣用工协议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再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C、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30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终止派遣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8)合同档案保管
A、员工入职需提供相关材料,建立公司内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派遣业务专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员工离职后档案转入离职人员档案保管库,不再返还本人。
B、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盖章后,由派遣公司及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员工离职前需将自行保管的合同返回单位,有办事人员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合同,连同所有社保停保手续一并返还员工。
C、所有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需至少保存两年以待备查。
派遣员工工资核算及相关管理费核结算及对账
一、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审批、结算程序
(一)各用工单位每月日前根据上月用工考勤情况制作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表及费用汇总表,并转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对。
(二)劳务派遣公司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基础上扣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费用后重新制表。
(三)然后按照合同签订的结算标准核算含薪资、管理费、保险等情况,汇总成结算明细,请相关人员签字后返给用人单位确认结算。
(四)劳务派遣单位出具正式劳务发票,转交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五)用工单位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后,日内及时将全部费用转入劳务派遣单位指定帐户。
(六)劳务派遣公司新资员收到分公司支付的劳务费用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发放劳务
人员薪资.
(七)财务发放工资,保险专员予以办理保险,同时将发放证明(含回单、签字表等)给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汇入个人账户,并按时办理各种保险缴费手续。
二、财务部应及时与用工单位进行账务核对,办理结算、转帐相关手续。
三、派遣公司要经常监督检查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对在劳务费支付中弄虚作假或虚报冒领等违纪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