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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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当长期使用了某一供应方的重要产品和 服务以后;
当需要使用过去放弃的供应方时。
供应方再评价的内容: 质量水平和相应的稳定性; 服务的及时性; 技术更新的程度; 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情况; 行业中的质量信誉。
供应方再评价的关键内容是应考虑重新 使用后该供应方可能带来的风险。
施工企业对供应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 评价的要求、方法应符合管理制度的规 定,特别是应考虑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技术进步和质量升级的法规要求,并保 存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价记录。
本条款具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点。在国 家建立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施工企业采 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与有关职 业健康、安全与环保要求的符合性越来 越重要。特别是新材料、新构配件和新 设备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性能需要 在采购计划和进场验收中进行重点关注、 管理。这里的需要包括:
1)相关方的直接要求和期望; 2)国家已经明令淘汰和禁止的建筑材料、
5)售后服务;包括服务的及时和满意程度
6)人员素质;包括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 经验和培训水平。
7)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过程能力的情况。 资信调查与评价---可以采用的方法
生产厂家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
1) 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2) 产品鉴定证明; 3) 产品质量证明; 4) 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5) 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6) 与该厂家合作的证明。
1)经营资格和信誉;包括国家工商部门批 准的经营许可和建设部门核准的企业资 资,经营业绩和影响力。
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包括供 应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质量。必要时应考虑安全健康和环保的 要求。
3)供货能力;包括数量和交付能力。 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包括
相应的性价比。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的范文,总字数超过1200字。

一、前言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建立一套有效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范围和目标1.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进场、使用、验收、维护和报废等事项。

2.管理目标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合理配置和使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落实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三、职责分工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单,确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协调采购事宜,确保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和供应周期;指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2.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工作;寻找合格的供应商,明确采购要求和标准;编制采购合同和协议,确保买卖双方权益;监督供应商的交货和质量。

3.施工队负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和安装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和测试;及时处理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问题和缺陷。

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对设备进行登记和编号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计划,统筹调度设备的使用和配备;组织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报废不合格或老化的设备,更新和置换设备。

四、管理措施1.采购管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必须按照合理的标准和参数进行,保证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

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为了规范建筑项目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择、采购、安装和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二、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择:2.1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2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抗压强度、耐久性、防火性等相关性能指标,并具备合理的价格和供货渠道。

2.3在选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时,应优先考虑环保和节能要求,选择低碳、无毒、无害的产品。

三、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3.1采购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流程进行。

3.2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项目施工计划,并配备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

3.3采购过程中,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约定产品质量、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

四、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与验收:4.1进场检验工作由施工单位进行,应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4.2进场检验应包括外观、尺寸、数量、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同时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测试。

4.3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备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并在原始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

4.4进场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验收工作,确认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一致。

五、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安装和使用:5.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合理安装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确保安装质量。

5.2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和性能,防止损坏和污染。

5.3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功能性测试和调试,确保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6.1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6.2管理制度应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建立档案管理和追溯机制,确保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安全和可追溯。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具体作业流程如下:材料厂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材料厂通知分部物资(试验)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分部试验通知驻地监理见证取样、试验,审批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分部填写材料报验单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1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与满足要求,特拟定下列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文明规范管理操纵.一、钢材:1、钢材进入现场务必分规格放在钢筋棚边上的指定地点,并在每种规格钢筋上挂上钢筋规格。

2、堆放钢筋的架子下面要垫上石子,将石子夯实。

并在上面垫上木方,并将其架子四周的立杆固定住。

要保证外架的刚度。

3、刚才堆放处要搭设防雨棚,并要求有运输道路直通钢筋棚。

二、石子、砂:现场在运输道路边要砌筑石子、砂堆料处,并在旁边挂上材料名称及规格,并在边上设置排水沟。

三、水泥:1、入库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产日期分别堆放,并树立标志,作到先到先用,并防止混渗使用。

2、为了防止水泥受潮,现场仓库应尽量密闭。

包装水泥存放时,应垫起离地约30㎝,离墙也应在30㎝以上。

堆放高度通常不要超过10包,临时露天暂存水泥也应用防雨蓬盖严,底版要垫高,并采取防潮措施,通常可用油毡,油纸或者油布铺垫。

3、水泥储存时间不宜过长,以免结块降低强度。

现场材料管理办法1、现场材料员根据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用料计划进行采购。

钢材、水泥一类由项目部参与,集团公司统一采购。

关于由现场采购的物资,材料员应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信誉、质量保证能力与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调查。

采购员在合格供方中选取供货方。

2、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根据合同进行进场验证同时核对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供方提供的其他质量证明书。

符合要求后,将材料置于待检区,填写“物资验收单”。

3、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员要及时做上“不合格”的标识,隔离存放。

按《不合格品操纵程序》进行处理。

对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等)进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送中心实验室试验。

4、所有材料入库后务必凭有效领料单按实出库,无领料单决不予出库。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质量控制和使用管理。

三、责任与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采购部门负责按照项目管理计划进行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工作,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3.质检员负责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有权予以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

4.施工队负责对符合质检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安装施工,并进行现场质量控制。

5.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把关,提出改善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6.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统筹协调各方职责,监督工程进展与质量。

7.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要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8.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负有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四、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项目经理负责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种类、数量、质量要求和采购时间节点。

2.供应商鉴定:采购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

3.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交付时间和责任承担等条款。

4.采购过程控制: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并做好相关文件记录。

五、质量控制1.进场验收: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质检员进行进场验收,对外观、尺寸、质量等进行检查。

2.质量检验: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质量检验,质检员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材料、设备、构配件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管理制度

材料、设备、构配件管理制度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公司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以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设备安全运行。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包的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办法。

引用标准:本制度的执行应符合以下标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计划管理:1.工程部应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在工程开工前,按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

2.采购计划中应明确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型号、需用数量、用途和要求进场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特殊材料要附上图纸或样品及技术质量要求文件。

3.如因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物资供应计划时,应由设计部门或工程项目部提出意见,交生产(技术、质量保障)经营部进行调整。

供方评价管理:应严格进行材料供方的评价管理。

禁止由未经供方评价的单位采购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材料。

经评价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

各单位应在合格供方名册的名单内选择供应方采购相应产品。

采购管理:1.采购活动应按流程进行,并应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

2.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是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的产品或是经供方评价合格的产品。

3.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提供与实物一致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制造加工合格证书和安装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无论是直接送到施工工地的材料设备还是送到公司仓库的设备,都必须在验收时做到以下几点。

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时,核验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的要求,并填写“设备材料进货验收记录”。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2.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数量验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可采用过秤检斤、理论换算、量方检尺、过目点数等方法进行。

7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7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HBGC/ZY-07-20131 目的公司通过明确各管理层次管理活动的内容、方法及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实施管理,确保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确保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现场管理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公司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和现场管理。

编制依据:GB/T50430—2007标准8.1.1章条。

3 职责3.1 工程部主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供方的评价,实施采购工作。

3.2 工程部负责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的产品信息控制,按施工图纸确定采购产品的技术参数,按工程预算确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用量。

3.3 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由工程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完成。

3.4 项目经理部负责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计划平衡。

4 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4.0 特别规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如果发包方(业主)指定购买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应无条件按发包方(业主)的要求采购。

4.1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4.1.1采购计划4.1.1.1 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作为项目管理策划内容的组成部分,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要规划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进场的合理安排。

4.1.1.2 公司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和配备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应按照规定审批各类采购计划。

计划编制人员应明确各类计划编制的依据和要求,应确定各类计划编制和提供的时间要求。

a) 工程部依据工程预算编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需求计划;需求计划要规定采购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验证的具体安排;需求计划应由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批准。

b)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发现原供应计划与实际不符,需要变更,应提出变更的理由,提出变更部分的申请计划;申请计划要规定采购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验证的具体安排;申请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批准。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装修和维修等业务中所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报废等管理活动。

二、采购管理1. 采购文件审批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并经过财务、工程部门和质量检测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2.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为了保证采购质量,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于对产品质量、交货期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能够达到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才能纳入公司的供应商名录。

3. 采购合同的签署在供应商和公司达成一致之后,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应的采购合同。

三、保管管理1. 物资分类存放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分类存放,并根据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 物资盘点每月底或具体时间节点公司应当进行季度或半年度的物资盘点,检查存货是否一致,盘点的条件及方式由公司制定。

3. 周转材料管理针对调拨或转移的周转材料物资,应完整记录物资种类、数量、时间、接收方等信息,并及时报备。

四、使用管理1. 物资使用使用物资前应经过验收,必须保证使用与存放一致,做到数量、款式、品牌均一致,严禁私自更换物资,必须按本规定使用。

2. 设备使用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装并保持设备运转标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各项锁紧件是否正常、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运行问题需及时汇报,避免损坏设备影响后续施工工作。

3. 安全生产使用物资和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前期进行安全搭建,后期悬挂等操作时安全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五、维修管理1. 定期维修保养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等等。

2. 维修记录对于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应当尽量详细和及时,记录维修人员、时间、情况和维修材料、设备等具体情况。

六、报废管理1. 报废测算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进行报废测算,侧重于物资的成本与可用年限之间的权衡,避免浪费和资金缩水。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材料的采购和验收第四条建筑材料的采购应按照项目需求、质量要求和工期安排进行,并且应以合理的价格采购。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采购程序,向供应商提供准确的材料需求清单,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和保修书。

第六条建筑材料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人员应对每批次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及时予以退换,并将相关记录进行备案。

第三章构件及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第七条构件及设备的采购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并且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认证的产品。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及时向供应商提供所需构件及设备的清单,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和保修书。

第九条构件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施工要求进行,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者无关产品。

第十条构件及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四章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应由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整齐、无损坏。

第十二条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应按照工程进度和需求进行储存和使用,杜绝浪费和滞留。

第十三条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所有报废物品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清理和处置。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负责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一、工程材料管理1、物资采购:采购部门应该按照项目安排,根据计划提前准备,制定采购方案,取得采购负责人或建筑项目部门经理的批准,制作采购清单。

2、物资验收:验收部门应该按照工程要求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验收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记录验收情况,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物资存储:物资管理部门应该对存储场地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以确保场地、设备、器具和货物干净整洁,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杜绝物料遗失、损坏的情况。

4、物资配送:物资管理部门应该制定配送计划,并分配配送任务,配送中应该重点关注货物的安全问题,确保物资配送及时按计划完成,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构配件管理1、构配件采购:采购部门应该按照项目安排、材料需求等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负责人或建筑项目部门经理的批准,制作采购清单。

2、构配件验收:验收部门应该采用科学、严谨的验收程序,按照构配件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全程监管,及时记录验收情况,确保构配件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构配件存储:存储部门应该对构配件进行细致的分类和明细的记录,保证存储场地整洁美观、货物安全、数量准确。

存储要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构配件在存储期间不受污染和损坏。

4、构配件使用:项目部门应该按照工程要求规范使用工程构配件,做到安全合理使用,合理安排、零部件于工程能够完全配合,消耗适当、材料使用适量。

并及时记录使用情况。

三、设备管理1、设备采购:采购部应按照经济、效益、质量等原则,进行预算编制、招标、议标等程序,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安全卫生、经济可行、保修期内等要求。

2、设备验收:验收部门应该按照设备检验规程,报告和验收程序、检验报告等要求进行全过程的检验和监管,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和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合规。

3、设备使用:项目部门应按照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规范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设备使用的时间和顺序,减少设备的反复使用和消耗,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保证施工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符合质量要求;(二)保障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供给满足施工需求。

第二条范围(一)用于承包责任范围内的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三条责任(一)项目部负责做好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工作;(二)财务部负责做好资金获取与支持。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资料要求(一)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给应有计划的实施;(二)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在进场前完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三)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检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并保留检验合格的证据;(四)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特种设备资料完整后应报监理审批备案;第五条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方的选择(一)严格按照《工程分包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对供方进行应有的检查及评审,并保证以下内容;1供方是合法有效的生产单位;2供方能够提供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声明;3供方供货能力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进度要求;4供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可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完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管理;5合理的售价。

(二)供方选择时应尽量选取环保、安全性高的材料;(三)供方选择时应优先选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四)供方选择应保持公平、公正;(五)每12个月对供方实施再次评审,再次评审应增加考虑合作业绩。

第六条供方管理要求(一)应保持各供方联系记录,并整理汇总成台帐,方便检索;(二)保持各供方供货的检验记录;(三)以合同或协议方法确定供方责任与义务;(四)保持应有的沟通渠道,保障正常的售后服务权利。

第七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一)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其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采购的要求。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前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验收时需准确核对各类凭证,确认其是否齐全、有效、相符,并按合同要求检查数量和质量。

对下列材料还应进行检验: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复试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实物与质量证明资料不符的材料;超出保质期或规格型号混存不明的材料,应按照的取样标准取样复试。

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XX项目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以及半成品和构成建筑功能的各类物资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贯彻实现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特此制订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资是指分公司所承揽的建筑工程中所需采购和使用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半成品和构成建筑功能的物资。

包括自行采购的、业主指定采购的、由业主按预算价提供的,还包括由业主委托代购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工程项目所需的永久设备,不包含施工机械。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工作应做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遵循“集中招标采购、合理储备、定额发料、保证生产、节约资金、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要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程序文件要求运行,确保计划、采购订货、运输、验收、储存保管、领用、退料退货、消耗、盘点、结存及积压处理等全过程处于有效受控状态。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计划管理、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设备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管理,以及设备物资信息报表管理,遵照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合同规定由业主或甲方负责提供的物资、设备使用计划,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并适时落实计划,正确做好甲供物资、设备的验收、保管和建立出入台账。

第二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第七条工程施工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有计划、有顺序进场,项目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

必要时,应到供应方的厂内或货场进行验证。

验收的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第八条自购、业主委托代购、办理由业主指定供货商的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根据采购计划、货物发运单、订货合同对到货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装箱清单、外包装和实物外观等方面进行检验验收,并依此核对发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图纸、保修卡、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易损件等,验收工作由现场质量检验人员和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规定工程材料是指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包括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构配件是指在建筑中用于连接、固定和支撑构件的零部件,设备是指用于工作和生产的各种设备和工具。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规定。

一、工程材料的选用和采购管理1.根据工程需求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工程材料;2.明确采购程序和流程,实行招投标制度,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3.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4.材料验收时要进行质量检查和测试,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二、构配件的管理规定1.构配件的设计和选用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2.明确构配件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确保质量和合理价格;3.对构配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构配件;4.禁止使用次品和假冒伪劣构配件;三、设备的管理规定1.设备的选购要符合工程需求和设计要求;2.设备的采购要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3.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5.设备的管理要保证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存储和保管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进行分类存放,防止混乱和污染;2.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条件进行存储,避免受潮、震动和腐蚀;3.设立专门的仓库和库房,定期清点和盘点存储材料和设备;4.做好防火、防盗和保密工作,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安全;五、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和报废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要求进行使用;2.使用中要注意材料的保护和维护,避免浪费和损坏;3.报废材料和设备要进行分类处理,遵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相关规定;4.记录和汇总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和报废情况;六、责任和监管1.明确各个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2.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查和监督;3.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材料和设备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4.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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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公司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市场运行机制,明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管理、使用三方的职责,降低材料消耗。

通过评价、重新评价、选择合格的供方,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满足施工质量、安全及环保要求,并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货方的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行为施加影响。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为完成施工生产而进行的材料采购、供应、管理的全过程。

3.职责3.2副总经理3.2.1审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方。

审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计划。

3.3设备材料科3.3.1为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监视、测量本程序的实施。

3.3.2负责评价、选择供货方;3.3.3负责审核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计划。

3.4项目部:3.4.1负责对供货方的环境行为及职业健康安全行为施加影响,负责对供货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进行监控。

3.4.2负责汇总编制单位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上报设备材料科,编制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

3.4.3负责材料进场的验收、保管、标识、定额发放和剩余材料的回收清退。

4.工作程序4.1供方评价4.1.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评价a.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分类①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水平仪、经纬仪、水准钢尺、磅秤、振动棒、钢筋加工机械、圆盘锯、电焊机械、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

②零星物资:五金件等。

b.评价内容①物资供方法人代表营业执照;②产品许可证、检测报告、合格证;③企业信誉、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④优先选择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c.评价方法①由设备材料科对材料、构配件供方进行评价。

②对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大型机械设备,当供应商为厂家时评定厂家;当供应商为中间商时评定中间商和厂家。

③设备材料科在采购工作实施前,负责对物资供方进行初评。

填写《供方评估表》,并向供方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合格证及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④零星物质供方可不进行评价,直接采购。

⑤项目部在每年年底或合同期满对物资供方进行重新评价确认,评价内容包括:质量、价格、信誉等。

通过重新评价,合格的供方进入下一年的物资供方名册,不合格的在名册中删除。

4.2采购计划4.2.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按照施工图编制单位工程材料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设备材料科审批。

4.2.2材料需用计划的内容包括: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到货地点、违约责任、验收方法、结算方法等。

4.2.3采购计划a.项目部材料员会同技术负责人每月底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一式三份,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设备材料科审核并备案,项目部保存两份做为验收控制依据。

b.设备材料科材料员根据《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采购。

4.3采购合同4.3.1根据采购计划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五千元及以上的主要建筑材料应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由设备材料科签认。

采购合同的内容包括: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到货地点、违约责任、验收方法、结算方法等。

4.3.2一次性采购金额在五千元以下的物资,可不签定采购合同,直接实施采购或利用电话采购。

无采购合同的采购行为或电话采购行为,应由采购人员在《采购记录》上予以记录,并由设备材料科审定确认。

4.4采购实施物资采购实施:设备材料科材料员按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册》中实施采购。

4.5材料、构配件的验收4.5.1进货检验4.5.1.1工程使用的所有物资在进场或入库时,各项目部质检员必须依据相应标准进行检验。

检验采取观察外观质量、检查规格型号、计量和点验数量、测量和度量几何尺寸、审核质量证明文件等方法。

工程用的主要设备、配件、半成品、钢材须由材料员组织技术、质检人员共同验证,填写《设备、材料检验记录》。

4.5.1.2需复试的材料由材料人员填写《材料复试通知单》,交试验员取样。

4.5.1.3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材料员应当场拒收,如无法马上退货,则必须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单独存放和标识,做好记录,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5.1.4 供应到现场的物资必须附有材质证明文件(合格证),否则材料员应立即向供货厂商索要。

4.5.1.5 钢材、水泥、设备等重要物资的原始材质证明文件随物资到达现场时,材料员收集原始材质证明。

4.5.1.6 材料员将收到的材质证明文件中竣工资料需要的材质证明文件传递给资料员,资料员进行整理、保存。

4.5.1.7材料员必须及时提供采购物资的有效材质证明文件。

在没有接到有效的材质证明文件前,材料员不得发放使用。

4.5.1.8对于采购合同中规定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的物资送达现场后,由收料单位材料员依据合同及“采购物资验证记录”中的要求予以验收。

4.5.2材料复试4.5.2.1试验员接到《材料复试通知单》后,按规定的必试项目与取样标准取样,并送委托试验室复试。

4.5.2.2试验员应及时通知材料员重新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

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按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求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

4.5.3重新检验当物资贮存时间较长发现异常或贮存物资超过期限时,材料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物资进行重新检验和验证。

4.5.4未经验证物资的紧急放行4.5.4.1如因施工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结果尚未确定合格的物资(必须可追回和更换而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投入使用时,由工程项目生产负责人提出《紧急放行物资申请表》,注明工程使用部位、放行原因、可靠的追回程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材料员在发料单“备注”栏中注明“紧急放行”字样。

4.5.4.2不能追回和更换或追回和更改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物资,严禁紧急放行。

4.5.5采购物资的验证4.5.5.1采购合同规定到供方货源地对采购物资验证时,由材料员对采购物资的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等进行验证。

必要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前往验证。

并填制《物资验证记录表》(见附表),验证合格后方可供货。

4.5.5.2采购合同规定顾客到供方货源地对采购物资验证时,由材料员陪同前往,按合同规定的验证方式实施验证,并填制《物资验证记录表》,验证合格后方可供货。

4.6物资的搬运4.6.1一般物资的搬运人员应按该类物资搬运和装卸要求进行。

对易碎产品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撞击,对有标志的物资要按标志方向搬运。

4.6.2对大件物资或易燃、易爆、易损、有毒物资的搬运,要对搬运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搬运时要注意安全,特殊重要物资的搬运,要编制运输方案,选用适宜的搬运设备和工具,禁止野蛮装卸搬运。

4.6.3用机械搬运物资时,搬运人员应严格按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

4.6.4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要注意保护产品的标识和检验标记。

4.7物资的贮存4.7.1物资的进场入库a)物资进场入库项目部库管员应根据相关要求,安排露天堆放或入库贮存。

材料员和库管员负责物资标识。

b)项目部库管员应根据物资特性提供安全适用的库房和贮存场所。

根据物资的不同性能分门别类,按规格、型号分堆,分类堆放,保持整齐、清洁、美观。

c)所有进场入库物资应保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单据齐全、资料完整、包装符合要求,严格按照验收程序,项目部库管员及时办理进场入库验收手续。

4.7.2物资的保管和保养a)物资的保管和保养,要根据物资的性能和特点,实行科学的管理,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控温、采光、清洁等设施。

b)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能,采取不同的保管条件,按出厂先后,先进先出。

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贮存物资进行定期检验,定期倒库等措施,并作好《材料库存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并提出相关建议。

c)项目部库管员按公司库房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物、卡三项相符。

4.7.3物资的出库a)库房保管员要认真核对品名、规格,避免误发、误用;并对领料人签字及有关审批手续详细核查后,方可发料。

b)对超出使用范围的材料及超限额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待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料。

4.7.4项目部库管员按进厂材料情况认真填写《材料库存台帐》。

4.8物资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8.1追溯性标识的内容工程物资及半成品标识的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生产日期、合格证号、批号、炉号等;4.8.2状态标识内容a合格;b不合格;c待检;d已验待定。

4.8.3标识方法a.对采购进场的钢筋、水泥、设备等采用标识牌进行部分内容的追溯性标识和状态标识;b.对现场短期存放的材料、半成品及仓库内存放的物资采用标识卡进行追溯性标识和状态标识;c. 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资挂卡标识,并应设置隔离护栏和张挂“易燃品”、“易爆品”、“有毒品”等警示;d. 所有材料均在保管帐中对使用部位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4.8.4标识的实施和管理a.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由项目部保管员进行帐目标识和标识卡、标识牌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b.现场标识牌应清楚牢固地放置在应标识材料的最高点,竖直放置,如移动标识牌,移动后应及时放回原位,防止遗失;c.工程物资状态标识由待验、已验待定转为合格、不合格时应及时更换状态标识。

4.9不合格工程物资的控制4.9.1不合格工程物资:如不合格钢材、不合格水泥、不合格机械设备等。

4.9.2项目部如发现进场物资为不合格品,应及时标识、隔离,做好记录;并按要求进行评审处置。

4.9.3不合格物资的判断所有进场物资必须进行检验或验证,并按相关标准取样检验,凡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的,均视为不合格工程物资。

4.9.4不合格物资的标识凡进场材料发现为不合格物资时,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均应对不合格物资进行状态标识,必要时进行隔离,做好记录,填写不合格物资台帐。

4.9.5不合格物资的评审a.购入的不合格物资,价值在1000元以下时,由材料员提出评审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共同参加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记录》,项目经理审批,质检员进行验证;b.购入的不合格物资价值达到1000元及以上时,由项目部材料员上报设备材料科组织评审,并填写《不合格材料评审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审批,由设备材料科进行验证。

4.9.6不合格物资的处置a.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b.拒收、报废。

4.9.7不合格的物资,原则上拒收,由原采购或供应部门退给材料供方;只有在确认对工程质量无影响时,方可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

4.10对工程质量构成影响的构、配件及半成品,原则上做报废处理,应重新生产;只有经有关技术、质检人员验证,确认对本工程质量无影响时,方可让步接收。

4.11项目部出现的不合格工程材料,并建立《不合格信息台帐》,每月向设备材料科传递。

5. 相关文件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2《建筑材料、构配件管理制度》6.质量记录6.1材料计划6.2供方评估表6.3合格供方名册6.4采购计划6.5进场材料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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