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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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优秀外来人员
扎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惠市委发[2008]31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27
【实施日期】2008.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
行)
(2008年9月27日惠市委发〔2008〕3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引导和激励外来人员热爱惠州、扎根惠州,积极投身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共享惠州改革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面向全体外来人员,实施“以贡献赢得积分,按积分享受服务”模式的服务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外来人员共享惠州改革发展成果,
引导和激励外来人员热爱惠州、建设惠州,吸引更多的优秀外来人员融入惠州、扎根惠州,更加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的合力,加快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
二、基本程序
我市实施“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五个环节:
(一)申报信息。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维稳综治工作中心(站)同时加挂“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牌子,两块牌子,同一班人。16周岁以上非惠州市户籍的外来人员(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外来人员除外,其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拟在惠州生活或工作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办理了暂住证后,都应通过所在企业、社区、村委会,或直接向当地工作站领取并如实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
(二)建立档案。工作站将《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的信息录入“外来人员信息与积分管理系统”,建立外来人员信息档案,并负责为当事人办理《外来人员居住积分卡》。
(三)获得积分。凡在工作站建立了信息档案,办理了《外来人员居住积分卡》的人员,都可以根据《惠州市外来人员积分计算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获得自己的个人积分。
(四)共享成果。外来人员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享受不同层次的公共服务。
(五)扎根惠州。通过“以贡献赢得积分,按积分享受服务”模式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和激励外来人员积极进取,建设惠州,奉献社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外来人员在惠州入户置业,安居乐业。
三、外来人员信息采集
乡镇(街道)工作站负责通过全市统一的《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如实采集外来人员信息,并将信息录入“外来人员信息与积分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渠道包括以下四
种:
一是村级采集。居住在农村的外来人员,由所在行政村工作站负责,上门协助其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
二是社区采集。居住在社区的外来人员,由所在社区工作站负责,上门协助其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
三是企业采集。企业聘用的外来人员,由企业负责。建立了工作站的,由工作站负责组织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没有建立工作站的,由企业工会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
四是个人申报。外来人员本人可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工作站,领取并填写《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自主申报个人相关信息。
四、信息管理和居住积分卡办理
外来人员的信息管理和《外来人员居住积分卡》办理工作由乡镇(街道)工作站负责。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联网共享的外来人员信息和积分管理系统,为做好外来人员服务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乡镇(街道)工作站要根据《外来人员信息采集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