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题: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分发部门: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物资部、行政部(存档)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原辅料取样的操作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公司生产用原、辅料。
3 责任者
仓库保管员、质量技术部取样人员。
4 内容
4.1 质量技术部取样人员在收到仓库的取样通知单后,做好如下的取样前准备工作。4.1.1 根据请验单、收料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量,其原则如下:
一般原辅料:以一个进厂编码计,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n + 1;n>300,取样数为√n /2 + 1。
特殊且质量稳定性好的原料:其取样数可为一件;特殊原料包括:开封后易变质的原料,价格昂贵且开封后不易长久存放的原料,受温度影响较大且不易均匀取样的原料等。
4.1.2 准备好清洁的取样器具,包括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纸、笔、取样证等)。固体样品的取样器为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铲、不锈钢镊子或铗子,样品盛装容器为具封口装置的无毒塑料袋、具塞玻璃(无毒塑料)瓶。液体样品的取样器为玻璃采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样品盛装容器为具塞玻璃瓶、无毒塑料瓶。如需取无菌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无菌。
4.1.3 到规定的取样地点后(一般原料可在仓库取样,直接加工的原料、化学原料药、辅
2/3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QC-O-064 料均需在与生产环境洁净级别相同的洁净环境内取样),进行如下几项工作:
a 核对物料的状态标志,须为黄色的待验标志。
b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的标记,二者须相符。核对的内容为品名、规格、产
地(厂家)、来源等,标记清楚、完整。
c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破损、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受潮等现象。
如有铅封,扎印必须清楚,无启动痕迹。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待原因查清后,经质量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取样。
d 如有规定,将物料移至规定的取样地点,准备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
本件数进行取样。
e 注意:不同品种、规格的物料不得用同一取样器具取样。
4.2 打开外包装,按物料的状态或检验要求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4.2.1 固体物料根据样品的大小,采取如下的取样方法。
a 粉末或直径在1CM以下的物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
得在同一取样点取样,样品放在袋或瓶中,封好口,做好标记,标记内容为品名、规格、批号/进厂编号等。
b 个体较大的原料用镊子、铗子或铲子在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
样品,放在袋或瓶中,封口,做好标记。
4.2.2 液体物料用管或油提从混合均匀的液体上、中、下部分别取样,放在洁净的瓶中,封口,做好标记。
4.2.3 注意:无菌样品的取样必须在洁净取样车中进行,并将样品放在已灭菌的玻璃瓶中,封口,做好标记。
4.3 取样结束后,进行如下操作。
4.3.1 将已取样的样品包装封好,加贴封口标记(其上须有封口人签章)、取样证。
4.3.2 填写取样记录、初检情况。
4.3.3 将已取样的物料送回待验区(将不在现场取样的)。
4.4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
4.4.1 取样器具的清洁程序:饮用水冲洗三遍;用毛刷沾洗洁精或肥皂水反复刷洗;将洗涤剂冲净后;用纯水冲洗三遍。
4.4.2 按“4.4.1”项操作后的器具如挂水珠,经检查未洗净的器具按如下方法清洗。
a 不锈钢器具:将其放在40—70℃的洗洁精液中浸泡30分钟后,再用毛刷反
QC-O-064 原辅料取样操作规程3/3 复刷洗,将洗涤剂冲净后,用纯水冲洗三遍。
b 玻璃器具:将其用重铬酸钾洗液浸泡过夜后,用毛刷刷洗,用饮用水冲洗干
净后,再用纯化水冲洗。
4.4.3 清洗后的器具一般倒置在专用的仪器柜中自然干燥,急用的可将其中的水倒尽后,放在105—110℃的烘箱中烘干。
4.4.4 用于无菌取样的取样器具,清洗干净后灭菌。
4.4.5 干燥后的器具用洁净纸包好,存放于专用柜或盒中。无菌取样器具按无菌要求放于专用柜中保存,做好清洁标记。
4.4.6 干净的取样器具,特别是无菌取样器具在使用时一定要先检查其存放时间,如超过期限,须重新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