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药物治疗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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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药物治疗的护理
精神科药物治疗的护理是精神科临床护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精神科药物使用的特殊性,护士必须掌握精神药物的使用方法,药物的毒副作用及性能,中毒的临床表现、应急处理能力,同时由于精神病人缺乏自知力对服药一般持消极态度所以治疗中应坚持执行服药制度作好心理护理,提高病人的服药依从性。
一、认真执行服药制度,确保治疗效果
精神病人由于自知力的缺乏,不承认有病而拒绝服药,或由于对服药持恐惧心理等诸多因素出现拒药、藏药行为,故应坚持执行服药制度做到
1、按床号顺序排列药笺,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以防发生差错。
2、服药前准备好温度适宜的温开水、药杯、压舌板。
3、服药时间内病室护士提前维持好秩序,并按顺序发药认真检查作好拒服药患者的解释工作。
4、服药后检查病人的口腔、舌下双颊确保病人将药服下,防止留药发生意外。
5、服药后注意观察用药的反应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医生。
二、掌握药疗有关知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1、精神药物在使用的初级阶段,一般由小剂量逐渐增量直到症状稳定为止。此期一般需要三周左右然后给予维持量,当主要精神症状消失后逐渐减量至最低量。
2、病情稳定后仍需长期维持。护士应掌握常用精神科药物开始剂量、增加幅度、治疗剂量、中毒剂量等有关知识。主动作好精神药物治疗中的护理工作。
3、有一些精神药物如锂盐治疗量与中毒量十分接近,护士应掌握锂盐性能、中毒表现特别是早发症状,一旦发生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配合医生作好抢救工作。
4、精神药物虽有良好的治疗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它所产生的复杂的副作用,如不恰当处理可直接影响治疗。
三、加强药物治疗中的基础护理
由于精神科药物副作用使病人生活自理受到影响,故应加强基础护理保证药物治疗的效果。
1、饮食护理注意观察病人进食情况,特别是兴奋或抑郁病人,应督促进食保证营养摄入。
2、吞咽困难是氯丙嗪治疗常见的副反应,多发生在老年病人及伴有脑器质性病变的病人。
3、作好皮肤护理,保持皮肤、头发面部手脚清洁,对于卧床病人应勤换内衣,床铺平整定时更换体位协助病人料理好个人生活。
4、注意观察病人的睡眠情况有无不睡、早醒、嗜睡,防止病人蒙头睡觉作好病人的心理护理。
精神药品分类管理点滴体会
要】为了贯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及卫生部关于印发《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的精神,在各卫生部门、医院以及医药经营部门认真执行麻醉药品、抗精神病药品管理规定,但在市面上销售的某些精神药品在药店管理相对薄弱,而且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后果。本文从我国现今的药品分类体系入手,分析了精神药品的分类管理现状,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精神药品分类管理三类对策
药品分类管理顾名思义就是把药品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加以管理。广义上,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归属于处方药管理,但其处方的管理较之其他非特殊管理药品更为严格,其中特殊管理的药品又分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四大类(不包括麻黄素、美沙酮、罂粟壳等个别管制药品)。精神药品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同于麻醉药品管理,其总体品种有52种,而在我国使用有如下6种:丁丙诺非、氯胺酮、马吲哚、可可巴比妥、三唑仑及哌醋甲酯。而第二类精神药品大部分是抗焦虑药,如阿普唑仑、唑吡坦、硝基安定、艾司唑仑等,另外还有治疗多动症的匹莫林和镇痛药异戊巴比妥等等;同时管理条例还规定:可在药品经营部门(指已取得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部门)零售的特殊管理药品有二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两种,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均不得零售。
我国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现状,可以这样概括:特殊药品的管理较为规范;这是因为由于特殊管理药品的购买手续较为繁琐(指需出具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执业医师处方等等管理上所需求的手续),相对与其他药品比较利润较小,因而特殊管理药品在零售终端基本上是雷区。而医院在管理、使用和经营上占有绝对的优势。因而某些精神药品一旦列入特殊管理的行列,管理必定规范,但是某一些精神药品未列入特殊管理的处方药则成为药品管理中比较薄弱的环节,这种环节也主要集中于药品的经营单位。笔者曾经亲眼目睹,一个在我院长期门诊治疗的精神病人无须任何手续,在医院附近药店就可购买到了自己所需的抗精神病药,这种相当于非处方药的管理模式和其他处方药相比危害甚多,这种危害主要是由于这些药品自身的药理作用和对此类疾病治疗上的要求所决定。
1 危害的原因[1,2]
1.1 第一种原因药理作用上精神疾病治疗药物可分为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抗焦虑药、抗躁狂药、抗强迫药五大类。这些药物大多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虽说长期使用无成瘾性,但可能会产生某种躯体依赖性,如果停药能引起焦虑不安、失眠等症状,同时不良反应较多,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大,如几乎所有抗精神病药都有嗜睡这个不良反应:氟哌啶醇、舒必利、氯丙秦等等;这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中的抗焦虑药一样,迟发性运动障碍,这种不良反应又属于不可逆,在停药后仍可发生:如氯丙秦、氟哌啶醇、舒必利等等;还有的如锥体外系反应(EPS),心血管系统反应,急性肌张力异常等等;比较严重的是服用氯氮平可致粒细胞减少猝死,但从使用效果上此药优于他药,在绝大多数精神病院使用量是居高不下的;抗抑郁药:虽不会造成嗜睡等中枢抑制反应,但有一定的心脏毒性:如三环类过量可致死,新型抗抑郁则会造成性欲减低,尤其是SSRT类。以上这些药物副作用和其他处方药相比危害更大,因而在使用上更要加强管理,否则极易造成医疗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1.2 第二种原因治疗上,精神疾患是一个长期的病患,必须遵从医嘱长期服用药,并随时根据病情进行适当调整。有些病患由于随着身心的变化,而必须酌情加大或减少药量,这样才有利于病患康复。从这个角度来讲如列入特殊管理药品,即在精神专科医师的指导下使用,在治疗上形成规范性,更加有利于病患康复。2 防止危害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