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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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一、制度目的声像档案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信息资源,具有保留历史记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声誉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声像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办公室是声像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声像档案,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保密工作。

2. 档案管理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 档案管理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遵循档案管理的规程和规范。

4. 档案管理要遵循出入库登记、借阅登记和销毁处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管理要突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具体规定1. 档案收集和整理(1)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声像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档案收集和整理要注意准确记录档案的名称、起止日期、制作单位和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3)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注重分类和目录的建立,方便档案的检索和使用。

2. 档案保存(1)档案的保存要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的保存地点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3)档案的保存时间要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需要进行合理分级,定期进行档案的鉴定和更新。

3. 档案出借和借阅(1)档案出借和借阅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必须履行出借和借阅登记手续。

(2)档案出借和借阅要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确保档案的完整和保密。

(3)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由责任人批准延长。

4. 档案销毁和处置(1)档案销毁必须经过公司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销毁和彻底销毁。

(3)档案销毁后,必须做好销毁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责任与承诺1. 办公室负责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二)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声像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保证声像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五)服务性原则: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收集声像档案。

(二)明确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声像档案收集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完整、准确、安全。

(二)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三)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移交到档案部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设施和条件。

(二)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完好。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要求,合理确定声像档案的利用范围。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法院内部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多媒体等形式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服务审判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法院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工作;(四)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统计、报告和利用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安全工作;(七)负责声像档案的咨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内容应涵盖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声像资料;(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收集工作应与法院工作同步进行;(四)合规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工作要求。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原则:整理工作应保持声像档案的系统性;(二)准确性原则:整理内容应准确无误;(三)规范性原则:整理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四)安全性原则:整理过程中应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声像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二)编写声像档案目录;(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四)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二)保密性原则:保护声像档案的保密性;(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四)可追溯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可追溯性。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XX有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像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声像档案,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以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要记录方式的各种照片、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芯片以及相关说明文字等材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单位应在声像档案整理完毕后及时向公司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声像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上级领导到公司视察工作或从事其他调研工作活动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二)外宾访问公司或在公司讲演期间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三)公司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四)公司期间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五)公司在涉外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六)公司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竞赛等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七)公司重大科技发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八)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知名人士在公司考察、表演及从事其他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九)公司专家、学者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和被授予重要荣誉称号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公司荣获省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或颁发的证书、奖品、奖杯、奖旗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一)公司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二)记录公司重大工程的基地原貌、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三)记录对公司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建筑物、名胜古迹的照片和录像带。

声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声像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声像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声像资料的管理,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数码照片、音视频文件等。

第三条声像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2. 完整性原则:保证声像资料的完整,防止篡改或破坏;3. 可用性原则:确保声像资料的可利用性,便于检索和利用;4. 信息化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声像资料管理的效率。

二、声像资料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 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 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 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 其他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1. 声像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2. 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1. 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2. 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3.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说明原因,并限期归档。

三、声像资料整理第七条整理原则:1. 分类整理:根据声像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顺序:按照一定的编号规则,对声像资料进行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连续性;3. 档案卷内文件顺序:按照文件形成的时间、内容等顺序排列。

第八条整理内容:1. 声像资料的原始载体;2. 声像资料的文字说明;3. 声像资料的目录、索引等。

四、声像资料保存第九条保存要求:1. 选用合适的存储介质,确保声像资料的安全;2. 定期对声像资料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3. 对声像资料进行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等保护措施;4. 对重要的声像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档案馆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映档案馆工作、活动、成果的声像资料;(2)重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声像资料;(3)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时间: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3. 收集要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应齐全,归档时应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磁、防霉等设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2. 维护措施: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制。

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与提供1. 利用原则:档案馆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利用方式:声像档案的利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查阅: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声像档案,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2)复制: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或外部用户需复制声像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复制费用;(3)展览:档案馆举办展览活动,需利用声像档案,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

3. 提供服务:档案馆应积极提供声像档案的查询、复制、展览等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

五、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声像档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声像档案。

3.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声像档案的收集(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声像档案。

(2)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施工过程照片、视频等。

2. 声像档案的整理(1)声像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声像档案应标注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信息。

(3)声像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五、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声像档案的保管(1)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2)声像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声像档案的利用(1)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利用声像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声像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声像档案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传。

六、奖惩1. 对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规定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规定

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规定背景随着音乐、电影、电视等娱乐产业的不断发展,声像档案资料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收集和管理好声像档案资料不仅能保证公司的业务连续性,还能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因此,建立合理的声像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的目的在于规范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保证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所有声像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由本部门管理,其他部门需按照本规定要求执行。

收集原则•全面性:声像档案资料收集应涵盖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包括各个业务部门的音乐、电影、电视剧等的原创资料和授权等相关资料。

•及时性:声像档案材料资料收集和存储要及时更新,保证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公司业务的快速推进。

•安全性:声像档案材料资料收集和存储要保护好公司业务机密,防范泄露。

收集要求资料收集•按照业务类型、时间、区域等分类方式进行声像档案资料的建档。

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料必须注明相应的版权信息,并妥善保管原件。

•能保存原件的应当保存原件,将原件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地方。

•合理使用电子文档格式,可以将纸质档案资料扫描为电子文档存档,保留纸质档案的必要性和完整性。

•要对收集到的文献和资料进行审校,避免错误和遗漏的信息。

资料管理•应保留声像档案资料的相关备份,确保资料不会被丢单独保存,备份原则可选择保存在三个不同的地区以保证备份的安全性。

•制定合理的档案管理流程,建立档案借阅、调用以及反应问题的跟踪等制度,完善档案利用环节的规范管理。

•建立定期检查回溯机制,以保证声像档案资料质量的持续改善。

资料存储•可根据不同声像档案材料资料的当前使用率,选择不同的存储介质,需审核其适用性与风险,并定期检查媒介健康度。

•要对存储环境进行规定和管理,确保声像档案资料的存储环境的适宜性和长期稳定性,杜绝不可挽回的记录损失。

•要对不同存储材质制定合理的保存期限,保证资料的质量与完整性。

引用规范•制定合理的引用规范,限度使用已获得的声像档案资料,禁止超越规定范围的获取、引用声像档案资料同时制定与突破保密协议/合同所得到的资料的获取和使用方式以及应国家、公司及行业法规。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界定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本单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历史记录。

三、声像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工作。

2.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声像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开展声像档案的利用工作,提供查阅、复制等服务。

(4)加强声像档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1. 收集范围:(1)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本单位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要求:(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2)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负责追回。

五、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整理;(2)保持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3)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声像档案的整理方法:(1)分类: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编制分类目录;(2)编号: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编号,编制编号目录;(3)装订:将声像档案按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装订,编制装订目录。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声像档案的特点,采取适宜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资料,包括数码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实现声像档案的的科学管理、规范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声像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声像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三)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声像档案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八条企业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企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录音、录像资料;(二)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三)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四)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资料。

第九条企业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声像档案应按照形成时间、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二)声像档案应采用数码格式,确保清晰、准确、完整;(三)声像档案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声像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简介等;(四)声像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五)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归档。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声像档案,包括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过程中的声像资料。

第三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系统,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设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三)对档案进行保管、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环节的声像资料;(二)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书面文件;(三)工程变更、洽商、会议纪要等资料;(四)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第九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声像档案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声像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安全第一:确保声像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四)服务至上: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收集范围:(一)反映本馆业务活动的声像资料,如会议、培训、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本馆历史沿革的声像资料,如成立庆典、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

(三)反映本馆工作成果的声像资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反映本馆工作人员风采的声像资料,如个人照片、工作场景等。

第五条收集方法:(一)主动收集: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收集与本馆业务、历史、成果、人员等相关的声像资料。

(二)被动收集:对捐赠、移交、交换等途径获得的声像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

第六条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声像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二)编号登记:对收集到的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著录标引:对声像档案进行详细著录,包括档案名称、作者、时间、载体、格式等,便于检索。

第三章保管与保护第七条保管要求:(一)存放条件:声像档案存放于通风、干燥、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库房。

(二)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声像档案保管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八条保护措施:(一)技术保护:采用数字技术,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加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声像档案(录音、录像、照片等)和实物档案(文物、实物资料等)。

第三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单位工作、活动中的声像及实物资料;(二)反映单位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声像及实物资料;(三)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声像及实物资料。

第八条收集声像及实物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二)声像清晰、完整;(三)实物完好、无损;(四)具备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九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分类;(二)按档案类别、规格、型号等分组;(三)保持档案的原始顺序;(四)标注档案编号、名称、页数等。

第四章保管与维护第十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宜的库房,确保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盗;(二)使用专用设备存放声像及实物档案;(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破损、老化、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十一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声像及实物档案进行保养;(二)使用适宜的包装材料,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声像及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四)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禁止私自复制、传播、出售声像档案,防 止失密、泄密。
对重要档案实行分类管理,设置权 限,限制访问。
保密责任人
声像档案的保密责任人为档案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
保密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声像档案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保密检查,及 时发现和处置失泄密事件。
保密措施
对声像档案的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密级变更或解除,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涉密计算机系统上使用声像档案,应当设置必要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声像档案的重要性
记录历史
声像档案是公司或组织历史 的重要记录,能够真实地再 现过去的活动和事件,为后 人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
提供凭证
声像档案可以作为凭证和证 据,为公司在法律纠纷、知 识产权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
提高形象
优秀的声像档案可以展示公 司的形象和文化,提高公司 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提供参考
数字化利用程序
提交数字化利用申请,经档案管理部门负 责人审批后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利用。
利用责任人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负责审批声像档案利用申请,监督和管理声像档案的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
负责接待声像档案利用者,办理利用手续,提供相关服务和咨询。
CHAPTER 06
声像档案保密
保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声 像档案安全。
制度链接
对于其他相关制度或文件,应提供相应的链接或查询方式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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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
在档案室内复印声像档案原件或复制件。
数字化利用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第2篇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3篇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例第4篇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声像档案是指以声音和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档案。

声像档案包括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像带等声像文件材料,是本单位活动的真实纪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价值,特制定本规定。

一、声像档案应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向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等。

三、向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版,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写上文字说明。

四、声像档案应按规定整理与编目,便于查找和统计。

五、档案库房必须做到六防,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

六、因工作需要查询和利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从事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档案。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带、磁盘等不同载体,以影像、声音为记录手段的档案资料。

第四条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三)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四)创新管理,推动声像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声像档案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收集声像档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二)及时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三)科学分类,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四)依法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载体、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编目、著录;(三)编制声像档案目录、索引、检索工具;(四)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机构三、档案管理四、档案保管五、档案利用六、档案处置七、监督检查八、附则一、总则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程序,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1. 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

2. 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 相关部门:参与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协助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完成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的采集: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的整理:对采集到的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整理工作,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目录、核实档案信息等工作。

3. 档案的保管: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建立档案保管制度,制定档案的保管细则,落实档案保管责任人,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档案的利用: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对需要使用的档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单位使用,并做好档案利用登记记录。

5. 档案的处置: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审核和处置工作,包括档案的销毁、转移、调动等工作。

四、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位置:人防工程声像档案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对人防工程声像档案进行集中保管。

2. 档案保管设施:档案保管室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保管登记:对进出档案保管室的档案信息,应做好登记记录,包括档案的名称、数量、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 档案保管责任人: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责任人,负责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并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

五、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申请:相关部门或单位对需要使用的人防工程声像档案,应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声像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应当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四条声像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声像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不得删除、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混淆档案信息;(二)完整保存,确保声音、图像等原始信息不受损失;(三)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四)合法合规,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制作与销售许可证,遵守版权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采集方式可以包括录音、拍摄、摄像等,采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记录采集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和索引。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分类整理原则,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工作。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整理、清点、分类、加工等工作。

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十二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确保声像档案不受损失、灭失或泄露;(二)定期备份,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涉密档案要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四)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保存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包括存储介质、设备、环境等的保证和维护。

第十四条声像档案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声像档案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备份记录和索引。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严禁未经授权和非法传播、使用、篡改档案信息。

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法[办]发[1991]46号

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正文:---------------------------------------------------------------------------------------------------------------------------------------------------- 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声像档案,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影视片等专门载体材料。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档案,直观地记录了事物的原貌,是文字记录的补充,与文字材料一样是法院档案的组成部分和职能活动的记录,必须按本办法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声像材料的归档第四条声像材料的归档范围(一)上级领导对本院的工作进行视察或检查时形成的声像材料;(二)本院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三)本院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四)本院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而拍摄、录制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五)重大典型案件审判活动的声像材料;(六)刑事案件执行死刑验明正身的声像材料;(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提供并被采用作为证据的声像材料;(八)随卷归档不能附卷的证物拍成的照片;(九)其它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第五条声像材料的归档要求(一)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员要把声像材料与有关行政文书材料或诉讼文书材料一起整理,单独组卷,统一编号。

(二)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

(三)声像材料,必须图象清晰、声音清楚,并加以必要的说明。

(四)照片材料必须由底片、照片、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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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
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
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音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
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
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以
防散失;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相符。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1.档案部门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声像资料;
2.在征集的声像资料中,凡涉及国家和全国邮电部门重大事件的,应向邮电部
办公厅档案处报送目录。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或个人凡按本办法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
按要求向档案归档,经档案室签字认可,财务部门应给予核报费用。

(三)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包括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使其系统起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一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

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
底片号。

底片在全宗内编流水号。

格式:全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

同一内容分录几盘
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个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

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档案形态)档
号。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
全;
(2)照片的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

录音带、录像
带、报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

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
明:
(3)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4)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四条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

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2.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格式:在盒套上置标注页。

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五条案卷要求
1.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放。

2.卷内目录:
照片、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录音、录像带、摄像带以盒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变动情况。

第十六条编目
声像档案的着录依照GB3792.5-85《档案、着录规则》进行。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八条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35%-45%;
照片库温应保持14-24℃,相对湿度应保持37.5%-67.5%;录音、录像带库温
应保持18-24℃,相对湿度应保持40%-60%。

第十九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3mm;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一条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单位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
批,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声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统计工作。

(五)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四条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
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二十六条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

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

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
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
服务。

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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