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新)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
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二) 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
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
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
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
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者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2。
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银行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2024
引言:银行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二)是银行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实施授信管理的一项重要规定。
它旨在规范银行金融机构在授信过程中的工作流程,提高风险管理和信贷决策的能力,保护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利益。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银行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概述:银行金融机构在授信管理中,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和授信决策制度,合理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并风险可控。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调整授信政策和措施,以应对市场环境和经济风险的变化。
下面将分五个大点详细阐述银行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正文:一、风险管理制度1.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2. 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审查程序,全面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和还款能力。
3. 建立风险分级评定体系,根据借款人的风险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和利率水平。
4. 加强对担保物的评估和管理,确保有足够的抵押品覆盖贷款风险。
5. 定期进行风险自查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问题。
二、授信决策流程1. 制定明确的授信决策流程和权限制度,确保决策程序严密透明。
2. 建立完善的授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求。
3. 加强对授信申请资料的审核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4. 引入风险分析模型和决策支持系统,提高授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做好授信决策的记录和备案工作,便于追溯和审查。
三、贷后监控与管理1. 建立完善的贷后监控机制,对授信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2. 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测和审查,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3. 定期进行借款人信用评估和还款能力评估,及时发现还款风险。
4. 制定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好风险事件的处理和应对。
5. 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与协商,及时调整还款计划和授信条件。
四、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1. 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信贷业务风险和内部欺诈行为。
授信业务管理制度
授信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授信业务管理制度,严格风险管控,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授信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融资、担保、贷款、信用证、票据承兑、信用卡等信用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授信业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遵守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原则。
第四条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应当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信用资源,确保授信业务平稳、安全、健康发展。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授信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监测机制、信息系统等。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合作,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所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投资、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
第二章授信业务管理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授信业务,坚持审慎性原则,谨慎、审慎对待授信申请。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包括授信审批、授信风险评估、授信监控、授信风险分类、不良资产处置等程序。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授信审批机构,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保障授信审批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对授信申请人的资信、还款能力、担保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制定详细的授信方案。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对授信业务进行严密监控,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授信业务的风险情况,对授信客户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风险水平的客户得到相应的授信管理。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对于出现逾期、违约等情况的授信业务,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授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授信管理制度范文企业授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金融政策,规范企业授信行为,保障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企业授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授信业务管理。
第三条企业授信管理是指金融机构与企业进行授信交易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的信用评估、风险控制和信用管理等活动的总称。
企业授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在企业授信管理中,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原则,即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利益最大化、合规运营。
第五条金融机构在企业授信管理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授信政策,并通过内部制度和外部约束力合理划定授信边界。
第二章授信审批第六条授信审批是指金融机构根据授信政策,对企业提出的授信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批决策的过程。
第七条授信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授信决策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八条企业提出授信申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并应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九条金融机构在受理授信申请后,应在合理的时限内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申请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十条初审通过后,金融机构应组织复审、确定授信额度、制定授信条件等,并提交授信决策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第十一条授信决策委员会由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核大额授信申请,并承担最终决策责任。
第十二条授信决策应当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风险评估、财务状况、违约风险等因素来判断,并根据授信政策确定授信额度和监管要求。
第十三条授信决策结果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请企业。
第三章信用评估第十四条信用评估是企业授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包括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信用评估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信用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信用等级评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等因素,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信用等级。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是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全面评估和测度,包括资信风险、违约风险、市场风险等。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信管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的所有授信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授信管理应坚持风险导向、审慎授信原则,合理使用公司的信贷资源,提高授信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司授信业务健康发展。
第三条公司授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授信申请、授信审查、风险评估、授信决策、授信签约、授信监督与风险防范等。
不同环节的责任主体应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授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授信管理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科学制定授信政策和信贷风险定价机制,确保公司的授信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授信申请第五条客户向公司申请授信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经营情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公司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确定是否符合公司的授信条件。
第六条公司在接受客户授信申请后,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业务模式、融资用途等,并采集客户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向客户提供贷款或信用担保等业务。
第三章授信审查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授信审查部门,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和评估。
授信审查部门应具备专业的审查团队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授信审查部门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公司内部资料和外部信息,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综合分析,确定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为授信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授信审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经理制度等。
授信审查人员应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公司授信管理应坚持风险导向,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等因素,科学评估授信业务的风险等级,并确定相应的授信利率和风险准备金。
授信信用管理制度
授信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规范和统一授信业务管理以及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授信信用管理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担保、信贷、信用卡等业务。
第二章资信调查第一节资信调查的基本原则1.在开展授信业务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资信调查。
2.资信调查应根据业务性质、客户类型等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调查方法和手段。
3.资信调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机密。
第二节资信调查内容1.个人客户(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2)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
(3)信用状况:包括个人信用记录、征信报告等。
2.企业客户(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
(2)财务状况: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经营状况:包括市场份额、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等。
(4)信用状况:包括企业信用记录、征信报告等。
第三章风险评估第一节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1.风险评估应当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
2.风险评估应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风险评估应当遵循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
第二节风险评估内容1.个人客户(1)个人信用记录:包括个人征信报告、个人逾期记录等。
(2)还款能力:包括个人收入稳定性、家庭负债情况等。
2.企业客户(1)企业信用记录:包括企业征信报告、企业逾期记录等。
(2)盈利能力:包括企业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经营风险等。
(3)行业风险:包括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竞争态势等。
第四章授信审批第一节审批权限1.我行授信审批权限应当根据客户类型、授信额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级,明确各级别审批权限。
2.审批权限分级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内部规定执行。
第二节审批程序1.审批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受理、资料审核、综合分析、审批决策等环节。
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用风险的管理,规范授信业务,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所有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第三条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审慎性原则:严格控制授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2. 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证授信业务合法合规;3. 有效性原则:提高授信业务的管理效率,确保授信资金的有效使用;4. 公平性原则:公平对待所有授信对象,确保授信决策的公正性。
第二章授信权限与审批流程第四条公司设立授信委员会,负责公司系统授信业务的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授信权限分为以下等级:1. 一级授信权限:授信委员会;2. 二级授信权限:授信委员会授权的部门或子公司;3. 三级授信权限:各子公司负责人。
第六条授信审批流程:1. 提交授信申请:申请单位向授信委员会提交授信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审查评估:授信委员会或授权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3. 审批决定:授信委员会或授权部门根据审查评估结果,做出授信审批决定;4. 实施与监督:授信业务实施后,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约定。
第三章信用风险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用评级:对公司系统内外部信用主体进行评级,为授信决策提供依据;2. 信用调查:对授信对象进行全面的信用调查,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信用历史;3. 信用担保:对高风险授信业务,要求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4. 信用监控:对授信业务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信用风险。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授信业务中,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违反规定的,按照以下规定追究责任:1. 对授信审批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2. 对授信业务实施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3. 对授信业务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新
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新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是一套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制定实施以控制风险、规范业务运作的管理制度。
综合授信管理制度对于银行中大型企业客户的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授信管理以及利润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综合授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内容包括授信管理制度的概念、授信管理制度的作用、授信管理制度的设计、执行和管理。
一、授信管理制度的概念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制定的以控制风险、规范业务运作的一套管理制度。
它是对大型企业客户授信审批、风险管理、授信管理以及利润保障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它的制定和实施是银行保证大型企业客户信用风险可控、优化企业信贷结构的重要举措。
二、授信管理制度的作用银行实施综合授信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在银行经营过程中风险可控、收益稳定。
授信管理制度通过明确授信目标的效益、风险和授信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来确保授信审核的严谨性。
授信管理制度通过对客户进行分析和评估,来确保银行授信审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授信管理制度的作用还体现在配合其他业务管理制度的运作中。
银行在授信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所涉及的制度就形成了与授信管理制度相配合的其他业务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通过统一的协调和有机配合,共同为银行企业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综合授信管理制度的作用还体现在增强银行对大型企业客户的控制。
银行在对企业客户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综合授信管理制度让银行能够又快又准地判断企业风险程度,从而有效避免银行风险的暴露。
三、授信管理制度的设计综合授信管理制度的设计包括以下五大要素:1.授信策略与宏观环境因素授信策略为银行授信的宏观管理性策略,它是提高银行信贷业务竞争力、控制风险的重要途径。
宏观环境因素指的是在国际和国内方面对授信运营产生的影响,是授信管理制度的重要参考。
2.客户分类一般根据某一客户的财务资产或实际控制人来区别客户类别。
客户分类主要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XX集团公司授信管理制度
XX集团公司授信管理制度1 授信目的2 征信重点3 授信方式及选用原则4 授信申请、变更5 授信期满重签6 授信项目到期反应7 担保品涂销及变更处理8 客户公司行号变更时授信注意事项9 授信证件保管与存取10 信用授信之办理11 保证授信之办理12 抵押授信之办理13 国内信用状授信之办理1 授信目的在交易前应详实征信、审慎衡量客户信用,并依客户之经营财力、信用状况、交易条件及所提供之担保品等设定适当授信额度,作为促进销售及放帐管制之依据。
2 征信重点应详实调查客户之组织结构、设备产能、产销实绩、财务状况、对市场之应变能力及业界风评。
3 授信方式及选用原则:(1)授信方式分为抵押、保证及信用三种。
(2)授信方式之选用原则:为确保货款安全,对客户之授信,以洽请其提供押品担保,或由具资力保证人保证为原则。
但如客户业绩优良、信用卓著、历年来与本公司往来正常者,得办理信用授信。
4 授信申请、变更(1)下列情形,营业人员应提报「授信核定表」(附表十五),办理授信申请或变更。
A.新客户或现金交易客户,要求以授信放帐交易时。
B.客户另提押品或另觅保证人时(担保品涂销或变更者,免填写「授信核定表」,径以「担保品涂销(变更)申请表」(附表十六)办理)。
C.押品重估或保证人资力重估后,其担保能力有增减时。
D.信用授信客户变更授信额度时。
(2)授信申请作业处理方式如下:A.授信申请时,应先以「授信资料查询(全企业)」屏幕打印该客户在企业内各公司之授信放帐情形;若属个人保证时,应再以「保证人资料查询(全企业)」屏幕打印该保证人在企业内各公司之保证情形,供办理授信之参考。
B.营业人员应以「授信核定表」,连同「客户资料卡」并按下列授信种类检附证件,依核决权限呈准后,送营管部门以「授信资料」屏幕(屏幕六)建文件或更新,做为授信管制之依据。
5 授信期满重签(1)为确保客户具备与其授信额度同额之担保能力,凡系授信之客户,自授信核准日起算届满一年者,营业人员应办理授信期满重签。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
公司授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授信行为,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授信行为。
三、定义1. 授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资金、担保或信用支持的行为。
2. 授信额度:公司为客户授信所设定的最高可用金额。
3. 授信业务: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信贷业务。
四、授信管理机构公司的授信管理机构为风险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授信管理制度、审核和监督授信业务的合规性。
五、授信额度的设定1. 授信额度由公司风险管理部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后确定。
2. 授信额度的设定要遵循合理性原则,不能超过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3. 授信额度的调整需经过公司风险管理部的审批。
六、授信审核流程1. 客户准备授信申请材料,提交公司风险管理部。
2. 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核,进行风险评估。
3. 若审核通过,公司风险管理部将授信申请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 审批通过后,公司风险管理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通知客户授信额度等信息。
七、授信使用规定1. 客户在享用公司授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2. 客户需按时还款,否则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3. 客户需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审查,配合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八、风险管理1. 公司风险管理部需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等信息,及时调整授信额度。
2. 公司风险管理部要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九、授信管理报告1. 公司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授信业务的情况。
2. 公司领导要对授信业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做出相应的决策。
十、违规处理1. 若客户使用授信资金违法违规,公司将终止授信业务,追回贷款,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违反公司授信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十一、其他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风险管理部所有。
公司对银行授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银行授信的管理,降低信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之间的授信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
2.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授信安全。
3. 效率原则: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授信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授信种类及额度第四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流动资金贷款;2. 固定资产贷款;3. 信用证;4. 票据贴现;5. 银行承兑汇票;6. 保函;7. 其他经银行批准的授信业务。
第五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额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因素确定。
具体额度由公司授信管理部门与银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额度分为以下几种:1. 最高授信额度:公司可向银行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2. 实际授信额度: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最高授信额度内申请的授信额度;3. 信用额度:公司已使用但未到期的授信额度。
第三章授信审批及管理第七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审批流程如下:1.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提出授信申请;2. 授信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批意见;3. 公司授信审查委员会对授信申请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4.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审批授信申请;5. 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
第八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授信台账,详细记录授信情况;2. 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授信安全;3. 加强授信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4. 定期与银行沟通,了解授信业务进展情况;5.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及时调整授信策略。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九条公司对银行授信的风险控制包括以下方面:1. 信用风险:加强对银行信用等级的评估,确保银行信用良好;2. 市场风险: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预测市场风险;3. 流动性风险:确保公司流动性充足,降低流动性风险;4. 操作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银行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授信管理制度一、绪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扮演着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对外发放贷款,也称为授信。
然而,授信业务涉及到资金安全和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授信管理制度,以保障有效地实现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银行授信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银行授信管理制度是银行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其设计目的是为了规范授信业务的开展,保证授信行为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一套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需要考虑到法律法规、客户需求、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管等多方面因素,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制度。
二、授信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
银行的授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肃合理、合规合法地办理授信业务。
2.审慎原则。
银行在开展授信业务时,必须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审慎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
3.独立性原则。
授信管理应与其他业务和利益相分离,确保授信决策不受其他业务的影响,保证授信审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风险管理原则。
银行在授信管理中,必须充分考虑和控制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5.全面管理原则。
银行授信管理必须全面,包括授信申请、风险评估、授信审批、贷后管理以及风险报告等环节,保障授信业务的全面管理和监控。
三、授信管理的主要流程1.授信申请阶段。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包括贷款申请书、贷款用途书、企业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等。
银行应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客户身份核实和风险评估。
2.授信审批阶段。
经过初步审查后,银行进行授信审批,包括内部评审、信用委员会审议和风险评估等环节。
审批通过后,签订授信合同,并向客户发放贷款。
3.贷后管理阶段。
银行应对贷款客户进行动态监控和贷后管理,包括还款跟踪、财务状况监测和业务变化分析等环节,确保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
4.风险控制阶段。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客户信用评级、风险敞口管理、不良资产处理和资产处置等环节,保障授信业务的风险控制。
授信管理制度
授信管理制度一、总则授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授信业务流程,保障资金安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授信业务的部门、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授信申请1.授信申请必须由授信申请人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
2.授信申请书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担保及还款能力评估等内容。
3.授信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企业职能部门,并由职能部门保存备案。
3.2 授信审批1.授信审批应由专业的人员进行,确保审批过程公正、客观、合法。
2.授信审批的依据应包括授信申请书、企业信用报告、担保物评估报告等。
3.授信审批决策应及时反馈给授信申请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3.3 授信额度管理1.授信额度应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评级等进行评估和确定。
2.授信额度应定期进行复评,并根据企业经营及信用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3.授信额度的调整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员的审批,并及时通知授信对象。
3.4 授信合同管理1.授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授信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2.授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职能部门保存备档。
3.授信合同应在授信审批通过后及时签订,并将签订的合同文件交由相关部门归档。
3.5 授信风险管理1.授信风险应进行定期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2.授信风险评估应包括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评估。
3.授信风险应及时监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四、考核标准4.1 授信申请考核1.授信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真实的资料。
2.授信申请应按时提交,并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3.授信申请应提供充分的支撑材料,便于审批人员进行评估和决策。
4.2 授信审批考核1.授信审批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审批决策。
2.授信审批决策应公正、客观、合法,并及时反馈给授信申请人。
4.3 授信额度管理考核1.授信额度评估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评级等因素。
授信管理制度
授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信用管理,规范授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1.3 公司授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风险可控、审慎授信;(3)动态监控、及时调整;(4)权责明确、奖惩分明。
二、授信管理部门职责2.1 董事会负责公司授信管理的总体决策和监督。
2.2 总经理负责公司授信管理的日常工作。
2.3 财务部门负责授信额度测算、风险评估、授信审批、授信后管理等。
2.4 业务部门负责客户信用调查、授信申请、授信使用、还款催收等。
2.5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授信业务的风险监控、预警和防范。
三、授信额度管理3.1 授信额度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
3.2 授信额度分为单一客户授信额度和总体授信额度。
3.3 单一客户授信额度应根据客户信用状况、业务规模、合作历史等因素综合评估。
3.4 总体授信额度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市场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
3.5 授信额度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提交授信申请;(2)财务部门进行授信额度测算和风险评估;(3)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4)总经理审批;(5)董事会备案。
四、授信审批与发放4.1 授信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1)客户基本信息;(2)业务合作背景;(3)财务报表;(4)信用评级报告;(5)其他相关资料。
4.2 授信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审慎审批,确保授信业务风险可控;(2)公平公正,避免利益输送;(3)高效快捷,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4.3 授信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1)签订授信协议;(2)办理授信手续;(3)授信资金划拨;(4)授信后管理。
五、授信后管理5.1 业务部门应定期对授信客户进行信用跟踪,了解客户信用状况。
5.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财务分析,评估授信风险。
5.3 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授信业务风险监控体系,实施动态监控。
授信后管理制度
授信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落实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规范授信后管理工作,加强对授信客户的监督和风险防控,制定本制度。
二、内容(一)风险定价1. 授信管理部门应结合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因素,对授信业务进行风险定价。
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特征,科学测算授信利率,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2. 风险定价应重点关注客户行业特征、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关键因素,形成科学合理的风险定价模型。
(二)授信条件1. 授信条件是指授信业务的基本要求和约定,包括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要求等。
授信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授信条件,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2. 对于特殊授信条件,应当经过风险审批委员会或其他监督机构的审批,确保符合公司的风险管理要求。
(三)授信监督1. 授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授信监督制度,对已发放的授信进行定期审查和检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等重要信息。
2. 对于授信款项的使用情况,授信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和监督,确保授信资金使用符合授信条件和用途约定。
(四)风险预警1. 授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客户经营状况、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风险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风险。
2. 对于发生风险预警的授信客户,授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五)风险分类1. 授信管理部门应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和还款能力,将授信客户进行风险分类,分别进行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2.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授信客户,授信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业务发展方向,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监管和控制。
(六)处置授信风险1. 对于发生不良授信的客户,授信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风险应急处理。
2. 针对不同程度和性质的风险,授信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七)信息披露1. 授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上级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报告授信业务的风险状况和处置情况。
银行公司授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公司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授信业务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确保授信业务风险可控。
(三)审慎经营原则:遵循审慎原则,确保授信业务稳健发展。
(四)统一管理原则:对客户实施统一授信,实行集中统一控制。
第二章授信主体第四条本行信贷审查委员会是公司授信业务的最高审批机构,负责审批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事项。
第五条信贷审查委员会成员由行长、分管副行长、风险管理部、信贷业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信贷审查委员会下设信贷审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信贷审查工作。
第三章授信流程第七条授信流程分为以下环节:(一)客户申请:客户向本行提交授信申请,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信用报告等资料。
(二)尽职调查:信贷业务部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三)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四)授信审批:信贷审查委员会根据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审批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事项。
(五)合同签订:信贷业务部与客户签订授信合同。
(六)贷款发放:信贷业务部按照授信合同约定,向客户发放贷款。
(七)贷后管理:信贷业务部对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还款情况跟踪、风险预警等。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八条本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授信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第九条信贷业务部在授信业务中,应严格执行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一)客户准入:对客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客户符合本行授信条件。
(二)授信额度: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银行 授信审批管理制度
银行授信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银行授信审批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信贷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分支机构的授信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贷款、个人贷款、信用卡等授信业务。
三、授信审批管理机构1. 行政管理层:负责全面监督授信审批工作,对审批结果负最终审批责任。
2. 信贷管理部:负责制定授信政策和审批流程,对授信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授信申请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提供专业意见。
4. 授信审批委员会:由行政管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批较大额度或较高风险的授信申请。
四、授信申请与审批流程1. 授信申请:客户向银行提交授信申请,包括申请表、担保文件、财务报表等必要资料。
2. 预审查:信贷管理部对授信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进入正式审批流程。
3. 客户调查:风险管理部进行客户调查,包括客户基本情况、行业背景、还款能力等。
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进行评估,给出风险等级评定。
5. 授信审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授信政策,由授信审批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授信审批人员做出审批决定。
6. 签订合同: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授信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担保措施、还款方式等条款。
7. 做好记录:对每笔授信业务进行档案管理,包括授信申请、审批意见、合同等资料。
五、授信审批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审批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制度规定。
2. 风险可控原则:审批决策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确保授信业务风险可控。
3. 效率原则:审批流程应当简化、规范,提高审批效率,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4. 公平公正原则:审批决策应当公平、公正,客观评估客户信用状况,不得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况。
5. 小心谨慎原则:在审批过程中,需要审慎评估客户还款能力和资产情况,避免发生不良贷款。
六、审批权限管理1. 制定授信审批权限等级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资质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
授信管理制度
授信管理制度授信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为了规范信贷业务,提高风险控制能力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银行业务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授信业务的正常运作和银行风险的管控起着重要的作用。
授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风险管理。
银行作为授信方,在向客户授信前需要对客户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设定信贷额度,以避免因不良信贷导致的损失。
同时,银行还要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识别和预警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第二,授信流程。
授信管理制度要规范授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授信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包括客户申请、尽职调查、内部审批、风险评估、合同签订等,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以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授信决策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内控制度。
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授信业务的规范运作。
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内部交易和利益冲突防控、员工行为规范等。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约束员工的行为,避免违规操作和潜在风险的发生。
第四,风险分担机制。
银行在授信过程中,应该对不同风险客户进行划分,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因素,设定不同的利率、期限和抵押率,以确保风险得到适当的分担。
此外,银行还可以通过担保方式、联合放贷等方式降低风险,实现风险的分散。
第五,信息披露。
银行在授信过程中,要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还款状况等进行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使客户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和还款义务。
同时,银行还应该及时披露授信风险,使投资者和市场了解银行的风险状况,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授信管理制度是银行授信业务运营和风险控制的基石,对于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客户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银行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授信管理制度,提高风险控制水平,确保授信业务的健康发展。
同时,银行还要注重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授信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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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促进**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审慎经营,不断规范授信行为,切实加强信贷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本行在对法人客户和自然人客户经营、财务、担保等状况并结合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核定的、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的信用额度。
授信额度不是计划信用额度,也不是分配的信用规模,而是本行为控制客户风险所实施的内部控制信用额度。
对客户的授信并不意味本行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此额度的信用支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授信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授信的总称,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各项垫款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行在授信时,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和“择优扶持,区别对待,动态调整,相对稳定”的基本原则,以降低风险为前提,达到加强信贷管理,优化资产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第五条办理授信业务时要坚持“先评级、再授信、后用信”,“谁受信、谁用信”的原则。
第六条本行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
第七章组织管理体系第七条支行负责调查并提出授信初步意见交由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进行初审。
第八条公司金融部、个人金融部负责信贷资料的初审后提交授信管理部。
第九条授信管理部负责授信资料的复审后报总行贷款会办小组、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核决策。
第十条风险管理部负责用信放款的审查和授信条件的落实。
第十一条总行贷款会办小组对授信管理部提交的授信客户情况进行审查评价,确定授信额度(单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并对本行授信客户和授信额度提出建议意见。
第十二条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权限内的授信审核,同时确定授信额度。
第十三条董事长、行长负责权限内一票否决权。
第十四条合规管理部负责客户统一授信合规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授信分类第十五条授信包括综合授信和临时授信两部分,两者之和为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必须符合银监会对单户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比例的要求,并不得超过最高理论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是指根据国家产业和信贷政策,在对客户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为年度统一授信,授信期限一般为一年,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临时授信,是指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因客户经营情况、国家信贷政策和市场的变化,需要临时性追加的授信额度。
临时授信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相应调减授信额度,不得循环使用。
第三章客户分类第十六条客户分类标准:(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本行客户分类和综合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按本行《企业、自然人信用等级内部评定管理制度》的评级程序和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内部信用等级评定。
(二)客户分类应遵循区别对待、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的原则。
(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本行信贷管理实际,将客户分为四大类,即优良客户、一般客户、限制客户、淘汰客户。
1、优良客户是指信誉好,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偿债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客户。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生产规模;(2)环保达标,环保评价结果为“绿色”或“蓝色”;(3)有较强的管理水平,管理层团结协作,素质良好,法人代表无不良嗜好;(4)企业客户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AA级以上(含AA级),自然人客户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良好”级以上(含“良好”级)。
(5)资产负债率低于60%(含60%),经营盈利;(6)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无应收利息。
优良客户是本行维护、拓展的重点。
2、一般客户是指未达到优良客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较为正常,发展前景一般的客户。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基本正常,规模相对较小;(2)环保达标,环保评价结果为“绿色”或“蓝色”或“黄色”;(3)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自然人客户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一般”级以上(含“一般”级)。
(4)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含70%),经营盈利;(5)无不良贷款,无应收利息。
一般客户在年度授信中消除了不利因素达到本行授信条件的,可以申请追加授信。
3、限制客户是指经营一般,行业、产品易受政策影响,发展前景不乐观的客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认定为控制客户:(1)经营状况一般,有潜在恶化的可能;(2)企业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BBB级以下(含BBB级),自然人客户年度信用等级或即时信用等级“不良”级以上(含“不良”级)。
(3)资产负债率70%以上;(4)行业不符合环保要求,短期内无力或无能力达标,环保评价结果为“红色”。
除低风险业务外,应采用逐步减少信用额度的信贷政策。
限制客户的授信以上年末信用余额作为事实授信余额,年度中不得增加授信。
4、淘汰客户是指符合控制客户条件,同时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风险信贷客户。
(1)国家产业或产品政策禁止发展和明令淘汰的;(2)环保评价结果为“黑色”;(3)资产负债率80%以上;(4)经营亏损或事实关停,风险保障严重不足;(5)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债务无法落实;(6)有不良贷款或应收利息。
对淘汰客户,应坚持只收不放或收多放少的原则。
淘汰客户的授信以上年末信用余额作为事实授信余额,年度中不得增加授信。
第四章授信对象和条件第十七条授信对象是指已经与本行建立了信贷关系或拟申请建立信贷关系的自然人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等,主要包括农户、经营类个人、工薪类个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八条客户申请授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是本行认定的优良客户(一般客户在年度中消除了不利因素达到本行授信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信);2、在本行社开立基本账户、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联社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及时如实提供相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3、除自然人外,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构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已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或备案;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的,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第十九条以下情形的客户,不得对其授信:1、法人类客户不能独立核算,自然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转移贷款用途;3、信用下降,存量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4、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5、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信贷资金,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6、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信贷资金,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7、列入法人机构黑名单未解除;8、向银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授信的;9、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第五章授信额度的核定第二十条核定授信额度的方法是:先计算客户最高理论授信额度,综合考虑客户的实际信用需求(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要结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测算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办理有效资产抵押及其他风险因素,确定客户的基本授信额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最高理论授信额度。
(一)公司客户最高理论授信额度的测算:最高理论授信额度=(调整后的所有者权益×行业指标值-调整后的负债)×信用指标值×担保指标值行业指标值按以下标准确定:1、农、林、牧、渔业的行业指标值为1;2、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业指标值为1.5;3、其他行业指标值为2.33。
信用指标值按以下标准确定:1、AAA级客户的指标值为1;2、AA级客户的指标值为0.9;3、A级客户的指标值为0.8。
担保指标值按以下标准确定:1、信用的指标值为0.7;2、保证的指标值为0.8;3、抵押的指标值为1;4、质押的指标值为1.2。
(二)个人客户最高理论授信额度的测算:对个人客户授信时,要结合客户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核定最高理论授信额度。
信用贷款方式的,可掌握在当地人均生产总值或个人年收入或家庭年收入的1-2倍以内;保证担保贷款方式的,可掌握在借款人和保证人累计个人年收入或其家庭年收入的1-2倍以内;抵押、质押担保贷款方式的,可按照本行规定的抵质押率,综合考虑抵押物种类、所处位置、使用年限、折旧程度、功能状况、变现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理论授信额度。
(三)对集团公司客户的授信,只对集团公司内各个法人(经营主体)予以授信,各授信额度之和等于对该集团公司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但与集团公司客户不发生实际信用关系。
第六章授信规则第二十一条综合授信的规则要求:1、综合授信额度为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该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和用信余额不超过授信总额的前提下,履行用信审批程序后可循环使用。
2、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按“产品组”或“担保方式”进行分配,也可以不分配。
如果分配,必须穷尽,即分配的额度合计必须等于授信总额。
3、单一客户只存在一个有效的综合授信额度。
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审批通过后,自动替换原来的综合授信额度,原来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自动归并到新的额度项下。
但存量业务占用金额超过新的授信额度时,不允许发生新业务,直至存量业务占用金额小于授信额度金额。
4、公司或个人综合授信,授信时先前存在有效临时授信的,按管理需要选择是否归并有效的临时授信。
第二十二条临时授信的规则要求:1、综合授信不是临时授信存在的前提条件,临时授信允许单独存在,并且允许多个临时授信同时存在。
2、临时授信额度需要指定业务品种且不可循环,存量贷款还清后原有临时授信额度不可续用。
第二十三条一笔用信业务,不能同时占用综合授信额度与临时授信额度,也不能同时占用多个临时授信额度。
用信申请日必须在额度有效期内,但用信申请的到期日可以超过额度的到期日。
第八章授信管理第二十四条授信管理坚持注重调查、严格把关、动态监控的要求。
(一)对客户授信之前,调查人员必须对其进行认真调查,实地查看、验证客户原始资料,如实反映客户的经营情况,提示客户存在的风险,对客户的鉴定、分类、授信工作做到认真仔细、严格把关,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二)对客户的授信实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和分析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如发现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冻结授信额度,情况严重的,可终止授信:1、借款人发生重大经营困难;2、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的;3、借款人的财务情况发生不利变化的;4、借款人产权关系和经营体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借款人转移财产和资金的;6、出现贷款逾期、欠息等违约事项;7、担保人出现风险而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8、其他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