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充电服务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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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业务车联网平台服务委托

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充电业务车

联网平台服务委托合同。

2.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

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

4.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

1.服务内容 (1)

2.合同期限 (1)

3.服务费用 (2)

4.工作条件 (2)

5.服务要求 (2)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7.充电费用的支付与清分结算 (5)

8.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 (5)

9.合同变更或解除 (6)

10.违约责任 (6)

11.不可抗力 (7)

12.合同生效 (8)

13.争议解决 (8)

14.其他 (8)

15.特别约定 (8)

充电业务车联网平台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充电业务车联网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充电业务车联网平台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

1.1.1为甲方提供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将甲方的充电设施接入乙方的车联网平台,为甲方提供充电设施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自动报警、95598客服服务、检修工单派发等线上业务运营管理服务。

1.1.2为甲方提供充电业务收费和结算服务。乙方向电动汽车用户发行车联网平台统一标准的充电卡,为甲方提供电动汽车用户在其充电桩实行充电交易的电费收费、资金管理和充电费用清分、结算服务。

1.1.3为甲方提供充电设施监督检查服务。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统一开展充电桩布局规划、设施运维监测、品牌推广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线上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1.1.4为甲方服务的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充电增值和辅助服务。甲方服务的电动汽车用户通过线上注册的方式获得在乙方的车联网平台使用的用户账号,乙方为该用户提供充电提醒、充电设施搜索、位置导航、充电桩预约、充电卡管理和结算等辅助服务。

1.1.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服务。

2.合同期限

2.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

3.服务费用

3.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含税)。该合同价格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当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充电桩数量发生变更时,双方确认最终充电桩后据实结算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见《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1)。

3.3 服务费用的支付

3.3.1甲方应以电汇/汇票/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3.2支付方式2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合格发票,甲方按照合同价格的 %,计人民币(大写)(¥)向乙方支付款项;

(2) ;

(3) 。

3.4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增值税等额发票。

4.工作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具体为:

4.1甲方提供符合与乙方车联网平台对接技术标准的充电设施,并根据需要对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4.2甲方应提供乙方上述服务工作所需的真实的资料、数据和权限,包括不限于电动汽车用户的基本情况、电价信息、充电设施和计量装置的技术标准、运行维护制度等;

4.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人员的沟通联系;

4.4乙方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甲方提供的其他工作条件。

5.服务要求

2合同价款分期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2)和(3)中作具体的约定。如超过3次付款,可另行增加(4)(5)等。

5.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标准如下:

(1)系统支持电力公司内部管理用户数最大为500个;

(2)系统对可控充电终端控制正确率≥99.99%;

(3)用户登录系统平均响应时间≤5秒;

(4)执行报表统计时,月统计业务的平均响应时间≤10秒;

(5)年度客户问题响应率≥98%,包含95598客服渠道、网站和e充电客户端渠道;

(6)年度系统运行率≧99.6%;

(7)系统故障恢复时间≤2h。

以上指标为正常情况下,不包含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

5.2乙方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利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服务、工作情况,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方式对服务内容进行反馈。

6.1.2电动汽车用户在甲方所有的充电桩上充电所发生的充电费用(包含电费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服务费,下同)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充电费用的清分和支付。

6.1.3甲方有权随时登陆车联网平台电费计量系统查询充电费用等信息。

6.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满时提供服务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6.1.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6.1.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1.7甲方负责充电设施日常运维,并保证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故障充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6.1.8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承担接入乙方车联网平台的充电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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