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7001信息备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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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备份中心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数据的可恢复性。所有业务系统能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核心业务系统、中间业务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业务、VSS软件版本控制数据、第三方存管业务以及部门内具备特殊性的数据。

3 相关文件

4 职责

4.1 备份管理员负责日常备份的策略建立、实施、测试及管理。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备份策略的审批。

4.3 各区域副总经理负责检查自己区域内的备份实施是否正常。

5 程序

5.1 备份策略

DXC所有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均应备份。

5.2 备份的策划

备份管理员根据DXC的业务要求、涉及信息的安全要求和信息对DXC持续运作的关键度,组织各系统分管副总和相应系统管理员共同填写《备份周期一览表》,识别出所有业务的备份周期及实施计划。

《备份周期一览表》应得到DXC总经理的审核批准。

5.3备份策略的实施

备份管理员根据《备份周期一览表》按周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策略进行自动备份的数据,需要留有自动备份的日志;使用手动备份的数据需留有备份的日志留有《数据备份实施记录》,以备后查。

5.4 对于手动备份和自动备份的数据应做好标识

系统自动的备份数据可按照系统规则进行标识。

用磁带进行备份时,应在显著位置标识备份信息,标识规则为“XX日备份数据”;用DVD进行备份时,应由支行机构代码+备份数据的起止日期构成。

手动异机拷贝时,应在目标信息处理设施上建立相应文件夹,文件夹命名应以“源系统拼音首字母缩写”命名,例如核心系统应命名为“HXXT”;子文件夹应根据备份时间进行命名,如“20110501”,表示此文件夹为2011年5月1日的备份数据。

5.5 对备份实施情况进行审查

数据完整性的比对及备份介质的审查,对自动备份数据及手动备份数据,备份管理员对数据备份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方式是:“在每次备份完成后,检查备份日志,查看备份是否成功”。审查完成后填写《备份数据审查表》,如需技术支持,请其他人员配合。

5.6 备份策略的更新

备份管理员根据时间间隔,每半年对《备份周期一览表》进行重新的审核,查看是否需要更新,如果发现《备份周期一览表》有变化需要更新时,需及时更新,向分管副总上交《备份周期一览表》后由分管副总审批,待分管副总批准后,对其进行更新。对使用策略进行自动备份的数据,应对自动备份的策略进行定期(半年)评审并进行定期(每周)监测一次并形成《自动备份监测表》,确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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