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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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我司资金管理,使备用金得到及时的清理,确保各项费用及时入帐,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金借款原则
公款不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个人借款。各部门人员因公借用现金不准超过500元,借款人必须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的借据,根据要求的内容,如确实工作需要借用大额现金,需经理审批,手续完备后到财务借款。
借用转帐支票只针对采购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借款,其他人员一概不准借用转帐支票。
二、备用金返还期限
借款人在办完事后,借用现金必须在2天内到财务报销还帐,作到一事一毕,前款不清后款不借,不得无故拖欠。凡超过规定时间,几经催促仍不报帐的,不予报销,所借款项在工资中扣除。
三、报销单据填写
费用报销时,报销人应填列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据,注明费用名称,费用发生的日期,金额及合计金额,报销人姓名。
四、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填制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审批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此流程适合各项费用报销的既定程序,以后各项事务的报销均需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否则财务部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