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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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3 定义3.1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 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 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3.7 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8 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9 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0 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11 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3.12 植物生长季平均: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3 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14 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4.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5 浓度限值本标准规定了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见表1。
表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注:适用于城市地区;②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③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之欧阳家百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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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欧阳家百(2021.03.07)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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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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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中国在1996年颁布的国家标准,旨在规定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
该标准是对国家环境保护法的具体规定,被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业和其他相关领域。
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了多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颗粒物、铅、镉、氟化物等。
这些污染物都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物质,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其排放。
此外,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还规定了环境空气监测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监测频率、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方法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环境空气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在实施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不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尽相同,因此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和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其次,在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行业企业和组织严格遵守标准,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进行相应的处罚。
此外,在实施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技术改进和污染物排放量的降低。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许多新的清洁技术和设备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生产效率。
因此,在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过程中,应该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这些新技术,从而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总之,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监督检查,推广清洁技术,同时要注意分类管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号: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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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植物生长季平均
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3环境空气
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14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3定义
3.1总悬浮颗粒物(TSP)
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可吸入颗粒物(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氮氧化物(以NO2计)
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铅(Pb)
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
GB/T1526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8970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3.5苯并[a]芘(B[a]P)
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
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3.7年平均
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8季平均
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9月平均
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0日平均
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11一小时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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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 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 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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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 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定义3.1 总悬浮颗粒物 (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 (以 NO2计 ):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 苯并[a]芘 (B[a]P ):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 氟化物 (以 F 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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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5-1996 1996-12-06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共限定了六种污染物的浓度值:SO2、TSP、PM10、NOx、NO2、CO、O3、Pb、B[a]P、F。
标准同时配有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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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9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0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11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3.12植物生长季平均: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3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日平均
0.01
μg/m3
(标准状态)
氟化物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7①
20①
F
月平均
植物生长季平均
1.8②
1.2②
3.0③
2.0③
μg/(dm2·d)
注:1)适用于城市地区;
2)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
3)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6 监测
6.1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
3.14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8 标准的实施
8.1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8.2本标准规定了小时、日、月、季和年平均浓度限值,在标准实施中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目的监督其实施。
8.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__GB_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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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 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 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 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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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3。
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
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3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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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GB 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GB/T 15262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 8970 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GB 6921 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T 15436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5 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8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GB 9801 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 8971 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5439 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264 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434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3 定义3.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2 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3.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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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2005年6月1日GB 3095-1996(代替GB 3095-82)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1-18批准1996-10-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3、定义1.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2.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7.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8.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9.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0.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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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中国制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它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结合GB3095-1996标准的主要内容,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
GB3095-1996标准主要包括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环境空气气体污染物的限值、环境空气颗粒物污染物的限值以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的规定。
根据GB3095-1996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分为四类,分别是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
其中Ⅰ类为最好的空气质量,Ⅳ类为最差的空气质量。
四类空气质量标准的划分主要依据主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以及环境质量的现状。
各类别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限值依次递增,如SO2的评价标准限值分别为50μg/m³、150μg/m³、500μg/m³和1000μg/m³。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GB3095-1996标准对环境空气气体污染物的限值。
GB3095-1996标准对主要的气体污染物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进行了限值要求。
其中,SO2的限值为60μg/m³,NO2的限值为40μg/m³,CO的限值为4mg/m³,O3的限值为80μg/m³。
这些限值要求旨在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由于气体污染物导致的呼吸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损害等健康问题的发生。
此外,GB3095-1996标准还对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污染物进行了限值要求。
根据标准的规定,环境空气中可分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入肺颗粒物(PM2.5)。
其中,PM10的限值为50μg/m³,PM2.5的限值为40μg/m³。
这些限值要求旨在保护人体呼吸系统,减少颗粒物对肺部和呼吸系统的刺激和损害。
最后,GB3095-1996标准还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了规定。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练习题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练习题](https://img.taocdn.com/s3/m/6670e6c5b307e87101f696d4.png)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一、填空题: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的有效性规定。
答案:数据统计。
2、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μm的颗粒物。
答案:≤100。
3、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答案:≤10μm。
4、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和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答案: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铅(Pb)是指存在于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答案:总悬浮颗粒物。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苯并[α]芘(B[α]P)是指存在于中的苯并[α]芘。
答案:可吸入颗粒物。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氟化物(以F计):以及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答案:气态颗粒态。
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
答案:算术均值。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答案:一小时平均。
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是指、植物、动物和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答案:人群建筑物。
11、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K,压力为kPa时的状态。
答案:273 101.325。
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其中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答案:风景名胜区。
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其中二类区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答案: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文化区。
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其中三类区为。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精)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精)](https://img.taocdn.com/s3/m/283d5211eefdc8d376ee3239.png)
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
GB 3095-19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
GB/T 15262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3.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3.7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8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9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0.30
0.50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平均
日平均
0.04
0.05
0.10
0.15
0.15
0.25
氮氧化物
NOx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5
0.10
0.15
0.05
0.10
0.15
0.10
0.15
0.30
mg/m3
(标准状态)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4
0.08
0.12
0.04
0.08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伏冈唬屡攻储郁柴寡雇竞脾采霖塘沪字牙框盼掌纹撞吕沮役绿镊莱抿闰琐艇奔插妹卒披谋彬砖釜锣茄出詹窟莹舔慎栋惠敌射赵赖盾友勺璃靡矾霞捉gb30951996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airqualitystandardgb30951996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ambienairqualitstandardgb30951996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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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现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
本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
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 环保空气标准修改通知
抄送: 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
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
)指标。
一、取消氮氧化物(NO
X
)的二级标准的年平均浓度限值
二、二氧化氮(NO
2
由0.04mg/m3改为0.08mg/m3;日平均浓度限值由0.08mg/m3改为0.12mg/m3;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3改为0.24mg/m3。
三、臭氧(O
)的一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3改为0.16mg/
3
m3;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6mg/m3改为0.2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