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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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
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岗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
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
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窗口服务岗
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
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
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场监管岗
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
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
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
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
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
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
八、法制员岗
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
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
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
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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