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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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在新税法下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假如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承诺税前扣除。

一样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假如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通过托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截了当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治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样性的规定。

依照“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样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在纳税申报时,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第一需要确定扣除的运算基数,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运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依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筑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托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完成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与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的招待、交流、沟通等费用。

对于企业来说,正确处理和记录业务招待费是有效管理成本和合规纳税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一、会计处理技巧:1.业务招待费的会计核算:业务招待费属于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性质进行会计核算。

在会计科目中一般归类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需按照相关的准则规定具体处理。

2.记录业务招待费的凭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记录业务招待费时需要提供真实详细的凭证。

凭证中应包括招待费用的明细、日期、地点、人员、目的、费用金额等必要信息,以便日后的审计和查询。

3.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业务招待时,需要核实被招待人的身份和职务,确保其与企业业务有关,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对于不符合合规要求的费用支出,应及时予以纠正。

4.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额度: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制定招待费支出的控制额度,并进行预算管理。

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招待费支出,同时关注招待费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5.招待费用与营业税的关系:根据中国税收法规,企业招待费用在涉及增值税纳税人的支出时,应当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需要对招待费用进行合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并及时缴纳相应营业税。

二、纳税处理技巧:1.招待费用的税前扣除:根据中国税务法规,企业可以将业务招待费用的一定比例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具体扣除比例及限额需根据税务法规和相关政策确定,企业应按照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

2.合规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与增值税纳税相关的招待费用,企业应索取并保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税务法规,只有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招待费用才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3.控制招待费用的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国税务法规,不同类型的业务招待费用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企业应了解并掌握不同业务招待费用的税率,确保按照规定正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开展业务招待客户或相关人员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对于企业来说,业务招待是促进业务发展、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业务招待费存在一定的纳税风险,因此企业需要合理安排并且正确处理这一费用。

在财税处理上,企业可以借助以下几种方法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一、在行业内进行合理比较企业在确定业务招待费用的金额时,可以参考行业内的一般水平,进行合理比较。

如果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审查。

因此,企业应该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费用水平,确保其符合一般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备案和审批制度企业应建立业务招待费用的备案和审批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在备案时,企业应详细记录业务招待的目的、时间、地点、人员、费用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在审批时,企业应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确保费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三、合理分类和明确用途企业在处理业务招待费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费用分类,并明确费用的具体用途。

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等,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并将费用用途与业务招待的具体目的关联起来。

这样可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法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四、合理控制费用比例企业在处理业务招待费用时,应合理控制费用比例。

根据税法的规定,业务招待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为60%,即企业可以将业务招待费用的60%列入当期成本。

因此,企业应考虑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总支出,在合理范围内选择合适的费用比例,以减少企业税务负担。

五、合规申报,防范风险企业在申报业务招待费用时,应确保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合规申报,防范税务风险。

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凭证,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企业应及时了解税法的最新变化和政策调整,确保自身的财税处理与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技巧汇总

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技巧汇总

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技巧汇总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中常见的一项开支,对于企业发展和业务拓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财务风险和形象损害。

因此,以下是一些处理业务招待费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以帮助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

1.遵守法规和规定:确保在招待客户、业务合作伙伴或员工时,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定,特别是关于限额、审批和报销程序的规定。

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是保持企业合规性的重要一步。

2.明确目标和预算:在招待费用之前,明确招待的目的和预算。

这将有助于企业制定合适的招待计划,并在预算内进行花费。

设定目标还将帮助企业评估招待的效果和回报。

3.合理性与适度:在处理业务招待费时,要确保花费合理且适度。

不必铺张浪费,也不应过于吝啬。

招待费的处理应根据业务需求和财务承受能力来决定。

4.多样性与创意:在招待时,尽量提供多样的选择和创意,以满足不同人群和场合的需求。

这可以根据客户或合作伙伴的喜好、文化背景和特殊条件来调整。

5.精心策划和安排:提前策划和安排招待活动是必要的,以确保招待的顺利进行。

这包括预订场地、选购食物和饮料、安排交通、了解餐厅或场所的规定等等。

6.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业务招待不仅是为了款待客户或合作伙伴,更是为了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

在招待过程中,与对方进行积极互动和交流,加强沟通,增进相互了解。

7.推动业务机会:业务招待时,主动寻找推动业务机会的方式。

与客户或合作伙伴讨论潜在合作项目,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

这将帮助企业更好地抓住商机,推动合作。

8.审计和监督:建立有效的审计和监督机制,对业务招待活动进行跟踪和评估。

这可以帮助企业了解招待费用的运用情况以及效果,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招待策略。

9.文档和报销:对于招待活动,要做好相关文档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这包括账单、发票、签到表等。

同时,要按照企业的报销政策和程序,及时报销合规的费用。

10.避免贪污和腐败:业务招待费的处理过程中,要坚决避免贪污和腐败行为。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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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案例:A公司于2012年1月开始筹建,至2013年1月正式经营,筹建期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80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对于该项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应当分三步来进行。

首先要掌握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时,应当将业务招待费支出归集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180万元贷:银行存款180万元在正式生产经营的当月,将开办费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80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180万元。

其次,应当掌握该项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的规定,记入开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二是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扣除。

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扣除金额均为实际发生额的60%。

最后,还要分析该项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和会计处理有无差异,如果有差异,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对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本例中,如果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计入2013年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08万元(180×60%=108),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万元(180-108=72)。

如果开办费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在税前扣除,则每年的扣除金额为36万元(108/3=36),201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4万元(180-36=144)。

2014~2015年,企业会计处理无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但每年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6万元,2014~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每年应当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业务招待费定义业务招待费,指的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促进业务合作、维系客户关系、推广企业形象等目的,对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合理费用,如餐饮、住宿、交通、娱乐等费用。

这些费用并非直接关联到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活动,但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税务处理原则在税务处理上,业务招待费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合理性指费用必须与企业实际的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得有过度或奢侈的情况。

必要性则要求费用支出必须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不能是无关紧要的开支。

合规性则强调所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和财务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税法规定在税务法规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业务招待费的处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以我国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例如,费用必须与企业实际业务相关,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此外,税法还规定了对业务招待费扣除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务处理流程在财务处理上,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流程。

首先,应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每笔费用都经过适当的审批。

其次,应设置专门的账户或科目来记录业务招待费的收支情况,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此外,还应定期对业务招待费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费用开支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在处理业务招待费时,应注重合法合规性审查。

这包括对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以及对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降低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风险管理与控制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运营中的一项重要开支,其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样不容忽视。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防止滥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同时,企业还应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12种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

12种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

12种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加强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关系而发生的费用。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12种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1.合规性审查: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之前,首先要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支付的费用符合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费用类别明确:将业务招待费分为不同的费用类别,如宴请费、差旅交通费、礼品费等,便于分析、追溯和报告。

3.保留相关凭证:对每一笔业务招待费用都要保留相关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以便后续的核验和审计。

4.成本归集:将业务招待费用归集到相关业务成本中,有助于进行成本控制和核算。

5.明确审批流程:建立完善的业务招待费用审批流程,确保费用支出符合公司的预算和管理要求。

6.控制费用核销时间:对于已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要及时核销,避免账务延误和记账错误。

7.税务合规规定:了解税务合规规定,确保业务招待费用的稽查和税务申报合规,避免相关罚款和风险。

8.审计和复核:定期进行业务招待费用的审计和复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9.相关人员培训:对涉及业务招待费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费用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10.控制费用预算:设定合理的业务招待费用预算,加强费用管控,避免费用的超支和浪费。

11.错误账务调整:如发现业务招待费用记账错误,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纠正,保持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报告和分析:定期生成业务招待费用的报告和分析,提供给公司管理层参考,改进管理和决策能力。

以上是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的汇总,通过合规审查、费用类别明确、保留相关凭证等措施,可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同时,通过审批流程、预算控制、审计复核等方式,可以加强对业务招待费用的管理和控制。

最后,通过报告和分析,为公司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改进的参考依据。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与会计处理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

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

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

对此,本文将详述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假定某企业2009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0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

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000x0.5%=12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20x60%=72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应把握四重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把握以下四点:1.《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40%的纳税调整。

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2.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

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大幅下降。

3.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分行业,都按统一标准执行。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一、什么是业务招待费无论会计核算将业务招待费计入成本还是费用,业务招待费属性主要是为客户承担的相关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支出,由于企业所得税中很难界定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采用限额扣除的方式。

注意: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不是按照取得发票的品名划分,而应按照费用的用途划分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

1.餐饮服务增值税发票=业务招待费?餐饮服务用于招待客户——业务招待费餐饮服务用于员工聚餐/加班——职工福利餐饮服务用于生产或提供服务——成本费用2.出行费用及住宿费用:高铁票、机票、的士票、大巴票、住宿发票等报销客户来往出行费用及住宿费用——业务招待费员工回家探亲和集体旅游出行及住宿费用——职工福利费员工出差出行及住宿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组织员工外出培训出行及住宿费用——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二、业务招待费增值税税务处理1.餐饮服务发票一律不允许进项税额抵扣。

3.出行费用(1)企业员工发生的出行费用看是否符合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规定的票据。

税务实务I员工交通费进项税额抵扣(2)客户发生的出行费用,即使取得相应票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住宿费(1)如果是员工出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2)如果是接待客户产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3)如果是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产生的住宿费,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

三、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务处理1.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 o(两个限额,哪一个小哪一个为限额,不能超过该限额)2.一般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但是不包括各项营业外收入。

注:(1)什么是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销售业务】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销售业务】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一、差旅费还是交际应酬费?面对业务人员出差报销的大量票据:出差短短几天,餐票却有好几千元,还有大额的购物发票,这么大的餐费、购物支出,财务人员该如何处理?账务处理:财务人员面对这样问题时,首先分清这些费用哪些是出差人员的正常餐费支出,哪些是招待客户的支出,哪些是为客户购买礼品的支出。

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也差人员的餐费支出都是一定标准的。

然后,按照分好的费用,将属于个人正常差旅餐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等科目,将招待客户的餐费及赠送客户礼品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

税务处理:增值税:应将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计入差旅费的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部分,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纳税调整处理。

二、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在全国各地设有办事机构或分子公司,为了及时掌握各地情况及部署下一步工作,会定期或不定期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

各办事机构或分子公司的人员在开会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会议费等应如何处理呢?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为方便省事或公司没有大型的会议厅,而租用综合性酒店,即住宿、就餐、会议均在一个酒店,会议结束由酒店统一开具会议费发票;有的企业有自己的会议厅,开会在本企业进行,与会人员的住宿与餐费由宾馆承担或由宾馆与饭店分别承担,会议结束,宾馆开具住宿费发票,饭店开具餐费发票;也有的企业的会议室、职工住宿、职工就餐分不同地点,分别取得会议费、住宿费、餐费发票。

账务处理:根据企业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要求,企业无论是否取得发票,发票的开具内容是否为会议费,只要是与此次会议费有关的支出,均应按其费用实质,作为“管理费用——会议费”或“销售费用——会议费”核算。

各类情况下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

各类情况下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

各类情况下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第一篇:各类情况下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各类情况下的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技巧汇总2014-05-04 来源:作者:小南第一条: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第二条:如果你认为有些餐费不是业务招待费,请参照第一条。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由股东负责的费用。

条例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没有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管理费用)明确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并没有包括业务招待费。

但开办费不是正列举,1、业务招待费的关键词:业务、60%、5‰孰小原则,60%和5%取其小。

生产经营有关:招待政府工商税务不能扣除。

怎么吃最科学? 营业收入的8.33‰2、招待费的核算范围:不仅仅是吃饭。

(1)餐费(2)接待用的食品、茶叶、香烟、饮料等。

(3)赠送的礼品(4)正常的娱乐活动(5)旅游门票、土特产品等(6)高尔夫会员卡:(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外部人员的交通费用能否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3、关于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处理问题答:企业在开(筹)办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标准扣除。

4、2011年发生招待费办公费发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你公司2011年发生的招待费、办公费,应属于2011年度的费用,不能在2012年税前扣除。

招待费账务处理

招待费账务处理

招待费账务处理一、招待费的概念招待费呢,就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这可不像咱们平常请朋友吃饭那么简单哦。

比如说公司要和合作伙伴谈个大项目,得请人家吃个饭联络下感情吧,这吃饭的花费就可能是招待费啦。

又或者客户来公司考察,公司安排个下午茶啥的,这花费也属于招待费呢。

二、账务处理的基础1. 招待费的范围界定很重要哦。

不是所有的吃喝花费都能算招待费的。

要是公司员工自己聚餐,那可不能算招待费,这得算福利费。

只有那种为了业务往来,招待外部人员的费用才是招待费呢。

2. 发票是关键。

没有正规发票的招待费,在账务处理的时候就很麻烦啦。

就像你去买东西没有小票一样,人家咋知道你到底花了多少钱,花在哪里了呢?所以啊,出去招待客人,一定要记得拿发票,发票上还要写清楚消费的内容、日期这些信息。

三、账务处理的具体方法1. 计入科目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招待费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这个科目。

这就像是把招待费专门放在一个小盒子里,方便以后查看和统计。

比如说公司总部招待客户,就记到这个科目里。

不过呢,如果是销售部门为了推销产品而产生的招待费,也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 业务招待费。

这就好比销售部门有自己的小金库来放招待费一样,因为这是为了销售业务产生的花费。

2. 会计分录假设公司发生了一笔1000元的招待费,并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发票。

如果是管理部门的招待费,那会计分录就是:借:管理费用 - 业务招待费1000贷:银行存款/现金1000如果是销售部门的招待费呢,分录就是:借:销售费用 - 业务招待费1000贷:银行存款/现金1000四、招待费的税务处理1. 企业所得税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是有限制的哦。

按照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这就像给招待费设了个紧箍咒,不能想扣多少就扣多少。

比如说公司一年销售收入是1000万,当年发生的招待费是10万。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第一篇: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注意下列问题:(1)业务招待费核算的范围仅指交际应酬费用。

交际应酬费用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交际应酬有关的费用或对外馈赠的一次性消耗性礼品。

如餐饮费、娱乐费、烟、酒、茶、咖啡、食品、保健品等。

对于对外赠送的带有本公司标识(商标、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的等)的自产产品或专门制作的外购礼品,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若无任何公司标志,应作为捐赠支出。

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的以外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性质,不能对象化计入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统一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不得在其他科目列支。

(3)销售(营业)收入是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额,通常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对于投资收性公司,投资收益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销货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应从销售或营业收入中扣减。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开办费的一部分,无比例限制,与开始生产经营额当期一次性扣除。

(5)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受比例限制,在计算清算所得时,全额扣除。

(6)2007年底前新办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结转以后3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

允许在2008年至以后年度调减的金额与本期实际发生额的60%之和,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额的5‰。

例1:某企业2008年度收入总额1000万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

(1)扣除限额=1000×5‰=5(万元)(2)实际发生额×60%=10×60%=6(万元)(3)纳税调增金额=10-5=5(万元)例2:某企业2008年度收入总额2000万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

招待费税务筹划(9种情况5个绝招)

招待费税务筹划(9种情况5个绝招)

"业务招待费"纳税筹划达到极致大家天天在讨论纳税筹划,其实只要稍稍思考一下,纳税筹划就在身边,有时候,有点像解“几何”题一样的舒心。

今天就来同大家解答一下,如何5 招让企业“业务招待费”开支,税前扣除达到极致。

第一招:正确核算业务招待费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就餐,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工会经费”。

第二招:用足扣除限额1.设企业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Y;2.设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为X;那么,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Y×60%与X×5‰,即Y×60%≤X×5‰,通过推算得出Y≤8.3‰X,也就是说,在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销售(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能用足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第三招:有效分流业务招待费1.按照税法规定,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为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 倍(特定行业的60 倍),具有更大的限额空间。

2.业务招待费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必要的招待活动,以达到维护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与形象,从而促进销售,然而,业务宣传费也具有与此类似的动机。

3.如果能够有效搭配,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之间的开支,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作用。

例如,企业经常向客户赠送烟酒、茶叶、土特产等礼品,这部分开支应纳入业务招待费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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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技巧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
理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一、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二、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
(1)销售商品
(2)提供劳务
(3)让渡资产使用权
(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收入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3)包装物出租收入
(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
(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四、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

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五、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
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

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六、注意事项
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
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对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问题,属于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确定应税所得额时的一个概念,对其的调整只是依照税法的规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进行纳税调整而已,不属于会计处理范围(除因会计差错而导致的纳税调整以外)。

因此其并不需要调整企业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也并不导致帐表不符。

七、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

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

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

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案例分析):
(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

(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

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

(3)销售产品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当然应做为基数的。

“其他业务收入”有销售材料收入,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按新规定也是应做为基数的。

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及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其售价部份(5万,10万)是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应作为基数。

要注意的是,债务重组顶账15万与材料售价10万的差额5万是不做为基数的,其属于债务重组收益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4)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6万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两项按会计处理为“营业外收入”,所以其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填列数就应是会计确定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而不是所转让的售价。

(5)接受捐赠5万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经上述分析后,该公司08年的按新规定确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计算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转让专利A 使用权收入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5万)=1300万。

(6)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300×5‰=6.5
假如,该企业08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由上式得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为6.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宜。

则,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支额=15×60%-6.5=2.5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02.5=102.5万元。

假设企业适用税率为25%的,则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102.5×25%=25.625万元。

对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

上例中,因业务招待费超支2.5万元,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计算得到的应交企业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25.6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5.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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