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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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仙政文〔2011〕106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促进仙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

稳定。

二、目标任务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在我县全面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新农保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发文通知。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限:2011年1月

2、做好新农保政府出资测算及预算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精神,认真做好新农保政府出资需求的测算工作。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出资比例,测算出各级政府出资的金额,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主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工作时限:2011年1月

3、起草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2009〕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2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函》(闽政函〔2009〕136号)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结合我县实际,抓紧起草《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仙游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实施办法》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工作方案》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并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尽快部署落实。工作启动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

主办单位:县政府

承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限: 2011年3月

4、组织开展调查摸底,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为保证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辖区内农业户籍人口有关情况调查和参保对象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农业户籍人口信息库。

信息采集方式:从新农合信息系统获取农村居民相关信息,导出农村居民相关数据后,根据自行设计的表格内容进行检索,分乡镇(街道)、村(居)查询打印生成纸质表格,发至各乡镇(街道)、村(居),在县监察部门配合下,重新核实农村居民有关信息。

新农保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包括:一是个人基本信息10项:姓名、性别、民

族、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邮编、户籍性质;二是人员所属行政区划信息: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级代码;三是缴费困难群体信息标识: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四是农村生育家庭信息标识: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对年满60周岁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其家庭社会关系情况要开展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对年满60周岁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提供依据。

主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卫生局、统计局、教育局、计生局、民政局、残联

工作时限:2011年3月-2011年4月

(二)启动新农保工作

5、召开动员会议。县政府召开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县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领导、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等对象参加会议,动员部署开展新农保工作。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2011年4月

6、开展新农保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通俗易懂宣传方式,加强对新农保的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

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宣传党和政府惠农政策,使新农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引导适龄农村居民积极参保,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限:2011年

7、举办政策解读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在《实施办法》出台后,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村(居)协管员,有关金融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

主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限:2011年4月

8、举行发放仪式。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居)一至二个举行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仪式,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主办单位:县政府

承办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2011年10月

(三)组织实施

9、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农保制度作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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