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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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20R 80DB 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2)4.1 总体原则 (2)4.2 道路交通标志 (3)4.2.1 基本要求 (3)4.2.2 设置 (3)4.2.3 验收与养护 (4)4.2.4 逆反射与照明 (4)4.2.5 构造 (5)4.2.6 可变信息标志 (5)4.2.7 支撑方式 (5)4.3 道路交通标线 (6)4.3.1 基本要求 (6)4.3.2 标线的反光、抗滑和排水 (6)4.3.3 验收与养护 (7)5.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 (7)5.1 系统构成 (7)5.2 机动车指路标志系统 (7)5.2.1 服务定位 (7)5.2.2 系统性设置要求 (7)5.2.3 连续性设置要求 (8)5.2.4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 (8)5.2.5 标志版面布置 (9)5.2.6 指路标志上指示的距离 (10)5.2.7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1)5.2.8 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系统 (24)5.2.9 国、省道指路标志 (31)5.2.10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42)5.2.11 进出深圳信息指示的系统性要求 (51)5.3 自行车和行人指引标志 (53)5.3.1 自行车指引标志 (53)5.3.2 行人交通信息指引标志 (55)5.4.1 一般规定 (59)5.4.2 指引标志 (59)5.4.3 公交站牌、公共交通线路信息牌 (59)6.平面交叉口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61)6.1 标志设置 (61)6.1.1 总体布设 (61)6.1.2 指路标志的设置 (61)6.1.3 指示标志的设置 (61)6.1.4 警告标志的设置 (64)6.1.5 禁令标志的设置 (64)6.2 标线设置 (70)6.2.1 交叉口出入部分的标线设置 (70)6.2.2 交叉路口内的标线设置 (72)7.互通式立体交叉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79)8.急弯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0)8.1 一般道路 (80)8.2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81)9.陡坡和长大下坡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1 国道、省道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2 高速公路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2)10.收费站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4)10.1 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1 一般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2 主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收费站路段 (85)10.2 匝道收费站路段 (87)11.特殊交通流状况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7)11.1 道路中存在障碍物时 (87)11.2 设置潮汐车道时 (88)11.3 设置公交专用道时 (89)11.4 经常出现堵车的路段 (89)11.5 道路条件发生变化 (89)11.5.1 车道数变化路段 (89)11.5.2 道路断面形式变化路段 (90)12.特殊交通环境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1)12.2 行人密集区域(居住小区、医院、工业区、商场) (93)12.3 实施禁令管制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4)12.4 公交车站和停靠站相关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7)13.旅游区相关标志的设置 (98)13.1旅游区距离预告 (98)13.2旅游区方向标志 (99)附录A(资料性附录)深圳市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索引 (100)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对照表 (102)附录C(资料性附录)指路标志系统化设置示例 (104)附录D(资料性附录)公交车车身指示标识 (105)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深圳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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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一、设施配备
1. 站点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地方,确保市民方便出行。
2. 站点应配备相应的公交车辆停放区、乘客候车区、公交调度室、公共厕所等设施,以满足公交运营需要。
3. 站点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站牌、时刻表等,提供清晰的信息服务。
4. 站点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乘客安全。
二、功能划分
1. 公交车辆停放区:应设置在站点的中心区域,方便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同时应考虑车辆的转弯半径和通行宽度,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 乘客候车区:应设置在站点的边缘,与公交车辆停放区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干扰车辆行驶。
候车区应配备座椅、遮阳伞、等设施,提供舒适的候车环境。
3. 公交调度室:应设置在站点的入口处,方便公交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调度室内应配备先进的调度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调度效率。
4. 公共厕所:应设置在站点的附近,方便乘客使用。
厕所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
5. 商业设施:可根据站点周边环境和乘客需求设置商业设施,如便利店、咖啡厅等,提高站点的服务水平。
6. 停车设施: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站点可配备社会停车场或出租车候客区等停车设施。
7. 公共信息发布牌:应设置在站点的显著位置,及时发布公交线路、班次、票价等信息。
同时可发布实时交通情况、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市民。
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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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1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发改[2010]2219号)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建设内容 (5)5 停车位、站台及候车亭 (7)6 其他配套设施 (12)7 投资估算 (15)8 附则 (16)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计的技术指导,提升公交中途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公交中途站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内容、候车亭款式设计、建筑材料选取以及建设投资估算等内容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审查深圳市公交中途站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中途站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核、决策、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社会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和现有公交中途站的改造、扩建可参照本指引。
1.5 公交中途站建设应遵循的主要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考虑公交车辆的停靠需要和公交乘客的上下车需要,保障公交中途站能够满足当前需求,并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2)以人为本原则:应尽量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候车环境,在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的同时,确保乘客安全;(3)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原则:候车亭的款式选取、外观设计应与周边城市建筑风格、环境相协调;(4)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决定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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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1总则1.1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 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
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
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
2.2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
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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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设计导则(试行附录另有文件)附录A(总1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附录A800m2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A-1港湾式布局示意图附图A-2直线式布局示意图附图A-3斜列式布局示意图1附图A-4斜列式布局示意图2附图A-5通道式布局示意图附录B800-3000m2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B-1布局示意图1附图B-2布局示意图2附图B-3布局示意图3附图B-4布局示意图4附录C3000m2以上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C-1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2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3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4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5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6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7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8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录D相关设施示意图附图D-1直线型站台平面图附图D-2锯齿型站台平面图附图D-3岛式站台平面图附图D-4岛式站台平面图附图D-5候车廊平面图附图D-6回车道连续90度转弯平面图一附图D-7回车道连续90度转弯平面图二附图D-8绕柱网回车道转弯平面图附图D-9站务用房平面图附图D-10站务用房平面图附图D-11充电设施平面图附图D-12站台人行设施平面图附图D-13站台人行设施平面图附图D-14站台人行设施剖面图附录E本指引用词说明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导则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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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1总则1.1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 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
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
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
2.2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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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原则 、结合深圳特点提出植物配置设计 ) 7.2.3.3 公共设施 7.2.3.3.1 公共设施设置原则 7.2.3.3.2 城市家具 7.2.3.4 其它附属设施
8.附则 9.附录
6. 编写大纲
第Ⅲ类 :以景观性功能为主,突出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
6. 编写大纲
5.交通性道路
5.1 一般规定
1)提出交通性道路在路网中的功能要求,以及与其它道路之间的衔接要求。 2)规定交通性道路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5.2 行车设施
5.2.1 横断面布置型式及要求 5.2.2 交叉型式及要求(如立交选型及要求) 5.2.3 进出口设置及要求(结合建筑及用地特性) 5.2.4 路面结构及材料要求(结合环保与周边环境)
7.3.3 停车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结合进出口要求,提出设置机动车(含公 交)停车场的原则和要求。 )
6. 编写大纲
7.3.4 附属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重点考虑标识系统布置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清晰明了,如指示标识、引导标识等,提出标识系统布 设的原则和方法。 7.3.5 整体风貌 结合景区路、旅游路服务对象、主要特点,提出景区路、旅游路风貌特征。 可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景区文化、人文等方面提出原则和要求。
6. 编写大纲
2.2 编制理念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编制要体现 “公交优先、人文、生态、科技、 景观、土地节约” 的理念。
2.3 编制原则
全面调查,总结提炼 以人为本,人车和谐 实事求是,灵活指导 技术先进,合理引导 积极配合,综合协调 设计为主,多方参考
城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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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史春华 杨晓光 曾 松Ξ 摘 要 对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方式、形式、尺寸以及停靠站的设计和交叉口处专用道的处理方法等进行了讨论,可为我国城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交叉口进口道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是改善公交运行状况的有效途径,具有投资省、见效快等特点,可作为大城市从速度较慢的常规公交向快速轨道交通过渡的重要形式,且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公交专用道的设计不同于一般车道的设计,它必须从“公交优先”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从而确保公共汽车的真正优先。
因此,公交专用道的设立决不是“一条车道”的简单概念,还应包括公交停靠站、交叉口进出口道等交通设施的配套设计,保证专用道上公交车高速运行的连续性、低干扰性。
1 公交专用道设置方式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可有两种方式,即隔离(将道路上的一条车道分隔为公共汽车专用)和新增车道。
公交专用道的隔离采用以下方式:(1)增设公专用道标识。
地面以黄实线和虚线加以表示(有条件时还可将车道颜色加以填充。
)(2)采用硬质设施强行隔离。
在道路上使用侧石、道钉、栅栏,并在进口处设置障碍。
公交专用道的增设包括以下3种方式:(1)保持原有的车道划分,将每个方向上的最外侧或最内侧的车道设置为公交专用车道;(2)改变车道划线,以便在道路外侧或内侧增设一条公交专用道;(3)将原非机动车道的一部分与人行道合并(以适当加宽自行车和行人共同通行的空间),另一部分则与原先的车道合并,从而增设一条公交专用道。
为了增强视认性,可以用规定的某种颜色画出公交专用道,与一般车道形成强烈的反差,以利于司机辨认。
采用颜色的种类与对应的用途应由国家有关法规确定,以保证全国范围实施的一致性和公众的可接受性。
同时,要在专用道上游车道变换处配以相应的提示标志。
这主要通过树立标志牌和在地面划线的双重作用来实现。
应根据实际的客流需求以及对社会车辆的最小影响,来确定专用道的最佳使用时段,从而发挥公共汽车载运量大,道路利用率高的优点。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80ef968d84868762caaed599.png)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交通局二〇〇九年五月目次1 总则 (1)2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3)3 建设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5)4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面积 (8)5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标准 (10)6 设施设置 (14)7 投资估算 (17)8 附则 (19)附录A (20)附录B (21)1 总则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本指引主要参考的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8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B99-104)》等。
(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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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 总 则 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 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 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 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 标准。
2.4 为保证公交综合车场的运营安全,公交综合车场四周 宜建设围墙,并在车辆出入口处设置电动门。
3
2.5 洗车区应配置循环水处理系统。 2.6 根据停车区的建设方式,公交综合车场可分为平面式 和多层式两种建设模式。 2.7 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建设规模 2.7.1 根据停车能力,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分 为 80 标准车和 120 标准车两类。8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停 车容量为 60-99 标准车,12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停车容量 为 100-140 标准车。 2.7.2 不宜建设规模小于 60 标准车或规模大于 140 标准 车的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 2.8 停车需求规模大于 14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应按多层式 建设。
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乙炔氧气站)等
运营管理
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设备用房等
车辆清洗
洗车区、隔水
2.3 公交综合车场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的综合布线 工程,并预留相应的接口。综合车场的智能信息系统应包 括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屏显示系统、道闸系统等。
2.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 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 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 站所需的建设空间。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如表 1 所示: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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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总则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2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 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
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
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
2.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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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试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3月为贯彻《深圳市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适应深圳市国际化的道路建设和发展需要,规范全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建设标准和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设计指引。
指引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总结深圳市已建道路工程的经验教训,并吸收香港、上海等国内外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经论证完善后形成。
本指引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 横断面总体布置;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5. 机动车交通;6. 交叉口;7. 道路相关设施;8. 景观与绿化;9.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道路设计。
本指引不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已编制过地方技术标准的内容。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指引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编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横断面总体布置 (4)4. 行人和自行车交通 (5)4.1 人行道 (5)4.2 自行车道 (9)4.3 车道分隔方式 (13)4.4 行人及自行车过街设施 (14)4.5 自行车停车设施 (17)4.6 无障碍设施 (19)5. 机动车交通 (21)5.1 道路几何设计 (21)5.2 道路出入口与地块开口设置 (21)5.3 路侧停车 (21)5.4 宁静交通 (21)6. 交叉口 (24)6.1 平面交叉 (24)6.2立体交叉 (27)7. 道路相关设施 (28)7.1 路基 (28)7.2 路面 (30)7.3附属构筑物 (31)7.4 交通标志和标线 (37)8. 景观与绿化 (38)8.1总体要求 (38)8.2 一般规定 (38)8.3景观定位 (39)8.4绿化设计 (42)9.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道路设计 (42)1. 总则1.0.1为适应深圳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建设具有国际化水准的道路基础设施,规范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全市道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指引。
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
![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f8d4b2e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57.png)
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
公交专用道是为了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质量而设立的专用车道。
以下是公交专用道的设计标准:
1. 位置选择:公交专用道应设置在道路的一侧或中间,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状况选择合适的路段。
2. 宽度:公交专用道的宽度应根据该路段的公交车数量和交通流量来确定,通常为2.5米至3米。
3. 标线设置:公交专用道应设置明显的标线和标志,标明该车道为公交专用,并注明车道名称和行驶方向。
4. 路口设计:在交叉路口,公交专用道应设置交叉口优先信号或感应信号,以保证公交车安全通过路口。
5. 配套设施:公交专用道应配备相应的设施,如公交车站、公交车停靠站、智能调度系统等,以确保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6. 安全措施:公交专用道应设置安全设施,如防撞护栏、车辆检测器等,以保障车辆的正常行驶和交通安全。
7. 交通管理:公交专用道的交通管理应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
总之,公交专用道的设计标准应以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质量为目标,综合考虑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公交车数量、乘客需求等多方
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深圳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及范围
![深圳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及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4edf59224b73f242336c5fa9.png)
则 向社 会车辆 开 放 。
( 宗) 黄
公 交 车辆 外 ,还 包 括 2座 ( 2座 ) 以上 大 型客 0 含 0
车。
为 配 合 以上交 通 管 理 措 施 的实 施 ,交警 部 门
已在沿 线 设 置 交 通 标 志 标 线和 严 密 的 电子 监控 设 备 ,并 加 派 警 力 巡逻 。对 在 规 定 使 用 时 间 内, 除
路 ( 南 中路 至 红 荔 路 段 )的使 用 时 间为 星 期 一 深
提 高路 网通 行 能力 ,交警 局 决 定从 2 1年5 1 日 00 月 7 起 ,对 公交 专 用 道 的使 用 再 次进 行 调 整 。对 公 交
专 用 道使 用 时 间 的调 整 如 下 : 除梅 观 路 、华 强 北 路外 ,工作 日 ( 法 定节假 日外 )每 天 7 0 除 时3 分至
Hale Waihona Puke 段 之 外 , 社 会 车 辆 准 许 经 公 交 专 用 道 行 驶 ,其
中 ,梅 观路 、华 强北 路 公 交 专用 道 按 原 有 交 通 组
织 实行 。
律法 规 予 以处 罚 。除 交 通 组织 管 制 措 施 需要 外 , 禁止 一 切 车 辆 占用 公 交 专用 车 道 临 时或 长 时 间停
市民前
来乘
蕉 门河 沿 线 台、
心的
、
钓鱼
舒 缓 身
( 云) 木
至 星 期五 每 日l时 至 2 时 ,节 假 日及 双休 日每 日 6 0
1 时至 2 时 。上 述 时 问段 内禁 止 除 线 路 公 交 车辆 2 0
和 载 客 出租 小 汽 车 以外 的机 动 车 通 行 ,其余 时 间
公交专用道设计说明
![公交专用道设计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32087e86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7ff4279.png)
公交专用道设计说明
公交专用道新式标线方案说明
该标线方案旨在提高公交专用道的可见性和识别度,方便乘客和驾驶员使用。
具体方案如下:
1.路段地面文字及logo
在公交专用道上,汉字和数字将按照行车方向由近至远顺序竖向排列,字高3米,字宽1米,间隔1米。
时间的整体字
宽为1.6米,字高1.5米,字间间隔0.5米,与公交车logo间
隔1米。
公交车logo的宽度为1.6米,高度为1.2米,与汉字
间隔1米。
2.路段标线
公交专用车道标线为黄色虚线,线宽0.3米,虚线长4米,线段间隔4米。
交叉口公交专用车道起点处,宜设置斜率为
1/4的黄色过渡区。
在道路沿线出入口,宜设置与车道分界线
夹角为30°的黄色过渡区。
交织段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线宽0.2米,线长2米,间隔4米。
白色虚线内侧施划简化黄色网状线,线宽0.15米,与白色虚线间隔0.05米。
3.公交站台
公交停靠站内放汉字公交车,字宽1米,字高2.5米,间隔2米。
公交站台内侧设置黄色虚线,线宽0.3米,虚线长4米,线段间隔4米。
4.标志牌
公交专用道提示牌尺寸为1.4米*1米,时间提示牌为1.4米*0.25米。
公交站新街口北站北侧附近机非分隔带改造为路面处,增加右转提示牌,其尺寸为1.4米*1米。
进入交叉口时允许社会车辆借用最右侧一根直右车道,故在进入禁止变换车道线区域前设置交织区和“允许借专用道右转”标志(可附着现有路口车道指示牌安装),标志尺寸为1米*2米。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a528f0caa45177232f60a2a2.png)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交通局二〇〇九年五月目次1 总则 (1)2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3)3 建设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5)4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面积 (8)5 公交综合车场建筑标准 (10)6 设施设置 (14)7 投资估算 (17)8 附则 (19)附录 A (20)附录 B (21)1 总则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本指引主要参考的国家相关标准包括《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8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B99-104)》等。
(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https://img.taocdn.com/s3/m/af2937d0c1c708a1284a4453.png)
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九日目录第一章目标与策略 (1)第二章强化枢纽地位 (9)第三章推进区域一体 (15)第四章融合交通土地 (19)第五章持续轨道建设 (22)第六章升级公交服务 (24)第七章延伸慢行网络 (28)第八章优化道路功能 (30)第九章引导车辆使用 (32)第十章提升管理水平 (36)第十一章营造低碳环境 (38)第一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发展形势第一条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深圳市初步建成了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为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市进入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阶段,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高交通服务质量,打造低碳绿色交通,建立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成为深圳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选择。
第二条转型是下阶段深圳城市和交通发展的最主要特征,经济发展方式、区域及城市空间结构、人口构成、居住及就业的空间分布、交通需求特征等都将发生一系列巨大变化,交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城市定位的提升,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为深圳参与更大范围内竞争提出更高的交通发展要求。
国家赋予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际化城市、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等新的发展定位,要求深圳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积极参与全球化经济竞争,进一步扩大深圳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扇面的辐射,强化对区域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将带来交通需求的持续大幅增长。
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带来人口结构变化,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领域的从业人口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常住人口比例持续提高,居民日平均机动化出行次数将大幅增长,预计到2030年,全市客、货运周转量分别为2010年的3.2倍和2.3倍。
(三)区域合作进程加快,都市圈城镇群空间结构的变化,将促使城市交通需求在更大范围内重新分布。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珠江东岸地区将形成以港深为中心的大都市圈注1格局。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83e8b1552d380eb62946d59.png)
ICS 03.220.20R 80DB 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2)4.1 总体原则 (2)4.2 道路交通标志 (3)4.2.1 基本要求 (3)4.2.2 设置 (3)4.2.3 验收与养护 (4)4.2.4 逆反射与照明 (4)4.2.5 构造 (5)4.2.6 可变信息标志 (5)4.2.7 支撑方式 (5)4.3 道路交通标线 (6)4.3.1 基本要求 (6)4.3.2 标线的反光、抗滑和排水 (6)4.3.3 验收与养护 (7)5.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 (7)5.1 系统构成 (7)5.2 机动车指路标志系统 (7)5.2.1 服务定位 (7)5.2.2 系统性设置要求 (7)5.2.3 连续性设置要求 (8)5.2.4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 (8)5.2.5 标志版面布置 (9)5.2.6 指路标志上指示的距离 (10)5.2.7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1)5.2.8 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系统 (24)5.2.9 国、省道指路标志 (31)5.2.10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42)5.2.11 进出深圳信息指示的系统性要求 (51)5.3 自行车和行人指引标志 (53)5.3.1 自行车指引标志 (53)5.3.2 行人交通信息指引标志 (55)5.4.1 一般规定 (59)5.4.2 指引标志 (59)5.4.3 公交站牌、公共交通线路信息牌 (59)6.平面交叉口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61)6.1 标志设置 (61)6.1.1 总体布设 (61)6.1.2 指路标志的设置 (61)6.1.3 指示标志的设置 (61)6.1.4 警告标志的设置 (64)6.1.5 禁令标志的设置 (64)6.2 标线设置 (70)6.2.1 交叉口出入部分的标线设置 (70)6.2.2 交叉路口内的标线设置 (72)7.互通式立体交叉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79)8.急弯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0)8.1 一般道路 (80)8.2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81)9.陡坡和长大下坡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1 国道、省道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2 高速公路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2)10.收费站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4)10.1 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1 一般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2 主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收费站路段 (85)10.2 匝道收费站路段 (87)11.特殊交通流状况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7)11.1 道路中存在障碍物时 (87)11.2 设置潮汐车道时 (88)11.3 设置公交专用道时 (89)11.4 经常出现堵车的路段 (89)11.5 道路条件发生变化 (89)11.5.1 车道数变化路段 (89)11.5.2 道路断面形式变化路段 (90)12.特殊交通环境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1)12.2 行人密集区域(居住小区、医院、工业区、商场) (93)12.3 实施禁令管制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4)12.4 公交车站和停靠站相关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7)13.旅游区相关标志的设置 (98)13.1旅游区距离预告 (98)13.2旅游区方向标志 (99)附录A(资料性附录)深圳市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索引 (100)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对照表 (102)附录C(资料性附录)指路标志系统化设置示例 (104)附录D(资料性附录)公交车车身指示标识 (105)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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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前言 (1)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符号 (1)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2)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 (2)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3)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 (4)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 (5)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 (6)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 (6)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 (6)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 (7)5.3在出入口处的设计指引 (14)5.4在公交停靠站处的设计指引 (16)5.5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指引 (17)条文说明: (26)附录: (31)前言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引起草单位:XXXX。
本指引主要起草人:XXXX。
本指引文件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深圳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标准及设计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城市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不适用于快速公共交通(BRT)和有轨电车车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A/T 507-2004 公交专用道设置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CJJT 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SZDB/Z 12-2008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3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3.1 公交专用道:在较宽的城市道路上,用交通标线或物理隔离的方法划出一条或多条车道,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共汽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车)及其他指定机动车行驶的车道。
3.2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包括主线或者辅道)行驶方向最右侧的公交专用道。
3.3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包括主线或者辅道)行驶方向最左侧的公交专用道。
3.4 公交专用路: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道路。
3.5 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道路信号交叉口处,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直行进口车道。
3.6 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道路信号交叉口处,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左转进口车道。
3.7 路侧港湾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右侧的港湾内,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8 路侧非港湾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侧式公交专用道上,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9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左侧,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10 交叉口进口道:道路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上游路段驶入交叉口的一段车行道。
3.11 交叉口出口道:道路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交叉口驶入下游路段的一段车行道。
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公交专用道设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公交路权优先理念。
适应深圳国际化“公交都市”建设要求,路权分配优先向高效的公交方式倾斜。
2)依据道路条件合理设置。
设置公交专用道的路段原则上要求单向(含辅道)具有2条及以上的机动车道;设置公交专用路的路段原则上要求双向不超过4条机动车道;路段及信号交叉口原则上单向不设置3条及以上公交专用道,非信号交叉口参照路段设置标准设置。
3)与客运需求走廊相吻合。
公交专用道布局应充分考虑现状公交线网及公交车出行需求走廊分布,满足并提高需求走廊的公交出行量。
4)应考虑对道路交通影响。
在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的同时,也需兼顾道路整体通行效益,尽量使道路发挥较大效益。
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4.2.1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单向应设置一条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且高峰单向公交客运量≥4000人次/小时,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2.2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单向宜设置一条公交专用道a)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b)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60辆/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且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的50%;c)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60辆/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30%≤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的50%,且路段单向交通饱和度≤0.6;d)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2车道,且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4000人次/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120辆/小时。
4.2.3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单向宜设置两条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具有主、辅道,且路段主、辅道单向车道数均≥2,双向高峰小时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量的60%及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2.4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公交专用路路段机动车道(含辅道)双向为4车道及以下,具有相邻或平行的可疏解道路,且路段高峰双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量的80%和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2.5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应根据规划或客流预测需求设置公交专用道。
4.2.6交通管制条件下公交专用道设置应根据管制方案参考上述路段客流、车流及交通态势阙值制定。
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4.3.1常规情况下,交叉口原则上仅设置两条及以下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4.3.2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应设置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2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100辆/小时。
4.3.3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两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4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3.4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应设置一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2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3.5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两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4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200辆/小时。
4.3.6公交专用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和一条左转专用进口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100辆/小时;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3.7交通管制条件下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车道设置应根据管制方案参考上述路段客流、车流及交通态势阙值制定。
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公交专用道主要设置类型分为路侧式、路中式两种。
4.4.1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行驶方向道的最右侧,适用于城市各等级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设计,如图4-1所示。
图4-1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4.4.2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左侧,主要适用于城市主干道以及高、快速路的公交专用道设计,如图4-2所示。
图4-2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4.5.1在通勤客流通道上一般选取工作日早、晚高峰各2个小时作为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使用时段也可根据客流通道的高峰客流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单个客流高峰的路段可设置早高峰或晚高峰公交使用时段。
4.5.2在非通勤客流通道上,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时段应根据该通道公交客流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长来设置。
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5.1.1公交专用道车道分界线的形式一般与路段上的其他车道分界线保持一致,可施划单黄虚线或单黄实线。
5.1.2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在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右侧,一般采用单黄虚线施划,并用白色文字标明公交专用道及使用时段,如图5-1。
图5-1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双向6车道)5.1.3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在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左侧,一般采用单黄虚线施划,并用白色文字标明公交专用道及使用时段,如图5-2。
图5-2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样式(双向6车道)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5.2.1公交专用进口道导向车道线的形式一般采用黄色实线施划,导向车道线长度与交叉口其他导向车道线一致。
5.2.2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进口道的设计5.2.2.1 不含辅道的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导向车道线终止处施划黄色网状线与公交专用道连接,供车辆进行车道变位,网状线长度应与车道渐变段长度保持一致,一般为30~50m。
5.2.2.2 交叉口不施划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3条车道及以下时一般不设置公交专用进口车道,路口拓宽处设置黄色网状线,如图5-3所示。
图5-3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无公交专用进口道)5.2.2.3 交叉口施划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4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1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直行进口道。
交叉口右转进口道及公交专用进口道与其路段公交专用道衔接处施划黄色网状线,如图5-4、图5-5所示。
图5-4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图5-5 单向3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5.2.2.4 交叉口施划一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4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1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左转进口道。
交叉口右转、直行进口道及公交专用进口道与其路段公交专用道衔接处施划黄色网状线,如图5-6、图5-7所示。
图5-6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图5-7 单向3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5.2.2.5 交叉口施划两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4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6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2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及次右侧直行进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