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院管理制度1. 招募与培训制度2. 人员编制与管理制度3. 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4.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5. 质量管理与监控制度6. 资产管理与维护制度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1. 招聘与聘任制度2. 职称评定制度3. 工时管理制度4. 岗位职责与权限制度5. 医疗纪律与执业规范制度6.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标准制度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工作质量评估制度2. 医疗巡查与监督制度3. 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5. 医疗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四、医院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制度2.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度3. 医院安全检查与巡视制度4. 院内暴力事件处理制度5. 职业暴露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五、医疗信息管理制度1. 医疗信息采集与统计制度2. 医疗信息交流与共享制度3. 医疗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4. 医疗信息技术应用与维护制度六、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制度2. 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3. 药品配送与使用管理制度4.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5. 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七、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购置与验收制度2. 医疗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度3. 医疗设备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4. 医疗设备质量评估制度八、病案管理制度1. 病案记录与归档制度2. 病案质量核查与评估制度3. 病案保密与保管制度4. 病案统计与分析制度九、护理管理制度1.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2. 护理岗位责任制度3. 护理过程管理制度4. 护理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十、门急诊服务管理制度1. 预约与挂号管理制度2. 门急诊疾病诊疗管理制度3. 门急诊患者信息管理制度4. 门急诊医疗卫生废弃物管理制度十一、住院服务管理制度1. 住院费用预交与管理制度2. 住院患者医疗护理管理制度3. 住院医疗巡回与查房制度4. 住院病人出院与转院管理制度十二、手术室管理制度1. 手术前准备与术前讨论制度2. 手术室手术操作规范制度3. 手术室无菌操作与消毒管理制度十三、急诊抢救管理制度1. 急诊抢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2. 急诊抢救设备与药品配备制度3. 急诊抢救工作协调与沟通制度十四、感染管理制度1. 医院感染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2.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3. 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十五、放射诊疗管理制度1. 放射诊疗设备使用与检修制度2. 放射诊疗剂量监测与记录制度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制度十六、临床路径管理制度1. 临床路径制定与评价制度2. 临床路径协作与实施制度3. 临床路径效果监测与改进制度十七、医患权益保护制度1. 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2. 医疗纠纷调解与赔偿制度3. 医务人员权益保护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2. 信息系统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3. 信息系统故障与灾备处理制度附件:1. 医院管理制度范本2.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3.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4.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范本6. 药品管理制度范本7.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范本8. 病案管理制度范本9. 护理管理制度范本10. 门急诊服务管理制度范本11. 住院服务管理制度范本12. 手术室管理制度范本13. 急诊抢救管理制度范本14. 感染管理制度范本15. 放射诊疗管理制度范本1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范本17. 医患权益保护制度范本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机构职业人员行为规范:指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在职业行为中应遵守的规范和道德准则。
医疗核心制度18项
医疗核心制度18项医疗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之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国医疗核心制度逐渐完善。
下面将按照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顺序逐一进行介绍。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
2.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支付性。
3.医院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进行分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4.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5.医药分开制度:将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分开,减少不必要的药品费用。
6.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
7.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8.医疗资源配置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
9.医生职称评审制度:规范医生职称评审制度,提高医生的职业素质。
10.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11.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
13.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
14.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5.药品审批制度:加强对药品审批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16.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建立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17.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医疗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问题。
18.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以上就是医疗核心制度的18项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医疗需求至关重要。
希望我国的医疗制度能够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共分为18项,分别是:1. 医疗机构章程制度2.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5. 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制度6. 医疗机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7. 医疗机构内部奖惩制度8. 医疗机构内部培训教育制度9.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10. 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11. 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制度12. 医疗服务记录管理制度13. 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14. 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制度15. 医疗服务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16. 医疗服务风险控制与保障制度17. 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度18. 医疗服务创新与改进制度这些制度是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医疗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的依据和标准。
每个医疗机构都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疗核心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二、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要点下面简要介绍每个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要点,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文件和规范。
1. 医疗机构章程制度医疗机构章程是医疗机构的基本法,是规定医疗机构的性质、宗旨、目标、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文件。
医疗机构章程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体现医疗机构的特色和优势,明确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责任。
2.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是指规定医疗机构内部各级各类管理组织的职责、权限、组成、运行等方面的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设置和划分,明确各个管理组织的职能和分工,实现医疗机构的有效管理和协调运作。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规定医疗机构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具体规则和要求的制度。
卫健委发文,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来了!
卫健委发文,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来了!卫健委发文,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来了!文档编号:WJW-2022-18发布日期:2022年5月1日一、医院管理制度1、将医院管理作为医院品质安全的基础,制定全新的医院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产管理和人员管理等。
2、完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并加强对医学技术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3、加强医生和医院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二、医疗服务制度4、建立全面的医疗服务制度,包括实施预约服务、医疗费用管理、医疗救助和服务质量评估等。
5、加强医疗服务品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费用政策,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6、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健全慢病管理体系。
三、医药管理制度7、制定全新的医药管理制度,加强医药管理工作,规范医药市场秩序,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
8、实施药品营销行为规范,禁止虚假宣传,打击非法药品销售和违规行为。
9、建立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医保制度10、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医保走向全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覆盖和按疾病支付的目标实现。
11、压缩医疗费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和支付精度。
12、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健全监管、调配和使用机制,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五、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3、完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标准制定和认证,规范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
14、对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维护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记录和档案。
六、医疗人材培养制度15、加强医疗人材培养制度建设,完善医学人材培养体系,提高医学人材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16、加强医学人材队伍建设,提高医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医生评价和考核机制。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wei)险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者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允许,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允许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18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主要包括:1.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参保、缴费管理机制,树立全民参保的意识。
2. 提高参保者的就医和用药权益,实施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3.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参保者的就医费用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建立国家药品政策,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实行药品费用报销,促进药品使用市场化和质量合理化。
5. 建立医院财务管理体系,提高医院经营效率,实行医疗服务费收取和报销标准。
6. 实行全面的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拓宽公众健康服务领域,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7. 推行综合性医疗服务,培育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建立综合性医疗服务体系。
8. 建立健全医疗护理体系,改革医疗护理体系,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9.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实施临床指南,推动医院的质量改进。
10. 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管理体系,推广电子病历,建立全国统一的病案管理系统。
11. 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网络,实施全民健康保险,构建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12. 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协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机制。
13. 改革和完善医疗机构结构,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资源配置机制。
14. 加大医疗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医改,建立医学教育体系和医德教育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5. 推动医疗机构自律,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建立正规化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
16. 加强和完善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险体系,保障参保者的医疗风险。
17. 建立医疗资源供给管理机制,改善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健康服务调整机制。
18. 加强医疗政策的实施监督,严格执行医疗制度,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权益。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保障医疗机构合法运行、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核心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1〕23号),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制定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分别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医务人员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服务规范与流程制度●医疗服务收费与结算制度●医疗服务监督与评价制度●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医患纠纷预防与化解制度●医患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患纠纷诉讼与执行制度●医患信任建设与维护制度●医患权益保障与救助制度●医患合作与共治制度二、医疗核心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沟通和协商,化解和预防医患纠纷。
●增强医患信任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社会共治。
三、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执行力和自律性。
●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批评和处罚。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核心制度的数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公众监督和反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关切。
●加强调研和评估,及时收集和分析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信息,为修订和更新提供依据。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实行的18项核心制度,是为了推进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而提出的。
具体制度如下:
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三级医院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联体和分级诊疗机构共建共享制度: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基层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居民医生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基层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医改红利分配制度:将医改红利按照各方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化制度,遏制医疗行业乱收费。
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筹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
医药联动机制:优化医药市场环境,实现医药联动,控制医药费用。
零差评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诊疗规范制度:推广和实施诊疗规范。
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评审和监管制度。
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共享。
内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内审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实现医患关系和谐。
疾病预防和控制制度: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升国民健康水平。
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医疗卫生工作者素质和能力。
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规范制度:强化医学伦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形象。
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建立预约挂号和候诊管理制度,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就医效率。
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有哪十八项内容
临床医疗核心制度有哪十八项内容临床医疗核心制度包含以下十八项内容:1. 安全制度: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包括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药品的安全管理等。
2.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达标,包括检查、诊断、治疗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 医疗危急病人救治制度:明确医疗危急病人的救治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急救措施、手术安排等。
4. 感染管理制度:加强医疗环境的消毒、洗手等感染控制措施,确保医疗场所的安全和病人的健康。
5. 用药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购入、配发和使用,避免药品滥用和药物相互作用等不良反应。
6.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流程和规范,确保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7.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杜绝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浪费,保障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8. 病案管理制度:建立病案信息的记录和管理系统,确保病历的准确和完整。
9. 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10. 医疗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时解决问题和追究责任。
11.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标准和道德规范,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12. 医疗知情同意制度:确保病人对医疗过程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加强医患关系的合作基础。
13. 医疗差错管理制度:对医疗差错及时发现、报告和纠正,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1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系统,加强医疗数据的管理和利用。
16. 高危操作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中的高危操作,如手术等,确保操作的安全和规范。
17. 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度: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对医疗过程中的伦理问题进行评估和决策。
18. 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促进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医疗水平。
以上是临床医疗核心制度的十八项内容,它们覆盖了医疗服务的方方面面,助力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是医疗机构顺利运行和医患和谐关系的关键要素。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具体内容
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具体内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保障。
加强医疗核心制度建设,不仅可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还可以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医疗费用控制。
下面将介绍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具体内容。
1.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2. 医生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医生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3. 医保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4.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制度,降低药品价格,保障药品质量。
5.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防止“医闹”事件发生。
6. 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7. 急救医疗服务制度:建立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急救能力和水平。
8. 妇幼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妇幼老人群体的医疗保障,提高他们的医疗服务水平。
9. 健康医疗服务宣传制度:加强健康医疗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10. 医疗诊断技术装备保障制度:加强对医疗诊断技术装备的投入和保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11. 医疗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12. 预防医学服务制度:加强对疾病预防的宣传和干预,降低疾病发生率。
1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素质。
1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 医疗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保障患者权益,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16.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7. 中医药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保障和发展,提高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中的地位。
18.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监管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024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
2024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年的医疗核心制度主要包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公立医院综合、分级诊疗制度、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医生收入分配制度、医药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医学研究管理和科研评价制度、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运行监管机构、医疗质量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医疗信息化建设、医疗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医疗救助制度等18项核心制度。
医保制度是保障全民健康的重要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企业职工医保制度,以及建立国家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与费用目录,实现医保支付方式,让更多的人获得公平、合理的医疗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针对全国城乡居民实行的医疗保障制度,通过筹资模式、统筹制度的建立,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医疗保障。
基本药物制度是确保人们的基本药物需求得到满足的制度,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医保和采购联动,控制药价,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
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调整,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公立医院综合是通过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制度,增加公立医院的管理自主权,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分级诊疗制度是通过建立多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提高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
医保支付方式是改变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新的支付方式,使医疗资源更合理、更公平地分配。
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是通过建立医疗机构评估评审机制,评价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医院的办院水平。
医生收入分配制度是通过建立医生绩效考核制度,调整医生的收入分配比例,提高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医药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是通过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医学研究管理和科研评价制度是通过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和经费管理制度,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高医学研究的质量和效果。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争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争论制度。
(8)死亡病例争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险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平安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帮助检查和处理,并仔细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乐观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准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留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实行乐观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伴随或支配医务人员伴随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支配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打算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打算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争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预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可及性。
4.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5. 科研和创新支持: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6. 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完善医疗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
7. 医药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药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8. 医疗设备和器械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良好的药品供应。
10.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1. 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率。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供需平衡。
14. 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建立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提高医疗救援效率。
15. 中药发展和保护:推进中药发展和保护,发挥中药在医疗中的作用。
16. 医疗健康促进和预防:加强医疗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7. 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18. 综合管理和监督: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为改善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所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推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
具体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平衡医疗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降低就医费用负担。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流通和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4. 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5.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7.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关系管理。
8.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9. 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0.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
11.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控和监管。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或减费。
15. 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引导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16. 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7. 就医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就医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业绩。
18. 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3.医疗机构应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支持。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医疗机构责任与监督机制: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教育与沟通机制: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版
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工作程序、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安全管理体系等。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十一、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学教育和科研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科研能力培养。
2.医疗机构应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医学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科研伦理审查机制,确保科研活动的合规性和伦理性。
十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1.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伦理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尊重、关爱和责任意识。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急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负责安排患者的诊疗事宜,详细询问病情并体检,详细记录病史,及时给予初步诊断。
同时开具各项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及初步治疗药物处方。
三、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四、对于经首诊诊治后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该医师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师进行床旁交班,并对病人家属说明由该医师继续负责其诊治。
五、凡是患有多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继续诊治。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六、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需做相应处理后方可行辅助检查及转科。
急、危、重症患者行辅助检查及收住其他专科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
七、如患者确需转科,在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系安排。
如需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联系上级医院或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待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实行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
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下午巡视一次。
二、医护人员查房前准备病历、有关检查报告和检查器材等,经治的下级医师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分析病情,确定必要的检查,作出明确的指示。
(一)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参加。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评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才储备和流动。
4.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监管和处理。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定价和支付方式。
6.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7.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8. 中医药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的治疗水平。
9. 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1.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14. 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建立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国际合作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合作和交流,促进医疗发展。
16. 医疗科研评价制度:加强医疗科研的评价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17. 医疗发展规划制度:制定医疗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事业的整体发展。
18. 医疗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管,保障医疗秩序和正常运行。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全面建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建立区域性的医疗联合体,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倡导“大病找大医、小病找社区医生”,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大医院的压力。
3.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步伐,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的定价机制,降低药品和检查费用等医疗成本。
5.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医保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6.加强药品监管: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药品滥用和浪费。
7.推动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进程,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系统,方便医生和患者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
9.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10.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传承。
通过上述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为改善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质量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对于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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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医疗核心制度18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1. 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2.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3.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 4.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住院医师。
-主治医师-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2.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3.次,非工作日每2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中间级别的医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天至少查房1次,24小时内查房。
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师每周至少查房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5.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四、分级护理制度(一)定义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定义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2.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
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值班表3.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 4. 得单独值班。
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7.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3.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 4.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定义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术前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
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周内完成。
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1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具后1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 2. 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3.人审核并签字。
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十、查对制度(一)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定义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指为保障患者安全,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应当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行临床应用的技术和项目。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项目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记录等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1.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录规范,传递及时,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2.定期调整。
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3.检验的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
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4.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及时接收危急值。
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5.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6.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