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制度具体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制定的基本政策和规定,以保障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核心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版):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
2.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保障群众的医疗费用合理、公平。
3.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监督。
4.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技术水平等因素,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5.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水平。
6.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行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患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7.中医药文化保护制度: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8.医疗研究和创新制度:鼓励医疗科研和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9.医疗器械监管制度: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性。
10.医患沟通和纠纷解决制度:完善医患沟通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医患关系的和谐。
11.药品监管制度:加强药品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2.急救体系建设制度:完善急救体系建设,提高抢救和急救的效率。
13.医疗设施建设制度:加大投资,完善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14.儿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儿童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儿童的医疗需求。
15.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医疗需求。
16.慢性病管理制度:加强对慢性病的管理和预防,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7.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18.医疗垃圾处理制度: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方式,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以上是最新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4版),通过完善这些制度,将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促进医疗服务的发展和进步。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医疗行业对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这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在遇到复杂、疑难或特殊病例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组织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恰当的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1 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 次。
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
三、会诊制度当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认真查阅病历,提出会诊意见,并对会诊结果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包括临床科室值班、医技科室值班、护理值班等。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于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的病例,应组织相关科室的医师进行讨论,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应定期举行,并做好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在手术前,手术医师团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风险等进行全面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于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
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九、查对制度在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医嘱开具与执行、药品发放与使用、手术操作等,都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操作和用药的准确性。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制度具体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共分为18项,分别是:1. 医疗机构章程制度2.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4. 医疗机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5. 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制度6. 医疗机构内部考核评价制度7. 医疗机构内部奖惩制度8. 医疗机构内部培训教育制度9.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10. 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制度11. 医疗服务流程管理制度12. 医疗服务记录管理制度13. 医疗服务费用管理制度14. 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制度15. 医疗服务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16. 医疗服务风险控制与保障制度17. 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制度18. 医疗服务创新与改进制度这些制度是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医疗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的依据和标准。
每个医疗机构都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或修订自己的医疗核心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
二、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要点下面简要介绍每个医疗核心制度的内容要点,具体细节请参考相关文件和规范。
1. 医疗机构章程制度医疗机构章程是医疗机构的基本法,是规定医疗机构的性质、宗旨、目标、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文件。
医疗机构章程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体现医疗机构的特色和优势,明确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保障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责任。
2.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设置制度是指规定医疗机构内部各级各类管理组织的职责、权限、组成、运行等方面的制度。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组织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设置和划分,明确各个管理组织的职能和分工,实现医疗机构的有效管理和协调运作。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规定医疗机构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具体规则和要求的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保障医疗机构合法运行、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核心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1〕23号),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制定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分别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医务人员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服务规范与流程制度●医疗服务收费与结算制度●医疗服务监督与评价制度●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医患纠纷预防与化解制度●医患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患纠纷诉讼与执行制度●医患信任建设与维护制度●医患权益保障与救助制度●医患合作与共治制度二、医疗核心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沟通和协商,化解和预防医患纠纷。
●增强医患信任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社会共治。
三、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执行力和自律性。
●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批评和处罚。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核心制度的数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公众监督和反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关切。
●加强调研和评估,及时收集和分析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信息,为修订和更新提供依据。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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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讨论稿)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会诊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七、术前讨论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九、查对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页脚内容1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并认真书写医疗文书。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危重或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和住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五、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六、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七、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那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页脚内容2八、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就诊卡(使用医保卡者免办)和交费等手续,不得以强调办就诊卡、交费等手续未完成而延误抢救时机。
九、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宜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责任医师协同急诊科联系120指挥中心,并按120患者转运有关规定,进行转院,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十、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预检分诊时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
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十一、对符合转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条件的,首诊医师需及时联系重症医学科,并办理相关转科事宜。
十二、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各相关科室的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是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医嘱、病厉的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应有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的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听取患者对医页脚内容3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
系统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患者,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了解患者饮食情况,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对于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五、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等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
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六、节假日查房:节假日期间病房应安排值班人员。
各医疗组每天至少保证一名住院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查房,值班住院医师每天要进行病房巡视,注意观察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上级医师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