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疗器械首营品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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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X X X X 有限公司1.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质量,把好体外诊断试剂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和《GSP》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审核首营企业资格是否合法性;2.1“首营企业”指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产品供需关系的产品生产企业或产品经营企业。

2.2审核《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证照所载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及注册地址是否相符,如有变更,应核查其变更证明文件。

2.3审核生产(经营)范围是否超过批准的范围,经营方式是否按批准的方式进行;2.4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3.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内容包括:3.1检验是否有GMP/GSP证书;3.2.书面调查或实地考查供货方的质量保证体系;3.3.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质量信息,来判断供方质量信誉。

4.业务部应提供审核所需的材料和审批表,经质管部审核,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5.审批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品种”指本公司向某一生产企业首次购进产品,包括产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5.2购进首营品种时,业务部人员必须负责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GMP/GSP证号、药品注册证及产品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体外诊断试剂检验报告书,供货方法人代表委托书和供货方业务人员身份证。

6.业务部人员备齐相关资料后,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业务部经理审批后报送质管部审核,转财务部门作物价备案,最后送达分管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准购进。

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

医疗器械工作程序文件目录一、医疗器械的米购程序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三、医疗器械入库储存程序四、医疗器械产品在库养护程序五、医疗器械产品配送出库复核程序六、医疗器械配送退回处理程序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处理程序八、医疗器械拆零和拼装发货程序九、医疗器械运送程序十、医疗器械进货退出程序十^一、证照资料的收集、审核、存档的程序十二、质量事故上报处理程序十三、首营品种的审批程序、医疗器械的采购程序1、目的:建立一个医疗器械商品采购的标准操作程序,以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

2、范围:适用于医药商品采购的环节与行为。

3、责任:采购员、质管员、采购资金管理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对本程序负责。

4、程序:(一)、采购计划的制定程序1、采购部门计划员根据实际库存消耗制定年度、季度或月份进货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提交采购小组(采购部、营销部、质管部、财务部人员组成)讨论、修改、审定。

3、质量管理机构对计划所列商品合法性及其供货渠道的质量信誉与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

4、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各类别采购人员具体执行。

5、临时调整采购计划、审批程序同1—4 条。

6、每月召开采购部门与营销部门、质管部、配送中心的联合会议,沟通商品在销售、使用、储运环节中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购进计划。

(二)、合格供货单位的选择程序1、采购部门应协助质量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和更新“合格供货方”资料档案。

2、首营企业按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3、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查看其合法的产品注册证,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对拟采购进口医疗器械,收集国外厂商在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注册的证书,收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管机构的红色印章。

5、根据购货计划表,以“合格供货方”档案中拟出需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供货单位。

6、相同品名、规格的产品应择厂、择优、就近进货。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1、各类别采购员应严格执行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

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审核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首营品种审核工作程序,规范首营品种购进工作,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首营品种审核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适用于本公司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审核工作。

三、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及附录内容。

四、责任:企业主管经理、药品购进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所需资料A、药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A 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A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A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A 4、质量保证协议书。

A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A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A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A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A 9、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A 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A 2、药品质量标准。

A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A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A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A 6、物价批文。

A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B、药品经营企业(一)、国产品种B 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B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B 4、质量保证协议书。

B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B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B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B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 10、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进口药品B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B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B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C、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完整版)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完整版)

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QMST-MS-001 QMST-MS-002 QMST-MS-003 QMST-MS-004 QMST-MS-005 QMST-MS-006 QMST-MS-007 QMST-MS-008 QMST-MS-009 QMST-MS-010 QMST-MS-011 QMST-MS-012 QMST-MS-013 QMST-MS-014 QMST-MS-015 QMST-MS-016 QMST-MS-017 QMST-MS-018 QMST-MS-019 QMST-MS-0202.质量管理规定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 QMST-QP-001 QMST-QP-002 QMST-QP-003 QMST-QP-004 QMST-QP-005 QMST-QP-006 QMST-QP-007 QMST-QP-008 QMST-QP-009 QMST-QP-010 QMST-QP-011 QMST-QP-012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编号:QMST-MS-001批准人: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起草人:审阅人:起草时间:变更记录:审核时间:批准时间:变更原因:版本号:A0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58 号)的规范性文件,特明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职责: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医疗器械采购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医疗器械采购及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 供方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 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3. 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 .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

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质量档案。

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制度1.验收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及购货合同对购入产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各项检查要完整、规范,并且要有记录。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医疗器械入库凭证上签章。

2.查验项目应包括: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是否与进货票据一致;2)产品外馐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完好;3)标识是否清楚、完整;4)进口医疗器械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5)需特殊管理的产品: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填充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儿培养箱及角膜塑形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6)相关法规或购货合同规定的其它要求。

3.检验记录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

4.购进验收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可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三、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1、库房管理员凭验收人员签章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产品必须及时登帐,有序存入,设置明显标识,做到帐物卡相符。

3、库房管理员必须凭出库凭证办理出库手续,对出库的产品要根据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的购进质量,把好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2、“首营企业”指在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的新规格、新机型、新包装等。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并有相应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经营范围;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2购进首营体外诊断试剂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明复印件;质量标准、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价格批文等。

3.3购进医疗器械首营品种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表、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等。

4、购进首次经营医疗器械或诊断试剂,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采购类别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写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后,报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批。

6、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核批准。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1. 引言在医疗器械贸易领域,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贸易公司的运作,并确保所售医疗器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背景和必要性、具体审核程序、质量问题的处理等方面。

2. 背景和必要性2.1 医疗器械贸易市场的风险医疗器械贸易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假冒伪劣产品、厂家不合规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贸易公司的一项重要责任。

2.2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目的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疗器械贸易公司的运营,确保其在销售和分销医疗器械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

3. 审核程序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包括以下程序:3.1 申请审核医疗器械贸易公司需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医疗器械产品的相关资料以及公司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信息。

3.2 审核准备在申请审核的过程中,医疗器械贸易公司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以及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文件等。

3.3 审核实施行政部门将对医疗器械贸易公司进行现场审核,包括企业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培训、产品溯源等方面的审核。

3.4 审核结果评定审核结束后,行政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评定是否批准贸易公司成为医疗器械首营企业,以及是否批准销售和分销特定品种的医疗器械。

4. 质量问题的处理在贸易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包括产品缺陷、不合格产品等。

质量问题的处理是贸易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4.1 质量问题的报告贸易公司需要建立健全质量问题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操作程序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操作程序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一、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1、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2、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3、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4、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6、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7、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

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8、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供货者资格的审核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2.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复印件;2.4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品行证明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2.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2.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其业务人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记录”,质量管理部并将本制度第2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文件编码: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行政人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记录”,“首营品种管理登记表”,并将本制度第 3 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公司审核合格,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内容:
(一)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
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二)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三)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

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
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二、供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采购部应会同质管部进行实地考察。

三、供货品种审核内容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
生产制造认可表、注册产品质量标准、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
验报告单等。

四、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采购员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
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采购部初
审,报质管部对资质审核及财务部对价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五、首次经营品种,质管部门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医疗器械供购单位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供购单位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供购单位资质审核:1. 为保证医疗器械的来源和去向均合法,防止发生流弊,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3. 公司采购前,须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及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索取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3.1.营业执照;3.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3.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4.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且授权书上载明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3.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 6. 如有疑虑或该供货单位曾发生质量事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由质量管理部门联同商务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实地对供货单位进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4.公司销售前,须审核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索取以下加盖购货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建立购货单位档案:4.1.营业执照4.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上述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6.销售部门负责索取上述资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其合法性。

7.上述资料分类归档、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该资质资料失效后一年。

8.供购单位的资质资料在失效前,重新索取新的资质资料进行替换,更新计算机系统信息。

二、首营品种资质审核:1.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在首次经营某个企业的产品或某种产品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未经质量审核的产品,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2.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 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4. 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医疗器械(药品)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药品)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制度
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产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产品 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向某一产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 产品,包括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不得从未经首营审核的企业购进产品,不得购进未经首营审批 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商务 部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附加盖该企业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和 《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GSP 证书的复印件,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 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可会同商务部进行实地考察。经质 量管理部和主管质量工作的总经理审核批准后, 商务部方可从首营企业 进货。 4.经审核的首营企业资料在质量管理部存档。 5.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商务部填写《首次经营产品审批 表》,并附该品种的批准文号、物价批文、质量标准、说明书、检验合 格的检验报告或该批号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书等有关资料, 并加盖供货 单位红色印章,交公司质量管理部。 6.质量管理部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包括该产 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 合规定,了解产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 内容。 7.经质量管理部和主管质量工作的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首营品种。经审批的首营品种资料在质量管理部存档。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程序、职责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程序、职责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一、目的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商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增进企业内部团结,实现企业经营战略和目标。

二、质量方针质量第一,保证消费者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三、经营方针讲诚信、讲效益、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以质量求发展。

四、企业精神团结、奋进、惟实、奉献。

五、质量目标管理1、质量管理工作目标:(1)第一阶段目标。

认真开展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制定各项质量制度,完善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健全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加强企业软件管理和硬件的更新改造,使企业的人员结构、质量监控、设备条件达到国家监管机关的管理要求。

(2)第二阶段目标。

坚持不懈抓好企业的经营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行,确保经营的安全有效和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进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经营规模发展壮大的目的。

2、经营管理目标制定:(1)总经理组织质管副总经理、质管部、经营部门、财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市场经营形势和本企业经营实际,制定出采购、销售、利润、利税、费用控制、应收、付帐款、资金周转、库存品种适销率、商品合格率、退货率等各项管理指标,并将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经营管理环节。

(2)各环节要根据企业的总目标任务来落实实现本部门的季度工作任务,并有相应安排措施。

3、质管副总经理组织质管部、经营部门、财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各环节的经营管理目标的进度、实施效果、状态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作出优、良、差三个等级评判,对优者实行经济奖励,对差者用出经济处罚。

二、质量体系审核制度一、质量体系构成质量体系由质量领导小组、质管部、办公室、总经理、质管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复核员、业务经营人员等组织机构的人员构成。

二、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内容1、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制度制定是否健全完善;2、质管工作岗位职责、职权是否落实;3、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状态是否优良;4、质量标准掌握和控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5、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程序能否保证质量合格;6、质量管理奖惩是否合理。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电子教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电子教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品种、客户所需资料首营企业:公司采购部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

审核供货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内容包括:1.供货单位为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复印件。

(四)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五)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六)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七)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八)首营企业审批表。

2.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供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四)销售授权书应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有效期限等项目。

(五)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采购部自行存档备查);(六)供货单位相关印章样式(鲜章)(七)首营企业审批表。

首营品种:1. 审核购入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包括:(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有变更的,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产品质量标准(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三)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四)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等资料;(五)存在委托生产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官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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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官方版 ) 2020 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官方版 )112020 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官方版 )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2.质量管理规定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YLQX-GL-001 YLQX-GL-002 YLQX-GL-003 YLQX-GL-004 YLQX-GL-005 YLQX-GL-006 YLQX-GL-007 YLQX-GL-008 YLQX-GL-009 YLQX-GL-010 YLQX-GL-011 YLQX-GL-012 YLQX-GL-013 YLQX-GL-014 YLQX-GL-015 YLQX-GL-016 YLQX-GL-017 YLQX-GL-018 YLQX-GL-019 YLQX-GL-020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YLQX-GZ-001 YLQX-GZ-002 YLQX-GZ-003 YLQX-GZ-004 YLQX-GZ-005 YLQX-GZ-006 YLQX-GZ-007 YLQX-GZ-008 YLQX-GZ-009 YLQX-GZ-010 YLQX-GZ-011 YLQX-GZ-012一、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2020 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官方版 ) 2020 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官方版 )11编号: YLQX-GL-001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第 58 号)的规范性文件,特明确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职责: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的质量审核管理。

4、责任:企业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首营企业的审核5.1.1 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变更记录:版本号:5.1.3 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5.1.4 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1.5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

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6 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

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5.2 首营品种的审核5.2.1 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5.2.2 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 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

医疗公司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医疗公司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诊断试剂质量管理,确保供货单位及诊断试剂的合法性,防止假、劣诊断试剂进入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2.1《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那么2.3《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方法》2.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5《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3、内容:2.1首营企业系指与本公司首次发生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本公司向某一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或体外诊断试剂(包括新包装、新规格);2审批程序3. 2.1首营品种审批。

3.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必须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批准生产的批件(即注册证号)、质量标准、试剂说明书(电子版也可以)、包装标签样本;2.1. 2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必须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批准生产的批件(即注册证号)、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试剂说明书、包装标签样本;3.2.1. 3医疗器械:必须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批准生产的批件(即注册证号)、质量标准、医疗器械说明书(电子版也可以);2. 2首营企业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GMP (或GSP)证书复印件(医疗器械企业只要求前两项),经销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推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药监局培训合格证书。

必要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对厂家实地考察。

(必要时是指在质量管理部无法确认该销售单位的质量信誉或质量保证能力而必须向该企业采购诊断试剂,或要与该企业发生重大业务时)4.采购部对首营企业或首次购进的品种,应详细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连同上述规定的资料报质量管理部审核,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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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器械首营品种程序文件版本第2版
文件编号ZG-16-003 起草时间2016-4-15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审核日期2016-4-18
审核人批准日期2016-4-18
批准人执行日期2016-4-18
1. 医疗器械购进人员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执行以下程序和要求:
向医疗器械供货商索取下列各项资料并进行验证:
(1)加盖有供货商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批件及附件,包括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包装(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样板。

(3)索取加盖有供货商原印章的GMP或GSP证书复印件。

(4)国家的医疗器械价格批文复印件或省级物价部门的登记证明资料。

(5)填写《首营品种初审表》并附上述资料,依据市场对该首营品种的接受程度、销售能力及资料审核情况,决定销售性质,经本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后,送质量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2.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程序和要求:
(1)检查资料是否齐全。

(2)验证资料的真实性。

(3)审核资料的合法性:
(4)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5)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是否与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的内容一致。

(7)首营品种是否超出供货商的生产和经营范围和本企业经营范围。

当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8)资料审查符合规定的,在《首营品种初审表》上签署“审查合格”的具体意见;凡首营品种超出生产企业的生产范围或本企业的经营范围、没有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超出有效期限的,应签署“审查不合格”的具体意见。

对需要补充、更换资料的,应当注明。

3.质量管理部初审完成后,将“首营品种初审表”及资料转采购部。

4.采购员根据质量管理部初审意见,将结果通知供应商。

初审合格的,将首营品种信息在系统“首营品种审批表”中录入;需要补充、更换资料的通知供应商,资料完善后再按程序审核。

5.“首营品种审批表”在系统中录完毕,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复核后,依次经质量管理部、质量负责人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6.质量管理部负责将“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存档;对审核合格的品种,列入合格品种;对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列入未合格品种名单,并告知业务部。

7.所有意见的签署均须有签署人全名和签署日期。

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8.信息部负责首营企业信息的维护和权限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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