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港口信号
(完整版)船舶失控应急反应须知
船舶失控应急反应须知1. 目的旨在规范船舶失去自航动力处于漂航状态时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争取尽早恢复正常状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船舶失控漂流航行时的应急操作。
3. 职责3.1 值班驾驶员负责了望、通信联络和传令。
3.2 轮机长为现场指挥,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排除故障。
3.3 船长为应急行动总指挥。
4. 定义4.1 船舶失控系指船舶在航行中,因主推进系统故障、操舵系统故障、全船失电等引起的船舶漂航情况。
4.1.1 主推进系统故障指船舶在航行时发生主机设备故障、螺旋桨脱落、传动系统故障等引起的船舶漂航情况。
4.1.2 操舵系统故障是指船舶在航行操舵中发生失控的现象,如舵机失电、液压泵故障、油缸泄漏、严重的滞舵、跑舵、冲舵现象、舵柄舵叶的故障等。
4.1.3 全船失电是指船舶在航行时,发生的因发电原动机故障、发电机故障、负载过大跳闸、逆功率、配电板故障等原因引起的主供电源失电。
5. 应急行动5.1 主推进系统故障轮机部应急措施5.1.1 值班轮机员在发生主推进系统故障时,应立即向轮机长和驾驶台报告,并请示要求停车修理;但在下列情况时,轮机员可先停车后报告:1) 柴油机运转已危及人身安全时;2) 滑油燃油管系破裂、大量油类外泄,造成严重污染并危及柴油机安全时;3) 曲轴箱爆炸时;4) 确认柴油机继续运转将引起重大事故时。
5.1.2 轮机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下机舱查明主机设备故障产生的原因,并判断继续运行可能会产生的后果;5.1.3 轮机长应把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船长,但必须无条件的执行船长的命令;5.1.4 在得到船长允许停车修理后,轮机长作为现场指挥,应迅速组织轮机部成员开展抢修工作,并安排专人与驾驶台的联系,必要时可要求甲板部成员配合到机舱抢险;5.1.5 抢险结束后,应仔细检查系统情况,确信可运行后,重新启动主机继续航行,并把详细经过写入《轮机日志》。
5.2 主推进系统故障驾驶台应急措施5.2.1 船长应向轮机长询问故障的原因、可能引起的后果、抢修时间并结合当时的海况/通航环境等迅速作出停车漂航的命令和组织船员的应急抢修工作;5.2.2 同时要利用一切有效手段控制船位、航速,避免发生其他险情和事故,如有搁浅危险,利用余速及舵效,尽可能远离危险区,并做好抛锚或拖锚准备;5.2.3 如主机失灵发生在狭水道或其他通航密集区有可能产生船舶碰撞危险时,船长有权作出“舍机保船”的命令(按下驾控台“越控”按钮),但必须将这一动作在航海日志上作出记录;5.2.4 应迅速把自动操舵改为手动操舵,并按船长的命令实施操作;5.2.5 驾驶员应按船长的指示,通过望远镜、雷达等设备加强对船舶周围环境的观察,并按《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沿海港口信号规定》的要求显示号灯或号型(白昼垂挂两黑球,夜晚垂直显示两红灯)用VHF频道告知来往船舶本船失控情况,以防与其他船舶发生紧迫局面。
AIS基站和AISGPRS船载终端性能指标
总体设计1.AIS基站中国已经建立了覆盖沿海水域的AIS网络系统,信号覆盖了中国沿海重要通航水域、港口。
随着内河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内河通航水域的船舶数量快速增长。
为了支持辖区内河航运的发展,已经在全国内河主干航道建立了全国内河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
随着全国内河主干航道开发和航运的发展和繁荣,必须加强内河船舶的监管手段,内河AIS系统的建成将对内河海事监管、海事事故调查、VTS管理、船舶避碰、海事救助、内河通航环境分析、港口规划等各个领域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现场信号勘测,本次设计在丽水千峡湖库区(电信基站内)设臵两个AIS基站。
AIS基站系统主要包括AIS基站、GPS天线和VHF天线。
2.管理用艇移动视频监控及信息化改造为便于水上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取证、水上综合监管通信等需求,需在航区海事艇上安装移动视频监测设备,利用3G/4G无线图像传输设备和中继设备,将图像传感器采集到的视频信息,实时或近实时地传回指挥中心。
同时艇上工作人员可以利用艇载的网络环境和电脑,实现船舶综合监管、移动执法、巡查信息录入等工作。
管理艇还需要根据交通部统一规定,配备AIS船舶自动识别终端。
a)总体架构船载3G移动信息平台是依托IP技术及3G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船载移动办公,监控视频记录传输、单兵执法及船载取证、交通系统内网访问等功能。
它满足船载移动业务办理、远程应急指挥的需求,向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视频监控服务。
船载3G移动信息平台系统借助于3G移动通讯网络作为接入链路,整个系统由船载平台系统和局端接入平台系统组成。
船载信息平台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子系统:3G移动网络接入子系统、艇载视频监控子系统、艇载移动业务子系统,单兵执法及船载取证子系统等。
整体系统示意图如下:b)配臵方案船舶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安装在管理用艇驾驶室、船首、船尾及两舷的视频监控设备,对船舶不同区域实施监控,以便驾驶人员及监控中心及时了解船舶上警员、船员、船舶设备的工作情况及船舶周围的情况,防止意外发生。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2023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点击就看1、台风预警信号有四种。
2、台风蓝色预警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台风黄色预警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台风橙色预警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预警信号常见防御指南1.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
2.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3.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应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5.相关地区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
台风气象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各制作单位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送台风灾害预警,等同于各制作单位向中国气象局值班室报送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建议。
如:报送橙色预警表示建议启动II级应急响应,依此类推。
根据实际情况,当灾害未达到预警标准的规定,但可能造成严重灾害,或某种灾害已经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并且该种气象灾害接近预警标准时,可以考虑发布相应预警。
各制作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除过程结束后一次性解除外,中间不对已经发过且影响减弱或已经结束地区解除预警。
即本次预警中未提到、而上次预警中提到的区域,预警自然解除。
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广东省内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
台风气象天气应对准备工作提前加固房子:周围容易被吹倒的物品当台风即将来临的时候,应该提前把房子周围的树木、电线杆之类的固定好,用绳子绑住牵拉到地面上进行固定,避免被台风刮倒而砸坏房子。
中国沿海港口运营现状分析
环境污染问题
01
港口排放污染
部分港口的船舶和机械设施排放 的废气、废水等对环境造成一定 影响。
02
噪声污染
港口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 边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03
固体废弃物处理不 当
部分港口的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够 规范,存在随意堆放和非法倾倒 等问题。
06
中国沿海港口发展建议与 对策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运输方式
总结词
多元化发展
详细描述
中国沿海港口的运输方式也在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传统的公路、铁路和管道运输外,水路和航空运输逐渐成为重 要的补充方式。这种多元化的运输方式有助于提高港口的综合运输能力和效率。
运营主体
总结词
国有化为主导
详细描述
中国沿海港口的运营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导,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 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始涉足港口运营领域。这种多元化的运营主体有助于提高港口的市场竞争力和 服务水平。
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灵活性强,可以深入到腹地 内部的各个角落,对一些小批量、高 附加值的货物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04
中国沿海港口发展趋势
智能化发展
自动化码头建设
近年来,中国沿海港口加快了自动化码 头的建设步伐,通过引进先进的自动化 技术,实现了装卸、堆垛、运输等环节 的自动化操作,提高了港口作业效率。
沿海岛屿
南部沿海地区
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广东等 地,这些地区的港口如厦门、福州、 汕头等,靠近东南亚等地区,具有较 好的国际物流优势。
中国沿海岛屿也拥有一些港口,如舟 山群岛的宁波舟山港,这些港口地理 位置独特,是重要的海上交通枢纽。
港口发展历程
中国港口船舶报告线
◎船舶航行于大连港界以内,航速不得超过8节。
大连VTS
(大窑湾分区)
VHFCH08
0411/82622716
8262400282622230(FAX)
◎进出大窑湾29号浮报VTS
青岛VTS
VHFCH08
0532/86671271
86671272
82826589
82680919(FAX)
5388756(FAX)
以黄骅港南侧防波堤堤头灯(配备雷达应答器,38°20.409′N/117°55.377′E)为圆心,28海里为半径的扇形水域
◎VTS区域内的所有航道均是单向航道;内航道(55°~235°)、外航道(59.5°~239.5°);
◎对所有船舶实行强制引航;
长山VTS
VHFCH08/16
◎船舶驶离报告线时,不需报告。
烟台VTS
VHFCH09
0535/6742651
6696480(FAX)
第一报告线:以小山子灯桩(37°35.62′N/121°25.95′E)为圆心,12海里为半径的圆周线。
第二报告线:1、船舶经由北水道进出港时,以小山子灯桩(37°35.62N/121°25.95E)为圆心,半径3海里的圆弧线;
烟台VTS
(龙口管理区)
VHFCH12
0535/6742651
6696480(FAX)
以屺姆角灯塔(37°41.13'N/120°13.50'E)为圆心,半径12海里的水域。
烟台VTS
(蓬莱与长岛管理服务区)
VHFCH11
蓬莱与长岛管理服务区东报告线:以蓬莱头灯塔(37°49.83′N/120°44.55′E)为圆心,半径8海里自(37°57.83′N/120°43.93′E)到(37°49.30′N/120°54.64′E)的圆弧线。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编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序号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要求名称文号发布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适用/应用条款备注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1.1法律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2015年修订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主席令第5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2017.11.4修订实施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全国人大2015.1.1 全款适用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全国人大1999.10.1 全款适用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67号全国人大2013.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全国人大2008.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全国人大2002.10.1 全款适用201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2 全国人大2016.1.1 全款适用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43号全国人大2012.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200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62号全国人大全款适用200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8号全国人大2014.3.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全国人大2015.10.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主席令第17号全国人大2004.12.1 全款适用2013.6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40号全国人大2005.12.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全国人大1997.3.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24号全国人大2000.7.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05号全国人大2009.5.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全国人大2001.5.1 全款适用2015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主席令第48号全国人大1995.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全国人大2008.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全国人大2000.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016.7.2 全国人大2016.9.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85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3.1 全款适用1.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3号全国人大2014.1.1 全款适用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56号2016.11.7 全国人大2016.11.7 全款适用2016.11.7修订1.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7号1983.9.2 全国人大1984.1.1 全款适用1.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席令第64号1992.11.7 全国人大1993.7.1 全款适用1.2 行政法规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84号令国务院全款适用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672号国务院、中央军委 2016.12.1 全款适用2016.11修订1.2.3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国务院全款适用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190号国务院1995.1.1 全款适用1.2.5 工伤保险条例第568号国务院2011.1.1 全款适用1.2.6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国务院1995.5.1 全款适用1.2.7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第104号国务院全款适用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38号2008.11.5 国务院2009.1.1 全款适用1.2.9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59号国务院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545号令国务院2009.1.1 全款适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44号国务院2013.1.1全款适用2013年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2007.4.9 国务院2007.6.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55号国务院2002.8.1全款适用2017.3.1第676号修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561号令2009.9.9 国务院2010.3.1 全款适用2016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8号1989.7.3 国务院1989.8.1 全款适用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187号1995.12.3 国务院1995.12.3 全款适用20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494号2014.3.1国务院2014.3.1全款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2011.3.2 国务院2011.12.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155号1994.6.2 国务院1995.1.1 全款适用1.3部门规章1.3.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30号令安全监管总局2010.7.1 全款适用1.3.2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3号2014.1.2 交通运输部2014.3.1 全款适用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2013年第11号交通部全款适用1.3.4 工伤认定办法第8号人社部2011.1.1 全款适用1.3.5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第43号201 交通运输部201 全款适用2016年修改1.3.6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44号令国家安监总局2012.3.1 全款适用1.3.7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2012.6.1 全款适用1.3.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0号卫生部2011.5.1 全款适用1.3.9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第61号令公安部2002.5.1 全款适用1.3.10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全国总工会1986.10.1 全款适用1.3.11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财政部2007.1.1 全款适用1.3.12 企业财务通则第41号2006.12.4 财政部2007.1.1 全款适用1.3.13 中国工会章程全国总工会全款适用1.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号国家安监局2012.3.1 全款适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2016〕80号安监总厅统计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2016第85号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通部2007年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水上交通管制办法交办海〔2O1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全款适用关于加强引航管理的通知交办水〔201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全款适用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监督管理办法【2004】362号2004.7.20 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32号交通部全款适用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2009第6号令2009.3.5 工信部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9第9号令交通部全款适用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第2号令1988.7.5 交通部1988.8.1 全款适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2010第7号令交通运输部2011.2.1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2010第4号令2010.9.1 交通运输部2011.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海船员170号2012.3.2 交通部海事局2012.3.2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2015第六号2016.12.13 交通运输部2016.12.13 全款适用2016修正版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公安95第137号交通运输部1995.5.1 全款适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船舶遇险紧急通信处置细则交海字617号交通部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12号交通运输部2012.3.1 全款适用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109号令公安部全款适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2012.11.1 全款适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08号令公安部2009.5.1 全款适用2012年修订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管理办法1993第7号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14年第14号交通运输部2006.8.1全款适用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2014第15号令交通运输部2015.1.1 全款适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88号令2016.6.3 国家安监总局2016.7.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2011第10号令交通部2012.2.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383号交通部2003.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2011年第10号令交通运输部2012.2.1全款适用海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海船舶〔16〕619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17第14号令20交通部2017.7.1全款适用2017年第14号令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1997第8号令交通运输部1998.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2007年第7号交通部全款适用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04第7号令交通运输部2004.8.1 全款适用201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3第15号令交通运输部2014.4.1全款适用201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海船最低安全配员海船员﹝2016﹞交通运输部2017.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海船员函(2016)2016.9.1 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海船员27号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第79号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2016年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104号交通部、发改委20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2007第6号令交通运输部2008.1.1 全款适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2012.6.1 全款适用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交海发[2007]165交通部海事局2007.5.1 全款适用关于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执行《73/78防污公约》海船舶193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08第1号2008.5.4 交通部2008.7.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13第10号交通部全款适用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交通部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第44号令交通部1993.2.1 全款适用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678号2012.10.1 交通部海事局2012.10.1 全款适用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安监协调56号安监局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2012第10号交通部2013.2.1 全款适用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01年第10号交通部2002.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海船员847号交通部海事局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评估员管理办法海船员724号2012.10.1 交通部海事局2012.10.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海(2003)357号2003.9.2 交通部2003.9.2 全款适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12〕16号财政部、安监局全款适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年第10号1996.11.4 交通部1996.12.1 全款适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年第27号2017.9.4交通部2017.10.15全款适用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2012年第4号令交通部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交海发383号交通部2013.1.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第8号令交通部2015.7.1 全款适用201年修订实施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通部2007年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国家安监总局2008.2.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第9号令交通部2015.7.1 全款适用201年修订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委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全款适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2006.3.1 全款适用2015修订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140号2011.5.3 国家质检总局2011.7.1 全款适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2011年第95号国家质检总局2011.7.1 全款适用关于执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交海发[2016]92 2016.6.6 交通运输部2016.7.1 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7378防污公海船舶〔12〕798 海事局全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5年7号令交通运输部2015.7.1 第十、十一条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交海发【2003】2003.2.8 交通运输部2003.2.8 全款适用2 地方法规、地方行政规章2.1 地方法规2.1.1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 天津人大20 全款适用2.1.2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20号令天津人大常委会2010.9.1 全款适用废止2.1.3 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令2009年第2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2009.10.1 全款适用2.1.4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号天津人大全款适用2010.9第二次修订2.1.5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50号2012.2.3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2.3.5 全款适用2.1.6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令4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2012.3.5 全款适用2.1.7 天津市防御雷电火灾管理办法〔1999〕8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全款适用2.1.8 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06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2005.9.1 全款适用2.1.9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人大2015.3.1 全款适用天津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2012.5.9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2.5.9 不适用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第23号天津人大2005.2.1 全款适用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2016修正) 市人大常委会全款适用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2017.1.1 全款适用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津政令第45号天津市政府2012.1.1 全款适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2016修正) 天津市人大全款适用2016修正2.2 地方行政规章2.2.1 天津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5.1.1 全款适用不确定2.2.2 天津港内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办法津海船员409号天津海事局全款适用2.2.3 天津港港内拖带船舶规定87海字第76号天津港监全款适用2.2.4 天津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监督管理办津海危防31号2012.3.1 天津海事局2012.3.1 全款适用2.2.5 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2012.4.1 天津海事局2017.1.1 全款适用更新2.2.6 天津地区海上无线电通信秩序管理暂行办法津海监第79号天津海监局1995.5.1 全款适用2.2.7 天津市船舶港口服务业管理规定津交港发89号天津交港局2012.7.1 全款适用2.2.8 天津港水域小型船舶配备航行安全信息接收装津海船舶77号天津海事局全款适用2.2.9 天津海事局船员证件申办管理暂行办法津海船员318号天津海事局全款适用2.2.10 天津海事局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管理津海船员407号天津海事局全款适用2.2.11 北方海区发布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实施办法津海监95-75号天津海监局1995.5.1 全款适用2.2.12 天津口岸国际航行船舶代理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天津检验检疫局2010.8.1 全款适用天津港船舶靠离泊和引航使用拖轮办法及配备津交发〔2017〕xxx天津交委全款适用新增3标准3.1国家标准3.1.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国家质检总局2013.10.1 全款适用3.1.2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代码GB/T13861-2009 标准化委员会2009.12.1 全款适用3.1.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 国家质检总局2016.10.1 全款适用3.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 国家质检总局2012.2.1 全款适用3.1.5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国家质检总局2009.10.1 全款适用3.1.6 安全色GB2893-2008 2009.10.1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9.10.1 全款适用3.1.7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国家质检总局2012.12.1 全款适用更新3.1.8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2.1 全款适用3.1.9 船舶维修保养体系与检验导则GB/T23438-2009 国家质检总局全款适用航海日志GB18093-2000 国家质检总局全款适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国家标准局1987.2.1 全款适用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 16557-2010 国家质检总局2011.7.1 全款适用3.1.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国家质检总局2008.10.1 全款适用船舶供受燃油程序及检测方法GB/T25346-2010 国家质检总局2011.3.1 全款适用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 18436-2001 全款适用3.2 行业标准3.2.1 海船机舱进水应急操作规程JT 196-1995 1995.10.6 交通部1996.3.1 全款适用3.2.2 海船机舱消防应急操作规程JT 195-1995 1995.10.6 交通部1996.3.1 全款适用3.2.3 海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2011.9.1 全款适用新增3.2.4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5 CCS 全款适用3.2.5 海船航海图书资料配备要求JT/T 95-94 交通运输部全款适用3.2.6 拖轮操作规程JTT300-2009 交通部2009.8.1 全款适用3.2.7 海上拖航技术要求JT/T 214-1995 1995.9.7 交通部1996.3.1 全款适用3.2.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 国家安监总局2009.1.1 全款适用3.2.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6 国家安监总局2010.6.1 全款适用更新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2011 CCS 全款适用海上拖航指南2011 GD 02-2012 2012.1.1 CCS 2012.1.1 全款适用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D 05-2006 2006 CCS 2006 全款适用自动识别系统( AIS ) 检验指南GD 04-2003 2003 CCS 2003 全款适用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165-5-2016 交通部全款适用新增3.3 国际公约3.3.1 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ILLC 1966.4.5 国际海事组织1966.4.5 全款适用1988年修订3.3.2 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国际海事组织全款适用3.3.3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国际海事组织全款适用2007年最新修订3.3.4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11.1 全款适用3.3.5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其修正案STCW公约1978.7.7 国际海事组织全款适用3.3.6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3.11.2 国际海事组织全款适用3.3.7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全款适用3.3.8 SOLAS公约修订全款适用4 企业规范性文件编制:审核:批准:保存期限:3年。
中国港口船舶报告线
受话机关
VHF频道、电话
报告门线(管理区域)位置
备 注
营口VTS
VHF CH69
0417/6151427
6269461
6269564(FAX)
以营口鲅鱼圈台子山灯塔(40°17.772′N/122°06.407′E)为圆心,20海里为半径的扇形水域;抵达营口港区1号灯浮(40°31.883′N/122°00.933′E);
5388756(FAX)
以黄骅港南侧防波堤堤头灯(配备雷达应答器,38°20.409′N/117°55.377′E)为圆心,28海里为半径的扇形水域
◎VTS区域内的所有航道均是单向航道;内航道(55°~235°)、外航道(59.5°~239.5°);
◎对所有船舶实行强制引航;
长山VTS
VHF CH08/16
58071354
68287197(FAX)
◎Y1报告线:虎啸蛇岛最东角、大戢山灯塔与大治河口(31°00.00′N/121°56.50′E)连线;
◎Y2报告线:虎啸蛇岛最东角(30°35.10′N /122 09.75′E)、西马鞍山灯塔、唐脑山灯塔与30°35.78′N/121°40.00′E连线;
曹妃甸VTS
VHF CH08
东报告线:118°55′.000E
西报告线:118°15′.000E
南报告线:38°43′.000N
◎锚位以曹妃甸灯塔(38°55.100′N/118°30.370′E)方位距离法表示。
◎船舶驶离报告线时可仅报告船名。
天津VTS
VHF CH09
022/25700692
25700693
2、长江口(北槽)~圆圆沙灯船 VHFCH09;
RBN-DGPS简介
1.1.1.RBN-DGPS系统我国沿海RBN-DGPS系统从1995年开始建设,分三期建成了沿海23座RBN-DGPS台站。
一期建成天津北塘站,秦皇岛站,大连大三山站,青岛王家麦站,长江口大戢山站和海南抱虎角站共6座台站,于1997年7月正式对公共用户提供服务。
二期建成连云港地区燕尾港站,温州地区石塘站,厦门地区镇海角站,汕头地区鹿屿站,珠海地区三灶站,湛江地区硇洲岛站,海南海域三亚站,共7座台站,于1999年9月正式开放,为公共用户提供服务。
三期建设的大连老铁山站,烟台成山头站,江苏蒿枝港站,宁波定海站,福州天达山站,广西防城站和海南洋浦站共7座台站,于2002年正式开放使用。
为完善信号覆盖,2009年又新建了营口和灵昆台站,2012年开始建设大亚湾台站,另外规划待建的还有西沙台站。
至今,从北至南,22座台站,形成从鸭绿江口至西沙群岛的系统台链,信号覆盖(或多重覆盖)沿海主要港口、重要水域和狭窄水道的DGPS导航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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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沿海RBN-DGPS覆盖范围示意图系统对航行在我国沿海航线及进出港口船舶的准确定位,防止各类事故已经起到很好作用,尤其对港口建设施工、海洋开发、石油工程、航道测量、疏浚、航标布设、救助打捞等工作更为需要。
RBN-DGPS 系统已成为我国沿海水域准确定位的主要手段,是我国目前近海(300km以内)主要的定位、导航系统。
RBN-DGPS系统结构及设备功能如图2-1所示。
基准站包括基准台,播发台,完善性监测台与监控中心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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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海事局RBN-DGPS基准站系统结构图基准台与播发台为双套设备,其中一套为热备份。
基准台(RS)的GPS天线安置在已知精确位置的地点,通过高性能GPS接收机跟踪视野内的所有卫星,计算出每颗卫星的伪距校正量,调制器采用最小移频键控(MSK)调制方式,将伪距校正量、基准台频率、识别码等信息,按照RTCM 104 2.1版本的格式要求,组成电文,一并传输给播发台。
沿海港口VTS,港调
镇海:VTS06(CH)港调09(CH)宁波:08CH桃花灯柱连线08CH上流网重岛进出口08CH小洋锚出口06CH涂泥嘴,L1 L2 为2区用08CH L3 L4 L5 L6 L7 L8为1区用06CH舟山:11CH 海事16CH 马峙锚地报舟山11CH 金山海事:08CH 长江口南北槽:08CH 报吴淞交管北槽进口:09CH报吴淞控制中心。
过圆圆沙灯船转71CH安全06CH南槽出口过S1报吴淞控制中心08CH 吴淞口64#浮经上71CH 64#浮至圆圆沙71CH 圆圆沙至南支26CH 06CH 上海吴淞口:08CH上引水:11CH宝山码头信号台:13CH通信06CH 嘉兴海事处:11CH港调13CH 上海洋山交管:13CH(到报告线半小时亲上17#浮起始至转向)15CH港调连云港:69CH 54#浮报告线青岛:08CH,105#团岛嘴,竹岔岛。
大小公岛连线报告天津:09CH 16CH话台呼叫货调09CH转14CH联系锚泊联系成山头:08CH秦皇岛:08CH 港调13CH日照话台:16CH转26CH海事和港调大连老铁山:10CH大连湾交管:06CH 港调13CH 大连庄海事港调74CH黄骅交管:08CH 港调13CH,申请排水12CH 锦州海事处:06CH 港调09CH 到21#(锚地)报海事京唐海事:09CH,港调17CH曹妃甸交管:08CH 港调60CH乍浦码头:08CH进出口报告嘉兴海事11CH台州海事:25CH 椒江二桥监督站06CH 马峙锚地之前报沈家门海事处16CH半夜没人温州海事处:16CH转01CH 嵊泗VTS,绿华山南锚地外抛锚报嵊泗海事处16CH 福建罗源码头:港调08CH长江/至南京下行:11CH 报交管离港(桥上游)06CH报船舶动态10CH 桥下游,小船过8孔,海船过6孔(由北向南过)125#(张子港)下水报南京交管10CH核对船位南京大桥32-1.97=30.02-1.2(剩余高度)=28.8-水位-船高119#新河口09CH报镇江交管,润扬大桥112#再报107#一定要报镇江交管,会得到105#以下来船的信息,103#,105#不要会船104#可以会,103,105也不要会91-1#斯马树10CH报泰州交管87核对船位71#09CH报江阴交管,65#核对船位过江阴大桥10CH报张家港VTSFB14#核对船位36#11CH报南通VTS,20#核对船位上行:1#报南通VTS 10CH ,15#核对船位37#报张港VTS10CH,FB4福北核对,10CH FB9核对FB14报江阴VTS09CH ,江阴大桥核对09CH泰州10CH,71#报泰州VTS镇江91-1#CH09报VTS 96#和100#核对119#报南京125#127#核对CH10。
福建北部沿海岸基AIS 信号覆盖问题探讨
Marine Technology 航海技术0 引 言沿海岸基AIS 系统为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发挥着作用,随着港口建设的大力发展,港区分布延伸,船舶大型化和交通流大幅上升,海洋资源开发迅速发展,致使AIS 信号覆盖的全面性问题愈发凸显。
福建北部沿海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的重要链环,分布着福州港及湄洲湾港的北部港区。
该海域地处台湾海峡北口,距离台湾岛最近仅68 n mile,通航环境复杂、船舶交通流量大。
海域AIS 系统运行至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船舶数量增加,无线电的影响,仍然存在部分水域有盲区,无法接收到AIS 信号,影响着整个辖区水域AIS 信号稳定性。
1 福建北部沿海AIS 岸基系统概述海域内的岸基AIS 系统经过2005年东海一期、2007年东海二期,2010年东海三期补点、2012年基站补点项目的建设,目前共设置了17座AIS 基站、1个辖区管理中心,各基站间信号连续覆盖,保障整个海域的AIS 信号覆盖,为各港区及沿海船舶航行和海上活动提供AIS 信息服务支持。
AIS 岸基系统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如图1所示。
硬件部分主要是基站控制器、VHF 天馈系统、GPS 天馈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实现岸基和船舶的AIS 数据接收与发送。
软件部分主要有基站服务、访问服务、管理服务、数福建北部沿海岸基AIS 信号覆盖问题探讨施剑群 柯幼登 陆 回(福州航标处,福建福州 350005)摘 要:沿海AIS 基站经四期完善性建设,信号覆盖面基本实现链性连续覆盖,但受沿海地形、建(构)筑物、磁场等因素干扰,存在部分水域AIS 信号受干扰严重,甚至无法覆盖。
本文以福建北部沿海为例,提出AIS 基站信号盲区的技术测试方法,开展AIS 信号覆盖问题解决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沿海岸基AIS 信号的全覆盖提供参考。
关键词:沿海;AIS 信号;覆盖据库服务、日记服务等,实现对基站的管理,所接收的AIS 数据处理、AIS 数据的存储和备份及为AIS 应用系统提供AIS 信息。
中国沿海VTS和港口VHF报告
工作频道:CH01/21
工作频道:CH01/21/64
船舶报告
报告类别
报告线及报告时间
报告方法
预抵报告
在预计到达VTS区域前不少于24h (或航程不足24h,在离港后)
书面报告广州VTS
进口报告
从外海进口抵达距桂山锚地10海里处的水域
VHF呼叫桂山VTS
动态报告
进口船:经伶仃水道17#、18#浮连线时或经矾石水道细丫航标或
港口调度
备注
以南山头灯塔为中心,18海里半径水域内
CH08
CH14/CH06
所有在港船舶CH09守听
四、天津
VTS管理区域
工作频道
港口调度
船闸/大桥
备注
以VTS为中心,半径20海里
的水域内
CH09
CH25
CH71
到港以书面形式交VTS,离港/离泊同样要有书面的离泊/离港通知单
五、黄骅
VTS管理区域
工作频道
中国沿海VTS和港口VHF报告(版本号-002 /2006-10-30修改)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第五章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
我国沿海船舶信号 工程船信号 风情信号
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交通注意信号 个港特定信号
重点 我国沿海信号 难点 风情信号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录
1、这个规定是在原有各港港口信号规定的基 础上拟订的,沿用了行之有效的与国际有关 规章没有矛盾的信号:
有效的做法。如泊位信号
直接关系船舶靠泊是时安全,因此,从实际出 发,上海港仍放在相当于来靠船舶驾驶台位置, 其他港口放在相当来考船舶驾驶台位置,其他港 口放在相当于泊位中部的位置。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1)内容有所增减,增加了必须的信 录 号。如防污方面的: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3)声号的修改也是尽可能与1972 录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取得一致,列
了一张总表。
有的信号没有普遍意义,则列为各港特定信号。 如大连港进出港池信号,天津港船闸信号,上海 港泊位信号等。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录
船舶信号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录
船舶信号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录
船舶信号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总 目 录
船舶信号
我国沿海及港口信号-我国沿海船 舶信号船舶检疫及泊位信号
各港特定信号
总 目 录
大连港准许进出港池或移泊信号
(分别由船舶、信号台显示)
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
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表格编号:NO:01.证书与文件序名称要求备注号02.演习与训练 序号 名称 要求备注 2.1 演练及培训记录 1. 应急信号、应急职责的了解 01. 每个船员都应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含义(包含探火员与保护人员的联络信号:一送绳;二到位;三撤退;四救助)。
02. 每个船员都应熟悉自己在弃船、救生、消防、溢油、进水堵漏中的职责和操作,会穿着救生衣,会使用相应器材。
2. 救生、消防训练与授课 01. 船员上船后,应在两个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救生和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记录。
每两个月内对所有船员进行包括船舶全部救生和消防设备的培训并记录。
A 2.2 实操 1.消防演习 01. 船舶应每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如果25%以上船员换班,则应在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演习(新接船开始前应进行演习)。
02. 消防演习的内容包括: 02.1向集合站报到(消防人员携带必要器具在2分钟内到达),并做好准备执行相应任务。
02.2 启动消防泵,在5分钟内有效出水,至少射出二股水柱。
02.3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他救助设备。
02.4检查有关的通讯设备。
02.5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闸的工作情况。
02.6 检查供随后弃船的必要装置。
02.7 演习后的设备应放回原处并保持随时可用。
03. 应安排船舶不同部位失火及外部救援的演练。
04. 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
2.弃船(救生)演习 01. 沿海航区船舶每月演习一次,长 A江A级、内河船舶每3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另外按SOLAS公约要求,若在一港调换船员达25%以上时,则应于开航后24小时内再作一次弃船(救生)和消防演习。
02.航行中进行弃船演习,应在船长(驾长或当班驾驶员)指挥下,在安全水域内进行02.1驾驶台、现场、艇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航标-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航标专项规划东海航海保障中心2016年10月1目录第1章前言 (3)1.1规划背景 (3)1.2规划依据 (3)1.3规划范围 (4)第2章现状和评价 (5)2.1 海区航标现状 (5)2.2 海区航标现状评价 (7)第3章形势和需求 (12)3.1履行国际公约,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12)3.2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和海上管理体制改革 (12)3.3适应区域海洋经济发展,提升中远海保障能力 (13)3.4 紧跟e-Navigation 发展,构建综合导助航体系 (13)第4章发展目标 (15)4.1规划指导思想 (15)4.2规划原则 (15)4.3总体目标 (16)4.4 规划分目标 (16)第5章主要任务 (17)5.1 航标建设 (17)5.2 航标管理 (21)5.3科技研发与新技术应用 (24)5.4国际履约与合作 (25)2第1章前言1.1规划背景航标作为一种为船舶航行及其它各类水上活动提供导、助航安全信息服务的船舶之外的系统或装置,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保障海上运输安全、高效、畅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航标的发展对我国水运事业、海洋开发、渔业捕捞、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江苏沿海大开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都提升到国家战略发展层面,对东海海区的助航服务水平、技术应用水平和管理维护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同时,随着海上风电场、海上钻井平台、海上游艇行业这些新兴海上活动的开展,更是对东海海区航标系统提出了多样性和差异化的导航需求。
党的十八大做出的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的战略部署,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优化航海保障服务,提升航海保障综合服务水平,对航海保障工作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沿海无线电指向标
中国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RBN/DGPS)介绍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RBN/DGPS )是一种新型、高精度、全天候的海上导航定位系统,是中国海事局“九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截止2000年底,中国沿海20 个RBN/DGPS 基准台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02 年1 月1 日零时起全面开通,正式向公共用户无偿提供服务。
1. 中国沿海RBN/DGPS 系统建设规划及台链布局为适应国民经济、国际贸易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航行在我国主要港口、重要水道和沿岸的海上公众用户、国防、海洋测绘、海洋石油开发、海洋渔业、海洋资源调查、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疏浚、引航等和其它需要高精度导航服务的用户需求,中国海事局结合我国国情,在分析我国沿海无线电指向标现状及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参照国际组织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于1995年制定了中国沿海RBN/DGPS系统建设规划,规划根据各海区特点,采用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的成熟技术,充分利用现役无线电指向标站的设施,统一部署,分期实施,在国家“九五”期间建成中国沿海无线电指向标-差分全球定位系统台链,信号完全覆盖中国沿海海域,使之成为一种国际标准化、现代化的助航系统,达到九十年代国际水平。
根据这一规划,统筹考虑我国航行水域现状,并结合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中国海事局从1995年—2000年分三期在我国沿海地区共建设20座RBN/DGPS台站,按规定强度信号覆盖(或多重覆盖)整个沿海水域和部分陆域。
完善性监控台与基准台和播发台同步建设,且同台址。
一期台站包括大三山、秦皇岛、北塘、王家麦、大戢山和抱虎角,共6座,于1996年改造建成。
二期台站包括燕尾港、石塘、镇海角、鹿屿、三灶、硇洲岛和三亚,共7座,于1998年建成。
三期台站包括老铁山、成山角、蒿枝港、定海、天达山、防城和洋浦,共7座,于2000年建成。
台站位置及信号覆盖范围见附图。
沿海各港高频频道一览表
沿海各港⾼频频道⼀览表VHF频道⼀览表渤海湾1.鲅鱼圈:VTS 69频道,台⼦⼭20海⾥报告线道。
港调:08 频道申请离泊、进港计划码头公司调度:08 频道(在进港前呼叫码头调度安排派解缆⼯⼈)2.营⼝港:3.锦州港:动态06频道报告港监,。
港调09频道现港外主航道已经全⾯拓展为25万吨级航道。
4.葫芦岛:海事135.秦皇岛: VTS:08频道,报告线是以南⼭灯塔为中⼼15海⾥的范围,锚泊后报告锚位也是报告南⼭灯塔的范围距离。
芝海代理:⼯作频道13,呼叫频道14,港内⼀切船舶都是芝海代理调动,和通知动态。
引⽔和港调8公司调度均是14频道呼叫。
6.京唐港:海事:CH09 ,申请锚位和抛好锚后必须报交管(但是有时候港调会通知你不⽤报告了由它转告就⾏了。
)港调CH 17,抵锚地抛锚后锚位报海事:锚位到京唐灯桩的⽅位距离。
有时港调能给你转告海事你的报告。
7.天津港:天津港VTS 09,锚地抛好锚后,应将锚位距离⼤沽⼝灯桩的⽅位距离报告给交管中⼼。
申请起锚上线、下线、靠妥泊位、申请离泊位都得向交管中⼼申请。
进⼝船舶在过了⼤沽灯桩前,未同意进⼊航道的船舶可以在航道北边等候或慢车,(铭扬洲99⼀般都是在21号浮上线)直⾄申请同意后才可以进⼊航道上,进⼊航道时应⽴即报告海事。
轮调13CH8.黄骅港: VTS 08频道,以北纬38°20.4′东经117°55.35′为中⼼半径28海⾥所覆盖的范围为报告线,抛锚时好像并不需要⾮得抛在锚地⾥不可,抛好后报告交管中⼼,报港调,报船代、就⾏了。
港调 13频道,船代 73频道。
9.莱州港:10.龙⼝港:龙⼝话台CH 16, 港调CH 77,港调通知进港后,可以跟交管中⼼申请进港,港⼝规定:船长超过120⽶的船舶,应强制拖轮、引⽔。
1.蓬莱港:西来船舶经过长⼭⽔道欲去蓬莱的话,出东⼝后可以询问长⼭交管中⼼是否可以提前转向来到锚地,如果同意后可进⾏。
2.烟台港:VTS09频道港内06频道3.威海港:海事164.⼤连港:整个⼤连港内港区是⽤06频道。
12附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港口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港口信号
为维护我国港口秩序,方便船舶与港口间的联系,我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沿海港口信号规定,用以加强信号管理。
未曾列入此规定的通信业务,可依据《1969年国际信号规则》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办理。
各港因特殊情况,需要制定临时性信号时,应尽可能不被误认为是此规定的信号。
我国沿海港口信号共分8个部分:
1.船舶信号
2.传帮带检疫信号
3.泊位信号
4.工程船信号
5.交通注意信号
6.风情信号——强风信号
7.机动船声号——动向
8.各特定信号
我国沿海港口信号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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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吨及以上机动船
(2)拖轮拖带一艘或者多艘综合满
1000 吨及以上的船舶(以下简称大型
船队)
(3)拖轮拖带海排或者排身长度 50
米及以上或宽度 15 米及以上的江排
1
(以下简称大型竹木排)
(4)拖轮拖带其他物体(附近信号
台也同时显示)
将要或者正在
1 号掉头区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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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红红白红垂直
第 14 页
Q
本码头将有 200 吨及以上的船舶来靠 泊(在相当于泊位中部的位置,上海 港在相当于驾驶台位置)
泊位信号 绿
本码头将有 200 吨及以上的船舶靠泊 时操作档位的两端(上海港麻油将有 船舶离泊的时候同样显示)
本船在施工,两侧都可以通航 本船在施工,日间有黑十字形的一 侧,夜间三盏号灯的底线有红灯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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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红绿绿(旗帜上端加黑球)
第 12 页
5 本船即将开放出港,所有人员立即回 船
P 带缆艇进行系、解缆工作
红偏黑色
N
被顶推或者旁拖的最前面一艘船舶 的船首超出拖轮船首 50 米及以上(该 灯在其艏柱上部,自船首正前向左右 舷各显示 90°,并且不可以在正横后 方被看见。) 拖轮拖带一艘或者多艘总和不满 1000 吨的船舶或者长度不满 50 米或 宽度不满 15 米的竹木排
2 号掉头区掉头
2
3 号掉头区掉头
4 号掉头区掉头
5 号掉头区掉头
3
4
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红白白(旗帜上端加黑球) 红红白(旗帜上端加黑球) 红绿白(旗帜上端加黑球) 红红绿(旗帜上端加黑球)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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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第8 页
B
7 本船有急症病员,急需医疗援助
W 船舶进出船坞、上下船排(包括浮船 坞的沉浮),要求来往船舶注意避让 (船厂也同时显示)
D
绿白垂直 绿绿白垂直
一短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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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及附近地区在 48 小时内将有台 风(或热带风暴) 本港在 24 小时内将有 67 级风力的强 风 本港在 12 小时内将有 8 级及以上风
黑色正方形
强风信号 绿绿
黑色菱形
红绿
黑色 T 字形
台风信号 白白白
黑色球形
白绿白
黑色底边在下的三角形
白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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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不能通航,另一侧白
第 15 页
A
(1)拖 轮 拖 移 工 程 船 横 锚 的 时 候 (工程船横锚被拖移的一舷也同时 显示) (2)本船这一舷抛有开锚 水文、水质测量船在工作
打捞船在工地
(1)1000 吨及以上机动船 (2)大型船队 (3)拖轮拖带大型竹木排或者其它 物体进口或上驶 出口或下驶 (1)有 机 动 船 或 拖 轮 船 队 从 干 流 上、下游驶来,将要进支流港,从支 流港驶出的船舶应当等候并让路 (2)有机动船或拖轮船队正在驶出 支流港口,从干流驶向支流港的船舶 应当等候并让路
B 垂直三个黑球 垂直两个黑球
一个黑球
红灯
红红垂直(另显示锚灯) 红红垂直 红白垂直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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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灯(180°) 白白垂直(即桅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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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船队的拖轮 (2)拖轮拖带大型竹木排 (3)拖轮拖带其它物体 内河拖轮船队要在支流港口解散队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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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页
M 本船在校正电测向仪或罗经
O
Q 有人落水,急需救助
O
三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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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正在熏蒸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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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红绿垂直
第9 页
E 本船熏蒸后正在散气
B
绿红红垂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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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失火,需要立即救助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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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白红垂直
第7 页
短声(连鸣一分钟)
B
6 本船漏水,需要立即救助
C
绿白绿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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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需要粪便船(车)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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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 页
5 本船需要污水船(车)
L
白红绿垂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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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红色向右三角旗帜 2 幅 下面是各自向左向右的箭头
平行两盏红灯 下面是各自向左向右的箭头
工程船信号
两边都是黑球
上面一个红球,下面两个平行白球
上端是红球,下端是一个红球,一个 左右一边是黑球,一边是黑十字形
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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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有沉船或者障碍物 港内临时单程交通之处(或在巡逻艇 上显示) 港内禁止通航之处(或在巡逻艇上显 示)
绿色长方形旗帜 上面是黑球,下面是黑色长条形
绿 红白绿垂直
红红红红四盏垂直灯
第 16 页
本港在六小时内将有 67 级风力的强 风 本港在六小时内将有 8 级及以上风力 的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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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船正在进行水上、水下施工 作业(2)正在编拆竹木排,要求来 往船舶慢车通过
R
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绿红垂直
Y
本船正在装卸或者载运爆炸、易燃等 危险货物
本船搁浅 本船失去控制 200 吨及以上的机动船或者拖轮船队 将要或者正在掉头(不满 200 吨的机 动船也可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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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需要淡水
R 本船需要拖轮
Z 本船需要带缆艇或带缆员系缆或解 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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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页
上白下绿垂直
2 长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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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大风
大风将继续增强,但不到 12 级
两个角相对的垂直三角形
本港及附近地区即将有 12 级及以上 风力的飓风
黑色十字形
注:本规定内灯号栏中,除有注明的以外都是环照灯。
绿绿绿 红绿红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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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需要交通船 D
中国沿海港口信号规定
白红白垂直
第3 页
I 本船需要垃圾船(车)
L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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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河拖轮船队或者航行内河的机动 船 (1)要进支流港 (2)要出支流港到干流上游去
5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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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白垂直(即桅灯) 垂直 3 盏白色柱形灯(闪光)
垂直 4 盏白色柱形灯(闪光)
船舶检疫信号 红红红垂直
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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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下列意义 引航船在工作
旗号或号型 上白下红方形旗帜
本船请派引航员引航 G
有引航员在本船 H
应当显示(鸣放)的 灯号
上白下红垂直
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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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船在试航或者在船厂码头试车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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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绿红垂直
第5 页
U
1 本船正在测速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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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红色三角旗,两个横边垂直
旗帜形状和 A 旗帜意义,但是蓝色在
上面一半,白色在下面一半
垂直两面绿色长方形旗帜
绿绿垂直
交通注意信号
黑色箭头朝上
红色偏黑
红
黑色箭头朝下
红(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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