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烟国家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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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606—2005 《卷烟》系列国家标准
总述
《卷烟》国家标准历程:
第一版:1985年颁布《卷烟》国家标准; ( 简称85版)
第二版:1996年颁布、1997年实施 《卷烟》 系列国家标准;(简称96版)
第三版: 2005年颁布、2006年实施《卷烟》 国家系列标准。 (简称05版)
修订的背景
1、烟草行业的迅猛发展; 2、《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 3、降焦减害工作的推进; 4、卷烟新材料使用; 5、新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 6、“中式卷烟”概念提出。
主要思想
强化的部分指标:涉及到公众以及消费者
的安全、健康问题,主要是指焦油、烟碱以 及一氧化碳。
弱化的部分指标:对消费者在利益方面不 构成影响主要的因素方面进行了弱化,弱化 的部分比如烟支圆周、长度、硬度等方面。
4、抽样记录及封条
(1)、抽样封条:
××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
封样条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抽样人:
年月日
(2)、抽样记录表:
抽样人在表上签字,抽样表一式三
份。一份为抽样人员保留,便于对样品 抽取中的信息进行分析;一份随样品包 装,作为对样品的确认;第三份交抽样 点备案,作为抽样依据。分析;一份随样
品包装,作为对样品的确认;第三份交抽样点 备案,作为抽样依据。
在规定时间内生产的同一牌号、同 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价类、同一商 品条码的卷烟为一批。
2、样品及样品单位的确定:
以1条(10盒、200支)卷烟为样品 单位,当1条卷烟不是10盒(200支)包 装(如一些特殊包装)时,应调整样品 单位以达到抽样要求的卷烟数量。
型式检验和监督检验时,实验室样品 由5个样品单位组成;出厂检验、单项或 部分项目检验时,实验室样品应满足试样 制备所需数量的要求,并由不低于3个样 品单位组成。
抽样检验分计量检验和计数检验。 卷烟质量的抽样检验采用计数检验。

卷烟抽样检验要求:
1、强调样品抽样的随机性,即均匀 性、代表性,严格规定样品的形成 过程和抽样报告的要求等。
2 、确定“检查批”的概念,即在规 定时间内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 格、同一包装、同一价类、同一商 品条码的卷烟。
一、 术语和定义:
4、盒:卷烟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装 入若干支(通常为20支)卷烟,分为软盒、
硬盒及其他三种。
5、条:卷烟盒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 装入若干盒(通常为10盒)卷烟,硬包装
称为条盒,软包装称为条包。
6、箱:卷烟条的最小包装单位。其中可 装入若干条(通常为50条)卷烟。 烟支 盒 条 箱
7、 抽样点:抽取样品单位的地点。
1、随机抽样:每次抽取时,批中所有单位 产品被抽取的可能性都相同的抽样方法。
(均匀性、代表性) 2、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汇集起来的单 位产品。单位产品必须满足在规定时间内 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包装、
同一价类、同一商品条码卷烟。 3 、样品单位:批中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 产品(1个样品单位为1条-10盒-200支)。
10 30 30 30 30 30 20
30
100
支 支支支 支支 支


注:本标准需要样品数42盒~45盒,其中主流烟气15盒;感官质量2盒;外在质量单机28 盒,测试台(仅包括质量、圆周、吸阻)25盒,其中盒包装、盒装、外观(包括爆口、空 头、漏气)为10盒,含水率2盒,物测检测包括熄火、含末量、长度、圆周、质量、吸阻、 硬度、通风率、端部落丝综合测试台为13盒(单机16盒)。
三、抽样程序及样品制备:
检查批 抽样
5箱(卷烟箱及箱装标识试样) 送实验室
5条( 条包装标识条包装检验试样)
感官试样 盒包装和盒装及卷制试样 烟气试样
(2盒)
(10盒)
(15盒)
盒包装标识和盒包装(10盒)
物理检测试样 (13或16盒)
水份试样 (2盒)
烟支外观(200支)
熄火 长度 圆周 质量 吸阻 硬度 含末率 总通风率 端部落丝量
12、出厂检验:对正式生产的产品在出厂时应 进行的最终检验,以评定已通过型式检验的产品 在出厂时是否具有型式检验中确认的质量,是否 达到良好的质量特性的要求。
13、监督检验:由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法组织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产 品质量进行测试、检验和评判。
二、抽样要求:
1、检查批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卷烟》 国家标准 GB/T5606.1—2004
(代替GB/T5606.1—1996) 卷烟 第1部分:抽样
工业检验
全数检验:对要检验的一批产品全部进行 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对这批产品的质量作 出某种判断。(局限性)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出一部 分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对这批产品 的质量作出某种判断。(风险性)
3、抽样地点及人员
抽样地点—根据每次抽样检验的目的而定, 监督检验是在商业库还是在工业仓库进行, 一般根据任务要求确定;型式检验也是根 据检验的目的而定;出厂检验的抽样是在 工业仓库进行。
抽样人员—由检验任务委托单位或指定的 检验机构派遣持有抽样通知书的专业人员 完成。
抽样人员在抽样点抽样时,应由该抽样 点的代表陪同,除非有其他的规定要求由 质检机构人员单独完成抽样工作。
8、实验室样品:为送往实验室供检验或试 验而制备的样品。
9、试样:由实验室样品制得的样品,并从 它取得的试料。
10、 试料:用以进行检验或观测所取的一 定量的试样。

送往
抽取 用于
样品单位 实验室样品 试样 试料
1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各项指标的全面检验, 以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标准和达到设计要 求。
删除的部分指标:指由原料方面带来的, 在工业生产上所不能努力做到的方面,比如 象烟草化学方面的总糖、总氮、总植物碱等 方面,就不列入新国标的要求。
GB5606—2005《卷烟》国标内容
GB/T5606.1-2004 卷烟 第1部分:抽样 GB 5606.2-2005 卷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GB 5606.3-2005 卷烟 第3部分:包装、卷制技 术要求及贮运 GB 5606.4-2005 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GB 5606.5-2005 卷烟 第5部分:主流烟气 GB 5606.6-2005 卷烟 第6部分:质量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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