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转移形式,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差距、改善地方财政状况和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在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和财政分权问题有着深远的影响。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背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过于依赖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和明显的财力不足问题。
由于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税收能力等存在着较大差异,导致财政收入分配不均衡,地方政府往往面临着较大的财政压力。
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引入旨在通过中央政府的财政支持,平衡地方财政,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和目标财政转移支付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定期性补助和有条件的项目拨款等形式。
其主要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差距:通过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资源和资金,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2. 改善地方财政状况:向财力紧张的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帮助其改善财政状况,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3.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向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促进地方就业和产业发展。
4. 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养老等,使公共服务在不同地区具有基本均等化的水平。
三、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转移形式,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中央向地方、省级向地市和市级向县级。
各级政府在收到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后,需要按照规定用于特定的支出事项。
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完善。
从1994年开始,中国在财政体制改革中逐渐推行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成为支撑地方财政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机制。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和展望虽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概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不合理、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监管不严格等。
二、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1.1 资金分配方式不科学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采用的是“按省份划定基础标准+按照省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基础标准制定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导致一些地区得到了过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在适当调整时,往往是权力更大的省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1.2 资金分配标准不清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资金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
导致各部门在资金分配时难以做到公正、公平。
三、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2.1 教育领域教育是国家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
但目前我国在教育领域中所投入的资金却不足。
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2.2 医疗领域医疗领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之一。
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医生缺乏支持,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四、监管不严格3.1 资金使用情况难以监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接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往往难以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
3.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当前我国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多个监管部门,但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五、对策建议4.1 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应该对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进行改革。
可以参考国外先进经验,采用“按需分配”、“按照地区差异性分配”等方式,实现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
4.2 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应该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制定专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这些领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4.3 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应该对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根据特定规定和标准,将一定金额或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自中央政府直接支付给地方政府,以实现财政收入在地方之间的再分配。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国家统一市场、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等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进行浅谈。
首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需要注重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机制。
当前,我国地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贫富差距较大。
财政转移支付应立足于实现地区均衡发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一方面,要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和指导性原则,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不被滥用、浪费,更好地用于改善民生和公共服务。
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和机制,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基础、居民收入、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确定转移支付的金额和比例。
同时,还应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防止财政转移支付的享受方违规行为。
其次,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需要注重统筹兼顾的原则。
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地区差异显著,不同地方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差异较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对象和规模也各不相同。
因此,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区域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政策和措施,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均衡受益。
同时,要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策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避免出现政策重叠和利益冲突,实现中央和地方在转移支付过程中的共赢。
最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需要注重规范和约束。
财政转移支付涉及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确保财政转移支付的正常进行和有效实施,应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各个环节和程序。
一方面,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转移支付的权责和程序,规范其行为和管理。
另一方面,要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转移支付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名词解释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通过各种渠道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资源的再分配和调节,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具体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这种转移支付可以是直接向地方政府拨款,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财政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实现。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地方政府的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它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间财力不平衡、区域发展差异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中国的实施中,也有一些特点和原则。
例如,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进行支付;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进行评估等。
这些原则和特点有助于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的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重要的财政管理工具,能够促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均衡增长。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体制中重要的一环,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的分析,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督评估机制不健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式不够灵活、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受限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等对策建议。
在总结现有问题的基础上,展望未来改进方向,希望通过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对策、监督、评估、资金使用、财政自主权、改进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引言财政转移支付作为我国财政体制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调剂财政资源的重要渠道。
自2003年开始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旨在实现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协调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地区间差距较大、财政资金不均匀分配等问题,导致一些地区因受转移支付的限制而难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当、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情况,影响了转移支付的效果和效益。
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不合理行为。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问题与对策研究,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区间财政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具有重要作用。
研究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不完善性,还可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责任意识的提高,推动地方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财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各级政府之间进行资源调配和负担分担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制度安排。
然而,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金分配不公、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
一方面,财政转移支付中心地区相对富裕,经济发展水平高,而相对贫困的地区则面临资金短缺;另一方面,部分地区之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差距过大。
对策为解决资金分配不公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自然资源禀赋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2.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使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具体的资金分配情况,促进公众对资金分配公平性的监督作用。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普遍较低。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导致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对策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资金滥用和浪费行为,并追究相应责任。
2. 引导地方政府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经济结构调整、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描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着监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监督和评估不够完善。
对策为完善监管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力。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一、引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国家财政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意义、功能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定义与意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通过各种方式转移给地方政府的一种财政政策工具。
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地方政府负责任的履职能力等。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意义:1. 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不同地区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弥补地区间的经济差距,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2. 提升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向贫困地区提供扶贫资金和投资,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3. 增加地方政府负责任的履职能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地方政府可以获得更多财政资金,提升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功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上述意义的过程中,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功能:1. 资金流动调节功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调节不同地区的财政收支结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要素的流动。
2. 社会公平功能:通过将一部分财政收入转移给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功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引导地区间的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不同地区的互利合作,形成良性的区域发展格局。
4. 加强地方政府责任追究功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和监督,促使其履行责任,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执行力。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1. 不透明度问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资金分配方式不够透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信息交流,导致资金流向不明确。
简述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简述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或特定领域提供的财政资金支持。
这种制度是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民生福祉。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扶贫济困等方面。
这些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地方政府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也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可以弥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从而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
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提高。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必须进行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同时还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开。
这样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提高,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中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民生福祉,同时也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
财政收入增长和财政管理能力提高。
名词解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名词解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国家或中央政府将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通过各种方式转移给地方政府或其他政府部门,以支持其公共服务提供和区域经济发展。
这种制度是为了促进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均衡和社会公平而设立的,也是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合作的一种财政手段。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均衡:通过将一部分中央财政收入转移给财政相对
薄弱的地方,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
保障水平,从而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2.社会公平:通过向弱势群体提供资金支持,实现社会福
利的均等化,减轻贫困和弱势群体的负担。
3.中央政府调控: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对地方政府的开支进行调控,确保国家发展战略和
政策的有效实施。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1.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将财政收入按照一定比例转
移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自主支配使用。
2.专项转移支付:中央政府根据特定目标或需要,将财政
收入转移给地方,用于特定领域或项目,如教育、医疗、农
村建设等。
3.奖补性转移支付: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特定领域或项
目中取得的优异成绩进行奖励性的转移支付,以激励地方积
极推进相关工作。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财政体制的一部分,对于促进区域均衡和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其具体实施方式和政策效果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异。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发表时间:2009-11-02T14:47:25.763Z 来源:《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第6期供稿作者:阮守光[导读] 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阮守光贵州省贵阳市财政局贵阳550000摘要: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
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转移支付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但是,由于受到一些因素影响。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完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意义重大。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完善Our country finance shift payment system analysisRuan ShouguangAbstract:The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ial shift payment is refers to between National Central authorities and the local authority or the higher authority government and the subordinate government in the responsibility,the disbursement responsibility and the tax revenue which decides divides under the frame the financial fund free shift.Along with the system unceasing development,the shift payment function obtains the further display.But,because comes under some factor influence.Our country finance shift payment system still had some problems,therefore consummation country finance shift payment system watershed.Keywords:Financial Shift payment Question Consummation【中图分类号】F239.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141-021.引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剖析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制度缺陷的反思与剖析作者:贺禄飞李小斌刘显洪李文杰来源:《湖北教育·领导科学论坛》2011年第02期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间存在的财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而建立的财政资金转移制度。
我国自1994年建立的这一制度对弥补分税制造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资源等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它又存在种种弊端,需要我们深入反思,揭示其深层次原因,以寻找对策,消除其弊端,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给转移支付制度带来的缺陷1. 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没有界定政府的事权,使转移支付缺乏依据。
公共物品是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分别提供,要使各级政府履行职能都有物质保证,就应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再按税种划分财权,在各级政府间分配公共财政资源,使其财权与事权大体平衡。
但这种平衡也存在问题,因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职能不同,要保证中央权威,要有足够财力加强宏观调控,财力分配应向中央倾斜,这又会让地方产生财力缺口,导致纵向财力不均衡,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都不匹配。
而按同样的税种与比例在中央与地方划分财权后,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落后地区筹集的税收无法满足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发达地区税源充沛,筹集的税收又会超过其提供基本公共物品的需要,形成横向财力不均衡,使同一级别不同地区的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平衡。
要解决上述矛盾就需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转移支付的再分配来消除初次分配中的纵向与横向不均衡。
因而事权划分是转移支付的基础,只有各级政府事权明晰,才能确定各自的支出范围和应得收入,也才能评估地方政府的财力缺口,为转移支付提供依据。
2. 不彻底的分税制改革使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基层财政困难,对转移支付依赖过大。
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是要实现纵向与横向的财力均衡,让每一级政府拥有的财力与承担的事务大体匹配。
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不仅没有划分事权,使财权划分没有依据,而且当时还面临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弱化这一背景,财力分配就过于向中央倾斜。
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简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引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本文将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实施原则、管理机制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阐述。
二、基本内容1. 转移支付范围: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
2. 转移支付方式: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方式包括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和奖励性转移支付等。
3. 转移支付标准: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各个领域的实际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4. 转移支付使用范围:地方政府应当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规定领域内相关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严禁挪用或滥用资金。
三、实施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 稳定可预测原则:转移支付资金的数量和标准应当稳定可预测,避免频繁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
3. 激励约束原则:转移支付资金应当既具有激励作用,又具有约束作用,促进地方政府合理使用资金。
4. 分权协作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上形成协同合作关系。
四、管理机制1. 转移支付目录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建立转移支付目录清单,明确每个领域的转移支付范围、标准和方式等内容。
2. 转移支付审核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地方政府提出的转移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转移支付监管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地方政府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4. 转移支付评估管理:中央政府应当对转移支付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五、存在问题1. 资金分配不均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导致一些地区得到的资金过少,难以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2. 转移支付标准过低:部分领域的转移支付标准过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国际比较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点:首先,制度有健全性和稳定性。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基于宪法和法律法规制定的,具备法律约束力。
并且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基金,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制度有分类和分层次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方式。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为了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而专项转移支付则是为了支持中央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再次,制度有倾斜和调控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资金分配上采取了倾斜政策,即向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相对较低的地方倾斜。
同时,转移支付也具有调控性,通过减少或增加转移支付金额,调整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最后,制度有监督和评估机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对转移支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与国际比较而言一是转移支付对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转移支付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而在一些国际上,转移支付对象可能包括个人或特定群体,用于社会保障或扶贫救助等目的。
二是转移支付金额和比例的差异。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金额相对较大,占到国家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以保障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而在一些国际上,财政转移支付金额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通过物资和项目援助等方式。
三是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和管理方式的不同。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门的转移支付基金进行资金拨付和管理。
而在一些国际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能更加灵活,通过政府部门直接拨付或管理转移支付资金。
综上所述,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健全性、稳定性、分类、分层次性、倾斜性、调控性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方面有自己的特点。
与国际比较而言,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转移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和比例、制度设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措施中国目前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急需加以改进完善。
对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标签: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1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1.1 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财权、事权支出范围的划分具有较大的盲目性,转移支付资金运用的随意性很大,出现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急需的公共服务无人提供的情况,且容易导致政府机关人浮于事,导致总体上财政支出效益的低下。
1.2 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构成中,用于税收返还及补助的数额偏大,而用于缩小地区差距的数额又偏小。
如2009年中央财政总支出预算为43865.00亿元,中央本级支出14576亿元,税收返还4934.19亿元,对地方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8854.50亿元。
财政补助因为缺乏科学依据,透明度低,随意性大,常常发生上下级政府讨价还价的问题,缺乏公平性。
专项拨款也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和监督,经常被地方政府用为平衡地方财政的工具。
1.3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缺乏监督我国大部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各部门之后就无人监控,因此出现了众多的违法利用转移支付资金的做法,这使财政资金难以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目标不符,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1.4 随意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我国目前的专项拨款范围太宽泛,几乎涵盖了所有预算支出项目,并且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同时,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无事权依据,也无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法规和单项事业法规可依,费用分摊标准和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法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缺乏客观性,易出现资金使用上的浪费和低效率。
1.5 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缺乏规范性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中,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测算方法和计算公式,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一)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23)。
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
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一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
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
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
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
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右。
和国际水平相比这一比例是明显偏低的。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的工具。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缺乏监督长期以来人们对财政部门只管拨款。
不问资金使用方向的现象已是见怪不怪了。
我国较大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各部门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将一部分财政收入转移给地方政府,以平衡地区之间的差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种政策工具。
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背景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首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转移支付不足的问题。
虽然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支出量大幅增长,但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差距悬殊的实际情况,转移支付力度仍然不够。
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依然较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高。
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各地区能够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其次,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转移支付标准不合理的问题。
现行的转移支付标准主要是依据地区的经济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的,但这种确定方式忽视了地区的实际需求和差异。
有些地区由于人口密集、环境破坏严重等原因,导致公共服务和社会救助压力较大,这些地区的转移支付标准应该更高一些。
因此,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应该更加注重对地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科学确定转移支付标准,更好地解决各地区的财政困难,促进地区的均衡发展。
再次,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目前,地方政府在接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后,使用效率不高。
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存在着“积压”的情况,资金难以高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的使用方式不够科学,导致了转移支付资金的浪费。
因此,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科学性。
最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时存在着不透明和不公开的情况,容易导致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和问责制度的约束。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实观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初步成立起了一套拥有中国特点的财政转移支付系统。
(一)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在现行财政系统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补贴)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般性补贴范围:系统补贴与系统上解。
这是从原分级包干制中保存下来的,即在推行分税制以后,中央对地方的补贴持续按原系统规定执行,原系统地方上解按不一样系统种类持续上解中央:推行递加上解的地域,持续按原规定递加上解;推行定额上解的地域,按原确立的上解额,持续定额上解;推行总数分红的地域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域,暂按递加方法,即按1993年的实质上解数,审定一个递加率,每年递加上解。
从1995年开始,中央财政撤消了对各地域系统上解(中央)的递加率,推行定额上解的方法。
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
税收返仍是指1994年分税制财政系统改革中,为了保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把在1993年按新系统计算的净增添的收入所有返还给地方。
税收返还的方法是第一核算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核算公式为:R=C+75%V-S此中:R为1994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审定基数;C为花费税收入;V为增值税收入;S为1993年中央对地方的下划收入。
式中右侧的两项之和(C+75%V)是新系统下分税种区分后把本来的共享收入份额转变为中央收入的数目;S是原系统地方已得的份额。
二者的差额R,就是依照新税制规定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这个数额所有返还给地方。
1994年此后,税收返还在这个基数上逐年递加,递加率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均匀增添率的 1:系数确立。
1994年后,假如中央净土划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则相对应扣减税收返还数额。
1994年此后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额按下式计算: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专项拨款。
此类拨款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估量中,不包含在地方财政系统规定的正常支出范围内,由中央财政依据特定用途及地方的特别状况,由中央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的专项资本。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本文针对于我国财政支付制度的现状做出分析与探讨,并充分说明现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转移支付制度经验,提出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几点可行性建议,确保我国各项财政工作得以高效有序实施。
关键词: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现状对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该制度对于缓和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提高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均衡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国际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之间还存在差距,现阶段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1.1缺乏完善的财政支付基础首先法律制度基础不完善。
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为财政转移制度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现阶段,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成熟,总结来说,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财政转移支付法律级别低下、效力差,使其财政支付制度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其次是尚未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以及权力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不利于专门的财政机构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统一管理;最后是财政转移支付缺乏法定程序制约,严重阻碍了财政支付运行过程中实现公开性和透明性。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支付基础的不健全,从一定程度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行的民主性和规范性。
其次,公共财政制度基础不完善。
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与公共财政的基础属性目标保持一致性,二者均是以实现各级政府之间纵向和横向财力分布不均衡与协调政府之间公共服务的外部性问题。
现阶段,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以至于公共财政支付所具有的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公开性以及法制性等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久而久之,势必将影响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性、公开性以及透明性,进而,难以充分发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有的功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引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
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是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伴随一系列财政税收领域改革的实施逐步形成的。
转移支付制度目标不清晰,结构不合理,发挥财力均等化功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小,加剧地区间财力不平衡的税收返还等比重则仍然很大,转移支付功能不健全,因此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
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
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2.2财力性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
尽管2006年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提高了,但实际比重仍然较低。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专项用途,易与专项转移支付混淆,也与其本身的均等化作用相悖。
2.3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
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在三种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是最多的。
首先最突出的问题是其分配方式的不规范。
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没有按照因素和公式来计算拨款额和配套率,而是凭主观臆断或地方配套资金的高低来确定补助地区和拨款额,直接造成款项的分配过程不透明、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入零星分散,多头申请、重复要钱的状况时有发生。
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除了扶贫款、救灾款等少数几项之外,拖延、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
产生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法制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法规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力保证。
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相较之下,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
从1995年财政部制订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直到2002年改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来,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并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法律,不仅如此,我国没有专门机构对转移支付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人大和审计部门对转移支付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审计、绩效评价机制,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