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及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合理,针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我单位拟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改进,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二、检查内容:
1. 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各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2. 财务凭证和账册:检查各部门、单位的财务凭证和账册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3. 财务收支情况:核查各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确认收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检查要求:
1.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指派负责人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
2.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效。
3.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检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将于9月10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为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请各部门、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请将本通知及相关要求转达到各级部门和单位。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XXXX单位。
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财务检查⼯作的通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财务检查⼯作的通知集团各下属单位:为强化集团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安全,提⾼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平,同时为下⼀步按照国资委要求编制预算打下坚实基础,助⼒集团脱困发展。
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集团范围内财务管理检查⼯作。
现就具体⼯作通知如下:⼀、检查范围⼀、检查范围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及集团公司可以实施控制的参股企业。
检查基准⽇⼆、检查基准⽇⼆、提交报告的各项数据基准⽇定为2018年10⽉30⽇。
组织领导三、三、组织领导1、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2、检查⼯作组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牵头,根据需要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员参与检查。
检查内容四、四、检查内容1、报表科⽬余额,主要包括对各单位全部财务报表科⽬余额逐项进⾏分析,重点在于其真实性、合理性以及对⽣产经营的影响。
2、资⾦管理情况,(1)资⾦对外⽀付审批及⽀付程序的执⾏情况;(2)截⾄基准⽇各类可⽤资⾦余额;(3)12⽉发⽣的重⼤资⾦变动情况。
3、重点账簿的⽇常管理,主要包括货币资⾦(现⾦、银⾏存款)、与客户之间及集团内部交易的往来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集团内部往来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其中检查重点:库存现⾦定期盘点,银⾏账“⽇清⽉结”,各往来项⽬的对账情况,应收项⽬的回收情况。
4、制度建设,各单位现⾏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财务各项⼯作的主要流程。
5、岗位设置和⼈员配备,各单位财务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会计⼈员配备以及会计⼈员资质情况。
6、印鉴和票据管理,是否按照《会计基础⼯作规范》的要求,专⼈保管、分离管理印鉴和票据;各类票据使⽤是否合法合规。
7、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会计政策的规定进⾏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是否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五、检查步骤与时间安排此次检查采取各单位⾃查和集团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式。
关于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确保资金安全,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财务管理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检查工作的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近三年以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作进行全面检查;如遇重大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的具体内容
1、是否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
2、支票与印鉴是否分开管理;
3、帐款是否相符;
4、其他与财务管理有关的事项。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9月7日—9月8日)。
由各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查面要达到100%。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办公室。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9月9日-9月10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办公室财务检查。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待、防微杜渐,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2、严肃纪律、认真对待。
要严肃检查纪律,客观真实地提供有关财务情况,绝不允许弄虚做假、敷衍应付的现象发生。
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3、严格整改、确保成效。
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加以整改,确保财务健康运行,确保各项资金安全,使专项检查取得实际成效。
《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级工会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总工办发〔2015〕5号,沪工总财〔2015〕74号转发)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教育工会成立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务大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具体实施和全面完成。
组长:赵建成副组长:刘玉英领导小组成员:陆萍、苏华、严华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财务大检查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由教育工会经审委员组成。
(二)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抓好落实。
二、分步实施,不走过场(一)自查阶段(4月30日完成)按全总通知精神和检查内容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工会要完成2012-2014年工会全面自查工作。
自查要重点查找违反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总关于经费使用“八不准”等违规违纪问题,或者可能引发问题的制度、流程漏洞,坚决自纠整改。
(二)重点抽查阶段(公办学校5月上旬、民办学校5月中旬)按照上级工会关于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30%的要求。
本次抽查工作将与经审工作相结合,对公办学校抽查不低于30%,对民办学校全覆盖。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对自查、抽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单位针对发现的其他各类问题,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财务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材料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自查后,应将自查情况上报区教育工会(填附件1-3和文字报告),由区教育工会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总工会。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财务大检查工作,按照时间结点要求查找和分析问题,纠正和解决财经法律意识淡薄,财务制度缺失、执行不力,预算管理薄弱,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合法合规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
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做好交叉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11‟195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市低保工作检查准备的紧急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重庆市民政局于近期将组织对区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按照安排,渝东南片区检查组于下周到我县进行检查,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检查能够真实反映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近年来,经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的努力,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各项硬性指标在考核圈15个区县中排名前列,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
这次全市交叉检查将充分反映我县近年来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结果将直接运用到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 1府考核实绩中,事关我县经济社会综合完成指标在全市的排名位次。
请各乡镇领导和民政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决不能有丝毫懈怠。
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实专人统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抽调人员力量限时做好自查、弥补,督促村(居)委干部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检查中不丢分不扣分,获得检查组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良好的评价。
二、全力自查、充分准备(一)各乡镇要于本周内,认真对照《重庆市社会求助明察暗访工作统计表》(附后)上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涉及乡镇民政办、村(居)委会和低保对象的检查项目进行逐项自查。
一是自查要仔细,不放过任何细节,不留任何死角。
要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经得起看、经得起问、经得起查。
二是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在本周内落实专人限时完成弥补,决不能隐藏问题或心存侥幸,更不能试图用各种“理由”搪塞检查组以求“过关”。
(二)各乡镇要督促村(居)委会切实做好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督促低保对象张榜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保持清晰完整。
二是督促听证评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资料齐全、内容完整。
三是督促低保审批表、册整理归档,确保不错、不乱。
四是督促按要求填发《低保证》,确保低保对象人手都《低保证》,且填写规范、记录项目不错、不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标 签】税收专项整治,集贸市场税收,交叉检查【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02﹞962号【发文日期】2002-11-12【实施时间】2002-11-1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促进集贸市场部收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进行,总局决定开展省际之间的交叉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交叉检查的形成 此次交叉检查以抽查形式进行。
总局确定被检查的省份和重点检查的集贸市场名单。
指定6个省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检查单位)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以总局的名义检查6个省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被检查单位)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每个检查组在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检查1个集贸市场。
检查工作以案头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对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时,要根据案头检查情况随机抽取100户作为实地检查对象。
二、交叉检查的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是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中调整业户定额、清理漏征漏管户、税收专项检查、业户建账等一系列情况。
检查7个指标,分别是登记率、入库率、定额调整面、定额调整幅度、业户自查面、重点检查面、建账面。
(一)登记率是指已登记户数与应登记户数的比率,对由于未办理工商登记而影响办理税务登记的,但已纳入税务管理的业户,视同已登记。
考核登记率只限于实地检查。
(二)入库率是指已纳税总额与应纳税总额的比率。
应纳税总额是指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总额和建帐户申报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三)调整面是指已调整定额户数与集贸市场内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总户数的比率。
(四)调整幅度是指集贸市场内专项整治后定期定额征收总额减去专项整治前定期定额征收总额再与专项整治前定期定额征收总额比率。
(五)自查面是指已自查户数与集贸市场内总户数的比率。
关于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的通知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温氏财〔2015〕11号关于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的通知集团下属各单位:为更全面了解集团当前财务管理现状,找准财务薄弱环节,及时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同时促进内部财务交流学习,开拓财务人员视野,经集团财务部研究,决定在集团内开展财务交叉大检查,具体事项如下:一、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1、成员组成组长:林建兴副组长:伍翠珍、邵旺志成员:集团财务部各对口指导人员、各二级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
2、职责集团财务部:制订总体检查方案,统筹协调各二级公司检查计划,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情况,总结通报检查结果等。
二级财务部:组建检查小组,落实检查方案,规划检查时间与进度,总结检查结果等。
二、成立财务检查工作小组1、成员组成小组长:由各二级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人)分别担任组员:各二级公司下属单位相关财务人员(组员要求:在集团从事会计工作超3年且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组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2、职责:检查小组对财务检查领导小组负责。
主要做好与被检查单位对接,制定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方案,做好检查分工,开展实地检查,总结检查结果。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本次财务检查主要围绕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内容有:1、会计基础方面(1)财务单据管理方面,是否按照《温氏集团财务单据管理暂行办法》(温氏财[2010]15号)执行。
(2)原始凭证管理方面,是否按照《温氏集团原始凭证管理办法》(温氏会[2011]6号)执行。
2、会计核算方面(1)是否按照《2012核算手册》、《2014年会计核算修订意见》等相关核算规定文件执行。
(2)新种鸡成本系统上线情况及核算是否准确。
(3)新种猪系统上线情况及核算是否准确。
3、内控管理方面(1)饲料厂:原料、成品料是否账实相符(全盘),原料损耗是否正常;原料集中采购与付款是否按《集团饲料原料货款支付操作细则》(温氏财[2014]20号)与《集团饲料原料货款支付操作细则补充规定》(温氏财[2014]3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护集体和农民的根本利益,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强化村账镇代管工作,维护农村大局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经研究决定,对全镇村(社区)村级财务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2011年会计年度财务。
二、检查内容:对照中共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莲发【2011】20号关于印发《莲花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进行检查。
三、人员安排:
组长:丁玲
顾问:苏文斌
成员:杨伟超廖宇宏李四海李燕
四、时间安排:
9月4日新桥村中长村金华村
9月5日大华村立马村桐木村
9月6日社区军营村华宝村
9月7日金凤村龙台村龙洞村
9月8日云盖村东塘村
9月9日五丰村云友村集贤村
五、要求:
1、受检单位准备2011年度财务资料;
2、村支两委成员全部参加.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31日。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检查(审计)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检查(审计)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检查(审计)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检查(审计)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教育审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建立和开展对所属学校的内部审计轮审制度。
按照轮审计划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工作检查,并对蓬街镇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具体安排如下:一、检查(审计)时间2012年2月底—3月二、检查(审计)对象检查学校: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审计学校:蓬街中学、蓬街小学、蓬街二小、蓬街幼儿园三、检查(审计)时限和内容2011年各校食堂财务情况;各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2年春季各校收费情况;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后各校帐目设置情况。
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的检查追溯到上一年度。
请各校针对本校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并把自查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2月28日前报计财科张颖***********************处。
路桥区教育局2012年2月21日检查分组安排本次检查总负责人:徐一鸿联系人:徐根富路桥区2012年春季学校财务检查表被查单位(盖章):表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检查表表四:学校后勤财务人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五:学校帐目设置登记表校负责人:检查人:第二篇:审计财务检查要点审计财务检查要点1、财务基基础(一)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合规、合理,有无弄虚作假、贪污盗窃、铺张浪费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有无缺漏、涂改、伪造现象,手续是否完备,责任是否明确,记账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正确,证证是否相符等。
(二)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报表、银行对账单等,打印是否及时、装订是否规范、保管是否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2、财务内控制度(1)货币资金。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管理、税款入库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管理、税款入库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标 签】交叉检查,税收票证管理,税款入库情况【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川国税计函﹝1997﹞10号【发文日期】1997-05-15【实施时间】1997-05-1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为了检查各地计会统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我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及时解缴入库工作。
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解缴入库情况的交叉检查工作。
现通知如下:一、检查的时间及方法(一)今年5月中旬至6月底由省局组织工作组分别对各地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解缴入库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见《检查安排表》)。
(二)参加省局检查组的同志必须是熟悉计会统、票证管理业务(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1个县(市、区)税务局和1-2个基层税务所,具体抽查的县、所由工作组确定。
二、检查内容(一)检查各地一九九七年各种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解缴入库情况及(川国税发[1997]7号)文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县(市、区)税务局票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票证领发手续和各类帐表是否完备,票库安全设施是否齐备,票款管理奖惩制度是否逗硬。
(三)检查县(市、区)税务局征收大厅税收票证领用存、结报缴销和税款划解入库情况。
(四)检查基层(农村)(税务所票证管理和税款结报入库情况;填开的票证内容是否完整;票面是否整洁;所征收的税款是否限期限额及时解缴入库;有无丢失、挪用、积压、贪污税款及私设过渡帐户等问题。
三、检查的几点要求(一)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票款管理工作,开展不同形势的检查,并积极配合这次检查组的工作。
(二)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以严重违反票款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这次票款交叉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地。
XX公司财务检查工作的通报
关于XXX公司财务检查工作的通报XXX公司:根据集团《关于开展财务基础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公司财务部成立财务工作检查小组于2023年9月7日一9月12日组织对XXX公司开展财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基本情况;会计核算基础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全面预算管理情况;财务相关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大投资、筹资、重大资产转让等相关事项的内控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财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
一、检查总体情况从检查情况看,XXX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集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总体检查情况如下:(一)经了解XXX公司的主要业务项目为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少量的施工项目,财务人员能够真实记录反映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二)XXX公司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财务部人员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能够胜任岗位。
(三)XXX公司正确设置了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项目、会计账户及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时、准确地填制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财务报表。
(四)XXX公司能够按照集团的要求,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按集团要求完成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和月度资金预算管理工作。
(五)检查小组通过与财务人员沟通日常财务工作流程、抽查会计凭证、查阅公司制度和检查财务报表报告等方式,发现XXX公司存在财务制度建设方面不健全,会计核算工作不完善,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严重不足以及公司业财融合度低等情况。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具体问题以及整改建议(一)财务相关制度不健全XXX公司现有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尚未建立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收入成本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
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根据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共XXXX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在近期做好2020年财务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限和范围1.检查时间从2020年12月8日开始,2021年1月20日前结束。
2.检查范围各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和机关各部处等非独立核算单位,2020年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情况。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后勤集团及所属中心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自行组织检查。
二、检查的方法与步骤以各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复查。
1.自查阶段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9日,各单位要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应写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1月9日前报送学校纪委和财务处,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校纪委,纪委电子信箱为:xmujw@。
2.复查阶段2020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6日,由学校纪委、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到有关单位进行复查。
3.总结整改阶段2020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0日,检查组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各单位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履行情况,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2.检查各单位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情况,“985工程”、“21l工程”等专项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各类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3.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是否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是否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审核报销。
4.各单位物资设备经费的使用,是否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购买物资设备的到位率、合格率、使用率等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对交通厅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对交通厅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11.16•【字号】新交财[2009]51号•【施行日期】2009.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对交通厅系统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新交财〔2009〕51号)厅属各单位: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肃财经纪律,厅决定对交通厅系统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财务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银行账户的设置、清理和保留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09〕47号)要求,结合被查单位在自治区交通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中上报的《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报告表》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账户、清理账户和保留账户,有无财政部门审批单。
自2008年7月厅下发《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新交财〔2008〕15号)后,各单位开设账户是否按规定报厅审批。
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核查银行账户的个数及金额。
同单位上报的《银行账户情况报告表》进行核对,若有其他账户存在,要追查账户资金来源支出等情况;小金库专项治理规范整改后,不按规定撤户,仍然保留超过规定范围开设的账户,检查账户资金来源支出等情况。
二是核查被检查单位银行账户的发生额、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银行对账单上的每笔业务与单位银行存款账是否一一对应,摘要注明的资金流向是否相符。
三是检查单位未办结银行账户问题。
对财政部门已审核批准撤户,在《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报告表》中反映撤户信息,却未到银行办理撤户手续的单位,检查组要查明并上报未办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和原因。
四是是否按规定设置并管理建设项目专户,在项目完工后是否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并办理销户。
(二)财经纪律及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1、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帐簿和会计科目。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针对延安公路局李渠收费站会计人员挪用通行费资金的重大问题和厅领导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2009年全省交通财务管理工作要求,为吸取经验教训,严肃财经纪律,督促行业财务管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堵塞漏洞,切实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促进更好的依法理财,全面提高行业财务管理水平,经省厅研究,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财务管理工作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
具体检查工作原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即:厅直各单位由省厅组织开展检查,各市(区)交通运输行业检查工作由市(区)交通局负责,具体实施方案依据省厅通知精神自行制定。
厅直单位中具有行业管理和财务下属关系的单位,也可组织开展本行业财务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单位遵守和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及省厅有关行政事业、基本建设和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是否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担任财务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2、是否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
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如何。
3、现有银行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未经批准的银行账户是否及时取消,银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是否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账目。
4、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是否及时。
5、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是否相符。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1]619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企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1〕619号)厅属各企业单位: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1〕520号)要求,结合企业单位的特点,经省厅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至11月底对厅属所有企业单位开展财务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组人员组长:魏培斌副组长:李峥嵘成员:刘世健王齐岭冯涛王林刘峰杨戈刘泉王拴有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同时结合《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11年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检查范围涉及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单位提供2008--2010年度各项资产的管理情况和会计资料,检查具体内容如下:1、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是否设立单独的财务核算机构,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任职条件,担任财务核算的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制度内容设计是否合理,执行制度是否有效。
是否建立了授权审批程序,不相容业务相互分离的控制程序。
在重要的经济活动领域是否均有制度控制,重点检查经济合同制定依据及审批程序,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物资采购的控制程序,支付货款与费用报销的制度规定及程序控制,计划、预算的制定程序及控制。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对厅直事业单位财务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对厅直事业单位财务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4.30•【字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对厅直事业单位财务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省公路局、省高管局、省港航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厅规划办、厅外经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干部学校、联网中心,信息中心,路政总队:为了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财务工作,规范会计基础,提高预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同时促进我厅各单位财务审计人员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决定开展对厅直事业单位财务交叉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0年5月4日至6月30日。
二、被检查单位省公路局、原省稽征局、省高管局、原省航务局、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省航运局、厅规划办、厅外经办、交通干部学校、联网中心、信息中心。
三、检查会计期间2009年度。
四、检查内容会计基础工作、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五、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用各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即:由各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2009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厅财审处带队进点,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向厅财审处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具体为:省公路局检查省高管局,省高管局检查原省稽征局,路政总队检查原省航务局,省港航局检查省公路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检查原省航运局,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检查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厅规划办检查厅外经办,厅外经办检查交通干部学校,交通干部学校检查联网中心,联网中心检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检查厅规划办。
请你们尽快组织检查人员,拟定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于6月30日前向厅财审处提交检查报告;并相互协调,共同做好本单位参检和迎检工作。
厅财审处联系人:刘详扬,联系电话:************。
关于开展财务工作检查的通知.doc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二分局文件局二发[2008]13号关于开展财务工作检查的通知分局所属各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局将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整顿会计秩序,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促进《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系统的在分局全面实施,分局决定在各项目开展一次财务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长城副组长:文亮成员:杨国庆、孙亮、龙凡、周涛二、检查对象分局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三、检查内容和时限(一)检查内容: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检查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等会计基础工作。
2、《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2007年的“跨越工程”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3、是否建立符合《会计法》、工程局文件规定的财务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4、具体准则将重点检查《建造合同》、《职工薪酬》的执行情况。
5、会计电算化是否满足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是否存在漏洞等。
6、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材料核算及稽核程序、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足额到位、安全支出台帐是否健全、技术开发费用的补充及2008年规划。
7、工资支出、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及个人收入情况,项目班子成员风险责任金资金扣交情况。
8、采购、分包支付是否建立符合要求的内控制度并遵照执行。
9、2008年是否执行新会计科目体系。
(二)检查时限为各单位2007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四、检查方式:检查小组对照以上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并确定被检查单位的财务工作业绩,进行通报。
五、检查时间和步骤1、分局所有单位必须根据上述内容在本文下发之日起,认真自查。
2、2008年4月份开始为分局云南片各项目检查阶段,分局其他项目检查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工作小组人员和项目的现场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全区财务检查通知
全区财务检查通知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
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区财务检查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各部门: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执行财经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国家财经纪律,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但个别单位和部门的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收支不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理财,合理用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芙蓉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具体内容: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重点检查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利用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重点检查追加预算与相应的支出是否相符;所有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发钱、物;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重点检查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车辆和办公设备等有关资产;其他与财务管理活动有关的事项。
二、检查时间此次财务检查的'时间段为年整个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时间从年月23日开始至月10日止。
三、检查要求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区街道、乡、局和区直部门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财务大检查。
单位进行财务检查通知
单位进行财务检查通知为了规范我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切实加强各项资金的管理。
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1日起,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各乡镇财务收支、直各单位非税收入(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此次检查的领导,本次检查由监察局牵头,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配合,组成土左财务检查组,人员组成如下:二、检查时限及内容(一)各乡镇年1月至12月间的财务收支情况;(二)直各单位年1月至11月间非税收入的管理情况;(包括: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是否存在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项目相对应的行政收费和罚没收费的执行情况。
是否存在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的行为。
票据使用情况。
)(三)各乡镇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四)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五)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六)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单位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三、检查处理本次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照最新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对历次检查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理。
四、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所有收入(含非税收入)都是国家财政性资金,都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来管理使用。
严格资金收支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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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温氏财〔2015〕11号
关于开展财务交叉检查的通知
集团下属各单位:
为更全面了解集团当前财务管理现状,找准财务薄弱环节,及时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查漏补缺,同时促进内部财务交流学习,开拓财务人员视野,经集团财务部研究,决定在集团内开展财务交叉大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
1、成员组成
组长:林建兴
副组长:伍翠珍、邵旺志
成员:集团财务部各对口指导人员、各二级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
2、职责
集团财务部:制订总体检查方案,统筹协调各二级公司检查计划,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情况,总结通报检查结果等。
二级财务部:组建检查小组,落实检查方案,规划检查时间与进度,总结检查结果等。
二、成立财务检查工作小组
1、成员组成
小组长:由各二级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人)分别担任
组员:各二级公司下属单位相关财务人员
(组员要求:在集团从事会计工作超3年且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组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职责:检查小组对财务检查领导小组负责。
主要做好与被检查单位对接,制定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方案,做好检查分工,开展实地检查,总结检查结果。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财务检查主要围绕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内控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内容有:
1、会计基础方面
(1)财务单据管理方面,是否按照《温氏集团财务单据管理暂行办法》(温氏财[2010]15号)执行。
(2)原始凭证管理方面,是否按照《温氏集团原始凭证管理办法》(温氏会[2011]6号)执行。
2、会计核算方面
(1)是否按照《2012核算手册》、《2014年会计核算修订意见》等相关核算规定文件执行。
(2)新种鸡成本系统上线情况及核算是否准确。
(3)新种猪系统上线情况及核算是否准确。
3、内控管理方面
(1)饲料厂:原料、成品料是否账实相符(全盘),原料损耗是否正常;原料集中采购与付款是否按《集团饲料原料货款支付操作细则》(温氏财[2014]20号)与《集团饲料原料货款支付操作细则补充规定》(温氏财[2014]3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生产场:物流管理是否按《种鸡场和种猪场物流管理办法》(温氏财[2005]6号)及相关文件执行;存栏种畜禽是否账实相符(抽盘);生产报表数据与系统是否相符;副产品销售管理是否到位,如
定位机制是否规范,进销存管理有无采用系统跟踪;物资采购是否集中进行,谈价机制是否完善。
(3)孵化厂:种(次)蛋交接确认手续是否完善,鸡苗损耗手续是否完善。
(4)销售部:产品销售机制是否按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关于加强养殖公司销售部内控管理工作的规定<温氏财[2009]20号>)执行;客户信息资料收集的进度如何;销售产品的付款、收货、发票三方是否一致;客户委托代办业务是否规范;销售折扣处理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
(5)资金、资产安全(含公章管理)、税务申报管理:结合主要的相关制度,检查其落实情况。
4、财务人员管理方面
财务团队建设成效,如人员配备、议事制度、财务培训、财务考核细则等。
5、其他各小组认为必要的重点检查内容。
四、检查方式
1、采用实地检查。
由二级财务部成立检查小组,组长带队,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对象。
每个二级公司只需检查一个二级半公司即可,由检查工作小组随机抽取、指定被检查对象。
3、采用交叉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与被查的二级公司由集团财务部指定(详见后文附件1)。
五、时间要求
1、检查时间:2015年8-10月。
(1)8月31日前,各检查小组组长需上交检查组成员组成、时间安排、被检查单位名称到集团财务部(格式见附件2)。
为提高检查效果,检查小组的相关安排事前应保密。
(2)实地检查前一周,各检查小组再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并做好行程安排。
(3)10月25日前,完成实地财务检查相关工作。
(4)10月31日前,上交财务检查报告。
六、检查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检查前,各检查小组需对被检查单位的经营数据和会计账套作初步了解。
2、制订检查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检查时间、日程安排、人员分工、检查内容重点等。
3、开展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应以集团要求的检查重点为基础,按照既定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记录。
为提高检查效率,部分问题可责成被检查单位事后继续进行跟踪反馈,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据。
七、检查报告
检查完毕后,由检查小组召集会议,与对被检查单位一起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在10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报送集团财务部和被检查单位。
检查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简述检查中所涉及的重点内容,检查方式,评价被检查单位的整体财务现状,是否存在重大舞弊行为。
2、检查具体情况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风险点。
该部分按照各个检查方面为总结要点,分别对各个方面的检查情况进行总体、具体评价,并指出各个检查方面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重要风险点。
总结要点包括财务团队建设、内控管理、会计基础状况、会计核算水平、资金资产安全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
3、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4、归集整理检查中存在其他细节问题(用EXCEL电子表格整理,作为报告附件)。
5、主要检查项目的盘点统计表。
要求各检查小组按照附件3的格式填报相关盘点情况统计表,与检查报告一并上交集团财务部。
八、费用报销
检查人员因财务检查而发生的大额往返差旅费在其自身所属单位报销,住宿费、餐费、其他等公共费用由各检查小组组长协调解决。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表:1、财务检查分组表
2、检查时间计划表
3、检查主要项目盘点情况统计表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开展财务检查通知
传阅至集团下属各单位。
温氏集团财务部2015年8月21日印发(共印1份)
拟稿:伍文伟校对:邵旺志签发:温小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