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实施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廉政建设实施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创建优质廉洁工程,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最佳经济效益的有效发挥,根据党纪、政纪和交通部有关工程廉政建设的条规,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特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经理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第三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廉政规定。

第四条严格执行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第五条各项目部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措施、规定。

第七条各项目经理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在本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以下规定:

1、不得索要或接受材料供应单位、劳务施工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其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政府、业主、监理单位安排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业主单位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或高档服装。

3、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政府、业主或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4、各项目部不得以任何人的名义或要求添置超标准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

5、各项目部及其工人不得向政府、业主、监理单位或所属劳务队伍提出合同以外的其他无理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